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雷晓
“呦!我说瞧着眼熟呢!琪琪来了啊!”
辛博琪一扭头,看着来人,其中有一个面熟,略微的想了一下,这男人她认得,是腾椿语的朋友,婚宴的那天见过。辛博琪站起身来,笑着打招呼:“吃了吗?”
姚夏笑着道:“没呢,琪琪请客?”
辛博琪点头,“腾椿语买单!”
姚夏听了哈哈的笑起来,这姑娘确实有意思,椿语哪里淘来的宝哦。
“我们是不会放过椿语的,婚宴那天的事儿还没完呢。今儿来找雷晓,正好看见你了,就过来打招呼。”姚夏说着,推了推雷晓,“我说雷晓啊,你这黑心的商人呦!瞧你把我妹子糊弄的,这什么破茶叶啊,你糊弄一般人也就算了,居然糊弄到我妹子头上了啊?”
姚夏刚才听到了,说着桌要换茶叶,本来也不是大事儿,可他好奇,什么样的女人这有品位,居然说雷晓的茶不好。这样的人,有两种可能,要么是太会喝茶,要么就是不懂喝茶。
雷晓是这浮华的老板,这里的所用的每一个东西,都是精挑细选的,不能为之极品,但也算得上优质。可会儿听说有人投诉茶叶,他就想着来瞧瞧,没想到竟是腾椿语的老婆。
雷晓听了就在一旁安静的笑着,然后语不惊人死不休,“姚夏,这茶叶是你给我的。前阵子,从你手里买的,你忘了?这黑心的商人呦!”
姚夏愣了一下,有这事儿?貌似还真有这事儿,他是在做茶叶生意,也好像给浮华供货。姚夏思及此笑了笑,“老了,老了,健忘了。琪琪,你喜欢茶,改天我给你送府上去,我哪儿最近得了几陀好茶。”
其他人她不怎么认得,可这姚夏她知道,腾椿语的好友,和他你不能矫情,于是欣然应下了。
她看着姚夏身边含笑的雷晓,忽然觉得,咋这眼熟呢?尤其是他的那一双手,纵使是弹钢琴的叶迪斯,也没有这样一双好看的手。
“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她有了疑问,自然就要找人解答。
雷晓点点头,何止是见过,那天因为她的原因,他可是去医院躺了一个星期呢,你们在国外度蜜月,他在医院里过苦日子。他下意识的和辛博琪保持距离,倒不是避嫌,他可不想自己再去医院了,这腰还没好彻底呢。要不是姚夏嘴馋了,非要来浮华吃饭,他才不会从床上爬起来呢!
这姚夏也是,吃饭还要找人陪着,偏偏就想到了雷晓,雷晓让他自己来浮华吃饭,免单,可他偏说,看着雷晓有食欲,这就拖死狗一样的把他给拖来了。可来了,他又后悔了,因为这辛博琪的眼睛,就没离开过雷晓一刻。
要说这雷晓长得也俊俏,男人之中的极品了,身材暂且不说,就那张脸,够祸害了。可,人家辛博琪看上的,是他的这双手!姚夏纳闷了,这琪琪老盯着雷晓的手干什么呢?
场面一时有些尴尬,雷晓含笑的看着发呆的辛博琪,而辛博琪痴迷的看着雷晓的一双手,姚夏打圆场道:“琪琪,哥几个不打扰了,今天这餐雷晓请了!”
雷晓听了摇头笑笑,“以后想来就来,对你免单。”
姚夏拍手叫好:“琪琪,那你以后常带我来啊!我跟着你混饭吃!”
雷晓瞥了一眼姚夏,“能有点出息吗?”
姚夏嘿嘿的笑,“雷晓,你这儿什么都好,我也爱死了这些个厨子,可咱是小老百姓不是,穷啊!难得你给琪琪免单,我不来混几顿,对得起那些和我一样的小老百姓吗?”
雷晓鄙夷,“你丫的还穷?悍马每款的跑车你都买了,你这样的败家子,说自己穷?说自己小老百姓?你让我这个真正的小老百姓往哪里摆?”
辛博琪没留意他们小老百姓的言论,只顾着看雷晓的手了,她似乎是要将他手上的每一个细纹都刻印到脑子里去。要是她听见了这两个有钱公子哥,在那里争做小老百姓,准保就玩个暴怒,为那些真正的穷人发狂一次。
“琪琪你好好玩,我们先走了,回头你见着椿语,给他说一声,兄弟们要喝他的血!”姚夏说完转身走了。
雷晓回头看了一眼辛博琪,她还盯着雷晓的手,唇边有一抹不明的笑意,愣是让雷晓打了个寒战。
“回神了!”李莹拍了拍辛博琪,“看的那么入迷,看上那个叫雷晓的了?”
辛博琪毫不忌讳的点头,“你不觉得,他的手很漂亮吗?我喜欢他的手。”
李莹摇头道:“辛博琪你这可不行啊!这才几天啊,就朝三暮四了!你老公怎么办?我真为腾校长娶了你而感到悲哀!”
辛博琪一眼横过去,这一看不要紧,差点丢了她半个魂魄,起身就朝着那个梦一样的人走去,李莹赶紧看过去,喊住她:“喂喂喂!不要雷晓了?你这是什么女人啊!”
辛博琪完全没理会她,因为她看见的那个,是她第一个喜欢的男人,他高雅,他忧郁,他的钢琴弹的出神入化,他有着完美的声线,他是叶迪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