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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入口的瞬间,午餐肉绵软微咸的滋味就在她的口中绽放开,让她忍不住连着口水把肉囫囵吞了进去,香的不能自已。
“这才是肉应该有的味道,跟午餐肉比起来,异兽肉尝起来简直是毒草!”
赵雪舔了舔嘴馋,回味午餐肉油腻滑润的油脂味,或许对于平安世界的人来说这肉有点咸,还有点腻,但是对于一年也碰不到几回肉的末世人来说,这种肉的味道刚刚好,让他们能一下子把肉和油吃个够。
就像古时候吃杀猪菜一样,在贫穷的农家,每次过年做年菜的时候都会把肉做的尽量油腻,以重口味来满足小孩儿们的嘴,好让肉的滋味在嘴里多留会儿,这就是穷人的生活哲理。
在古时,人们不常吃肉,所以每次吃肉的时候都狼吞虎咽的,赵雪也不能俗。然而她刚把肉吞下去就有些后悔,因为午餐肉的味道实在是太好了,她后悔一下子就把肉咽下去,没有好好咀嚼一番,尝完滋味再吃下去。
“可惜,可惜,浪了一块好肉!”赵雪十分惋惜。
喝了一口酒润润嗓子,赵雪珍惜地夹起那块咬了一小口的肉放到嘴中,这次她一口咬了一半,却吸取了前次的教训,没有急忙把肉咽下去,而是把半块肉都含在了嘴里,用舌尖仔细品尝起了午餐肉,直到含到再也品不出咸香味,她才珍惜的把肉嚼碎咽下去,再配上一大口酒。
“有酒有肉,爽!”
吃完了半块午餐肉,赵雪再没耐心慢慢品味,她把剩下的一半丢到口中,略微嚼了几下就匆匆咽了下去,喝酒冲味,尽情领略这种大口吃肉的酸爽味道。
被这样的吃法给爽到,赵雪抛弃了细嚼慢咽的做法,开始一块肉一大口酒的吃喝,这样的吃法十分爽快,让她打心里舒坦,但也让她吃的心疼。
赵雪大口嚼着午餐肉,每吃掉一块肉她就有一种强烈的负罪感,因为她完全是用原本能吃好久的肉来换一时的爽快,算起来根本不值。
在内疚感和爽快感的双重冲击下,在便利店凉爽的空调下她都吃的满头大汗,完全是让纠结给逼的。
吃完了最后一块肉,赵雪依依不舍地舔了舔还有残留肉味的手指头,然后一口气喝干了易拉罐里所有的啤酒,虽然以前吃过很多山珍海味,但是现在,在赵雪心中没有比午餐肉配啤酒更绝妙的搭配。
如果在末世能天天吃到这样的肉罐头,她愿意用短命十年来换。
在赵雪尽情吃喝的时候,宋程也忍不住抬头来看。虽然远隔一张桌子,他闻不到午餐肉的香味,但是肚子仍然咕噜噜地叫了起来。
在来到便利店前,他刚吃过晚饭,但是他的晚饭是两块冻好的粥。
与其说粥,那也是抬举他自己,那粥稀得可以说是稀饭,甚至说是米汤都不为过。
学习心怀天下的范仲淹大人,贫穷的宋程每天会煮一锅粥,然后等晚上冻好后分成四块,每天早上和晚上各吃两块,然后安慰自己这是学习范仲淹,既然范仲淹大人每天吃两块粥就能度日,那么我也行。[2]
然而,坚强的意志显然不能填饱他的肚子。宋程仔细想过,如果自己能有一个好朋友愿意把好饭好菜送给自己吃,他一定不会像范仲淹大人一样有节操,他可以肯定自己一定会把那些好饭好菜吃个光,而且连盘子都会舔干净,一丝油花都不会留。
作者有话要说:[1]两句诗来自曹植的洛神赋,据传比喻甄姬
[2]来自文言文范仲淹食粥的故事
第十章
对于宋程这个半大小子来说,每顿吃两块冻成块的稀粥跟喝水没什么区别,根本填不饱他的肚子,虽然他每天能集中力学习,但是到了睡觉的时候,他的肚子会疼的难受,这完全就是饿的。
平时看四书五经的时候他还能抑制住饥饿,但今天赵雪吃午餐肉罐头的场景勾起了他的食欲,于是他安分的肠胃开始蠕动起来,折磨的他难受不已。
于是为了不让饥饿影响自己读书,宋程不得不一手捂住肚子,用另一只手翻书。
其实,在刚吃午餐肉罐头的时候,赵雪在末世锻炼出的耳朵就听见了宋程肚子的咕噜声。
以赵雪丰富的经验,她只看了两眼宋程,就知道这个面黄肌瘦的少年家境不好,不管是补丁累补丁的短衫,还是饥肠辘辘的肚子都昭示了此人家境不好的事实。
这让赵雪默默低下头不去看他。
宋程出于饥饿中仍然不放弃读书的意志确实很可敬,可是即使如此她也没有把肉罐头分给他的意思。
宋程即不是她的亲人也不是她的队友,她凭什么把珍贵的肉分给他?末世可怜的人多了,她可怜自己还来不及,哪有多余的同情心去可怜人家。
然而,虽然她不会去帮助宋程,但她知道饥饿难耐的滋味,于是她后期加快了吃午餐肉罐头的速度,力图快点吃完不让他再受折磨。
吃完了最后一口肉,赵雪可以听到宋程松了口气,而她自己也没有了那种愧疚感,心中也畅快了些。
吃完了肉喝完了酒,赵雪把那包烟塞进裤袋里,然后又到货架前疯狂采购,抱了一堆烟酒和肉罐头走到了银台前。
“结账。”赵雪把一堆东西放到银台上,已经做好了付出大量晶核的准备。
在来到店里的时候,她的脑袋里就被传输了不少信息,自然也包括结账。
同是现代位面的人,赵雪在末世来临前也去便利店买过东西,自然知道她买的这些东西不贵,在末世前只值几百块钱。然而她没有这个位面的钱,因此只能用末世位面有价值的东西抵账,这些都是那个奇怪的信息告诉她的。
虽然那个信息没说违反这些规则的后果,但是赵雪能隐隐知道那绝对不是好事。
因此,在末世弱肉强食惯了的她也没有选择强取豪夺,而是准备按规则行事。
“开个价吧,我愿意付出我们世界的货币,丧尸晶核。”赵雪从兜里取出一把丧尸晶核,认真地道:“丧尸晶核在我的世界作用很多,它不仅是充当货币,而且能辅助修炼,以及作为某些武器的能源,因此它的价值超越了货币。”
低头看了看赵雪手中的丧尸晶核,路鹿没想到人的脑袋里竟然能孕育出这么美丽的晶体。听完赵雪的讲解,他觉得赵雪这个人很实诚,这么珍贵的东西都愿意拿来抵账,没有用乱七八糟的东西糊弄自己。
可惜,丧尸晶核再好,对他也没有半分用处。
他不是科学家,对研究这些东西不感兴趣,而且他自身也没有异能,身体构造和异世界的人类也不一样,根本用不了丧尸晶核。
至今为止,除了能见识到形形色色的人,便利店没有给他带来其他的好处。或许黄金、晶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