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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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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况在他们这种,被金钱迷花了眼的人眼里,就算是人类灭绝,只要他们能活着,活得舒舒服服,滋滋润润,那人类灭绝也算不上什么事。人类灭绝都不是事了,更何况只是砍一些树。

偷猎动物和盗伐树木的,每年都禁而不绝。这甚至成了林业局的一块心病,他们花在这上面的人力物力,一直不是什么小数目,然而成效却寥寥无几。很多时候,这些人带着猎物、木材跑了,隔很久,等工作人员巡逻到那边了,看到树桩,或者连根都不放过,地上挖得只剩下一个深坑的时候,才能发现不对。

犯罪嫌疑人胆大心细,森林这个环境,树木繁茂,又很好地掩护了他们,只要动静不太大基本发现不了。哪怕被发现了也没事,派人引开守林人,赶在林业局支援的人到来之前离开,就能顺利脱身。正是因为如此,这些人屡屡得手,胃口被养大了,越发无法无天。

姬红萤这回抓到的那批人,就是惯犯。时常流窜在全国各地的森林里,寻找珍贵树木偷伐盗砍。他们做下了好几起大案子,全是公安部门正在通缉的对象。没想到竟然落网了。

一群人带着武器,硬是被姬红萤赤手空拳,生擒了下来,没有一个漏的。他们想破了脑袋,怎么也想不通姬红萤到底怎么发现他们的。他们都是老手,动作十分隐蔽,以往可从来,没被人逮住过。也想不通,明明干活的时候周围都有人在望风,为什么偏偏姬红萤出现的时候,那些负责警戒的人,就跟瞎了似的,一丝儿动静都没发现。更可怕的是,这个女守林人武力值高的吓人,胆子也大,看到木仓都不带怂的。那身手,不知道的还以为武侠小说里身怀绝技的女侠跑了出来。那叫个武功高强,要不然他们也不至于被一网打尽。

每次巡逻的时候,姬红萤都会变回本体。夏天晚上,林子里出现一只萤火虫,有什么可疑的?谁也不会怀疑。要知道,深林里最不缺的就是各种小动物和昆虫了。

也算那些犯罪嫌疑人倒霉,刚好在姬红萤巡逻的时候,拿出锯子在一颗红豆杉上比划。这还有什么好说的。姬红萤一看,连忙找了个犯罪嫌疑人看不到的地方,借着周围树木的遮挡变成人形,直接把人全拿下了。

因为她出现得快,那些犯罪嫌疑人都还没来得及对树木造成什么伤害。不过光是以往的那些罪,就够他们受的了。姬红萤立下了大功。

这功劳顺顺利利地报了上去,没被隐瞒,也没被私吞,更没被瓜分。看来是他们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见状,俞知乐和白鸽尴尬之余,都松了口气。尤其是白鸽,这份工作是他给姬红萤介绍的,对方真出了什么岔子,责任可都是在他身上。知道姬红萤工作顺利,白鸽比谁都高兴。

昨天是白鸽的班,今天就轮到俞知乐上班。整理好求职者的追踪记录,一一入档以后,俞知乐终于闲了下来。他一边吃着小点心,一边喝茶,正惬意得骨头都开始犯懒的时候,小楼门口出现了一道修长的身影,对方屈指在门扉上轻轻敲了两下:“请问,这里是下岗妖精再就业指导动物分部吗?”

俞知乐顺着声音,抬头一望,就看到一个穿着白衬衫的青年,正斯斯文文地站在门口。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可能这份工作做久了,见多了妖精。俞知乐注意到,最近这段时间,他好像渐渐能分辨得出谁是人谁是妖精了。即使妖精保持着人形也一样。

就好比现在,眼前这个人身上带着股书卷气,怎么看怎么像是教书育人的老师。但他是不是老师俞知乐暂时不知道,不过他不是人,俞知乐倒是一眼就看出来了。这新开发出来的功能,跟身上安装了妖精识别雷达似的,特别好用。

“是这里没错。”俞知乐连忙放下茶杯,把人请了进来。

闻言,青年露出一个温文尔雅的笑容:“是这里就好,您好,我叫兰华,是来找工作的。”

兰华?兰花?难不成是株兰花精?俞知乐差点没脱口而出,植物妖精要去隔壁部门,他这里是为动物妖精服务的。不过之前出过袋鼠那事,更何况对方刚刚还确认过这里是动物分部,显然不像是弄错了。怕再有误会,俞知乐强忍下话头。转而请人坐下,动手给对方泡了一杯菊花茶。

注意到俞知乐的异样,兰华大概是被误会惯了,微微一笑:“我本体是只螳螂,兰花螳螂。”所以才叫兰华。

兰华螳螂啊,俞知乐恍然大悟,那就难怪了。以妖精的取名习惯,兰花螳螂不叫兰华还能叫什么。

兰花螳螂在螳螂里,绝对是美貌度爆表的一族。甚至纵观所有昆虫,乃至动物,兰花螳螂都可以说是站在颜值巅峰的那一小撮之一,秒杀其他种族。顾名思义,兰花螳螂的外表,就很像是一朵兰花。当它落在花丛里的时候,你根本看不出来不对劲。甚至还会赞叹,这一丛兰花里,就这朵兰花开得最好看。你看这颜色,这花瓣,这姿态,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极为动人。

本体好看,难怪兰华的人形也这么好看。兰花螳螂名副其实。俞知乐感叹完,就进入了工作状态,问道:“不知道你想找什么样的工作?”有什么要求之类的。

兰华的样子显然不缺钱,他身上书卷味又这么浓厚,也许是喜欢教书育人?或者从事相关的行业,不在意工资高低?

甫一看到兰华,俞知乐就注意到他身上穿的衣服,是某个奢饰品牌子新出的款,价格十分高昂。他之所以知道这个,是因为他的衣柜里就挂着这么一件同款。衣服才上市的时候,他哥就买了。一气买了三件,跟搞批发似的,兄弟俩和顾长生一人一件,算是兄弟装。后来他看到白泽,白泽也买了。

这衣服出现在生活里的频率太高,以至于俞知乐这么个只知道吃,对奢侈品毫不关注的人,也都能轻易地认出来。

如果对薪水没什么要求,只是想找点事做的话,兰华的就业选择,无疑就特别广了。想到这,俞知乐又问道:“像是对薪水、工作环境、上班强度之类的,有要求吗?”

第67章 第六十七个求职者

很多有钱人出来工作,不是为了赚钱,也不是为了享受赚钱的过程,而是为了不闲在家里。他们总觉得,人闲着,就废了。不拘做点什么,总之得忙起来,生活才有劲。

会这样想的有钱人,一般都是富豪家的老人,或者小辈。华国最藏龙卧虎的,就是这两个年龄阶段了。很可能负责你们门前扫大街的那个大爷,年轻时候是白手起家挣下千万身家的有为青年。退休后没事干,把家业交给儿女后,跑出来发挥余热的。再可能,你们公司新来的泡茶小妹,是总部老板家里的小闺女。觉得天天和闺蜜出去逛街没意思,于是来这里找点活做,打发打发时间。要是能顺带学点东西,那就更好了。

和俞知乐猜的差不多,兰华也是这样。作为一只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妖精,他年轻的时候,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没干过?跟着农民起义,改朝换代过,当过权倾朝野的大臣,也当过安守一方的乡绅。当过清高名士,当过铜臭商人。

正是因为见多识广,经历的多,亲眼看见过,知道当皇帝有多辛苦,于是兰华当初连妖王都懒得去竞争。早些年积累下来的财富太多,什么都不干,这钱生钱钱滚钱的,也够他可劲儿地挥霍无数年,根本花不完。就算花完了也不要紧。他当年随手用的一只碗,现在拿出来,都是能拍出高价的珍贵古董。随便卖两样,照样能继续潇洒。

看着富得流油的兰花螳螂,背地里不知道有多少贫苦妖精,恨得快把衣袖撕碎了。

羡慕啊,人家忒有远见。

当初他们怎么就不知道出来捞一笔?

再不济保存点古董也好,拿出去卖了,也不至于沦落到这个地步。偏偏他们做妖精的,干什么都用法术。用习惯了,连衣服都是用自个的皮毛鳞甲变的,这种情况下,他们就是想拿东西出去卖也没办法。

还有那些成精晚,没赶上好时代的,更是悔不当初,早知道就多努力点,早点开灵智多好。早开灵智这会就不用为吃穿发愁。

现在可不比古代,怎么都能活。现代好玩的东西那么多,样样要钱,口袋空空怎么行?妖精们刮起了一股子赚钱热,除了保证生活娱乐之外,也是打着,多屯点东西,留到以后当古董卖,翻身做大富翁的主意。

别的妖精怎么想的,兰华管不着。他生活无忧,连王都不愿意当,更何况别的。兰华这次也就是待闷了,这才准备出来找点事干,解解闷。

钱是不缺,听到俞知乐的话,兰华说道:“对薪资、工作环境乃至工作强度,我都没要求。”再苦再累,还不是那么一回事。以他的修为,一天干二十四小时的重体力活也不会吃力。更何况别的。

竟然真的没要求,俞知乐还没来得及多想,就又听到兰华说道:“不过,我有感兴趣的工作,希望你能帮忙介绍一下。”

本来看中了什么工作,以兰华的本事,完全可以自己去做。偏偏他看中的工作比较重要,想入行倒是不难,甚至可以说是很简单,但是想成为行业的尖端,就有些难度了。正好有这么个帮助妖精的部门,兰华就想着借个力。

他是那种,一旦决定了干什么,就会干得特别投入,特别好的类型。有点儿像是玩角色扮演,要演,就演到最好。像是以前当臣子,他就位极人臣。当商人,他就富甲天下一样。现在自然也是如此。不管是人还是妖,秉性都是改不了的。

也行,不就是已经看好了工作,想等介绍么。虽然这还是第一次碰到这种事,不过只要兰华有能力,也不是不行。俞知乐把脑海里罗列出来的,适合兰华的那一堆工作,全都抹了下去,问道:“那你想做什么?”

“法医。”兰华嘴里,吐出了两个和他本人气质画风完全不衬的字眼。他还没当过仵作,正经挺感兴趣的。

法医?

俞知乐一愣,他还以为以兰华这一身和衣鱼一族如出一辙的书卷气,会选择教书育人,当个大学教授什么的。或者修缮古籍、古玩等各种古董,做一个修复专家。再不然,就是想当一个书法家,或者国学家,俞知乐也不会感到意外,没想到居然会是法医。

“我觉得拿手术刀挺有意思的。”兰华伸出自己白皙修长的手掌,猛地变回螳螂‘镰刀’的样子,对俞知乐笑了笑:“你不觉得有点像吗?”

像个屁!

没被这个变化吓到的俞知乐,却被兰华的话激发起了内心的吐槽欲。螳螂前肢比较发达,看起来像镰刀。相传人类当初发明镰刀,就是观察螳螂前肢得到的灵感。

一个是镰刀,一个是手术刀,这两样东西,差别大了去了好么。除了都是刀之外,还有哪里像?哪都不像!

再说了,都是手术刀,别说得好像,就只有法医才拿手术刀似的。明明还有医生,尤其是外科医生。病人多的时候,加起班来,甚至能连轴转几十个小时,一直站在手术台边上给患者进行手术。在此期间,手术刀基本不怎么离手。

不过就业的时候怎么选择,这都是要看各妖意愿。每个妖的爱好不同,兰华更喜欢当法医也不是不能理解,俞知乐不动声色地在心里吐槽过后,看着兰华把镰刀手变回人类手掌的模样,俞知乐有些为难地说道:“法医这个工作非常重要,而且对专业知识要求也高。”并不是简单培训后就能上岗的。

也不知道兰华有没有这个耐心,去系统的学习。

毕竟,国家在照顾妖精同胞的同时,也不能罔顾人类同胞。人妖平等,就是人类那边的下岗再就业部门,也是同样的待遇。想干法医,都得自己有这方面的专业学识才行。不是光有人介绍就可以的。

想到这,俞知乐开口建议道:“今年新生入学没多久,要不,我推荐你去大学读法医学?”这个时候入学,还来得及。课程不会追不上,实在不行私底下补补课也就赶上去了。以妖精的学习能力来说,没什么难度。

等毕业了,拿完学位,兰华就可以一边继续深造,一边去警局跟着老法医打下手。他要是学得好,说不准都不用人推荐,全国各地的警局都排着队,随便他挑。

法医是稀缺人才,因为要经常和尸体打交道,在华国,这多少有些忌讳。因此愿意干的人很少。虽然宁缺毋滥,但一旦有好的,各警局简直抢翻天了好么。那架势,就跟饿疯的人,抢食一样迅猛。

这才明白俞知乐在想什么的兰华,哭笑不得。他像是那种胡作非为的妖?好在来之前,兰华什么情况都考虑到了,他准备得很齐全。

“这是我的证书。”他是一只考过证的妖。他有基础,对法医不是一无所知毫无了解,不会瞎捣乱的。兰华说道:“我系统地学习过。”说着,兰华又拿出某知名大学的毕业证书。

俞知乐看着摆在桌子上的法医鉴定资格证,还有大学毕业证,纳闷。不是,你有这个你来我这里干什么?直接考公,进入公安系统不就行了么?

证书都拿到了,总不可能会被一个公务员考试难倒。各地警局都可缺法医了,以兰华的能力,不可能录取不上。那么难考的大学他都挤进去了,更何况是一个公务员考试。

看出了俞知乐的意思,兰华把证书都收起来,解释道:“我想当法医是不难,不过想跟陈新德教授进行学习就很有难度了。”提起陈新德教授的时候,兰华话里的尊敬十分明显。

隔行如隔山,业内出名的人,放到外面,也可能默默无闻。说着,怕俞知乐不知道陈新德教授是谁,兰华又说道:“陈教授是业界泰斗,甚至说是华国法医学的领航人也不为过。在国外也很出名。要是没陈教授,华国的法医学发展,少说还要再滞迟个二十几年。”

闻言,虽然还不知道陈新德教授是谁,不过从兰华的话里,俞知乐也明白过来陈教授的地位。就是那种传说中的行业大牛,估摸着只要是学法医的,就没有不知道他,不崇拜他的。无数迷弟疯狂景仰的那种。比如,眼前就有一个迷弟。

俞知乐看着眼睛发亮的兰华。能把一个妖精吸引成这样,陈教授显然是个很有人格魅力的人。

“陈新德教授年纪很大了,精力不足,所以只在我们学校挂了名。他现在不带学生了,我想跟他学习也没办法。”他思来想去,也就只能来这边碰碰运气。兰华说完,又补了一句:“不敢勉强教授,只是希望有人可以从中说合,让我有个机会。如果教授拒绝也不要紧。”大不了他到时候考到教授在的警局,努力追随教授的脚步。

何况,即使教授退休了,但教授是个闲不住的人,又接受了返聘回到工作岗位。哪怕体力不足,没办法全天候工作,也依旧在为国出力。经常指点其他法医,和以前带过的学生,只是不收新学生了而已。想到这,兰华这么个克制的人,脸上都忍不住出现一丝激动的神情。

他要是和陈新德教授一个警局,虽然不能成为陈教授的学生,但是运气好,说不准也会得到教授的指点。就算得不到,只要勤奋点,天天去警局报道,见到陈教授的机会肯定有,大不了到时候他厚着脸皮上去求教不就行了。就算陈教授没空,没办法指点,那也不要紧。能见到教授,可以和偶像待在同一个警局也很好了。

不过人总是贪心的,有了好的之后,就想要更好的。妖精也一样。兰华其实已经报考了公务员,准备考到陈教授在的那所警局。去教授待过的警局里工作,这个愿望即将实现,他难免就有些贪心不足,想要更进一步。

“我是因为陈教授,才燃起对法医学的兴趣的。所以也希望,将来有幸能在教授的带领下,在法医这条道路上走的更远。”最好能拜陈教授为师。即使他年纪比教授大一截也一样。人类不是有这么个说法么,达者为先。年龄差距不是问题,碍不了什么事。再说了,他虽然年纪大,但是外表年轻啊。兰华认真地看向俞知乐:“你愿意帮我这个忙吗?”

第68章 第六十八个求职者

俞知乐算是明白了,什么闲着无聊,出来找工作解闷,兰华这样子,分明是出来追星的,整一个狂热粉丝。只不过他粉的不是娱乐圈明星,而是法医学大佬。

别说兰华提出来的要求,勉强能摸到自己工作内容的边,就是摸不到,看着他一颗丹心向大佬的模样,俞知乐也有些不忍心拒绝。又不是什么违规违法的事,说起来,其实还算是件好事。

不过,俞知乐觉得,兰华似乎弄错了一件事:“我也不认识陈新德教授啊,怎么向他推荐?”他连华国有没有陈新德这个人都不知道,还是兰华说了,他才知道对方是谁。

闻言,原本也就只是过来碰碰运气的兰华,即使明知道很有可能是这个结果,脸上还是忍不住流露出失望的神色。看来,真的就只能去警局里,打卡上班蹲大佬了。

就在兰华垂头丧气的时候,他又听到俞知乐有些犹豫地说道:“我可以向上面打申请,如果上面同意的话,应该会有人帮忙联系教授认识的人,为你们牵桥搭线。”和他不同,上面的人,无论是眼界,还是人脉,都比他更广一些。其中不乏认识陈新德教授的。毕竟陈教授做的是法医,而上面有不少高层,身上还兼着警察局高层的职务。法医和警察,合作的地方多了去了,都是同事。哪怕不是一个地区的,没什么机会见面,但这指得是不出名的小法医。像陈新德这样的大佬,遇到没办法解决的尸体的时候,哪个地方的警察局没借调过?一来二去的,想不认识都难。

俞知乐话里的不确定,兰华听出来了,但是即使这样,他也已经很高兴。有机会总比没机会好,不是么。

兰华目光灼灼地盯着俞知乐,虽然没开口,但无形中,却在用眼神拼命地催促他动作快点。那神情,颇有种恨不得抢过键盘,替俞知乐向上面打申请的架势。吓得俞知乐打字速度都快上了三分,爪子在键盘上飞舞得,几乎快可以看见残影了。

申请发出去后,对兰华来说,等待是漫长的。哪怕实际上,没十分钟,对面就发来了回复也一样。俞知乐点开邮件,贴心地把屏幕转到兰华那边,好让他能第一时间就知道结果。

“成了!”兰华激动地说道。俞知乐为他高兴的同时,探头过去一看,顿时有些哭笑不得。什么成了,上面只是说,会帮忙牵线,给两人见面的机会,但是结果怎么样,能不能入教授的眼,就要看兰华自己了。

不过转过念一想,以兰华的本事,只要有机会,想来入教授眼的可能性也很大。四舍五入一下,这可不就是成了么。俞知乐借了纸笔,让兰华把介绍人的联系方式抄下来。兰华收好电话号码,还了纸笔,又对俞知乐道完谢后,就迫不及待地离开了。

兰华一边往外走,一边嘴里还在念念有词。以俞知乐的耳力,明显能听到兰华紧张的低语声:“要去见教授,这身衣服不行。休闲衬衫太不正式了,有些失礼,也显得不够重视教授。得早点回去,趁着还有时间,赶紧挑一套合适的衣服。”

后面说什么,兰华走远了,俞知乐没听清。但就光是这会听到的这些,俞知乐几乎已经能想象出兰华对着衣柜发愁的模样。大约也就只有去见梦中情人的男人,会东挑一件衣服,西挑一件衣服,西装铺满床铺。明明可选择的衣物有那么多,却还是和女孩子似的,觉得衣橱里少了一套衣服。

偶像和梦中情人比起来,地位估计也相差不远。甚至对兰华来说,偶像还会更重要一些。毕竟兰华同族的雌性十分凶残,交配过后缺乏能量的话,可是会把雄性吃掉的。

一个企图吃了自己的,还不知道在哪里,现在压根没影的对象,和一个自己十分尊敬崇拜的偶像,谁更重要还用得着说?

一想到兰华也会跟怀春少年似的纠结穿衣打扮,俞知乐就忍不住捧腹。更甚者,以兰华的身家,说不准就不是对着衣柜纠结,而是对着衣帽间犯选择困难症了。

也不知道兰华的‘追星之路’顺不顺利?

俞知乐对兰华的事进行了追踪回访,这才知道,陈新德教授虽然不收学生了,但兰华的优秀打动了他。最重要的是,兰华是妖精。妖精寿命悠长,如果把他带在身边手把手地教会了,成为一个顶级法医以后,只要兰华愿意,哪怕隔很久才带一个徒弟。华国顶尖法医的数量,也都会大大增加。

就算兰华不带徒弟,只是去大学讲讲课,受寿命影响,他一个妖能起到的作用,也会比十个人类法医要来得大。出于这个理由,陈新德教授就越发地觉得,不能把兰华拒之门外。他这把老骨头,为了华国法医界的未来,还是能再拼一次的。哪怕为此缩短上班的时间也值得。一时的好处,和长远的利益,这两样放一起,傻子都知道选哪个。

而且现在人妖共居,人会犯法,妖也会犯法。这种情况下,妖精法医能起到的作用,也远胜于人类法医。妖精法医先天就对妖族更了解些,对各种妖精造成的伤口也比较熟悉,这是天然优势。陈教授老早就想业内有个妖精同行了,可惜不止是人类不喜欢做法医,就是妖精,也不太喜欢。

让基本没接受过九年义务的妖精,老老实实地从头开始学,一直念到法医毕业,再去考公务员,这简直太为难妖了。

他们都有其他本事,干点什么不行,谁耐烦做这个?!

大约也就只有兰华这个奇葩了。

如愿考进陈教授所在的警局,成为教授手底下的小法医以后,兰华展露出惊人的学习能力,很快就帮上了不少忙,辅助警局破了好几起案子。听说最近,他正在陈教授的指导下,给一个连环杀人案的受害者做尸检。

案子都是保密的,俞知乐也只知道个结果。确定追随偶像过去的兰华,对新工作充满热情,也没受到不公平待遇以后,俞知乐就没再关注了。事实上,小楼里来了新的求职者,忙于接待的他,就算想继续关注,也没这个时间了。

把求职者迎了进来,俞知乐注意到,对方五官轮廓很深,还有一双清澈的灰色眼眸,头发却是黑色的。光看头发的话,和其他华国妖精毫无差别。不过眼睛的颜色,还有比普通华国妖更深刻一些的脸部线条,无一不在说明着来者的身份。

有了上回袋鼠的经验,这回,俞知乐没再误会。心想着,这大概是个混血妖,或者干脆就是国外移民来的也不一定。果然,下一刻,俞知乐就听到对方自我介绍。

“我叫叶考拉。本体是只考拉,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树袋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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