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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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侄子可真棒!

棒棒的侄子放学后就积极的跟着他去了宿舍,然后搬了东西直接回了矿上家属区,临出宿舍的时候周煜竟有种解脱的感觉。

陆志国有些怯怯的看着他,想说什么最后又没说。

周煜和他没交情,高高兴兴的跟着侄子走了。

到了家里周晓云已经做好了饭菜,几个玉米窝窝头,一盘水煮白菜,另外一碟咸菜。

见到周煜大包小包的来了,也没意外,帮着将东西放下便招呼周煜吃饭。

“给。”霸气冷淡的五叔又从包袱里掏出一个鸡蛋来。

周晓星看着鸡蛋眼睛都亮了,语气略带兴奋道:“谢谢五叔。”

周煜目光对上小姑娘晶晶亮的眼睛不由得软了软,“嗯。”

想是这几天冲击太大,周晓华和周晓云慢慢也有点习惯他们五叔的变化了,略带忐忑的看了两眼便低头吃饭了。

饭后周煜洗刷完躺在床上没一会儿就睡着了,昨晚闻了一晚上尿味儿臭鞋味儿今天可是困的不轻。第二天一早醒来的时候天都大亮了。

好在小两间虽小,好歹有个阳台搭的厨房,里面一根水管,几个人不慌不忙洗了脸刷了牙也时间也来得及,早饭周晓蝶煮的杂粮粥,喝了粥肚子也是稀稀拉拉没饱。但现实生活就这样,没有几家能吃饱饭的。

周煜自己倒是有点心,可自己吃也不好,便拿了几块出来一人掰了一半。

周晓蝶很是不安连忙摆手,“我们不用,小叔你和晓华吃,读书脑子。”

“吃吧,还有呢。”周煜又推了过去。

周晓云却直接拿了一块咬了一口,“小叔都说了咱不吃多不好。”嗯,真好吃,小叔大方的样子可比以前好多了。

见此周晓蝶这才肯拿起来吃了。

饭后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周煜先和周晓华将周晓星送到学校,才紧赶慢赶到了县城高中。

县城只有这一座高中,本来能上高中的人也不多,奈何隔壁县城穷,高中都没有,但凡上高中的都到他们县城来了,所以这高中好歹也有好几个班了。

其实这阶段的学校真的学不到多少东西,这两年还好些,前几年都忙着**去了,老师对学生更是不敢管,多说一句有可能便被学生举报然后拉出去**扣上臭老九的帽子。是以学校里即便是高中也就是学学毛选要么就是红宝书,其他的课本也发,但更多的是自学。

至于自学的程度,那就看个人了,像周晓华不管考卷什么样几乎每次都是年级第一。而周煜不管试卷多简单那都是吊车尾的货。

而能上高中的当初也是升学考上选上来的,至于周煜如何考上,只能说上辈子拯救地球走了狗屎运了。

没多久上课铃就响了,老师进来照例背了一段红宝书里的内容才开始让学生自学。

周煜翻开崭新的课本发呆,突然一个纸团斜斜的扔到他的桌上,然后身后不远的位置有人发出“扑哧扑哧”的声音。

周煜回头,就瞧见一个梳着大背头脸色微黑的男生正冲他挤眉弄眼。

呵,愚蠢的人类。

周煜嘴角咧出一个讽刺的微笑然后转过头来继续发呆。

对于女人,长的好坏他不关心,可男生不一样,长的好他看着也舒坦,就像周晓华,别看他窝囊,可长的好啊,应该说老周家基因都不错,不然他才不屑管那些事儿呢。

再就是陆云洲,长的有男人味儿,起码在这个缺衣少食的年代里陆云洲绝对是个吸引人的存在,让他看一下就想上他。

可眼下对他挤眉弄眼的那位,啧啧,真的是,长的辣眼睛啊。

周煜摇摇头,看着眼前的书本,觉得可简单了,反正比上辈子他上学时候的五年高考三年模拟简单的多了。

而被忽视又嘲笑的男生庞大海有些摸不着头脑了,“这小子咋回事?”

“魔杖了?”徐爱国也瞧见了。

庞大海切了一声,“这小子估计舍不得票呢,下次不叫他了。”

徐爱国恨恨的瞥一眼陆志国小声对庞大海道,“别是陆志国那小子捣鬼吧?”

听见说陆志国庞大海表情不屑,“周煜这傻子,还当陆志国是啥好东西,还不是哄着周煜拿肉票买肉给他吃。”

一想到这儿,两人不说话了,他俩诚然是周煜的狐朋狗友,可大家伙出去吃饭也很少吃独食,顶多这顿周煜付钱,下顿他付,总之几人吃肉次数也多,可陆志国那小子却装可怜,甜言蜜语的哄着周煜拿自己肉票买肉给他吃,甚至粮票都借给他,关键是陆志国从来都只借不还!

中午放学,周煜对周晓华道:“我出去转转,你自己去吃饭吧。”

他们中午不回去吃饭,一般都是在学校交粮票吃饭。周晓华面色犹豫的看他,“叔,要不别出去吃了,食堂的饭也挺好的。”以前他爸妈粮票肉票还稍微多点勉强能够小叔霍霍,可如今职位给了晓军和晓蝶,他们虽然交一部分,可到底太少了。

周煜被认为是出去偷吃,有些尴尬,可食堂里的饭真的一言难尽,昨天终于就捏着鼻子吃的,今天再去吃,实在是下不了嘴。

可周晓华仍然看着他,还想再劝。

周煜叹了口气认命的跟着周晓华去了食堂。

花了两分钱买了一份水煮白菜,又买了一个杂粮馒头,两人对坐着相对无言的吃着没滋没味的菜。

“周煜,吃饭呢。”

两人刚坐下,一个梳着两条马尾辫的女生满脸带笑的坐到周晓华旁边去了。

周晓华的脸噌的就红了,站起来呐呐道:“你们先说我去旁边坐。”不等周煜说什么老老实实的去隔壁了。

韩梅梅给了他一个算你识相的眼神,转头瞧见周煜的菜皱眉道:“你就吃这些啊,你等着我去买菜。”

全程没等周煜说一句话,这姑娘先是撵走了大侄子,又自告奋勇的去买菜。

周煜呵呵,从脑袋瓜子里扒拉出这姑娘的信息。

韩梅梅,县城人,爹妈双职工,姑姑在百货大楼卖布的。家里有个姐姐已经嫁人了,弟弟只有五岁,家里条件很好。

而且这姑娘是周煜隔壁班的,据说喜欢周煜,同学们都说她喜欢小白脸,然后说周煜要吃软饭,事实上周煜扒拉原主的记忆也认同这一点,原主不光霍霍哥哥嫂子的粮票肉票,还兼职吃软饭。

可人生经不起推敲,周煜扒拉原主记忆的结果是,原主招惹的姑娘不止一个。共同点是都说县城的,家里条件都挺不错,再有就是都舍得在他身上花钱。也就是说吃软饭还不是吃的一个人的软饭。

也是奇了怪了,那些女同志竟然没拿鞋底拍死原主,这大概就是真爱了。

周煜瞧着韩梅梅喜滋滋的端着一碗小辣椒炒肉还有一个大白馒头过来,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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