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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我娶妻的日子,我今年十九岁,傻逼瑾十六岁,今年刚开府,不说了,我提着刀要去杀他了……
作者有话要说:我知道我很坏,皮了这么一下,我也不开心,不擅长写虐,所以就一点点的虐情节,我保证,下一世他们一定有好结果的。
毕竟我是好人。
咳咳,四皇子重回乾朝!卒于19,噗噗噗,忍不住又想皮一下。
☆、古董店老板
再一次醒来,赵之瑾没有惊慌失措,很平静的就躺在床上接这具身体的记忆,他是有疑惑的,只是疑惑他为何又活了。
他死了,这一点毋庸置疑,因为火就是他自己点的,他活腻了,锦衣玉食又如何,娇妻美妾又如何,他总觉得自己活在一个不真实的世界里。
所以呀,他当皇帝的时候,只顾着享乐了,因为享乐是真的快活,有钱有权就能过着很舒坦,还不用担心被人骂,因为乾朝他最大,想杀谁就杀谁,你骂我,我就杀你,你想杀我,我就灭你九族。
以前他想错了,以为昏君不快活没自由,所以不想当皇帝,结果他当了皇帝,成了昏君,才发现昏君的快活是普通人想象不到的。
所以他亡国了,毕竟一个国家再强盛,也经不住被他随意玩.弄着,想过一把杨贵妃的瘾,就千里迢迢的让人送荔枝过来,想过一把好色帝王的瘾,就强行征美人进宫,想自由自在,就每年耗无数人力物力下江南。
明君好累,昏君快活,虽然只享受了十年,赵之瑾还是有点舍不得的,当然只有一点点舍不得,毕竟他也觉得自己得了神经病,不然怎么会臆想出一个太叔圣哲出来。
所有人都忘记他了,只有他还记得太叔圣哲。
当皇帝的第一年他用举国之力疯狂的找他。
第二年他派人暗中找他。
第三年他小范围的找他。
第四年他已经不找了。
第五年关于太叔圣哲的记忆变得模糊。
第六年他和所有人一样不记得他了。
第七年他开始享乐顺便疑惑自己以前在找谁。
第八年没有疑惑继续享乐。
第九年依旧。
第十年被人推翻了政权,自焚而亡。
真是悲剧的一生,直到死亡的那一刻,赵之瑾是完完全全不记得太叔圣哲了,他只记得他是因为太顾享乐所以把一个国家给玩完了。
当昏君很快活,虽然死的有点惨,但毕竟享受过什么叫至高无上。
所以等赵之瑾接完这辈子的记忆后,整个人都有点焉了,父母双亡身世可怜的大学生,又善良又体贴,还忠贞不二的爱着自小一起长大的青梅。
这是什么见鬼的记忆,卖血给青梅买衣服买饰品,只为了不让青梅丢脸,一天只吃一顿,就着馒头喝开水,却请青梅去高级餐厅吃饭。
为了青梅开心,不怕吃苦,不怕受累,周末打三份工,上学期间晚上还去做家教,卖血卖力卖子,能卖的都卖了,就这样,原主这一次在黑市卖血过多没挺过来,成了赵之瑾。
当过昏君的赵之瑾表示自己完全无法接受这样的人设,这样一个活成圣母玛利亚的男人,就应该放在神坛上被人膜拜供养才对。
现在这具身体是他的了,他不是圣母玛利亚,他是昏君。
青梅还是从他身边消失比较好,毕竟是这具身体爱着的人,他没有理由也没时间去报复一个女孩子。
毕竟连吃饱都艰难的人,哪有时间想着报复,赵之瑾拿起放在床头的手机,翻了下短息,再一次确认银行卡里只有七百块钱了,只够他明天要交的房租,交完租后,他就两百块钱,而等他发家教的工资还有半个月。
原主二百块钱能活半个月,他不行,让他吃馒头就开水,实在无法接受。
现在是2035年,也是一个现代社会,只是这个世界和第一世的中国完全不同,没有唐宋元明清,只有夏商周魏乾,想的没错,乾朝,就是被他亡掉的那个。
脑海里的记忆清楚的告诉他,在历史的记载中,他是一个暴君,贪图享乐,骄奢淫逸,因为他的暴戾,让九州混乱了三百年才得以统一。
也因为他,让九州比外国整整落后三百年,也因为他,让国外列强在九州肆意掠夺近二十年,他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架上,也被写进了九州的教课本,同时还写进了初高中生必考的试卷上。
想想,还挺骄傲的。
原主也叫赵之瑾,因为这个名字,从小到大备受歧视,至于养成现在这种圣母性子,也只因为他爱的青梅从小到大,都不因为他的名字耻笑他,如此,就死心塌地了。
真是对不起了,叫赵之瑾真是辛苦你了,暴君赵之瑾面无表情看着镜子里的男人说道。
吃饱饭才能去挣钱,赵之瑾穿好衣服拿着手机出了门,朝着记忆里一家好吃便宜分量又多的拉面馆去了。
至于为何不去吃一顿大餐庆祝一下新生,因为原主脑海里印象最深的就是这家拉面馆,快成执念了。
“老板,大碗拉面,加一个鸡蛋”赵之瑾为了不被人看出不同,和原主一样,对着老板喊道。
“好嘞”老板也大声回应。
“下雪了吧,能不能给我面多一点,分量少了吃不饱”
“客气啥,都多熟了”
“老板,我银行卡支付哦,手机里面没钱了”
扫码支付成功,拉面馆里传来清脆的女声,到转账十元。
这一切多接地气,赵之瑾手掌撑着额头,静静的等着面送过来,等面送过来,吃了一口,果然和记忆里一样好吃。
当然和在乾朝吃的山珍海味没法比,要是上辈子的身体,恐怕没有吃到嘴里就会吐出来,面太粗,汤味太浓,鸡蛋有点焦,毕竟被山珍海味养叼的舌头,和这辈子就这开水吃馒头都津津有味的舌头不一样。
他虽意志坚定,却还是受到了原身的记忆影响,如觉得这面好吃,有家的味道,又比如脑子一闲,就忍不住想他的青梅,想他的纯洁和天真等等,这都是原身的习惯在作祟,俗称条件反射。
赵之瑾是个吃过苦的,第一世他家有钱,他父亲却为了不让他养成纨绔性子,十几岁的时候送他当过兵,在部队摸滚打爬了三年才退伍回家。
第二世他是不受宠的皇子,刚开始几年,他也是受尽白眼吃的是残羹冷饭,这一世,虽然现在缺钱,可赵之瑾就有自信,他能把日子过好,最起码能不愁吃穿。
吃饱以后,赵之瑾沿着大马路,往学校走去,他是不住校的,长期营养不良,原主一直病恹恹的看着就很老实木讷。
再加上有名字的原因,所以在学校一直被欺负,就算住进了宿舍,也会被指挥干这干那,一刻得不到安宁。
为了能够好好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