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宠溺
清晨,天色将明未明。
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忽然传来一声渺远的鸡鸣,周昂家后院特意搭起来的鸡窝里,花翎子大公鸡本来睡得真美,听到这声音却忽然醒来,当下它立刻挺起脖子,鸡冠子随之颤抖几下,瞬间越发显得充血红胀。
而且它随即便抛开窝里的后宫,果断出了窝,抖楞抖楞羽毛扑扇扑扇翅膀,仰头发出“喔……喔……”的高啼。
随着这一声高唱,好像天色都一下子亮了几分。
前面的卧室里,周昂的意识有所触动,缓缓地睁开了眼睛。
片刻后,他就彻底地清醒了过来。
脑海里想要赖床片刻的想法才刚刚兴起,这辈子所养成的勤奋却立刻将之驱散,于是他再无丝毫犹豫,当即翻身下床。
窗外胧明的天色里,他舒服地伸了个懒腰,顿觉困意全消,神志前所未有的清明——其实昨晚他本来已经修炼到很晚,随后又读书到更晚,睡的时候天都已经快要交四更,但偏偏,短短两三个小时的睡眠,却让他觉得远比前世时候睡六七个小时还要清醒和精神。
这种状态,竟有些类似于前世逢到周末休息的时候,一觉睡了十几个小时的饱足——最近一段时间,周昂特别享受这种清醒。
尤其是最近几天,他自觉自己的修行进度一日千里,体内的灵气越来越充沛,已经差堪就要摸到第九阶圆满的那种感觉,叫他内心的成就感简直满满,于是他吃饭香甜,睡觉香甜,读书都觉得倍加起劲儿。
清晨起来简单梳洗罢,他就在自己大大的卧室里打起拳脚来——还是郑师叔当初传下来的那一套,虽然不如跟敖春对练来得更激烈,但每日里坚持炼体,却让他受益匪浅,他当下这种远超常人的强悍的身体素质,全赖于此。
一通炼体的拳法打完了,周身上下说不出的舒服,周昂打开房门,院子里的陆春生已经洗罢了脸,此刻正给马厩清理粪便,于是周昂把衣服脱了,只穿着一条短裤,就站到院子里从挑满的水缸里舀水冲洗。
已经是七月末,一早一晚的天气已经凉了下来,但洗个凉水澡,对健壮男子而言,仍算舒服的事情,更何况这个人是周昂。
他洗澡,陆春生清理完了马厩出来,也不说话,就直接过来接过水瓢来,帮他舀水往身上浇。
期间陆婶子似乎过来了一趟,但走过了前后院之间的垂花拱门,似乎是听见了水声,便只是往这边瞥了一眼,就又缩回去了。
周昂冲完了澡,回屋里擦抹干净,换上新衣服,越发感觉神清气爽。
当他再次从房间里出来的时候,这院子里才终于有人开口说了第一句话——陆春生笑着说:“少爷,今天不是休沐嘛,你怎么又起那么早?”
周昂笑道:“习惯了,还是早起好!”
陆春生不由得感慨道:“少爷真是勤勉。”
这本是不值一提的事情,周昂闻言也并不在意,只是笑了笑而已,但接下来陆春生无意间说的话,却让他不由得为之一愣。
陆春生带着些感慨,道:“昨天晚上我半夜起来小解,看见少爷屋里还亮着灯呢,不想您还是那么早就起来了,就想起当年来。那时候啊,老爷也是这样的,特别勤勉,昨晚处理公事,别管熬到多晚,第二天一定早起。”
周昂愣了一下,笑着问:“我爹当年……也喜欢熬夜?”
陆春生道:“也不是喜欢吧?就是每到催粮的时候,那是多少的账本啊,都得从老爷手里头过一遍,老爷自己也说,那一本本的账本里,不光是粮食,里面还有上上下下多少人的心思。”
他感慨着,似乎陷入了回忆之中,开始念叨起来——
“上官咋想的,同僚们咋看的,财主们咋想的,佃户们咋想的?今年的收成咋样啊?佃户们交上这些粮食,还活不活的下去?”
“哪些人哪块地方比较好催?该收多少火耗?哪些地方实在贫鄙,硬要摊派太多,怕是要么干脆收不上来,要么就要有几户人家家破人亡了。”
“田亩是死的,该收上来的粮食是死的,谁都改不了。要是粮食收不够数,上官不满意,你的差事就当不下去。要是收的火耗不够,手底下干活的吏员们油水就不足,就不愿意给你干活。收得多了,不好收,也容易催出事情来。”
“再说了,破家敛财的事情,老爷也不愿意做呀,他说有伤天和,也有伤人望,那咋办?就得从账本上一点点的抻量,拿捏出一个最好的办法来,该敲打的敲打,该体恤的体恤,该啃的硬骨头,也得绕弯子想办法压住……”
“所以呀,每次该收粮了,老爷就要成夜成夜的打磨,他那心里,每时每刻都不知道有多少人多少事在转!”
“唉……事后回想,我都觉得,老爷当年说是病死的,其实,他是累的呀!”
话到此处,一主一仆,全都沉默下来。
周昂刚才忽然而起的一点探究之意,也随着这番感慨,彻底消失了,同时他心里也不由得跟着感慨了一声——尽管所有这些,都尽是耳闻,从未目睹,但他通过自己的经历,还是能够想象的到,一个自身和家庭在官场都毫无根基的年轻人,之所以能在几年的时间内就崛起,实在也非轻易。
因为这本来就是个很看重门第,看重家门积累的世界。
当然,跟死去的老爹不同,自己走了另外的一条路——但是,这条路貌似强大,真的就轻松吗?
还真不是。
凶险之处有过之而无不及。
片刻后,周昂摆摆手,似乎要挥走自己脑海忽然而起的这些杂音乱絮,恰好这时候陆春生也很是不好意思地道:“瞧我,大早上的,怎么就说起这个,惹少爷伤心了吧?都是我的错……”
周昂再次摆手,笑道:“陆叔,你放心,我不会步我爹的后尘的!”
陆春生忽然被道破了心思,憨厚的脸上露出片刻的尴尬,赶紧解释道:“少爷,我可没有那个意思,我可不是咒你早……我……”
得,他不解释还好,一解释反而更显尴尬。
周昂不由笑了起来——怪不得当年自己老爹一去,他很快就被别人拿出手脚,不得不出尽家财,才勉强的全身而退了。
不要说比起自己的老爹了,就算是相比起郭援那路人精,陆春生在这方面的修为,都实在是差得太远了。
不过,越是如此,周昂越是对他放心。
因为他不需要陆春生做别的,只需要他的这一份诚实和忠心,能在自己去做比较有危险的事情的时候,帮自己守好后路,就足够了。
想到这里,周昂不由得又笑着安抚他几句。
两人正说着,陆婶再次过来,却是通知周昂,后院要开饭了。
周昂答应着,下意识地瞥了陆婶一眼,心中却是忽然一动,想了想,叫住她,道:“陆婶儿,待会儿咱们阖家出动,眼看秋气已近,该置办几身衣裳了,待会儿一起,都去,给你和陆叔也置办几身。”
…………
吃饭的工夫,周子和得意地拿出自己早上写的一张字来,给周昂看。
周昂接来看了,先夸几句,然后点出几处不好,最后又总结性地称赞了几句,周子和听得又是高兴又是颇有收获的样子。
等到把东西还给她,抄起筷子吃饭的工夫,周昂笑道:“子和的字越写越好了,可见用功。娘,刚才我跟陆婶儿说呢,今天休沐,咱们阖家出门,去买衣服去,要换季了嘛!看在子和最近那么勤奋练字读书的份儿上,您觉得我该奖励给她点什么?多买条裙子?还是……”
“呀呀呀,买衣服?”没等周昂把话说完,放下字纸之后的周子和已经叫喊着从自己的卧室里冲回来,过来就一把抱住哥哥的胳膊,“真的吗哥?”
周昂和周蔡氏都不由得笑了起来。
周蔡氏又爱又嗔地瞪她,“瞧你!昨日还夸你越来越有大姑娘的样子了,结果这就原形毕露了?一说要买衣服就不是你了一样,坐下,吃饭!”
周子和吐吐舌头,乖巧地过去坐下抄起筷子,却不住地拿眼睛斜瞟着周昂。
周昂却并不看她,仍是对自己的母亲说道:“那就……送她一对耳环吧!娘,你觉得如何?”
“呀呀呀!好啊好啊!我喜欢耳环!我耳朵眼儿都扎了好久了!”
周蔡氏还没说话,周子和已经又咋呼起来了,弄得她哭笑不得。
训斥她几句,总算让她老老实实开始吃饭之后,周蔡氏不由笑着对周昂道:“你莫要太过宠溺她了,小心将来宠坏了,嫁到人家去,成个刁妇!”
周昂笑道:“刁妇就刁妇!我才不管别人怎么看!我的妹妹,我知道,她断断不会是那种不讲理胡搅蛮缠的人!别说人挑她了,将来我倒要好好挑一挑她的夫家呢!一般二般的人,我可不会把妹妹嫁过去受气!”
“就是就是!”周子和小声地附和道。
周蔡氏又是觉得幸福,又是觉得有些好笑,不由就又瞪了周子和一眼,却是眉眼带笑地训斥道:“吃你的饭!”
…………
说去就去。
吃过早饭,一家人收拾停当,陆春生套了马车,一家人便出了门。
三个女子坐在车里,陆春生驾车,周昂坐他身边,等到了崇光坊,陆春生负责在外面看守车马,一家人很快就闲逛起来。
大唐的衣饰风尚,乃至民间习俗等,虽与汉国不尽相同,却也颇有近似之处,比如起码的一点就是,周昂在翎州这里就发现,自己上辈子对历史一知半解时所听说的什么女人要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啊之类的规矩,在这里就基本上不存在,更不必提在《汉书》里,甚至有许多女子做官的记录。
所以,女人出门逛街,虽然肯定现代社会差远了,但至少是行为无禁的,尤其是到了卖衣服、卖布料、卖首饰,当然更尤其的是卖胭脂水粉的店铺里,逛街买东西的女人,是实在不少。
而且买这些东西,也好像的确是女人更在行。
于是,一家人逛街,周昂大多数时候就只是负责提供一些称赞就够了。
现在的周家,连主带仆,一共是六口人,主人和仆从要买的衣服,当然不可能一样,但一人买两身衣服,再给母亲和妹妹各买两件首饰,这笔钱可也不小。只不过周昂最近有钱,显得格外大方,就放开了任她们都自己选。
等到选好了布料,裁了,付过账,一行人转去旁边不远处的一家胭脂水粉店,给周蔡氏和周子和各买了些,周昂付过了账,一家人正要出门继续逛,一扭头的工夫,周昂的眼睛忽然捕捉到一道略显熟悉的倩影,下意识地愣了一下才回过神来,不由得扭头向正在进门的那一行人看了过去。
那明显是一主一仆的格局,走在前面的小姐头带帷帽,一道软纱垂下来,遮住了面孔,但走在她身边的丫鬟,却是没带面纱的。
虽然只见过她一次,但周昂还是很快想起了她是谁。
想起了她是谁,那当然就知道另外一个是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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