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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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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模仿开膛手杰克,那么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凶手应该也不会漏过。

写信到警署公然挑衅。

现在毕竟不是以前那个通讯不发达的年代了,如果现在这个凶手还敢这么干,他必然会留下线索。

史柯那边传来喊声,庄笙将最后一口豆浆喝掉,转头过去正好看到几名警员拦着人流浪汉略显激动地说着什么。庄笙迈步走过去,走出两步,想起什么似乎的,顿住回头看了看站在原地的孟衍。

孟衍负手而立,冲他微微一笑,庄笙便回视线,安心地朝那边去了。

“你一直睡在这里吗?那昨天晚上有没有看到什么听到什么?”流浪汉是名老者,看不出具体年龄,头发杂乱纠结,遮住半边眼睛,看人的时候视线闪烁,神情充满不安。他靠墙根而睡,只有一床看不出本来颜色的破棉被。被史柯盯着问话,他的身体一直往后缩,似乎想把自己藏起来。

史柯连着问了几个问题,流浪汉瑟缩着哑巴一样看着他,仿佛他是什么吃人的怪物,不感到有些心浮气躁。

“哎,我说你倒是说话啊,我又不会吃了你,就问几个问题而已。”

流浪汉被吓一跳,顿时瑟缩的更厉害了。庄笙看的皱眉,他看出来了,这名流浪汉神有些不正常,如果他昨晚真的看到了什么,不知是否能准确表达出来。

“哎,史队,我看他有点怕你,不然换我试试。”另外一名警员朝史柯挤挤眼睛说道。史柯吊着眼睛看了他一会儿,什么都没说,默默移开了位置。

那警员掏出不知什么时候买的包子递过去,脸上和蔼亲切地说道:“老人家,不要怕,我们就是想问你几个问题。”

流浪汉盯着他手中包子好一会儿,慢慢伸手过来,试探性碰了碰。见他脸上笑容不变,“刷”地一下抢了过去,然后打开袋子狼吞虎咽起来。

警员:“……”

史柯:“……”

史柯死鱼眼看着那名警员,警员尴尬地咳了咳,装作没看到史柯眼神,看着流浪汉再接再厉。

“昨天晚上大概九点到十点钟,你有没有看到什么?”警员说着还抬手指了指,“就在那个方向,一个烫着卷发穿短裙发姑娘,你看到她了吗?”

流浪汉吃包子的动作慢慢停下来,“姑、姑娘?”

见他终于开口,史柯脸上顿时一喜,那警员眼睛一亮接着问道:“对,一个年轻的小姑娘,你昨晚看到了吗?当时有谁跟她在一起?”

“小、小姑、姑娘”流浪汉双眼发直,包子也不吃了,仿佛受到极大惊吓似地缩在一团,“有、有鬼,恶鬼来索命了,恶鬼吃、吃人。”

史柯与其他警员面面相觑,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可能目击者,却是个神不正常的,满嘴胡言乱语。

在史柯感到悻悻然时,在旁看了好一会儿的庄笙在流浪汉面前蹲下,看着他的眼睛慢慢问道:“你看到恶鬼了?那恶鬼长什么样子?”

“不!我没看我看不到恶鬼的样子,恶鬼索命,不要索我的命!我看不到他们,看不到!”流浪汉吓得更厉害,一个劲儿往墙角缩。

庄笙放弃询问,站起来凝神思考。史柯眉头大皱,叹了口气,“哎,好不容易找到个可能目击者,却是名疯子,只会疯言疯语,什么都问不出来。”

庄笙看向他,“并不是什么都没问出来。”

史柯眼一瞪,诧异地问:“难道你问出什么来了?”

庄笙意味深长地看他一眼,缓缓说道:

“你没听到吗?他说‘他们’。”

第37章邮件

经过一天的走访调查,警方并没有找到其他有力目击者。凶手就像暗夜里的雾一样,飘忽而来,杀人开膛,而后又飘忽而去只除了一个半疯流浪汉留下的疯言疯语。

不管是受害者还是作案手法,模仿度高达百分之九十,这给警方破案带来了困难。

庄笙找到两名被模仿者的资料,全心投入地研究,希望能找到突破口。模仿他人作案,是一种有效的反侦查手段,因为凶手自己留下的特征少了,警方破案就会受到阻碍。

但,这也不是绝对的。

庄笙想起他在查阅孟衍破过的案卷时,也看过一两起模仿杀人案,均被孟衍破获。孟衍在写报告时留下的一句话让庄笙印象深刻:

“有越多相似之时,越要找其不似之处,前者是迷惑人的假像,后者才是凶手隐藏着的真面目。”

所以,庄笙通读所有那两起案件的详细资料时,就是为了找出模仿者不经意间留下的独特痕迹。

在连嫌犯都无法锁定的时候,警方只能加大力度维护案发地附近的治安。因为凶手作案一般都会有舒服区,史柯推断,不管是模仿也好,还是自己杀人,凶手如果会再继续作案,那么他选择同样地点的可能很大。

于是,史柯派出警力,将第一起案件中的小区,以及第二起案件的街区都给监视起来,同时也加大周边巡视力度。

找不到凶手的庄笙有些焦躁,泡在市局很晚,再次被孟衍押着回去休息。

车上,孟衍问庄笙晚上想吃什么,庄笙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似的,侧头愣愣地望着孟衍,呆呆地说了句:“随便。”

孟衍无奈,抬手揉了揉他的头,“那好,就给你煮点饺子吧。”他本来是想做意面的,但想起今天现场看到的情形,估计任何长条状和带颜色的东西,庄笙都可能吃不下。

途径超市,孟衍将车停下,扭头问了庄笙一句,“笙笙,我要去买点东西,你跟我一起去还是坐车里?”

庄笙眨了下眼睛,想了想,“坐车里吧。”

孟衍轻笑着摇了下头,叹着气说道:“不要老是想着案子,偶尔换下脑子,可能会更有效果。”

目送着孟衍一身笔挺西装走进超市,门口进出的全是拿布袋或挎篮子的中老年妇女,高挑英范儿的男人被衬得特别显眼。引得附近的小姑娘大妈目光全往他身上瞟,他却浑若不觉,信步闲庭般走了进去。

被这一打岔,庄笙的思绪还真从案件中抽离出来,他透过车窗,无意识地看着外面人来人往。

看到外面人有些多,庄笙才想起来,今天是周末,上班上学的都放假了。手牵手的情侣,肩挨肩的小伙伴,一起出来逛街吃饭。有些商家店主,趁着这个时候做活动,门口摆着宣传海报,有的是打折满赠,有的则搞起了抽奖。

其中有家书店,似乎在做签售活动,门口排起了不短的队伍,人人手中都捧着一本书,一脸兴奋激动神情。

离得有些远,庄笙看不清那些人手中拿的什么书。瞅了眼海报,了解了,是个叫“伏草”的作者,出了本《头骨去哪儿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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