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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饮料。
那时候古王国里遍地都是酒馆。
啤酒、麦酒、葡萄酒都是人们最爱的饮品,就连最贫穷的贫民家里都不会缺少麦酒喝。
然而,这些让人遐想的酒也在那个时刻消逝。
据史料记载,老国王的儿子因为酗酒坠马身亡,所以悲痛的国王下了禁酒令,大肆销毁王国里的酒馆和酒厂,久而久之,禁酒竟成了众多王国的铁律。
直到最后,人们彻底失去了酿酒的方法,也因为法律不敢探寻酿酒的方式为止。
但是今天,这些都已经是过去式了。
革命的战士们推翻了罪恶的王国,成立了民主的共和国。
为了解放人们被束缚的思想,战士们推翻了旧王国的法律,而禁酒令这种束缚人性的东西自然也随之废除。
于是被人们遗忘了千年的酒,到今天终于可以重见光明。
通过大量的史料,凯文知晓了酒是一种多么美妙的东西。可惜史料里只提到了酒,却没写具体的酿酒方式。
因为那些关于酒的记录,早就被痛恨酒的老国王烧掉了。所以如果想研制出这种饮料,只能从零开始,一点一点的摸索。
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这无疑是一个困难的过程。
要是没有共和国的悬赏,早就忘掉酒浆味道的人们是不会有闲情研制这种不知道好不好喝的饮料的。
但是对凯文而言,即使没有共和国的悬赏,他都想让酒重见天日。
而现在,他终于有机会了。
“店主,你这里有没有一种叫酒的饮料,那种喝了能让人飘飘欲仙,忘掉所有烦恼的饮料?”
“酒吗,在那个货架上。”路鹿回到道。
按照店主的指引,凯文走到了盛放酒的货架前。
在那个货架上,琳琅满目的酒让他目不暇接,不知道先看哪种酒为好。
葡萄酒、白酒、啤酒……不管是史料上有的还是没有的酒,他都在货架上找到了。
“是的,就是这些,这就是史料里记载的酒啊!”
凯文欣喜若狂地扑倒在这个货架前,贪婪地看着眼前一排排的酒。
那些记载中能让人心情愉悦,保持快乐的琼浆就在眼前。只不过惊叹了片刻,反应过来的他就开始从货架上拿酒。
只可惜他手里的位置有限,他只能拿了他最熟悉葡萄酒,啤酒,以及一瓶从没听过的白酒。
“店主,就是这些了,我用钱付账可以吗?”凯文瓮声瓮气地掏出了他所有的钱拍在桌上,他紧紧地盯着路鹿地眼睛,生怕他不答应。
“可以,这些就行。”
虽然这些钱对路鹿没什么用,但是他点点头,给了一个塑料袋,示意凯文可以拿酒走人了。
于是,凯文用塑料袋把酒包住,抱起来就走,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尝尝酒的味道了……
第三十四章
在一张木桌子上,逐一摆放了三个透明的玻璃杯。
里面都盛满了不同颜色的液体。
有红的、有黄的、还有无色的。
显而易见,这就是凯文买到的三瓶酒了。
为了鉴别不同酒的味道,凯文把它们分别倒在了三个杯子里,准备好好体验一下,被古王国人推崇的酒,到底好在什么地方。
在用清水漱过口后,凯文犹豫了一番,最终挑选了盛放葡萄酒的杯子。
在古籍里,葡萄酒是一种享誉盛名的酒液,据说这是旧王国贵族最爱喝的饮料之一。
虽然凯文对那些腐化堕落的贵族嗤之以鼻,但他不得不承认,在享受这种事上真没人能比过他们。
所以,他学习古王国贵族品酒的样子,举起酒杯轻抿了一口,然后忍着喉间的不适,硬是把酸涩的酒浆咽了下去。
“不对劲,这酒一点也不好喝!”咽下一口酒后,凯文百思不得其解:“如果酒的味道就是这样,不可能有那么多人为它痴狂!”
“店主卖给我的该不会是假酒吧?”
怀抱着满满地不信任,凯文放下玻璃杯,又换了其他两种酒喝。
结果白酒辛辣刺鼻,他一口闷下差点被呛出眼泪;而啤酒苦涩不堪,只有咽到尽头才有一丝回甘,根本就没有那种让人着迷的感觉。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凯文满腹疑虑,于是他暂且放下酒杯,去翻阅他之前搜集到的资料。
“酒,对于初心者来说很难喝,但是一旦喝惯了,就会觉得和咖啡一样,意外的很好喝。”
“另外,有些人其实并不喜欢酒的味道。但他们追求喝醉了以后飘飘欲仙、忘却烦恼的感觉,所以才喜欢喝酒。”
看完这些,凯文若有所悟。
之前他也看过这页资料,但是他对酒抱有美好的幻想,所以就把这份资料忽略了,没想到比起那些吹捧之词,这份资料才是真正客观的。
或许,那些对酒过分的溢美之词都是酒鬼写的吧?
凯文再次更正了对酒的认识。
那么,他就再尝尝看吧。
有了心理准备,再次拿起酒杯的时候凯文已经不指望酒有多好喝了。
这次,他还是先从葡萄酒尝起,一口一口的抿着喝。
等一杯落肚后,他终于尝出了葡萄酒的酸、甜、咸、涩。
出乎意料,这么多味道混杂在一起也不会让人作呕,而且当喝完很久后,他真的体验到了和初次喝咖啡时一样的感觉。
“葡萄酒的味道还算可以嘛。”
此时,凯文开始有些晕乎乎了,他的脸庞也开始泛红。他想,这大概就是醉酒的滋味吧。
因为还有两杯酒没有喝,所以凯文忍住了想要休息的念头,拿起酒杯继续喝。
酒鬼们几百年都没能碰到的酒就在他面前,不喝完也太浪了。
于是,他又仔细品完了苦甘的啤酒。
但当喝白酒的时候,他实在忍受不了这股辛辣的味道,就干脆一口饮尽,结果,他刚喝完,一股眩晕就笼罩了他的头脑。于是他踉跄地倒在床上,很快就醉的不省人事了。
一夜无梦。
第二天,凯文扶着落枕的脖子从床上爬了起来。
由于昨天醉得太厉害,所以他连衣服也没脱,直接就躺在床上睡下了。
当然,他也没来得及找枕头,于是脖子也就自然而然地疼了起来。
起床后,凯文没时间惯一个劲抗议的脖子,直接看靠在墙上的钟,钟上显示的是早上五点,他起的意外的早。
而且没了昨晚临睡前的头晕难受,却产生了起死回生的错觉。
这种奇妙的感觉让他陶醉,尽管知道喝酒意味着头晕眼花,但为了这种醉醺醺地状态,他愿意再喝一杯。
“那些诗人,那些酒鬼关于酒的描写也不全是胡吹嘛。”
凯文嘟囔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