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都给老娘说中文!_分节阅读_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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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一向不要脸,但秃叔你自称是唐老鸭就太不应该了!他抽开上次我拿到《陋室铭》的那个抽屉,把一个被拆卸到看不出原貌的小盒子扔给我。
我捧着裸 露着集成电路板的小盒子翻来覆去看,然后疑惑地看向秃叔:“这是毛玩意儿?”
“你要的那个东西。”
……
小诺你死的太惨了,太惨了啊!
我捶胸顿足。
捏着小诺悲愤了好一会儿,我还是没有胆对秃叔说:“你赔我”这样的话。
“那我先回去了tat”我一只手需要拄着拐杖,所以在擦眼泪的时候只能把小诺是尸体放在口袋里。
“等等。”在我走到门口的时候,秃叔突然叫住我,我眼睛一亮,以为秃叔善心大发要帮我修好小诺,立即转身星星眼看着他,“这是什么东西?”
我失望了——但只是微微失望,想要秃叔突然变成本田透那是不可能的,变草摩凌女就更不可能了。“这是手机。诺基亚。”我说。
“干什么的?和收音机差不多么?”秃叔指着我的口袋问,“里面经常会发出很多奇怪的声音。”
惊!原来秃叔还知道收音机!不过一想到秃叔从小是在麻瓜世界长大的我也就释然了,要是再麻瓜世界住了十一年还不知道收音机为何物我才要鄙视他。我组织了一下语言,怀着悲痛的心情说:“手机可以让你同身在异地的人通话——和电话差不多……你知道电话吗?”
秃叔点点头。
我安心了,不然我还真不知道要怎么从电话普及起——由此看来,秃叔比小天狼星in多了。只知道摩托车的狼殿那简直是out到银河以外去了。
“原来这个就是手机……给我试试。”
啊?
看我呆呆地傻站在那里,秃叔不耐烦地直接从我口袋里掏过小诺,念叨了一个奇怪的魔咒,小诺在瞬间就恢复了原状。我想了半天,难道是张秋说的恢复一新咒?不对啊,发音明明不一样嘛!“伏地魔教授……你拿我小诺干嘛?”小诺能回来,我很开心,但是秃叔此时的动作却又让我提心吊胆。要知道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些变态,最喜欢把东西修好了再破坏破坏了再修好,还美其名曰说什么“美学”。我呸!
秃叔望了我一眼,放下小诺:“你真的很大胆。很少有人敢直呼我的名字。”
这……你要相信您的名字其实很好念,而且在我们那旮旯随便在那个地方说出来都不回被河蟹——不像可怜的李宇春同学,在天涯上一度成了禁词。
他抽出了那本《英汉字典》,翻到最后一页,我伸长了脖子,发现上面用潦草的字迹写了一串号码。“这……这是……”
“路飞的手机号码……他是这么说的。你既然说手机和电话一样,那按照号码拨出去对方应该会收的到吧。”
“人都死了你还……”
“路飞死了,但他的家人也许还在。”秃叔迅速地反驳我。
“你打吧你打吧。”打得通才有鬼了,我从秃叔手中拿过小诺一看,低电量自动关机了。重新开机后再一看,果然0电量——正好,这样到时候打不通我就有理由了。我可不想给秃叔讲打不通是因为我们隔着时间空间移动信号未覆盖ooxx……
我按好号码,耐心地指导秃叔:“这个键是拨出,接听也是这个键……”话还没有说完,秃叔一把就把小诺抢了过去,他修长且卡巴的指甲乱按一通,最后在拨出的同时按下了扬声器键。
顿时,室内充斥满“嘟……嘟……”的噪音。
我冷笑着坐到秃叔的床上,欣赏着秃叔脸上少有的焦急紧张神色。
然后——
“喂?”
手机那头传来一声标准的中文。
秃叔愣了。我傻了。
这、这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
中国移动,便捷服务,满意一百。(小铅笔:我靠,为什么中国移动的广告会占了我每章的固定自白位啊?!)
029_dream
[我的梦想是:揍售房小姐一顿,能在自己的床上安稳的睡个好觉,以及,回家。]
我和秃叔对视三秒,直到手机里又传出来一声“喂”我们才摇摇头回过神来。
电话接通的那一瞬间,我以为对方会是路飞——毕竟穿来穿去这种事情又不是真的没有。但我却发现,接电话的是为小姐。声音很甜。
“你来!”秃叔突然把小诺往我手里一塞。秃叔你天不怕地不怕居然怕接电话么?你大脑智商也就那样啦,再怎么辐射也不会怎么样的。我鄙夷地看了秃叔一眼,侧着脑袋夹住电话。
我还没说什么,那边又传来一声:“喂?”声音依旧很甜美,没有丝毫的不耐烦。是路飞的夫人?我连忙接了一句:“啊,你好……”我用征求的眼神看看一眼秃叔,秃叔轻声地告诉我“问她是路飞的什么人”。
还来不及开口,对方又抢断了:“小姐你好,我是汤臣二三四五品山寨小区的售房咨询人员,请问小姐是要买房吗?”
“……”
那位声音好温柔的小姐继续滔滔不绝地为我讲述山寨小区的房多好多好,绿化多好多好,当她跟我说道“我们的马桶都是黄金做的”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了,一字一顿地说:“我不买房。”
“不买房你打电话过来做啥子哟?”小姐立即换了语气——聂小倩突然变黑山老妖的那种换。
我无奈,一边秃叔还在瞪着我呢。“我是路飞的朋友。”其实我根本不认识路飞,但要解释我和路飞的关系又会很麻烦,干脆祭出“朋友”这个挡箭牌。
“那是谁啊,有毛病吧你。”对方不客气地说。
……凭什么我打个电话就要被记鉴定为有毛病啊!“你才有毛病你全家都有毛病!”我还没吼完这句话,对方已然挂机。
“怎么样?”看我黑着一张脸把手机放下来,秃叔立即凑过来问。
“怎么样?人家骂我有毛病啊!你那是什么破烂号码,人家是售房的,售房!你懂吗?”我咆哮了。太可气了!
秃叔不相信,他满腹狐疑地盯着我,然后把小诺夺了回去。他重新按键拨号,最后瞥了我一眼,用坑坑巴巴的中文说:“你、好……请问可以说英文吗?”
这话怎么这么耳熟啊,好像和我当年“见上帝”时说的话挺像的嘛。
我估摸着售楼小姐以为是一华侨或者外国友人要买房,语气软软地和秃叔聊了一会儿——肯定过四级了,肯定的。虽然不想承认,可不看秃叔外表光听声音的话,很容易给他脑补一个知性优雅的贵公子形象,我想电话那头的小姐心里一定很澎湃。不过最后的结果是毋庸置疑的,秃叔也被挂电话了,而且还被讽刺了一句“个人建议你去咨询一下大脑专科医生”。
秃叔脸都绿了,握着小诺地手在颤抖——我连忙上前掰开他的手指,生怕他一个激动把我的小诺捏坏了。秃叔的指尖一片冰凉,也没有什么血色,我想他可能不仅头脑不怎么样,心脏也有点问题,可能还有点贫血。总之,那是大大的有病。
“你要干什么?”秃叔冷冷地问,语气中有一丝暴虐。
“不、不干什么……奏是想打个110……”我被他吓得一激灵,不由得后退了一步。不过,万幸的是秃叔没有继续来找我麻烦,他只是拳头捏的紧紧,注视了那本破旧的英汉字典好一会儿后,把它扔回了抽屉。
我松了一口气,开始拨打警察叔叔的电话,一个数字还没拨出去:电量不足,自动关机。
otz默林啊,上帝啊,如来佛祖啊——你们绝对是故意的故意的故意的!
等我领着一个没电的小废盒子从秃叔房间里出来时,已经差不多十一点了。我觉得我现在的心情就和城堡外的夜色一样漆黑无比——不,可能夜空都要比我的心亮点,因为外面正下着雪。
在穿越到霍格沃茨来之前,我一直是住在华中地区,虽然不至于像南方一样一年到头不下雪,可是每年下雪的次数也着实有限:对我来说这不啻是个福音。我喜欢暖暖和和的,讨厌寒冷也讨厌潮湿。要是让我穿越到了暮光之城,那我宁愿变作苏乞儿也一定要搬家。(暮光之城主战场福克斯小镇终年阴雨)自打免费旅游来英国,我那是啥雨雪天气也见过了,啥寒冷也饱受了,并逐渐向“不再在大下雪天蹲家”这一方面进化着。
站在寝室的窗边看了好一会儿雪,我觉得甚是无趣,打了个呵欠准备洗洗睡。没有电脑,没有手机,没有电视的日子还真是不习惯,我突然想起那多的新连载我还没有看完。诶,不记得是哪位古人说过了,绝望中的人不应该有希望,哪怕心中存了那么一点不可实现的念想,都会堕入更加绝望的深渊里去——就好比现在的我。
本来以为穿越了之后就和原来的世界不会有任何的瓜葛了,但我么有想到在移动这强大的作弊器(或者说是外挂?)下,这边的世界居然和那边的世界连通起来了?!
我看着手中黑屏的小诺,发着呆。
然后,一垒球砸了进来。
球倒是没砸中我,可寝室的玻璃窗却和我脆弱的心田一样被击了个粉碎。大小不一但豁口十分尖锐的玻璃碎片掉我一床:这床今晚没法儿睡了,除非我想明白以筛子形象出现。
“是哪个混球儿?!”我愤怒地探出头去,想看看到底是哪个不长眼地家伙学小屁孩儿砸老娘家的玻璃。话刚刚喊出去,一个人影倏的一下就停在我眼前。那个人骑着扫帚,停的不是很稳,我第一眼注意到的就是对方脚上的石膏。
原来是白毛哥这个混球儿。
他故意停留在高于我视线的地方,强迫性质的让我抬头看他:和电影里的魁地奇球员们不一样,白毛哥没有穿拉风但却无比碍事的长披风,而是穿着一身黑色的合身呢子褂——看款式我个人觉得可能是巫师界的休闲服运动服什么的——他的肩头和扫帚尖上落满了雪。
他在深夜练习魁地奇?神经病啊,现在室外的温度可是零下!
“球给我。”他简短的说,声音略微有些发颤,我想可能是冷的。我扬扬手中的垒球,他颔首。
“不给。”
白毛哥的眉头一下子就皱起来了。他盯着我,似乎想说些什么。最后,他呵出一口白气,看向远方:“我时间不多,不想浪费在你身上,识相 的就快把球给我。”他有些恼怒。
“不给。”
他不说话了,直接掏魔杖。我立即抱头,以为他会给我来个“神锋无影”什么的,可让我没想到的是他只是说了一句:“垒球飞来。”
我手中的垒球“嗖”的一声飞回他手中去了,这让我本来想上演的手滑大戏滑铁卢了。
“干嘛那么努力啊,不就是一场球赛而已么。反正到最后你肯定会输给哈利?波特。”在白毛哥微微有些吃力地调转扫帚时,我忍不住叫住他。我说什么热血啊梦想啊,那都是主角的事,你一反派要这些干啥啊,我看着都别扭的慌。
白毛哥没说话,“biu”的一声飞走了。我看他做了个扬手的动作,把垒球扔给了站在地上的两个小黑点。“再来!”他大声说,语气里明显充斥着被看扁了的不甘。
喂!你就这样飞走了,那我的床怎么办?!你可以熬夜不睡觉、不怕伤身,我还怕明天眼角长皱纹呢!果然是天黑了人心里就容易阴暗,我随手拿了张小便签纸胡乱写了几句话,然后抓过张秋的小猫头鹰把便签纸系在它腿上。“去找麦格教授,快去!”
小猫头鹰死不听话,它怕冷似的缩在一边,恨恨地望着张秋的方向——本来被窝是它的,但自从我拖家带口的搬过来之后,张秋就喜新厌旧地搂着流川枫睡了。其实吧……我觉得……从流川枫望向小猫头鹰渴望、贪婪的眼神看来,它其实挺欢迎小猫头鹰跟它一块儿睡的。
不过我知道,流川枫看向小猫头鹰的眼神和看向克鲁克山的眼神是完全不同的,那是一种……呃……盯着储备粮的神情。
我不理会小猫头鹰的不情愿,直接把它塞到了窗户外边:“去吧去吧。”
它在窗外旋了几圈,最后还是无奈地飞走了。
我想尽职尽责的麦格教授应该很快就会把白毛哥领回去睡觉了吧。真是的,现在孩子都傻了么?没听过谁在高考前一夜还做卷子做到大天亮的——真想拿好成绩的话,当然还是劳逸结合最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