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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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遭遇个火灾都会蒙受巨大损失,更别说在这个习惯把财富都屯家里的古代社会。虽说家中店铺和田地并未遭受损失,根基还在。那地窖中屯着的金子银子,后来也被林家和柳子怡派的人偷偷转了进京。但烧掉的东西,起码也是小半家财,让邓孟明那岳家伤了元气。
而这一家人进京之后,就请托柳子怡把家中店铺田地全部卖掉,在京城买了些田地房屋定居下来。这京城的地价多贵,即使有水珏暗中帮忙,也让那家从小地方的豪强地主变成了京城随处可见的小康人家,那落差可不是一星半点的大。
再加上曾经对生命的威胁,邓孟明那岳家人人人心惶惶。那岳母甚至得了病,起不了身。
邓孟明是对岳家真的愧疚,对未婚妻也有挺深的感情。而且他父母双亡,早就把岳家当做真正的家人,想着早日把人接进府供养着,免得他们再受到别人的威胁。
于是,邓孟明在岳家进京的时候,就张罗着要尽快成婚。
也还好他未婚妻的嫁妆都放在另外一处预备作为陪嫁之一的庄子上,没有蒙受多少损失。而家具什么的,又有柳子怡帮忙。邓孟明又说自己本就是贫寒学子,也不需要妻子十里红妆。岳家虽说觉得亏待了女儿,但又想着以后一家人都住一起,他家又只有这么一个女儿,死后所有的东西也是要给女儿的,也就罢了。
若不是邓孟明那岳父年轻时候生了一场病,与子嗣再无缘分,只有最初生的这个女儿,他一家也不会视邓孟明为亲子。也算是种因得果,一段善缘。
似乎是因为愧疚邓孟明那岳家遭的祸是自己儿子惹的,太上皇也嘱咐水靖好好照顾一些邓孟明这门婚事。
陈凝安专门宣人进宫,好好夸赞了一番,赏下了不少东西。
太皇太后也叫人去看了看,拉着那人说了好一会儿话,又拿出一匹红色的贡缎,说是让那人裁成嫁衣。
邓孟明算是正式走入了皇宫巨头们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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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别羡慕我,等你成婚的时候,从宫中得到的赏赐肯定比我多得多。”邓孟明虽说高兴,也知道这是皇家给他压惊的补偿以及封口费。毕竟哪怕他们再厌恶忠勇亲王,但忠勇亲王是皇上亲兄弟,名声太坏对皇上也有影响。
丁鹏云摸了摸鼻子:“那也是托了我媳妇的福气啊。”
他家媳妇是孔家的人,那能一样吗?
“不过再怎么也比不上……”两人齐刷刷的看向柳子怡。
柳子怡又脸红了,看的两人又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他们怎么觉得,每当说起长公主的时候,那柳子怡就……有点……有点……不属于男人的妩媚?
抖,一定是眼花看错了吧?这么个心黑手辣的人,哪里和妩媚沾得上边了?
他们可是知道,柳子怡为了让柳家的产业在京城站稳脚跟,背地里做下的那些事了。可怜那些京城中莫名丢了家中生意的勋贵们,还不知道是谁下的手吧?
“那也是托了……公主的福。”柳子怡干咳一声,压住了脸上的欣喜。
就算再怎么需要安抚邓孟明,但水珏能亲自来添妆,也是看重自己吧?柳子怡心里甜滋滋的,跟喝了蜜糖一样,恨不得原地转上几圈来表示自己的欣喜。他也越发觉得这成婚前的日子难熬了。
真是相思入骨。
得了水靖(其实是太上皇)的允许之后,柳子怡和水珏也算终于共通了书信。柳子怡多是写一些隐晦的表达自己相思和寂寞的闺怨诗词,而水珏则送一些胭脂水粉扇子吊坠等小物品。
柳子怡把那些东西都装进了小箱子里,妥帖的保管着,还时不时的拿出来,满脸傻笑的瞧着。有时候,他也会换上艳丽的衣服,抹上水珏送的胭脂水粉,好好梳妆打扮一番。他瞧着镜子里那容貌越发出众的自己,想象着水珏就在自己身边瞧着自己,忍不住欢欣雀跃。
每次和水珏通信的时候,是柳子怡最欢喜的时候。他有好多话想对水珏说,他想对水珏说,为了做一个合格的“丈夫”,他不但学了好几种梳妆打扮的样式,还自学了歌舞,那女红刺绣也绣越发好了。他很想让公主穿上他绣的衣服,带上他绣的荷包。他很想让公主为他描眉点唇。他每次翩翩起舞的时候,都希望公主会为他倾倒。
或许琴音相和是个不错的主意?
柳子怡是如此的期盼着婚后美好的生活,他一定会做一个最美的“丈夫”,他会好好为公主打理内务,如果将来有了孩子,他也会好好的管教孩子。他会让公主放心,不会为家中事烦恼一分半毫。
可是柳子怡又不希望公主认为他是一个不矜持的男子。所以他压抑着自己的心情,一切都以一首首幽怨现在以及期盼未来的诗词,隐晦的向着公主诉说自己的一片痴心。
所幸公主也是懂他的。虽说公主从来不会回信,但是她会送来许多亲自挑选的首饰水粉绢布。公主是在表示,她虽不会说些甜言蜜语,但她会承诺给柳子怡想要的生活。
他们两的未来不是在油嘴滑舌上,而是踏踏实实的过日子。
为什么柳子怡确信这是公主亲自挑选的,大概这就是所谓的心有灵犀吧?
丁鹏云和邓孟明看着柳子怡又开始冒着粉红泡泡走神,无奈至极。
看来自己还不够情深,没像柳子怡那么……咳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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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又在看驸马的信了?”林黛玉也知道了柳子怡的本性。虽说最开始很不适应,但突然想着自家公主哪画风,似乎这是最适合公主的人选?
而且柳子怡又不像贾宝玉。虽然有着脂粉气,但柳子怡是当朝状元,还能打理硕大的家业,宜妻宜家,没什么不好的。
重要的是,公主觉得没什么不好就成。
水珏捏着那一小戴装着红豆的小锦囊,锦囊上绣着“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不由微笑。
或许之前只是因为柳子怡的相貌和性情,后来是看中柳子怡的能力,现在她是真的对柳子怡有几分喜欢了。
女人对心心念念着自己的男人,总是有着几分柔情的。
而现在社会又和以前不一样了,虽说她若是要养个什么戏子男宠,也并无不可——历代公主家中养着面首那是常态。不过如果是柳子怡,如果他一直这么贴心,这么痴情,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也未尝不可。
水珏觉得,投胎这一世,虽说有着各种不适应,但有那么个溺爱自己的哥哥,又有这么个痴心自己的丈夫,也算不错了。
前一世她权势滔天,这一世她平平淡淡,收获各种前世求而不得的感情,也是另一种幸福。
“上次买的那一串珊瑚珠子可找出来了?”水珏将明显是柳子怡自己绣的锦囊换掉了自己腰间的那一个,偏头问道。
“找到了。”紫云连忙呈上来,“公主要的可是这个?”
水珏把玩着那一串如同红豆般圆润可爱的珊瑚珠子手链,虽说这手链并不贵重,不过应该是最适合柳子怡的礼了吧?
显然,水珏哄人的技能也是点满了的。柳子怡收到手链的时候欢喜的晚上都睡不着觉。他第二天就小心翼翼的把手链带上,满面春风的样子差点闪瞎一干同事的眼。
啧啧,这么明显的作态,那手链肯定是公主送的。羡慕嫉妒恨啊。不但取得了本朝最得宠最温柔的公主,还被如此深情相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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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孟明的婚事定在六月二六,一个艳阳天的好日子。只是那新郎新娘厚厚的衣服厚厚的妆,可会让人遭受不小的罪。
不过这大好日子,大家都欢喜着,也不算遭罪了。
水珏早早的派了两个看着身段不大的丫鬟来候着,给邓孟明的妻子的震场子,并帮忙打理一下纷乱的婚宴——邓孟明无父无母,而岳母身上又不太舒坦,家中无人震的住场子。
水珏出手虽说不太符合礼仪,不过她是带着圣旨去的,代表的是皇家怜惜邓孟明家中人少,派人主持婚礼,就没什么闲话可说了。
水珏这次派出的是紫云和金锁,也算她们第一次办大事,算是磨砺之一。
紫云先不说,金锁是兴奋异常。
她本以为自己虽说已经得到了锻炼,也着手在学习生意的事,但公主并不算太看重她,毕竟她看着公主身边能干的人太多了。
如今公主将这么重要的事交给她,是不是代表她已经受到重用了?
为此她安安给自己打气,一定要把事情处理的滴水不漏,万不可让公主对她失望。
如今她能依靠的,也只有公主了。
水珏当然是看重金锁的。虽说她手底下能干的丫鬟不少,但金锁毕竟眼界不同,而本身天赋也和常人不一样。如今金锁的未来又已经全系在自己身上,把她培养成未来的大丫鬟之一,甚至以后帮忙掌管一部分产业,而不是只能嫁出去管理庄子或者笼络些官员,都是可能的。
如果金锁干得好,水珏不介意帮助她恢复薛宝钗的名字,到时候恢复薛家的富贵荣耀,甚至比皇商薛家更显赫,也是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