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鲶鱼头原为人脚 四个人魂飞魄散
吸口的直径在十二公分左右,卡在吸口里面的鱼应该是一条大鱼。 李文清是一个钓鱼爱好者,他有时候还和朋友到郊区河沟里面去摸鱼:“软软的。黏黏的?可能是一条大鲶鱼。”
于是,李文清让刘志强抓住吸管的吸口。同时往上拎,自己用双手紧紧地抓住鲶鱼的身体,同时往上用力。
吸管是拎出水面了,但“鲶鱼”却显得很沉重。
“鲶鱼”的上半身已经脱离了吸管,但脱离了吸管的“鲶鱼”好像是一条死鱼——李文清感觉有点不对头,迅速松开了手。
船上另外两个工人也跳入水中,四个人弯腰,将手深入水中,想把“鲶鱼”弄出水面,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 )
刘志强和李文清将手深入水中,一个人抓到了一条“鲶鱼”。两个人抓到了两条“鲶鱼”。
两个人互相对视片刻,好像不对劲,两条“鲶鱼”竟然一动不动。
当李文清将“鲶鱼”的头——或者尾巴抱出水面的时候,迅速扔掉了“鲶鱼”,后退几步,一屁股坐在水中,结果喝了几口脏水,他爬起来,一连吐了十几口;另外三个人同时后退几步reads;。
四个人同时看见了,李文清所谓的“鲶鱼”原来是一只人的脚。大家还闻到了一股浓烈的腐臭味,虽然河水本身就有比较浓烈的腐臭味,但此腐臭味非彼腐臭味。
吸管口——或者“鲶鱼”所在的位置距离河岸有一点五米左右的地方。
附近的居民闻讯而来,河堤上站着很多人,一个居民跑回家拿来了一根长竹竿、铁钩子和尼龙绳。
李文清和刘志强用尼龙绳将铁钩子绑在竹竿上,打算将死者的尸拉上岸,人群中有一人提出,强行将尸体拉上岸,势必会改变尸体的本来模样,尸体可能在水中浸泡了很长时间,就更不宜挪动尸体了。此人的名字叫谭鹤亭,是一个离休的军队干部,在案现场附近有一个干休所,谭鹤亭在这个干休所疗养。
刘志强和李文清的手接触过死者的肉身,死者的尸体显然已经开始腐烂。
于是,便有人骑自行车到派出所去报案。
幸亏谭鹤亭适时阻止了刘志强和李文清的鲁莽行为,从尸体的腐烂程度看,如果强行将死者的尸体拉上岸,那么,同志们所看到的必将会是一具模糊不清,面目全非的肉身了。
在欧阳平一行赶到现场之前,派出所的马明龙所长带人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在尸体四周围堰抽水,淤泥泵正好挥了作用,等欧阳平一行赶到现场的时候,围堰里面的水已经抽的差不多了(围堰的直径在八米左右)。
两辆汽车停在河堤上的时候,人群自动让开一条路来。
马所长已经派人在现场维持秩序。
眼下,当务之急是进行尸检,并将死者的尸体移出围堰,围堰中的水虽然已经抽的差不多了,但周围的水在一点一点地往围堰里面渗漏,而且随时都有坍塌的可能;眼见着天也快黑了(欧阳平一行赶到现场饿时候,时间是五点半钟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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