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9. 第一十九章 王临海蹊跷离开 郭常平思虑深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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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平从高华敏的手上接过登记簿。<
登记簿上赫然写着:“入住人姓名,王临海;入住时间,1995。11。6;截止时间,1995。11。21;金额,1600元(16);押金,200元——押金已退;签名,王临海;备注,用品无损坏情况。”
登记薄里面还夹着两百块钱。
“这不是王临海的亲笔签名。”高华敏道。
“这是谁签的呢?”
“是我代签的。”
“你代签的?这是何故?难道退房手续不是王临海自己亲自办理的吗?”
“他把钥匙插在门上,人走了,连两百块钱押金都没有拿。我们宾馆按月扎帐,我把钱领了,并替他签了字,两百块钱就夹在这里了,我估计他还会再来,等他来的时候,再把两百块钱押金给他,可他一直没有来,两百块钱只能夹在登记薄里面。
如果说欧阳平和郭老有遗憾的话,那就是容广美和费小菊记忆之中的王临海和模拟画像之间缺少一个等于号。欧阳平和郭老有理由相信,董青青的两张模拟画像是绝不会有问题的。
昨天晚上,欧阳平和刘大羽在送郭老回家的路上,郭老曾经和他们俩探讨过这个问题。沉尸地点在“秦淮人家”的附近,并不等于第一现场就在“秦淮人家”。
郭老从事刑侦工作很多年,他在考虑问题的时候,思维的触角延伸的会比较深,层次和角度也会比较多,他的视线绝不会停留在事件的表面,更不会被事物的表面现象所左右。就同志们目前掌握的信息而言,调查肯定要从“秦淮人家”开始,但郭老的注意力并不会完全定格在“秦淮人家”,秦淮河沿岸(白鹭桥至文德桥之间)的所有商家——包括白鹭桥以东的一些商家都应该纳入刑侦视线。
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来讲,凶手做完案子以后,除了消除现场所有犯罪痕迹以外,唯一考虑的事情是将自己和案子撇的干干净净,凶手住在“秦淮人家”,做完案子以后,将尸体投放在距离秦淮人家最近的地方,这和凶手的犯罪心理是不相吻合的,所以,按照常理,凶手会把尸体放到距离第一现场很远的地方——而且是越远越好,这是其一;其二,郭老注意到,河道两岸几乎所有的商家的后面——即临河的地方都有一个小码头,小码头上都停着一条船——萧子腾也是这么说的——这些船是用来采购食材的,在河道东边的白鹭洲公园附近,有一个菜市场——城南最大的菜市场。
有船,在什么地方都可以沉尸——那些木船应该是很理想的运尸工具。从介入此案开始,欧阳平就意识到“4。23”案不简单,这个案子的环境不同于以前任何一个案子的环境,这个案子的环境太复杂了,凶手之所以选择这样一个复杂的环境,就是为了把自己隐藏到人们的思维的死角里面;夫子庙地区,人口的流动性特别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