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一十二章 君择臣,臣亦择君
出于对人才的渴望,乌家家主真的是赶在日落之前回到了邯郸城。
一路来到乌家堡,从外面一看就是让王霄都是微微点头。
高qiáng厚壁,引水成河。墙壁上还有箭剁塔楼,全副武装的守卫驻守其中。
出入只有一座吊桥的乌家堡,完全就是一座真正意义上的军事堡垒。
换上了一身全新武士服...不是鬼子的那个,是正宗的华夏武士服的王霄与项少龙,策马跟着陶方进入了乌家堡。
乌家堡的面积很大,走过吊桥就是一处巨大的练武场,此时足有上百的乌家武士,在这座练武场上或是练剑,或是射箭,甚至还有策马奔驰的。
王霄打量着四周环境的时候,十余骑快马呼啸而来,堵在了他们的面前。
为首一人头戴红缨冠,穿着漂亮的武士服,高大威猛面如冠玉。简单形容一下就是,豪华vip加qiáng版的贾宝玉。
能文能武,满是男子汉阳刚气概的贾宝玉。
王霄对他的第一感觉,就是此人极为自信。
那微微上扬的嘴角,带着jīng光的眼神,不经意间的一些肢体动作,全都表露着主人的昂然自信。
“陶公。”
来人的目光落在了王霄的身上,嘴里却是对着陶方说话“这位莫不就是百箭射百贼的王霄?”
虽然王霄抵达邯郸城没两天,可有关于他的传言却是已经开始快速传播。
而有关于他最让人关注的传言,自然就是神箭无敌,射杀百余马贼的事情。
没等陶方说话,这边王霄就已经开口“是一百六十三箭射死一百六十五个马贼。”
那人身后有人下意识的问“为何多了两个?”
王霄微微一笑,很是凡尔赛的回应“最后一箭的时候嫌麻烦,所以来了个三星连珠。”
三星连珠听起来好似没什么大不了的,可一箭穿三却是几乎不可能的事情。
因为不提角度什么的,单单是人的身体密度,加上弓箭固有的力道几乎就是不可能的事情。普通弓箭根本赋予不了如此qiáng大,能够穿透三个身躯的动力,哪怕没有披甲也不行。
这不是个人力气大不大的问题,这是弓箭承受不了这种力量,会直接绷断。
王霄能够做到,那是因为他的射术早已经是炉火纯青,到了想怎么射就怎么射的程度。
当时是他完美估算了手中角弓最大的承受力度,随后jīng确计算出那三个马贼的连线角度,最后则是连环箭射三个马贼最为脆弱的脖颈。
不是直接射穿脖子,而是撕裂一侧的主动脉飞出去撕裂下一个马贼的一侧主动脉,最后射入第三个马贼的喉咙。
因为脖子侧边只有肌肉和皮肤,并没有骨头。
想要射的如此jīng确,也就只有qiáng大的王霄才能够做到。
那边有年轻武士心中不服,小声的说“怎么可能,吹牛谁不会啊。”
王霄眉梢一扬,目光看了过去“你挑两个人过去策马跑,我现在演示给你们看看能不能做到。”
如此具有qiáng烈攻击性的话语,自然是让那些武士们怒目而视。
眼看着就要爆发冲突的时候,远处传来了一声娇俏的呼喊声“连晋~~~”
众人目光看过去,远处练武场边上有一绝美妹子,向着这边招手“过来。”
王霄眯着眼睛看过去,果然是一个人比花娇,绝美无双的大美人。
那边领头的超级加qiáng版贾宝玉爽朗一笑,向着王霄留下一句‘有机会必当与王兄切磋一二’之后,tiáo转马头带着众武士们向着妹子奔过去。
“他就是连晋啊。”
王霄恍然,那不就是嫪毐吗。
说到始皇帝,不得不提的一个人就是嫪毐。
作为始皇帝前期最qiáng大的对手,嫪毐的的确确算是一个人物,能上正史的那种。
当然了,最后的结果大家都从书本上看到了。也就是个前期jīng英怪。
直到这个时候,陶方这才开口说话。
“此人乃是我的死对头武黑招揽回来的猛士,号‘红缨公子’...”
“哈哈哈哈哈~~~”
陶方的话没说完,王霄这边就已经放声大笑起来。
可惜身边人都不识趣,没人上来问一句‘丞相何故发笑。’
只有忙着看美人的项少龙,愣愣的问了句“怎么了,笑啥?”
“我笑那些港港弯弯写书的不查资料,随随便便什么词都敢用。”王霄笑个不停“《仪礼》有写,诸侯之子称公子。这个词真正平民化使用,还要等到赵宋时代。连晋也敢称公子,他
是哪家诸侯的后人?港港弯弯的没落,果然是有原因的。”
除了项少龙之外,四周众人都没能听明白王霄的意思。
“陶公你继续说。”
“哦。”
陶方咳嗽一声,接着说“那边的最疼爱的孙女。至于连晋,此人剑术骑射都是极为出众,堪为府中之冠。你们是我引荐给主人的,与他就是对头了。”
大到国家,小到公司乃至于学校班级之中都有竞争,在这乌家堡里也是不例外。
而且家主们都是支持这种竞争的,因为大家都很清楚,只有竞争才能带来进步。当然了,竞争也是要被限制在可控的范围之内。否则的话,就会变成内讧。
陶方的意思很简单,以后咱们要站在一起啊。
“勿慌,一切有我。”
“真是大美人啊。”
王霄与项少龙同时开口,说的却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情。
陶方看着一副高手风范的王霄,再看看跟个lsp一样不停去看那边大美人的项少龙。心中对两人的评价与重视程度,自然是天壤之别。
“说是同乡一起从山里出来的,怎么能力人品差距这么大?”
如果没有王霄作为衬托,项少龙这里比起当地人来说的确是出sè许多。
可任何事情都害怕比较,一比较那肯定是别人家的孩子更出sè。
“别看了。”一行人继续前行的时候,王霄抬手给了项少龙后脑勺一巴掌“走了。”
项少龙先是生气,不过很快就换成了笑脸。
他这个人很聪明,懂得什么叫做审时度势。既然打不过人家,那就加入好了。所以他笑呵呵的挠着头发“那妹子的确是漂亮啊。”
“这话倒是没说错。”
王霄赞同的点头“我看上了。”
项少龙‘(˙灬˙)’
“不是啊,你不是喜欢猛...”
王霄的目光宛如实质,带着丝丝杀意看了过来“嗯?”
“没事没事。”项少龙哈哈笑着“大哥说的对,只有大哥这样的猛男才能降服那漂亮妹子。还有那个连晋,看着就让人不爽,找机会打爆他!”
“说的好。”
王霄点头赞许“我会给你创造打爆他的机会的。”
项少龙‘(→_→)’
妹子你炮,打架我上。你可真是个好大哥!
来到乌家堡的主屋,王霄终于是见到了乌氏家族的掌舵人,乌家的族长乌氏。
乌氏家族的主业是做畜牧生意的,而在战国七雄之中,也只有赵国的畜牧业做的最大。
原因其实也很简单,因为只有赵国才有那么大的牧场。
历史上的始皇帝,派遣蒙恬领三十万老秦锐士北上,打垮了匈奴之后收复河南地。
之所以说是收复河南地,那是因为在战国时期,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之后,就一直在向着草原方向扩张。
打垮了林胡东胡各种杂胡之后,赵国的势力已经是扩张到了河南地一带。
这里早就被赵国所占据,所以祖龙出兵叫做收复。
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赵国才能养得起规模庞大的骑兵来。
战国七雄之中,赵国的骑兵力量是最为qiáng大的。
后期李牧能够凭借一己之力抗衡秦国的攻伐,bī得秦国动用战国第五军神郭开弄死李牧,依靠的就是qiáng大的骑兵集团。
也就是此时的骑兵装备与战术,还达不到百年之后卫霍的级别,否则的话赵国夺取天下的机会其实更大。
乌氏做畜牧生意,几乎垄断了赵国的马匹市场。而且还向着周边各国扩散,家中财富可谓是如山似海。
就像是此时此刻,乌氏穿着华贵的绸缎衣服,上面镶嵌着夺目的明珠,四周还用金箔银片作为装饰。
他躺在床榻上,四周环绕着众多漂亮侍女采耳修指甲。
堂下站着两排威武的武士,照明用的甚至都不是油灯,而是一根根昂贵粗大的蜡烛,四周用铜镜水晶包裹着夜明珠来照明,那叫一个珠光宝气。
那边陶方下跪行礼,因为他是乌家的家奴。
而项少龙也是下意识的想要下跪,却是被王霄一把拎着后脖子给扯了起来。
“嗯?”
乌氏睁开自己的细眼“你们不远做我乌氏家臣?”
嗯,家臣这个词实际上也是咱们华夏发明的。
早在春秋时期,各国卿大夫们的臣属,就被称之为家臣。
后世小鬼子们的村斗战国时代也喊家臣,那都是从华夏偷学去的。咱们才是真正的老祖宗。
“君择臣,臣亦择君。”王霄微笑以对“是否投效乌氏,也得看看乌氏的诚意。”
四周的武士们全都面露怒意,陶方则是急切的想要帮忙解释。不过乌氏却是哈哈大笑“说的好!君择臣,臣亦择君。这句话说的太好了!”
挥手让侍女们退开,他盯着王霄说“我听陶方说你的事情,他说你是天下绝无仅有的神sè手。若是真的,我愿择你为臣。现在告诉我,你需要什么才愿择我乌氏为君?”
王霄淡淡的说“乌氏廷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