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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小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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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更送上!

一套浅绿色小朵花纹的圆领袍衫,黑纱幞头乌皮靴子铜腰带,加一枚黄铜官印,张超就算是正式走马上任为黎州总管府参军事了。

参军事正七品到从九品都有,李世绩待张超不错,直接给了个正七品。

官服官印都是现成的,不过告身暂时没有。

唐朝的告身也就是官员的身份证明,相当于委任状。李世绩可以直接征辟张超为总管府属吏,但要拿到正式的告身,却还得上奏朝廷,经尚书省、吏部等审核、批准,才能颁授告身,用黄绫纸书写,以锦囊盛之,告身上还得加盖尚书吏部告身之印。

每个官员,不论品级高低都有告身。张超之前得授云骑尉时就领过一份。现在就任参军事,只有官袍官印但还没告身,说来也还不算是真正正式官员。

不过开国之初,没告身也不碍事。

张超对于这个参军事倒不怎么在意,可老爹却是非常激动的。

他迫不急待的让张超换上官服,然后笑呵呵的围着看了半天。

视正七品的云骑尉和正七品的参军事都是七品,但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云骑尉只是个勋官,没职没权,只能享受点待遇而已。但参军事可是实职,真正的职事官,一穿上这身浅绿官袍,那就算是正式的入仕了。

一入仕,就代表着张超的身份彻底的变了。原来没官没职的时候,他虽然有地,但也仅算是个小地主,身份依然属于农这个阶层。但如今,有勋有职,他立马就跻身于士的阶层了。

以后,张家也算是士族一员。

这不仅是张超一人身份的改变,也是张氏家族身份的改变。

而且唐朝的官和后世也差不多,不犯大错,都是能上不能下的。只要当了官,以后几乎就是终身为官了。

“好看,真好看。”老爹啧啧有声。

张超却觉得这绿袍实在不太好看,官员凭品级服色,三品以上是紫色,四品深绯色,五品浅绯色,六品深绿,七品浅绿。八品深青,九品浅青。

颜色代表着等级,身份。

普通的庶民只能是白色、褐色、灰色这些颜色,衙门公差则服皂。

隋朝时士兵的军服为黄色,唐代士兵军服则为红色。

张超觉得浅绿不好看,可在老爹和柯山他们眼里,浅绿,那就是官的身份象征。

等官当到了五品,还得得赐银鱼袋,三品以上还能有金鱼袋。

秦琼看着张超的这身装束也很高兴,他拍了拍张超的肩膀,“不错,总算是出仕了,以后就专心好好干,至于家里的产业之类的,交给管事就好。”

“今天你出仕,我给你准备了几桌酒席,算是烧尾宴。来,这块玉是我送你的礼物,带上。”

君子佩玉。

玉在古代也是身份的象征,贱民是没资格佩玉的,就算是良民,如果只是普通的百姓,没有身份,也是没资格佩带的。

张超现在已经是官人了,秦琼给他拿了一块不错的玉佩。

左边腰上挂着玉佩,右边腰上挂着官印,参军事属于武职,张超因此还佩了一把横刀,整个人确实看起来有了几分气势。

张超的这把横刀也不是一般货色,之前罗士信送了张超一把横刀,他用过的,一把比较朴实的刀。而这次这把,却是李世绩这个顶头上司送的。

装饰的非常漂亮,玉具刀柄,刀鞘都是镶金嵌玉。

最了得的是这刀相当的锋利。

横刀算是这个时代最好的刀了,源于南北朝时冶铁炼钢技术的发展,灌钢法出现后,使得钢产量大大提升,让大量生产优质钢刀提供了条件。

而南北朝时战事频繁,武器制造水平也不断提升。

以灌钢法生产出的钢材,这时代称为宿铁,再用包钢法打造的刀具,就称为宿铁刀。宿铁刀的巅峰之作,就是横刀。

笔直的刀身,尖锐的斜尖,刀刃开口坡度大,让这横刀拥有极强的破甲性能,特别是在使用了覆土烧刃技术之后,横刀的刀刃硬度更强,而刀背的韧性更佳。

就算是普通的横刀,都能拥有一刀斩断十五张牛皮的锋利度,一刀劈砍,能斩断五卷草席。

而其中由大师打造的横刀,更是能直接斩断三十张牛皮,一刀猛劈,能把一头大肥猪拦腰砍断。

横刀,凭借着冶铁炼钢技术上的突破,已经刀具打造技术上的提升,成为如今这个时代绝对的刀中王者。

不过横刀的造价相当不菲,成本很高。但唐军精锐的府兵,却几乎是人手一把。

甚至在横刀的形式上,军方还研制出了更加锋利更加犀利无匹的陌刀,陌刀简直就是横刀的加大增强版,重达十五斤,长七尺刃长三尺柄长四尺,马步水路都能用,特别适合于对付骑兵,当一排的陌刀手同时挥动陌刀时,就连骑兵也不敢撄其锋!

李世绩送张超的这把横刀,据说就是由一代横刀大师亲手打造。

牛皮甲对横刀完全没什么防护力,一刀劈砍,能连皮甲带人腰斩两段。若是穿上鱼鳞铁甲,横刀劈砍难以破甲,但砍上一刀,也能连肋骨都打断,若是用刀尖刺击,鱼鳞甲根本挡不住。

要抵挡横刀,唯有大唐的明光甲才有比较不错的防御力。

明光甲上的圆护,呈外凸形,因为是整块一体的,因此就算是锋利无比的横刀一刀劈在上面,也仅仅是能把圆护打的凹下去,根本破不开一整块铁做的圆护。就算是锋利的刀刃尖,也刺不穿。

不过普通士兵们的明光甲也就是这几块圆护防御力最强,能摭挡前胸和后背的重要部位,但其它位置,是没有圆护甲的,好点的还有铁叶,差点的只有牛皮,甚至更差点的明光甲,除了那几块圆护,其它位置便只是几层布。

横刀依然是拥有极强的杀伤力。

不过张超觉得自己是没什么机会用上这把既锋利又宝贵的刀了,顶多也就是挂着做个样子。好在横刀都比较短小轻便,并不算太重。

单雄信也送了张超一件升迁礼物,是一套明光甲。不是普通士兵们穿的明光甲,而是大将们的那种豪华型的明光铠甲,护心镜都是用黄铜打造的,其它部位则是山纹字甲,拥有极强的防刺防箭功能,另外还要配套的护颈、护腕、护臂、护腿、护胫等等。

整个铠甲也极为沉重,得有四十多斤。

虽然说铠甲设计的很好,穿在身上后,铠甲的重量是由身体多个部份分担,并不如挑个担子那么的重,但对于张超来说,还是太沉重了。

穿上全套铠甲,他连走路都有些困难,更别说作战了。

和那把亮银枪一样,张超觉得这也只能是充当自己的收藏品了。好在程咬金人不错,知道张超穿不动那套甲,也给他送了一套甲。

一套外表看上去跟明光铠一样,但实际上却是由彩绢制成的绢甲。这种绢甲更像是一种军礼服,不过因为是用丝绸制造,许多部位内里也用了些钢丝做衬,其实也还是有不错的防御能力的。

不太防劈砍,但能防刺,尤其防箭性能较好。

最重要的是,这样一套件只有十来斤,张超穿上后,也能轻松奔跑。

因在战时,虽是在城池之中,但张超的烧尾宴也并没有酒。

菜式也非常简单,羊肉为主,秦琼亲自张罗,凭自己的脸面,倒是把黎州城里的大将们一网打尽,一众总管、校尉们都过来给张超庆贺。

因为张超有妙手回春之名,加之大家都传张超手里有灵丹妙药,可医死人肉白骨,因此一众将领们倒不仅仅是因为秦琼的面子过来。

沙场征战,谁也料不准自己就不受伤,能结识个神医,到时也是给自己个方便嘛。

席上,张超开始穿的是绿官袍,后来老爹等人又让张超穿上铠甲。张超便换了那套绢甲,换上铠甲之后,张超倒又与此前不同,他本来也算长的比较高大,这段时间也天天锻炼,本事没长多少,但那身形却更加的健壮了,穿上铠甲后整个人也威武了许多。

引得一众将领们都称赞不已,纷纷觉得张超可以上战场杀敌换取功名。

在长安时的一众小伙伴今天也来了,程处默、牛见虎、李感,还有其它不少将领的子弟们,他们倒是凑了一桌,聊的挺开心的。

程处默变化最大,整个人黑了,瘦了,但眼睛却更有神了。看的出来,这小子在军营里适应的很快。

“我上次随我爹出外拔了叛军一个据点,亲手射杀一贼。”

程处默得意洋洋的说道,“我亲手割了那贼首级带回来。”

张超有些牙疼,你以前不是这样的啊。不过想想他又淡定了,程处默以前虽然说读书读的有点傻,但人家毕竟是将门子弟,平时没少耳染目睹。

“三郎,跟我们一起上阵杀敌岂不痛快,整天呆在后面,给那些伤兵把屎把尿的有什么意思。”

牛见虎也在一边说道。

张超看着这几个王八蛋嚣张得意的样,夹起一块羊肉扔进嘴里,狠狠的咀嚼着,然后慢慢说了一句话,“那祝你们永远不会受伤,要不然,到时可别来伤兵营找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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