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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事情。
不过他用自己是目击者说了这样的话,没有提郑之南。
只说自己无意间看到,虽然那个差点被拖走的男孩子最后逃了出来,但还是受伤了,希望他能和这个辖区的警察沟通一下,了解了解这件事,还有这个人。
因为是表弟发过来的,林霄的表哥没有当成开玩笑,全部看完,接受了信息后,就发给了林霄所住辖区的同事。
这个点其实有些不值班的已经下班回家了,但事情似乎有些严重,加上去年年底快过年的时候,也发生过恶意猥亵他人的人出现,只是那人有些狡猾,一直没抓到,现在有人提供了这么清晰的线索,林霄表哥以前的同事立即就联想到了一起,有了大概的区域,就好排查多了。
这件事用了一周的时间,终于将断断续续作案两年多的性变态犯人给抓到了。
这个犯人没有杀过人,大部分都是被猥亵甚至强奸,没有被举报都是因为这个犯人很狡猾,每次被带进隔间都是昏迷状态下,事成之后也是蒙着眼被悄悄送出去,扔到郊区或者桥洞。
受害人多为男性,从十几岁到二十来岁,有的为了面子隐忍不发,有的则没发现什么线索,只能忍气离开,有的去报警却发现身体里没有斑之类的证据,因为那人每次做完后会给对方做清理,里里外外都洗的干干净净,把能用的信息都给抹去了。
警察摸过去的时候,刚好有个受害人被绑在隔间里,可以说是证据确凿,还好去的及时,并没有得逞。
因为林霄的举报,警方还辗转他表哥,给林霄发了两千块钱奖金,还送了个光荣证书。
弄的林霄哭笑不得,但好在犯罪分子已经绳之以法,这一周郑之南因为担心还有人受害,辗转反侧睡不着觉,现在彻底的安心了。
第279章
犯罪分子绳之于法,郑之南身体恢复,这两件事加在一起,林霄觉得值得庆祝一下。
自从发生了这件事后,明白自己从前多么瞻前顾后的林霄彻底的敞开了心房,坦然的接受自己也对郑之南有好感这件事。
周六那天,林霄提出来要带郑之南去吃火锅。
郑之南作为鸟后,从未吃过火锅,但林霄提出来吃火锅的时候,他是有一些印象的,下意识点头应允道:“好。”
林霄这个刚完盘子,他们刚吃完早餐,他说:“你吃过火锅吗?”
“你说的是上一辈子吗?”
郑之南一本正经的说上一辈子的时候,林霄才想起来,郑之南作为鸟,是认识他后才走进人类社会的,所以这辈子他没有带他去吃过火锅,那他这辈子应该是没吃过的,难怪让郑之南觉得,是在问他上一辈子的事情,他把东西放进水槽说:“不,我说的是……这辈子,不过看你的样子,应该是没吃过。”
郑之南点点头说:“这辈子是没吃过,不过当你提到火锅的时候,我觉得我口腔在自动分泌口水,应该上辈子很喜欢吃吧。”
林霄不禁笑出声说:“看来我这个庆祝方式选的很好。”
本来到了下午六七点,坐到火锅店的靠窗位置吃火锅吃到一半时,两人还有说有笑,林霄还蛮开心的。
结果就有这么不识相的人过来……
当着他的面给郑之南递了个纸条!
一开始,林霄还没注意是什么,好奇的问了一句递的什么。
郑之南坦荡的递给林霄说:“是他的联系方式。”
林霄这下脸直接黑了,他不是黑郑之南,而是刚刚那个人,那个家伙刚刚来的时候,特别有礼貌,叫他哥哥,没想到转脸就扭头给郑之南递了联系方式。
这是什么意思,这是看上了之南,想和之南有点发展啊!
林霄想到那会儿自己出于礼貌还对对方笑了笑,结果竟然是对情敌笑的!
林霄看着郑之南说:“那……那你要加他吗?”虽然他很想撕掉这张纸条,但这纸条毕竟是给郑之南的,那只有郑之南有权利处置它。
林霄说这句话的时候眼巴巴的看着郑之南,眼神里难得的出现了一丝委屈。
郑之南撑着下巴说:“你带笔了吗?”
林霄想了想说:“好像背包里有。”然后去背包里找笔,找出来后递给郑之南。
郑之南接过笔,拿过纸条,埋首在纸条上写东西。
林霄伸着脖子问:“你要做什么?”
郑之南说:“给他写回信。”
林霄以为郑之南会直接撕掉,现在不撕掉就算了,竟然还要给对方写回信,林霄心里那叫一个郁闷,开始回忆刚刚那个人长得什么样。
其实他不否认,对方还是挺阳光的,看上去和郑之南同龄,清爽帅气,大胆。
不会吃顿火锅就把自己的小可爱吃丢了吧?
一瞬间林霄都有些紧张了。
直到郑之南写完,把笔递给林霄,把纸条压在杯子下说:“好了,一会我们吃完,我还给他。”
“你写的什么?”虽然林霄刚刚伸着脖子看,但没看到什么,也不想让郑之南看到他露出一点都不成熟的样子就回了视线。
郑之南闻言把纸条往林霄的面前放了放说:“你自己看呀。”
林霄听到这句话,接过纸条,看到上面的内容时,眼睛猛地的瞪大,然后脸上绽放出大大的笑容,笑得像是得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时的,难得露出如此傻兮兮的模样。
只因郑之南在上面写了一句话抱歉,你刚刚叫哥哥的人是我男朋友。
林霄差点就想说:“这张纸条可不可以我留着,裱起来。”
但是想了想,还是要让对方知道他的存在,不仅仅只是哥哥那么简单,忍痛放在了桌子上。
这个小插曲结局后,林霄后半程吃的是神采飞扬,给郑之南夹菜特别积极,生怕他吃不饱,吃不够,还叫了一盘串串。
“这个也好吃,你常常,你喜欢吃火锅,应该也会喜欢吃串串。”
郑之南尝了后,果然很喜欢。
看大郑之南吃东西时露出的满足神情,林霄对他说:“果然是个吃货,以后每周我们都出来吃好吃的吧,我带你去我从前最喜欢吃的地方,把我喜欢吃的吃一遍,再从中挑选出你最喜欢吃的,接着呢就吃一些你这辈子没吃过的,这样你就能知道,你上辈子喜欢的是什么了。”
郑之南对这个周末活动非常感兴趣,不过林霄不忘这个时候幽默一把说:“当然,能回忆起喜欢吃的就可以了,别连带的把自己上辈子喜欢过的人给记起来了。”
郑之南闻言果然认真的想了一会儿,然后用无比确定的声音说:“应该没有喜欢过哪个男生吧,因为完全没有这方面的任何记忆。”其实这都是每次做完任务后,在虚幻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