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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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之后,洛阳城外三十里处的陆家庄。
刘安在临安城学拳的陆家武馆,馆主陆德仁陆老头便是出身于此了。
他与陆家现任家主陆德威是表兄弟,虽然两人年纪差了二十来年,但辈分就是平辈,刘安在原本的地球上,还有年纪比他大的侄子,陆德威有一个亲兄弟,叫陆德远,两人合伙开了一家威远镖局。
原本,离开临安城的时候,陆老头就给自己在洛阳的本家写了一封信,拜托陆家兄弟关照自己的这个收山弟子。
陆氏兄弟开镖局,在江湖上走南闯北,结交天下好汉,陆老头自身颇有点宋朝宅男的味道,在临安城地面上还算熟,但出了临安城交往上不如他们兄弟二人。书信中,陆老头对刘安的武学天赋夸到没边了,嘱咐他们兄弟二人如果有好的际遇,不妨将刘安引荐给那些有名的“名家”和“大侠”,抛开门户之见,彼此还能结个善缘。
书信刘安看过,虽然并不需要那些名家和大侠的指点,但这个人情他还是心领的。
所以听到蓝蝴蝶说陆家有难,也顾不得自己的宋朝自驾游了,一天之间,穿越两千余公里,从大西南的群山峻岭中闪至中都洛阳,入夜时分便已经来到陆家庄外。
在庄口,他活动了一下手脚。
“也难怪魔武世界发展不出科技来,有这种地图穿越能力,谁还会研究交通工具……话说哥我是现代人来着,居然也没想到这点,可怜我的银鸟号啊,许久没有出场机会了”
说着话,他瞄了一眼盯着鸡窝头的蓝蝴蝶。提着她没用多少异能,完全就是轻功级别的一路飞掠,这一整天下来可不是那么好受的,发带也不知道丢到哪去了,被水汽打湿的头发风干以后,嗯。用后世一句“洗吹剪”才足以形容。
蓝蝴蝶双目无神,眼球充满血丝,该吐的路上早就吐完了,猛地一哆嗦回过神来,两眼连眨,湿润艰涩的眼球,看向刘安,充满畏惧还有一点点麻木之色。
“就……就是这里了,此地便是陆家庄。庄首那户大院便是陆德威、陆德远兄弟二人住处”
“废话,我当然知道这里就是陆家庄,你最好祈祷还没发生什么不可挽回之事……嘁——跟你说这些干嘛”
待蓝蝴蝶原地喘息恢复一会儿,刘安一提她腰带,旱地拔葱般……这个比喻太挫了,应该是像导弹发射般,身形快速又悄无声气的拔高十几米,在空中一顿之后。轻飘飘滑入庄园之内。
庄子内一片漆黑,偶尔能看到一点灯火。大部分人都已经睡下。
大富之家在夜间会点上灯笼作为夜间照明,同时也是一种震慑宵小的手段,哪怕积年惯盗在晚上对着灯光也会有一些避讳的心理。不过陆家就没有这个必要了,他们吃江湖饭的,就算仆人也会个三招两式,普通贼盗摸进来只会找不自在。
刘安精神力一扫。很容易就找到此行的目标。
陆德威的女儿——陆玄霜(笑,你们知道我每天有多努力看黄书么?看你们所有人都猜错的感觉实在很赞啊)。
她不在自己的房中,而是在后花园的柴房里,同她黑灯瞎火在一起的还有伪装成白少丁的谢锋。
刘安进去的时候,谢锋正在脱陆玄霜的裤子。而陆玄霜明显神志不清,仰躺在草垛上嘴里哼哼啊啊的,在柴草上妖娆的扭来扭去。
“看你做的好事”
正在兴奋中的谢锋根本没发现身后多了两个人,被刘安一指点倒,软绵绵一声不吭瘫在地面,顺带着也扯掉了少女的亵裤,露出了两条在黑暗中似乎散发着莹莹光亮的修长嫩腿。
“嘿嘿”蓝蝴蝶怪笑了两声,两只眼睛不由盯住了面前少女的两条**,舔了舔嘴唇,一副意动之色。
刘安作为一个“千人斩”达人,偶尔也会用点药物助兴,一看陆玄霜的状态就知道她被人下了药,转头问道:
“解药呢?”
“没有解药”蓝蝴蝶摇了摇头。“我给他的……”
她踢了踢地上昏迷的谢锋。“……东西是用人参、鹿胎、虫草、虎鞭等燥热之物炼制而成的大补之品,除了有致幻效果外,功效可比是吊命用的百年山参还好,看样子谢锋对她已经投药了旬月,大约已经得手,只需要让她泄身就能恢复清醒……”
话没说完,就被刘安踢了一脚,一头扑进草堆之中,不过很快就起身出来。
刘安上前摸了摸陆玄霜脖子。
少女立刻就有反应,两手抱住他的胳膊,一条光滑的嫩腿也勾到他的后腰,嘴里喃喃呓语:
“……嗯嗯……师哥……师哥……唔嗯……”
这是一个喜闻乐见的故事……请大家做一个悲伤的表情。
大约就是有这么一个叫陆玄霜的少女,天生媚骨,不巧被女色狼蓝蝴蝶遇到并相中,在各种青楼、妓院一直立志做最低级工作的蓝蝴蝶,一眼就看穿了她的本质,为了彻底得到陆玄霜,设计了一系列毒计,不断的被各种男人ooxx,下限一再突破,最终看破男人与她走上百合的道路——也就是让陆玄霜经历的足够多,然后彻底的成为她手中之物。
刘安有点头疼,好不容易修生养性了一段时间,在一天之前还在思考并传扬人生啊哲理啊之类的东西,突然之间就成为了里番拯救者……
颇为怨念的看了蓝蝴蝶一眼,《风尘劫》的背景设定是在宋朝吗?
我擦的类,你脸上那种跃跃欲试“放着我来”的表情是怎么一回事!?
虽然百合很美型,但完全是资源的浪费啊!!!
要不用手指……?可这和实际上了她又有什么区别,眼前这个是宋朝女人,老子又不是王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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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最近风声很紧,刘安正在为陆玄霜解毒中……
不过让他无语的是,蓝蝴蝶一脚把谢锋踢出柴房后。衣衫半解,就着他的解毒场景,两只手探入自己的衣裤内,上下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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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时后——
蓝蝴蝶只是个普通女人,哪怕修炼了一身武功,被刘安提着跑了一整天。彻底放松了以后,带着一脸满足,用很豪放的姿势就睡过去了。
而跟刘安光溜溜搂在一起的少女,却猛然惊醒,从他怀中弹起。
“哇,你是谁啊……哎哟……”
刘安叼着一截草秆,两手掐着她的细腰就重新把她滑爽的身子拉回到自己的大鸟之上。
【熊孩子之发情】正式点燃了熊熊大火。
“嗯……看样子,以后我就是你的官人了”
“唔唔——唔唔——咳咳——”
老三样,体力药剂+恢复药剂+强棒出击。很容易就让怀里刚刚成为少妇的美少女沉浸到上上下下的快感中去,半推半就的适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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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截穿着高筒皮靴小腿从刘安的胸口伸出。
刘安:“……”
片刻后,布蕾珂咬着嘴唇,低着头坐在他的怀里,两只猫耳在头上抖了抖,一手搭在他的肩头,一手按在他的胸口,屁股下边那根硬硬的东西大约硌的她不舒服。稍微调整了下姿势。
她的呼吸有些急促。
刘安没问“你怎么会在这里”这句蠢话,人已经在这里了。他抬起她精巧的下巴。少女游移的目光羞涩的对上他的视线,然后又很快再度游移。
……
有人说,幸福就是每天有人对你耍流氓……
从这点上来看,陆玄霜和布蕾珂是幸福的。
……
第二天早上,恢复了高贵冷艳的蓝蝴蝶,在谢锋脸上的人皮面具揭开一个口子后。以第三人称的口吻写了一封留书。
然后就把谢锋丢进陆德威房中,以她的武功,完全可以无声无息做到这一点。
柴房的地上有几件奇怪的衣物,以及异于陆玄霜体香的香味,不过除此以外。看不到陆玄霜或者其他任何女人。
她知道刘安手段众多,也没觉得有什么奇怪。
一般来说,嘿咻过后的刘安是没什么脾气的危险性的,不过今天是个例外,在写了另外一封留书,交代了一些前因后果,又建言劝说陆德威兄弟二人放弃洛阳这边的产业,迁往临安,把留书和陆老头的书信放在一起,钉在了柴房的门扉上,已经断了几天的早安抽,今天又恢复了,蓝蝴蝶结结实实挨了一顿藤条。
然后,她皮实的嘿嘿笑着尾随刘安出了陆家庄。
很难想象,这个时候看起来不食人间烟火的蓝装丽人,昨天晚上对着刘安在打“潜水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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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是古都,非常繁华。
刘安没精打采的坐在一家酒楼的二楼,看着街道上人来人往。
桌面上摆着几样精致的小菜和一壶状元红。
状元红其实就等于女儿红,只是对应的对象不一样,男的是状元红,女的就是女儿红,一个是出人头地金榜登科喝的酒,一个是新婚嫁人时喝的酒,都是讨个彩头的意思,如果真的按字面意思来执行,后者就算了,前者每三年只有一个人才有资格喝。
这些日子以来,被他烹饪手艺养刁了胃口的蓝蝴蝶,也浅尝即止,吃了几口菜就放下筷子。
前一天还在十万大山的闽蜀之地,这一天就在繁华鼎沸的中都洛阳。
这截然的反差也让蓝蝴蝶有一丝恍若隔世的感觉。
“哎,原本想给这个世道留个种子,却被你引起的俗务打断,可能真的是命中注定吧……”
刘安拨了拨面前的菜肴,叹了口气。
蓝蝴蝶此时仍作男装打扮,倍儿有时代气息的张开一只折扇,扇面上绘着梅兰竹菊四君子,还熏了香,打起风来,香气扑鼻。
“官人何出此言?”
“不然你以为我闲着没事干,在深山老林里穷转悠?”
刘安嗤笑了一声。
“要想离开那里的话,昨天是带着你,我自己动身的话,半盏茶的功夫都不用”
不犯花痴的时候,蓝蝴蝶也是一个冰雪聪明的女子,一拢折扇在左手掌心点了一点,回想起这些天以来所见所闻,心有所感。
“官人是想指点那中年文士做些什么事?”
刘安左手食指在桌面一点,四周的声音陡然安静下来,一个静音结界无声无息的释放出来。
酒楼里此时满座宾客,还多数都是文人骚客,接下来的交谈内容,如果被他们听到的话,麻烦不小。
他虽然不怕麻烦,却不想无谓的招惹麻烦。
“跟你说,你多半也理解不了”刘安夹了两口菜,呷了一口酒。
“圣人之道自孔子而始,历朝历代不断有大贤加以修缮,历经千年才有大成,但也只是在大的层面上将南人北人秦人赵人统和在一起,记得我跟说过的野兽之间的争斗吗?”
蓝蝴蝶已经发觉周身似乎笼罩着一个气罩,隔绝了两人的交谈声音,闻言点了点头,道:
“吃草的和吃肉的比赛,吃草的总是要想出逃命的法门,吃肉的总是要想出捉住吃草的法门,二者才能生存下来,在同类之间,它们也会竞争,以便让更优秀的生存法门遗传给后代,这样种群才能延续”
“我们人也一样,所以关中好汉总是要跟川蜀好汉比上一比的,江北的文人士子也总是要跟江南的文人士子争一争名头的,除了这方面原因,我们定下的这套祖宗规矩圣人之道,嗯……”刘安沉吟了一下。
“……可以说太过完善,完善到后代很难打破它,也太过完整和先进,所以我们总是忽略来自异族的威胁,认为他们不是威胁,更加注重在‘汉人’这个范围里的互相之间的竞争……”
用古代白话把这套想法说出来,实在是太为难他了,有很多现代词汇蓝蝴蝶根本就不理解什么意思,而现代词汇想要表达的意思,也很难用文言文代替。
“所以到规矩不得不变的时候,却总也无法改变,于是一个朝代灭亡了,另外一个适应新情况的朝代取而代之,直到这个朝代无法适应情况的改变,再被另外一个朝代所取代”
刘安的目光似乎穿越了百年时光,看到了那个蒙古铁骑南下,用了几十年不间断的屠杀,将十成没有认同感的汉人杀掉了九成,有足够的例子在前,四川一地一直抵抗到了最后,1200万的人口直到元朝承诺不屠城,只剩下80万。
体型庞大的汉人无法在那个严酷的时代存活下来,更大的体型代表着更大的食物消耗,更显眼的猎杀目标,宋代比比皆是的一米七五以上形体特征,被蒙古铁骑用人为的方式筛选了一遍。
那些形体更小,食物消耗更小,以最小的食物消耗可以最大的跑路,具有这样的身体优势汉人群体更多的幸存了下来。
然后又过了几十年,没有认同感的汉民族被杀出了认同感,一个松散的民族千百年来第一次团结在一起,尽管不是那么紧密……一个小肚鸡肠的农民成长为枭雄,和他篡位的儿子一起,提出了类似“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的强音。
“不和亲,不赔款,不割地,不纳贡,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