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六章且这么混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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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六章且这么混着吧
“规矩应该是有一个松紧余地的,在余地里按照规矩处理问题,才能制定好规矩。
尤其是在我们这种将要成型的宗族社会里,执行规矩的时候就一定要考虑到人情。
想要人们守规矩,首先就要让人们明白什么是规矩,你看,现在已经很好了,族人们已经知道干活才能有饭吃这个大规矩,也知道了没有族群就没有自己小生活这个大道理,就这我已经很满意了,你还能把那么多的规矩干脆彻底地执行下去,这让我非常的欣慰。
你知道不,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你已经向我提了四次杀人的提议。
这说明,你在推行规矩的时候,遇到了不少的阻力,想通过杀人来解决掉阻力。
阿布,这不是一个好现象,杀人的刀一旦沾上了自己人的血,以后就会喝更多自己人的血。
据我所知,那些不接受你规矩的人,并不是反对你的规矩,而是因为他不懂为什么要定下这么多的规矩。
这些人是可以慢慢调教过来的,他们只是过惯了野蛮日子,不喜欢现在按部就班的日子。
有些反复是正常的,你需要有更多的耐心,还要选择更多的人来帮助你,如此,你才能把事情做好。”
阿布听了云川的话后咬着牙道:“有人往水渠上游里拉屎怎么处置?”
云川笑道:“打一顿就好了。”
“如果还不悔改呢?”
“那就给他一个更加严苛的教训。”
阿布点点头道:“好的,我会让他拉多少吃多少的,如果有人睡了别人的女人呢?”
云川笑道:“那就打一顿好了。”
“如果不悔改呢?”
“那说明你当初给他们配亲的时候配错了,换过来就是了。”
“可是,有些人霸占了两个女人。”
“那太好了,这说明这个人很能干,他能挣到更多的口粮,既然他都不嫌累,那就成全他。”
“会不会太便宜他了?”
“不会,给他分配最艰苦的活计让他多挣一些口粮就是了。”
阿布点点头道:“很好,派他去垒城墙,还是爬高处的那种。”
云川无声的大笑一下,拍着阿布的膝盖道:“文明人一般不喜欢杀人,只喜欢把人折腾的想要自杀!
阿布,人来到人世间是来受苦的,想要过的快活,很难!”
阿布也跟着大笑道:“我会让他们的获得快活的生活,不过,他们快活的生活里不能缺少我的鞭子!”
眼看着阿布已经掌握了后世政府的治理社会的精髓,云川也就放心的让他处理这些大事情去了。
他今天还有很多事情要做,鱼人赤陵从一个河心岛上弄到了一大堆鹅蛋。
哦,是天鹅蛋,中间小一点的可能是大雁的蛋,云川对着太阳看过,好些蛋里面已经有生命的痕迹了。
现在,最好的法子就是找一个合适的孵蛋人选。
云川才出门,就看到小狼趴在一个竹筐上仪态悠闲,然后,云川在下一秒就确定了孵蛋人选非小狼莫属。
不知道小狼孵蛋的怪癖是跟谁学的,更不清楚,它为什么会如此喜欢趴在各种蛋上面。
以前大家吃鳄鱼蛋的时候,就发现它有这个毛病,后来在养殖场建立起来之后,他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跟着仆妇们一起去捡拾鸡蛋。
既然如此,云川就果断的把小狼拴在筐子上。
观察了一整天,小狼除过吃东西,喝水,去竹林排便,基本上就没有离开过这个装满稻草跟好几种蛋的竹筐,走的时候,还知道用稻草把这些蛋给盖上,是一个非常合格的孵蛋者。
云川觉得这可能是小狼藏食物的怪癖发作了,只要让它吃饱,它就会一直把这些蛋藏下去,直到孵出云川希望的大鹅,或者鸭子。
孵蛋大业完全交给小狼这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所以,云川还特意安排了两个仆妇盯着小狼,假如小狼突然失去了孵蛋的耐心,她们就要把这些蛋放到火炕上去继续孵化。
说实话,云川对火炕孵化这些蛋抱的期望很低,相反,如果小狼能够尽心尽责,孵化出来的可能性就太大了。
最重要的是,这些蛋孵化之后,就会自动把小狼认成爹妈,有利于以后成长。
不论怎么样,现在都是洪荒世界,什么样的可能都需要尝试一下。
而这,就是云川最喜欢洪荒世界的地方,没有规矩,没有桎梏,没有可以继承的成法,一切都需要云川自己重新开创。
野牛很明显对小狼孵蛋一事是看不起的,它两次经过孵蛋的小狼身边,小狼都没有找它玩耍,更没有跳到它的背上耀武扬威,这让野牛非常的不满意。
老桃树今年的花开的非常灿烂,前年被割掉拿去嫁接的树枝,已经重新长满了。
所以,老桃树站在原野上,红的就像是一团火,而其余接受嫁接的小桃树,也开的如火如荼。
看样子,今年应该可以收获很多美味的桃子。
云川尽量远离桃树,因为桃树上的蜜蜂多的难以计数,这都是夸父惹得祸,是他带回来了一个巨大的蜂巢,云川舍不得完全毁掉这个蜂巢,特意留下来一点放在一个挖空里面破成两半的木头里,没想到经过一年的繁殖,这种装蜜蜂的木头已经有十四根之多。
蜜蜂窝跟老桃树非常的配,现在,不光是云川轻易不敢去老桃树上的树屋,就连夸父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莽撞人也不敢去。
只有精卫以及四个专门照顾老桃树的女人可以,只要戴上白纱织成的幕篱不仅仅可以去老桃树,还能随时掀开蜂巢取蜂蜜,还不被蜜蜂蛰。
看着精卫带着仆妇从蜂巢里取蜂蜜,云川自作聪明的将这种蜜定名为桃花蜜。
可是,这个名字才弄出来,就被精卫给鄙视了,根据她对蜜蜂以及桃花的研究,蜜蜂之所以落在桃花上,完全是在采集花粉,而不是在采集花蜜,因为桃花根本就没有多少花蜜,采集到的桃花粉被蜜蜂拿来喂养幼虫,没法子酿成蜜。
所以,不会有桃花蜜。
而蜂巢里面的蜂蜜,都是蜜蜂从野花上采集的,应该叫做百花蜜。
这是云川第一次被野人鄙视,不过,云川的感觉很好,至少,在桃花以及蜜蜂这一项上,云川部已经出了一位大师。
精卫不仅仅鄙视云川不懂蜂蜜跟桃花,还鄙视云川让小狼孵蛋这件事。
她总是说云川这样做是在欺负小狼,在回报小狼吃他鸡蛋的仇。
专家往往就会自然生成一种特殊的气质,这种气质就是怀疑一切,辩驳一切,总以为自己在某一个领域弄通了,就会下意识的认为自己精通所有领域。
精卫现在就是这样,不仅仅不准云川碰老桃树,还不准许云川碰那些蜜蜂。
这是一个已经划定自己势力范围的女人,招惹不得。
不让碰,云川就很自觉地不碰,只要能少干活,还有足够多的桃子吃,他其实不怎么在乎谁在管理老桃树,
没有桃花蜜,那就吃百花蜜,再过几天等槐花开了,就可以吃槐花蜜了。
族人们刚刚歇息了三天,就到了收获春笋的紧张时刻,这东西一旦开始发芽,几天功夫就能长成竹子,这非常的讨厌。
所以,族人进入竹林收获竹笋,又成了一件堪比农忙的大事情。
这一次,族人的主要竞争对象是熊猫,每到这个季节,正是熊猫拼命吃竹笋的时候。
一头熊猫如果不加控制,它能在一天,一夜之间祸害掉好几亩地里的竹笋。
最重要的是,它们只吃最嫩,最香的竹笋,而且每颗竹笋只啃最美味的部分,最要命的是,它们更喜欢在每一颗竹笋身上留下自己的尿液,或者牙印。
采集春笋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跟熊猫们抢夺食物的过程。
熊猫非常的凶悍,这一点云川很清楚,要不然蚩尤也不会选择一头巨大的熊猫充当坐骑了。
好在云川族人这几年已经跟熊猫混得很熟了,他们自然知晓如何对付眼前这群饕餮之徒。
在竹林里要是遇到熊猫,只要立刻献上一棵剥好皮的鲜嫩竹笋,熊猫立刻就会忘记你在跟它抢夺食物这回事,如果这时候云川族人能奉上一些糜子馍馍,它们连自己的孩子都会献上。
不过,春天也是熊猫发情的日子,遇到发情的熊猫还是很危险的,好在,这些懒惰的家伙们的发情期只有短短的几天,过了这几天,又会变成心若止水的高僧模样。
除过几个族人被熊猫抓伤之外,总体上,云川部采集竹笋的活动基本上是成功的。
阿布不止一次的劝说云川,把这些野兽撵出竹林,这样,竹林的产出还会更高一些,族人也能更加安全一些。
而且蚩尤还有驱赶熊猫替他作战的本事,让这几百只熊猫继续留在竹林,对于云川部来说是一个极大的隐患。
云川也想过这个事情,也准备接纳阿布的建议,可是,每次话到嘴边都放弃了。
且这么混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