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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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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每天定时到这儿看黄昏的习惯已经持续三个月,从陈晚能下床活动的那天起,风雨无阻。

宋明谦的心理状态却逐渐趋于古怪。

先是狂喜,然后快乐,到现在忧心难静。

最直接的表现就是他越来越喜欢走神,并且一天比一天严重。

陈晚已经从当初的半死不活,恢复到五六成。从借助呼吸机,到说上五分钟话才带点儿喘,身体未完全康复,但神智是活回来了。

这日的火烧云特别嚣张,陈晚盯久了会就眼睛发胀。她拉了拉宋明谦的手,“你在想什么?”

宋明谦条件反射般握住,像是如梦初醒,“没什么。”

陈晚的身体比一个月前好多了,健康时叫瘦,受伤时是虚,两颗子弹打的地方太刁钻,愣是让她历经八十一难才得以超度。

宋明谦不敢让她在外待太久,大衣往她身上一裹,扶着人就往住的地方走。

绕两个弯的路,走了足足半小时。

陈晚有点力气,本性就开始呼之欲出,走十步歇五步,一边自责一边叹气,“宋明谦我多大了?”

宋明谦说:“二十七。”

陈晚说:“当保姆是什么感受?”

宋明谦:“……”随后纠正,“是奴隶。”

陈晚按这个词将问题重复了一遍。

宋明谦问:“你觉得我是什么感受?”

陈晚想了想,说:“恨我。”

欧洲小镇天黑的快,大有快刀斩乱麻之势,繁星跟倒豆子似的一茬接一茬,像顶着一头顶的银河。

宋明谦淡淡的,“不恨。是累。”

累是真心累,身体扛着,心也悬着,很长一段时间,宋明谦都恨不得将那些医疗仪器给砸了,陈晚经过无数次抢救,死了又活了,一脚在人间,一脚掉地狱,宋明谦愣是把她给拉了回来。

渡人渡己都耗费精气,宋明谦曾觉得自己刀枪不入,宋氏那么大的家族,他从出生那天起就注定了精英人生,教育是最好的,物质供给是最好的,他打小就活成了人精,在世事历练之下,又自成气候,无论商场还是家族,都成了一个狠角色。

“狠”这个字,左边是豺狼利爪,右边是狼心狗肺。

只有把自己置身事外,才能清醒看世界,才能在这个糟心的世界里片叶不沾身,独活独醉。

宋明谦的人生大有独孤求败的意味,而陈晚就是那个“败”。

因为冷情,所以动起心来,排山倒海。

宋明谦几乎把感情里的全部家当,都散在了陈晚身上。

他张狂惯了,理所当然地将陈晚划分为自己的所有物,她可以不爱他,但也不能爱别人。就是这么简单粗暴的思想,以至于终有一天,陈晚对他说:“我想和他有未来。”

和另个男人有未来。

宋明谦彻底懵了,二十年的感情,竟然不是排第一的,竟然这么轻而易举地被替代了。

他怒过,恨过,无数次地想报复,但还是被陈晚的一滴眼泪给压了下去。

三十岁的男人,在一个小女人面前这么怂。

也罢。

认了。

直到陈晚受了枪伤,躺在那就跟死人一样。

宋明谦就真的害怕了。

最严重的一次,陈晚肝淤血肿大,肝包膜被扩张导致右心急性衰竭,腹部肿的跟皮球一样,一次次出现休克和呼吸暂停,那帮老外医生也是拼了命地救,教授用英语问他,要不要进去见她一面。

宋明谦答得干脆,“不见。”

又不是永别,赶着这趟有什么好见的。

执手相看泪眼吗?那下一句就是无语凝噎,天人永别。

宋明谦觉得自己被陈晚整得越发脆弱,他终于承认自己是,不敢。

他私心认为,我不见你,不见你,让你吊着最后一口气,让你死也不瞑目,给我好好活过来,没有如愿的人生,就别轻易放弃。

可惜那一次陈晚没往这块想,在手术室半截身子都陷进了阎王殿,就连主刀教授都跑了出来,劝宋明谦去看看她,这刻不看,下一次就等着清明节。

宋明谦神色平静,在心里把陈晚从头到脚骂了个遍,拜你所赐啊,老子明年多了一个可以过的节了。

烛台,花圈,墓碑。

人的恐惧到了极致,就开始凭空想象那些场景。

宋明谦想着想着,拳头就握紧了,他像一樽风火轮,杀进了手术室。

主刀教授的手依次滑过额头、胸前、左右肩膀,画了个十字架,念念有词:

“愿主保佑你,阿门。”

陈晚躺在手术室,人已经非常消瘦,头发也因为伤口的原因而剪短,要多丑有多丑。

宋明谦楞在原地,第一想法是,如果当年第一次见你,你丑成这样,我可能就不会念念不忘二十年了。

要不是仪器还在作响,真以为她是个死人。

宋明谦心一沉,大步跨了过去,在陈晚耳边恶狠狠地说:“活着,给我活着!哪怕是植物人,我也养你一辈子!”

话一落音他就后悔了,人在无助的时候,会开始相信举头三尺有神明这种谜之现象。

宋明谦觉得这话太不吉利,于是他改口,比刚才更恶毒的语气。

“陈晚,你要是敢死,我就把霍星撕了,听到了没!”

把他杀了,陪你一起下黄泉。

不是开玩笑。

不知道是不是这句话真的起了作用,陈晚又一次从生死线挣扎回了人间。

医生护士涌进去急救,宋明谦行尸走肉一般走出手术室。

他走到窗户处,抬眼就能看见远处的阿尔卑斯雪山,整个人也像从深海潜出水面,大口大口呼吸,跟里面的女人一道起死回生。

大概是雪山的白太过刺眼,他眼眶又红了。

失而复得,没有狂喜,只有护犊心切的执念。

宋明谦的私心在叫嚣,这条命是我给救回来的,就自私这一回吧,就这一回跟老天爷作作对,看看能不能争来个岁月静好。

国内的情况孙舟每天都会汇报,宋氏的营运状况,重要的企业规划,以及霍星的一举一动。当听说他准备在上海久居,并且租好了房子。宋明谦冷笑,他还是不肯放弃找陈晚。

凭什么?

凭什么!

让她爱上你,又因为你差点死去。没能力照顾好她,那就别再出来现眼。

长久的压抑让宋明谦在这一刻彻底爆发,他拿出手机,拨通了霍星的电话。

“陈晚死了,你别等了。”

宋明谦的办事效率堪称乘火箭,吩咐孙舟在国内弄了一套死亡证明材料,公章红印一个都不少,丢在了霍星面前。

宋明谦资本家的恶劣手段发挥得淋漓极致,给了霍星致命一击。

这一生,总算赢他一回。

孙舟的“日报”准点发送:

“霍星在出租屋里关了三天,日夜不开灯,也不见个人影。”

“他还在上海,拿着那些材料去医院问了,我已打好招呼,口径一致不会出纰漏。”

“宋总,人回云南了,坐的火车。”

“开了个火锅店,人看起来没啥事。”

按理说,宋明谦的心应该可以落地,但一切尘埃落定的时候,他没有想象中轻松。

很大一部分原因来自陈晚。

陈晚也是个不信命的人,从小经历坎坷,该受宠的年龄受的全是苦。所以她也学会了随心所欲这个臭毛病,和宋明谦一样。

她喜欢的男人,就放下面子追。

她不喜欢的人,帅成宋明谦这样的也不答应。

她想活,就一定要活。

从无数次的“暂时脱离危险”到“已经脱离危险”,陈晚像一条在搁浅在沙滩的鲸鱼,有点力气就“扑腾”,终于扑腾进了江海胡海。

她赢了。

她一天一天地好起来,能走就一定不坐,能出去就一定不在屋里,能吃两碗饭就一定吃三碗。她以一种“我的生命我做主”的压倒性态度,逼着自己康复。

在这大半年,她和宋明谦说的最多的是——

“带我出去走走,我要多运动。”

宋明谦一听这个“走”字,心情就落到了谷底。

终于,陈晚可以走半小时也不大喘气了,脸色红润了,眼神也清亮了,头发也长到了肩膀。她终于对宋明谦说:

“我要回去。”

不是“我想回去”,也不是“回去吧”。

而是命令式的口吻,通知你我的决定。

宋明谦的手一下子没端稳,果汁洒湿半个桌面。

他问:“回哪?”

陈晚说:“回国,回家。”

“等你再好一点,我带你回上海探望你爸妈。”

“我回云南。”

宋明谦抬起头。

陈晚说:“我想他了。”

那么轻,那么软,眼神和语气一样。

我想他了。

宋明谦垂眸,目光落在残汁上。

“陈晚,你不怪他吗?如果不是他,你不会受这些磨难。”

她想都没想就说:“不怪。”

宋明谦问:“为什么?”

陈晚定了定,“因为,快乐比难过多。”

宋明谦怔住了。

亲生父亲犯罪是事实,杀人放火是事实,霍星是警察也是事实,他们选择了各自的人生,或许中间有天意弄人,有身不由己,但事实不会改变。

为什么要把人生里的委屈和失意,嫁接在另一个人身上。

爱憎分明,又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

宋明谦做不到,但陈晚做到了。

任他发了会呆,陈晚才说话。

“宋明谦,下辈子我给你做牛做马。”

他一听就笑了,“见过这么好看的牛马吗?”

陈晚也笑,“那就让你见识见识。”

“你能活着就成,在我面前活蹦乱跳的,我舒服。”

“对不起。”

宋明谦收了笑,嘴角的弧度还没放下,所以表情看起来略为板滞。

“陈晚,你欺负人的本事是我见过最厉害的。不留一点余地,把我往死里欺负。”

她眼睛有点湿,赶紧低下头,想把这阵鼻酸给糊弄过去。

半晌之后,还是那句,“对不起啊。”

宋明谦接受了她这种杀人于无形的招数,叹了口气,说:

“我做了那么多年生意,最怕碰到空头支票。行了,这种歪风陋俗你就别学了,不能用我想要的东西弥补,就别道歉。陈晚,我心甘情愿的,我就想你好好活着,有事没事还能气气我,我也当是找点乐子。”

陈晚觉得自己糊弄不过去了,索性抬起脑袋,眼眶通红,泪水满面让他看个够。

宋明谦平平静静,八风不动。最后试探地问出一句:

“哭了?是为我吗?”

没等陈晚回答,他自问自答,“算了,就当是。你哭吧,认识这么久,你何曾见过我做赔本的买卖,你这一次的眼泪,就当是回报。陈晚,我俩在男女关系里你追我赶了二十年,你今天为我哭,那就连本带利两清了。”

陈晚闭紧眼睛,两道水痕悄然滑落。

她用力地点点头。

宋明谦轻笑了一声,抽了两张面纸往她脸上胡乱一抹,像揉狗头一样。

“以后乖一点啊。”

揉完之后,他把沾了泪的纸巾捏成两个团,不经意地放进口袋里,然后起身去花园浇花。

天蓝云净,真好啊。

他想起十岁那一年在福利院,递给陈晚的那包糖。

刚才忘记问她,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记得那包糖的味道吗?

宋明谦反问了一下自己,嗯。我记得——

很甜。

当然,很多事他不会跟陈晚解释。

比如半年前,霍星以为她死了。

比如那一次她右心衰竭,差点让宋明谦明年多了一件糟心事:上坟。

宋明谦本着“我生意忙要赚钱,绝对不能分心去上坟”的意念,做了一件酬谢神明的大事。

他跑到医院外面,手高头顶,对天发誓:

“老天爷如果能让里面的女人活过来,我宋明谦愿意折寿十年,还你这个恩情。”

“如果救不回来,那也请你老人家保佑,让我顺利地捅死霍星。”

陈晚回国是在一个月后。

在医疗团队的严格检查下,终于确定她可以满地跑了。

宋明谦将人送到机场,干干脆脆地挥手告别。

他用了十天时间,把欧洲又玩了一遍,花天酒地不知明天,整个人重返二十岁,寻欢作乐到负无穷。

有一天晚上他想k歌,转遍了华人街,终于在一个ktv找着了一首符合心境的中文老歌。宋明谦的声音非常好听,自带低音环绕效果,一开口,就是镶了钻的麦克风。

我对你付出的青春这么多年

换来了一句谢谢你的成全

成全了你的潇洒与冒险

成全了我的碧海蓝天

成全了你的今天与明天

成全了我的下个夏天

这首歌没有尾声,因为宋明谦没有唱完。

大概是唱到“一个人的成全好过三个人的纠结”这句歌词时,三十岁的大男人,哭得像个没讨到糖的小孩。

……

……

云南大理。

“小杨,今天的土鸡怎么还没送到?赶紧打电话催赵叔!”

“我勒个去,让你换零钱,没让你换这么多啊,行了行了,收保险箱吧。”

“店长,这有位客人点的菜好奇怪,除了菌子火锅,还要一碗……剔了鱼刺的鱼肉?”

从早上六点一直忙到现在的莫方慧总算逮着空隙喝口茶了。听到小服务员一报菜名,眉头皱起说:“确定没听错?”

“没有呀。”

“那你跟她直说,没这道菜,给客人推荐别的。”

小服务生摸了摸脑袋,“我说啦,她就要这道菜,还说咱们老板一定明白。”

莫方慧:“……”

莫方慧在去年凭借超强的交际能力和良好的服务意识,终于荣升店长。她也不负众望地将店内事宜处理得井井有条。

乍一听这事,以她的经验判断,一定是来闹事的。

但小服务员推翻她的猜测,“是个女的,一个人,还蛮好看的,不像女流氓。”

莫方慧手一挥,“我去跟霍老板说说。”

霍星平日都在二楼的小卧室休息,莫方慧在厨房溜了一圈没找着人,便直接去了二楼。

“霍老板,这个客人说要吃挑了鱼刺——。”

话没说完,莫方慧就住嘴了。

这个又当办公室又当卧室的小隔间里,霍星并不在。

她看着屋里的女人,打招呼道:“婉姐,你来找霍老板啊?”

“是啊。我看他被子没叠,就帮他整理一下。”陈婉笑得温和,霍星他去接货了,应该快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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