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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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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无比羡慕拆迁户。

以前他有个同学,家里就是拆迁户,父母拿到钱之后也不知道该怎么投资,觉得股票基金还有理财都不如买房,毕竟房价就是跌了也跌不到哪里去,更何况房价还有国家托底,就闷头买房子。

当时也还没有限购,他们家买了二十多套房子,并且聪明的没有在刚涨的那两年卖出去,而是出租,现在每个月收租都有十多万的收入。

后来他同学要去留学,他家里卖了套最小的房子,拿了八百多万让他去国外的学校旁边买套房,方便他住。

比起上市公司的老总,明谦更羡慕这种。

毕竟老总们还要担心公司市值,还要担心政策变化,担心亏损,要想办法推陈出新。

忙得脚不沾地。

而包租婆和包租公们都是净赚。

毫无压力。

明谦在还在装修的店门口贴了招聘启事,也确实有人给他打电话。

但都是问招不招服务员,没有一个应聘墩子工的。

“哎……”接完一通又是问招不招服务员的电话,明谦半躺在沙发上长吁短叹。

幽君看不惯他这样,鄙夷道:“一点挫折便如此作态。”

明谦绝望地看着幽君:“找不到门路啊!”

外地务工人员都是盯着高薪工作去的,哪怕是去工厂,一个月也能挣五六千,虽然是流水线工作没什么技术性,但墩子工同样也没技术性啊!他又不需要墩子工雕个花。

本地的更别说了。

最好是找附近农村比较闲的中年妇女,不负担生计,就是找点事情做,挣点小钱的那种。

但这种也需要有人牵线介绍。

明谦用抱枕挡住脸,闷声闷气地说:“大不了我每天晚上切好第二天的菜。”

幽君:“你有几只手?”

真切下来,要么量少,要么切几天手臂就别要了。

幽君:“罢了,本尊给你找几个得用的。”

明谦眨眨眼,也不拒绝,矜持道:“人家愿意才行。”

幽君冷笑一声:“未必本尊还要做强买强卖的事?”

明谦在心底吐槽:那可说不定。

第二天一早,“墩子工”就上门了。

门被敲响的时候明谦还在床上躺着,他一翻身,额头就撞上了幽君的胸膛,他有起床气,但对着幽君不敢撒,只能自己花费几秒时间消化。

等他消化好了,才慢悠悠地站起来,穿着拖鞋去开门。

一开门,入眼先是对方亮眼的橙色头发。

年轻男人冲着他咧嘴笑:“我昨晚上收到尊上的信就往这赶。”

男孩长了一张讨喜的脸,圆脸蛋,大眼睛,看起来就一副喜气洋洋的样子,他对明谦很客气,还带着点恭敬,被明谦迎进去之后就,还小心翼翼地说:“我听祖宗们说过,如今可就尊上这一只九尾白狐了,像我们狡兽一脉,生得倒是多,可天地灵气有限,新生的都快养不活了。”

所以一得信,长辈们就催他赶紧上路,免得机会落到别人手里。

他们狡兽在山海经里也有姓名,但比起大名鼎鼎的九尾狐穷奇还有凤凰之类的,那基本等于不存在。

虽说他们也是保佑五谷丰登的吉兽,但那是他们洪荒时期的老祖宗,到了他们这一代,别说保佑哪个国家五谷丰登,自己能吃饱肚子就不错了。

他在幽君这里混个脸熟,好好做事,得点好东西,回到老家还能给族里做点贡献。

像幽君这样洪荒时期就活着的神兽,手里好东西肯定不少,从指头缝里漏一点出来就足够他们这些小异兽吃饱。

明谦看着他圆圆的脸,再看他脸上真诚的笑,语气也温柔了不少:“我招的是墩子工,就是只管切菜的,你能做吗?”

男人一撸袖子,露出自己细瘦的手臂,努力挤出了一点肌肉,无比恳切地说:“我有得是力气!”

明谦看着对方那跟竹竿差不多的手臂,嘴角抽了抽。

就这?

第9章

新来的“墩子工”名叫遥,他没有姓,今年三百二十岁,换算成人族的年龄则刚成年不久。

对异兽来说,成年与否要看身体是否发育完全,能不能“求偶”。

“我们一族太能生了!”遥老实的坐在椅子上,不过十多分钟就跟明谦熟悉了起来,毫无防人之心,他哼哼唧唧地抓了把自己的下巴,摇着椅子说,“生那么多,又有老祖宗定下的规矩,不能跟人族生活,每隔几十年就要换一座深山,我能出来打工,还是因为长老们说我最机灵。”

“我不敢坐车。”遥小声说,“长老们说人族有火车,但我没坐过,看起来特别可怕,跟怪物似的,幸好长老们担心我来晚了会让尊上生气,就举族之力让我飞了过来。”

他十分珍惜这得之不易的机会,恳切地看着明谦,坚定地立下誓言:“老板!我一定会成为最优秀的墩子工!”

目标……十分远大,明谦有些汗颜。

这真是一只有梦想的异兽啊。

“老板,你想看我的原形吗?”遥不由自主的身体前倾,微微晃动起了腰肢和屁股,一副急不可耐地模样。

明谦:“……那……那就看吧。”

九尾狐他都见过!难道被会狡吓到吗?!

不过在遥“变身”之前,他还是在心里祈求,希望遥的原形不要太可怕,毕竟他连看恐怖片都要全程闭眼,就连闭眼都救不了他,音效一样可以“杀”他。

遥激动地跳到地上,他慢慢趴下去,上身匍匐到地面,唯有屁股高高翘起。

搞得明谦差点想学着幽君的口吻喊一句——倒也不必行此大礼!

不对,幽君绝对不会这么说,可能还会挑剔对方的姿势不够优雅。

趴下去的遥轻哼了一声,身体慢慢缩小,双腿变短,四肢长出了毛发,头颅开始变形。

他的嘴唇和鼻子拉长,头发逐渐褪色,身上的衣服渐渐变松,等他或“它”从衣服里爬出来的时候,就发出了一声已经有些威武的叫声——

“汪!!”

明谦看着坐在自己面前,用后脚踢下巴的“狗”,呆愣愣地站在那。

坐在他面前的“狗”有一对牛角,黑色的牛角顶在它的头上,它头顶和后背的毛发浓密茂盛,橘色的毛发像火一样,但身上的短毛却是豹纹的样子,它的牙口看起来很有力,虽然小,但看起来是一只非常健康的“牛角狗”。

如果大几号说不定看起来还比较威风,但遥只有吉娃娃大小,跟威武一点不沾边,头顶和后背的毛发还挺蓬松,十分适合圈养起来当宠物。

明谦从小就喜欢狗,狗嘛,忠诚威武兼具可爱,不仅能看家护院,还能卖萌撒娇。

男女老少,除了怕狗的,被狗咬过落下心里阴影的,大部分都喜欢狗。

原本明谦对遥还带有一种对方是异兽的紧张感,但面对遥那张憨厚可爱的“狗”脸时,紧张感瞬间如同被风吹散的浮尘,消失的无影无踪。

于是明谦一时手痒,就直接蹲下去摸上了遥的狗头,一摸就撒不开手。

这手感,这顺滑干燥柔软温暖的毛发!

狗!人类最好的朋友!

明谦一脸享受。

“咳!”

明谦转过头去,发现幽君的脸色比锅底还黑,并且正眼睛都不眨的盯着他。

不过明谦已经习惯了,一点都不怕。

倒是遥叫了一声,尾巴往下一压,后腿就夹住了那条小巧的尾巴。

“呜呜呜……”

那叫声凄惨过头了,不知道的还以为家里有人虐狗。

遥也不敢动,缩着脖子趴到地上,翻身露出自己的肚皮,做出一副臣服的姿态。

要不是他担心尿出来会被幽君一脚踩死,用力憋着,估计现在已经吓尿了。

明谦:“你有住的地方吗?”

遥不敢说话。

幽君冷笑道:“一只狗要住哪儿?让他自己找地方窝着。”

明谦:“……”

看不出来,堂堂神兽,竟然比自己还要抠门小气。

明谦笑着说:“要不就住这儿吧,还有个空房间,正好是上下床,就算再来一个也住得下。”

这句话落音,明谦觉得后背有些发凉。

幽君冷笑道:“一只狗,也配跟本尊同处一室?”

明谦:“……”

原来幽君是无差别攻击。

人躲不开,狗也躲不开。

突然之间,明谦福至心灵,他连忙说:“我想养只宠物!”

他实在没法看着这么一只小狗出去露宿街头,白天来给自己打工,晚上去住桥洞?

那他还是人吗?他一定是旧社会剥削穷人的坏地主。

“你看电视剧的时候没发现小情侣都爱养只狗吗?”明谦用电视剧做理论依据,“一般来说,家里有宠物就会更有家的味道,就算我们吵架,也会有宠物充当粘合剂……”

明谦说了一堆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的玩意,点明了主题:“让遥在家的时候保持原型行吗?”

遥翻了个身,坐得规规矩矩,疯狂点头:“汪汪汪!”

幽君目光深沉地看着明谦,哼了一声:“谁跟你是情侣?”

他偏过头,还是那副满是嫌弃的表情,只有被头发遮住的耳尖微微发红,转头的那一刻,头发被空气撩开,还不等明谦看清楚就一晃而过。

但幽君没有再说要把遥赶出去的话。

明谦松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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