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贾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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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噜……”上铺那个一直没什么存在感的男人的肚子也响了一声。
那个男人不好意思地捂住了肚子,尴尬地笑了笑,自嘲说:“哎呦,这位女同志的伙食也太好了,我得出去避避了,不然肚里的馋虫就要闹意见了……”
一边说着一边就要坐起来,打算到外面去溜达一会儿去。
韩明秀大方地说:“既然你肚里的馋虫都闹意见了,你要是不把它们安抚好了,回头它们还得闹你。”说完,拉开提包,从里面拿出一根香肠就递了上去。
“来,尝尝吧,这是我在黑省买的,可好吃了。”
男人哪好意思要人家这么贵重的东西呀,连连摆手说:“不用了,不用了,这玩意儿也挺贵的,我怎么好意思要呢?”
韩明秀固执地把香肠塞到了他的手里:“拿着吧,别客气,都是出门在外,互相照应点儿也是应该的。”
那男人一看韩明秀这么仗义,也就不好意思再解扭了,笑着说:“那我就不客气了,谢谢小同志了。”说完,拿起香肠吃了起来。
老女人听韩明秀这么说,张了张嘴,很想问问她——既然你说出门在外互相照应点儿也是应该的,那为啥就不能照应照应我们呢?
可是,回头想想刚才她故意往人家床上泼水的事,估计说了人家也不会搭理她的,还是别自取其辱了,所以干脆就不去张那个嘴,讨那份臊了。韩明秀跟那个男人一起吃香肠,车厢里的香味更浓郁了。
那个年轻的女人受不了了,就起身躲到了车厢外去,打算等他们吃完后,味儿消了再回来,不然,她真的馋得要流口水了……
岁数大的那咽了一会儿吐沫,也受不了,跟着她闺女的屁股后也出去了……
那个男人吃了韩明秀的香肠,便跟她聊起天来。
通过聊天,韩明秀得知这个男人是首都某大菜市场的采购科科长,这次来春市是给市场采购东北的土豆、大白菜和萝卜等秋菜的。
韩明秀问了他一下采购的情况如何,是否顺利?
男人摇头叹息说:“不太好,现在农民们都以粮为纲,基本上都不怎么种菜,有地的话都种粮食了,就算种菜了也只种一点点,基本上是自给自足,很少有多余的,即便是有多余的卖到收购站,那点儿菜也根本不好干啥的,地方城市也就消化没了,哪还能轮到首都这么远的地方呢……”
韩明秀一听,心中一动,说:“那海鲜呢?你们那儿有卖海鲜的吗?比如螃蟹和扇贝什么的?”
男人笑着说,“海鲜就更少有了?通常好不容易采购来一点儿,刚进市场就被抢没了,没办法,京城的老百姓太多,物资又太少,总是供不应求啊……”
韩明秀听了,顿时心花怒放,低声说:“我有个朋友能弄到大闸蟹,但是不知道这么做会不会被定为投机倒把,要是不会的话,我倒是可以叫他帮你弄几千斤过来……”
男人一听,顿时激动得从上铺爬了下来,坐在了韩明秀对面的铺上,低声说:“小同志,你跟我说的可是真的,没有忽悠我吧?”
韩明秀哭笑不得地说:“我忽悠你啥呀?我又没管你要定金,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买卖,我想忽悠你也得能忽悠得了算呀。”
男人一听也对,兴奋的点点头,飞快的从提包里拿出纸笔,刷刷刷地把自己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写给了韩明秀,一再地嘱咐她:“小同志,你快点联系你的朋友,你告诉他,不管他有多少,我都能给它通通吃进了,而且价格公道,绝不会让他吃亏的……”
韩明秀接过纸条,心里早就载歌载舞了,可脸上依旧是一副迟疑的颜色:“同志,这样做真的不会被当成投机倒把的坏人给抓起来吗?要是被当成投机倒把的,我这朋友可不敢做啊。”
“你放心吧,有我呢。”男人信誓旦旦地拍了排胸脯,又降低了几个声调,说:“别看我就是个管采购的,但其实很多大人物要买什么东西还得找我呢,这点儿保票我绝对敢跟你打,你只管把心放肚子里好了。”
韩明秀看他说得这么肯定,也就相信了。
不过,她不打算立刻把货给他,她要先去考察考察他任职的那个市场,看看那边海鲜到底是什么价格,然后再跟他交易也不迟。
“好吧,明天我就去联系他,有消息了我就找你。”韩明秀看着纸条说道。
这张纸条上还写着这个男人的姓名。这个男人姓贾名治国,是首都最大的一个市场的采购科科长,难怪敢说有多少货他都能吃进呢。
韩明秀可不指望他把她所有螃蟹扇贝都买去了,现在的东西都不值钱。就算她都卖了,也卖不多少钱,就先少卖点儿,手里有个三万两万的过和钱就行了……
被馋跑的那娘俩在外边儿呆了一会儿,估摸着韩明秀和那个男人已经吃完了,才拉拉着脸回来。
回来没多久,韩明秀又慢悠悠地拿出了一个香喷喷的甜瓜,咔嚓咔嚓地吃了起来。
甜瓜的味道本来就很香,过去还有很多讲究的人用甜瓜来熏屋子呢。
她一把瓜拿出来,清甜的香味儿立刻弥漫了车厢,令人垂涎欲滴,再加上她这么表演似的‘咔嚓咔嚓’的一吃,就更馋人了。
上铺的贾志国同志闻到甜瓜的味道,又听到她吃甜瓜的声音,探下头来一看,见韩明秀正拿着一个甜瓜吃得香甜呢。
贾志国吃惊的说,“小韩同志,这十冬腊月的,你哪来的甜瓜呀?”
韩明秀边吃边说,“我在自己家花盆种的,种了十多棵瓜秧,结了好几十个甜瓜呢!”
“哎哟,这也行?”贾治国吃惊道。
韩明秀说,“有啥不行的,没看我都把瓜种出来了吗?来,贾同志,你尝尝我的甜瓜怎么样?”
韩明秀又拿出一个甜瓜,递到了上铺。
贾志国现在跟韩明秀已经很熟悉了,见她给自己送瓜,他所以也没推让,接过甜瓜咔哧咔哧的吃起来,一边吃一边赞不绝口。
“嗯,甜,真甜,小韩同志,你可真行啊,在花盆种出的甜瓜比瓜农种出来的瓜都甜呢,我今儿可是沾了你的光,打了牙祭了……”
对面床铺的母女俩看见他们咔哧咔哧的吃瓜,又吃得那么香甜,嘴里的唾液又开始强烈的分泌起来……
哎呀妈呀,馋死人了,这可咋整?
就这么着,韩明秀一会儿拿个甜瓜,一会儿拿个苹果的,吃个不亦乐乎,晚上吃饭的时候,更是拿出了好几只炸的油汪汪的鹌鹑,把对面的娘俩馋的,简直生无可恋了……
韩明秀看着娘俩那副生无可恋的表情,心里解恨极了。
晚上睡觉时,韩明秀早早就睡着了,对面的老女人听到她匀称的呼吸声,悄悄的坐起身,蹑手蹑脚的下地,轻轻的把她床底下的那个提包拿了出来,再轻轻的拉开,把手伸了进去。
一摸,毛茸茸的?
什么鬼?难不成是一件儿貂皮大衣?
老女人又摸了摸,正摸索着呢,那件“貂皮大衣”忽然一抬头,“啊呜”一口咬住了她的手掌。
“啊——”
老女人惨叫一声,惨烈的声音响彻车厢。
“怎么了怎么了?”乘客们纷纷坐起来,都紧张的问道。
这时,车厢的灯也亮了,火车上的工作人员大踏步的走过来,一叠声的说,“咋滴了咋滴了?谁吵吵的?出啥事儿了?”
老女人捂着血淋淋的手掌,指着韩明秀,颤颤巍巍的说,“她,她……她的提包里有狗!”
韩明秀翻了个白眼,“瞎说,火车上不让带狗,我咋可能做违法乱纪的事儿呢?”
此时,提包里的那只小狼崽子已经被她收到空间里去了。
这只小狼崽子还是她进山时收那群狼时收到的,本来看它挺小的,觉得没啥用兴,没想到还真用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