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见面
这是一个俊俏又奇怪的少年,他的长相和气质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坐在寸心对面的男人显然对少年很有好感,他邀请少年上车,少年却没有搭理他。
两人的对话很有趣,男人问少年:“你是聋子?”
少年的手忽然握起了腰畔的剑柄,他的手已冻得比鱼的肉还白,但动作却仍然很灵活。
男人笑了,道:“原来你不是聋子,那就上来喝囗酒吧,一囗酒对任何人都不会有害处的!”
少年道:“我喝不起。”
寸心没有想到少年居然会说出这么样一句话来,突然感到少年无比的可爱,不由的想到了自己的儿子,虽然很不想承认,除了相貌,两人没有一点可比性。男人估计也被少年的单纯直白萌到了,说道:“我请你喝酒,用不着你花钱买。”
少年道:“不是我自己买来的东西,我绝不要,不是我自己买来的酒,我也绝不喝……我的话已经说得够清楚了吗?”
男人:“够清楚了!”
少年:“好,你走吧。”
男人沉默了很久!忽然一笑,道:“好,我走,但等你买得起酒的时候,你肯请我喝一杯么?”
少年瞪了他一眼,道:“好,我请你。”
男人大笑着,笑声中有着寸心无法理解的潇洒坦荡。
马车已急驶而去,渐渐又瞧不见那少年的人影了,男人突然对寸心说道:“你可曾见过如此奇怪的少年么?我本来以为他必定已饱经沧桑,谁知他说来话却那么天真,那么老实。”
寸心笑了笑没有回答,对于一个活了上千岁的老女人,见过的妖魔鬼怪人数不胜数,这个少年虽然奇怪,但意外的讨人喜欢reads();天御七龙(还珠同人)。
男人也不指望寸心回答,只是路途多寂寞,自自语自问自答罢了,答案也早已在他的心中。
到了小镇寸心就和他们分开了,临行前寸心还是问了男人的名字,修真讲究的是因果,不管怎样这个善良又温柔的男人总是帮了她,只要知道他的名字,终会回报过去。
男人笑了笑:“不过栽了夫人一程,夫人不必介怀。”
显然男人不想说自己的名字,于是寸心也没有多问,现在的寸心走失了丈夫,离开了儿子,失去了法力,也没有多余的心关注别的事。
这只是一个关外的小镇,并不大,寸心当了自己的一副耳环,在集市上买了一匹马,就找了一家酒楼打算吃一顿,顺便听一下这个时空的消息。
小镇并不繁华,寸心找了半天才找到一间还能入眼的客栈,客栈本就不大,这时住满了风雪所阻的旅客,就显得分外拥挤,分外热闹。
进客栈的时候寸心看见院子里堆着十几辆用草席盖着的空镖车,草席上也积满了雪,东面的屋檐下,斜插着一个酱色镶金边的镖旗,被风吹得蜡蜡作响,上面绣着狮子不像狮子,老虎不像老虎的动物。
寸心知道自己的容貌在凡间非常出色,但现在没有自保能力,不想太过招摇,就在之前路过的成衣店里买了一件墨绿色的斗篷,将自己完全掩盖起来。
幸好这里是与关外的交界口,形形□□什么人都有,寸心这样的装备也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
客栈前面前厅,不时有穿着羊皮袄的大汉进进出出,有的喝了几杯酒,就故意敞开衣襟,表示他们不怕冷。
寸心进来的时候已经没有空桌了,虽然她没有什么洁癖,但是也不愿和那些行为粗鲁,满脸胡渣的大汉坐在一桌,怕他们吹嘘的口水喷在她的饭菜里,影响食欲。
相比起来,角落里那个穿着白衣静静喝酒的男人实在是顺眼多了,本来七分的颜色,被那些那些自吹自擂的的人衬托出了十分。
不过刚刚分开,没想到又在这里见面了,不过小镇这么小也在理之中。
寸心没有半分犹豫的,直接走到了男人面前:“嗨,咱们又见面了!”
寸心整个身子都包在了斗篷里面,连整张脸都被帽子遮着,不熟悉的人根本不认识她,不过男人显然听出了她的声音。
理所当然的寸心和他坐在了一桌。
这个男人是一个酒鬼,从他不停的咳嗽中可以看出这个人的身体并不好,不过依然酒不离手,寸心也没有劝他不要喝酒,毕竟一个酒鬼会说个理由来捍卫酒鬼的‘尊严’。
等她回复法力之后或许可以在空间里找找疗养身体的丹药。
过了一会儿,寸心的饭菜上来了,一盘咸菜,一盘炒鸡蛋,一碗饭,不像在场的人那样大鱼大肉,十分的素淡。
常年的锦衣玉食寸心也有点不习惯这样的饭菜,不过现在她身上的钱并不多,她的那对耳环是鲛人的泪珠,对于凡人来说也十分的稀有,但是寸心只当了五百两,买了马匹和斗篷之后,就只剩下四百五十两reads();配角人生。所以她要省着点用。
来这里也是看这里三教九流,人员混杂,可以打听消息,吃饭反而是次要的。
长久以来的习惯使得寸心一举一动都不由的散出贵族的傲然。
李寻欢虽然没怎么和他说过话,但是却一直暗中观察这个女人,不可否认的,这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但是漂亮的女人也往往意味着麻烦,而他最讨厌的就是麻烦。
渐渐地李寻欢现这是一个聪明的女人,她知道怎么保护自己,也知道怎么和人保持距离,刚刚开始李寻欢还以为自己回来的行踪被人知晓,这个美丽的女人是被人派来打探他虚实的。
但是现在李寻欢可以肯定这个女人不是,因为她的眼睛,有着一种俯瞰世人的傲然,就想九天之上的神女,看谁都是蝼蚁。所以不屑于做这种不入流的事。
如果寸心知道李寻欢怎么想她的,一定会呵呵他一脸,要知道她敖寸心一直以来走的都是亲民路线的好伐。
就这个两个刚刚认识的陌生人,一个安静的吃饭,一个安静的喝酒。
过来一会儿为他驾车的虬髯大汉走了进来,站在他身后道:“南面的上房已空出来了,也已打扫干净,少爷随时都可以休息。”
李寻欢像是早已知道他会将这件事办好似的,只略点了点头。
过了半晌,那虬髯大汉忽然又道:“金狮镖局也有人住在这客栈里,像是刚从关外押镖回来。”
李寻欢道:“哦,押镖的是谁?”。
虬髯大汉道:“就是那‘急风剑’诸葛雷。”
李寻欢皱了皱眉,复又笑道:“这狂徒,居然能活到现在,倒也不容易。”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厮杀。
小小的客栈聚集了这么多的人,当然也免不了这种命定的剧。
而寸心也很喜欢这种剧,如果这个时候老公儿子陪在身边的话,他们可以一起排排坐,嗑瓜子,看看戏。
戏的主角是三个大汉,颜值在30分以下,三个人从后面的一道门走进了这饭铺,说话的声音都很大,正在谈论那些“刀头舔血”的江湖勾当,象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就是“金狮镖局”的大镖头。
那紫红脸的胖子应该就是男人说的“急风剑”,他们似乎认识,而男人却似不愿被对方认出他,于是他就又低下头默默地喝酒。
估计那个诸葛雷到了这小镇之后,根本就没有正眼瞧过人,他们很快地要来了酒菜,开始大吃大喝起来。
可是酒菜并不能塞住他们的嘴,喝了几杯酒之后,诸葛雷更是豪气如云,大声地笑着:“老二,你还记得那天咱们在太行山下遇见“太行四虎”的事么”
另一人笑道:“俺怎么不记得,那天太行四虎竟敢来动大哥保的那批红货,四个人耀武扬威,还说什么:‘只要你诸葛雷在地上爬一圈,咱们兄弟立刻放你过山,否则咱们非但要留下你的红货,还要留下你的脑袋reads();这个神偷有点冷。’”
第三人也大笑道:“谁知他们的刀还未砍下,大哥的剑已刺穿了他们的喉咙。”
第二人道:“不是俺赵老二吹牛,若论掌力之雄厚,自然得数咱们的总镖头“金狮掌”,但若论剑法之快,当今天下只怕再也没有人比得上咱们大哥了!”(此处原文)
这马屁拍的,寸心听得有些无语。
不过显然那个诸葛雷很喜欢,他举杯大笑,但是乐极生悲,门卫飘来了两条人影,然后他的笑声戛然而止。
来的两人身上都披着鲜红的披风,头上戴着宽边的雪笠,两人几乎长得同样型状,同样高矮。
大家虽然看不到他们的面目,但见到他们这身出众的轻功,夺目的打扮,已不觉瞧得眼睛直了。
只有李寻欢的眼睛,却一向在瞪着门外,因为方才门帘被吹起的时候,他已瞧见那孤独的少年。
那少年就站在门外,而且象是已站了很久,就正如一匹孤独的野狼似的,虽然留恋着门里的温暖,却又畏惧那耀眼的火光,所以他既舍不得走开,却又不敢闯入这人的世界来。
李寻欢的举动没有刻意遮掩,寸心也注意到了,对于外面的少年也不由的有些心疼,但是少年也不需要她的心疼。
李寻欢轻轻叹了囗气,目光这才转到两人身上。
只见这两人已缓缓摘下雪笠,露出两张枯黄瘦削而又丑陋的脸,看来就象是两个黄腊的人头。
他们的耳朵都很小,鼻子却很大,几乎占据了一张脸的三分之一,将眼睛都挤到耳朵旁边去了。
但他们的目光却很恶毒而锐利,就象是响尾蛇的眼睛。
然后,他们又开始将披风脱了下来,露出了里面一身漆黑的紧身衣服,原来他们的身子也象是毒蛇,细长,坚韧,随时随地都在蠕动着,而且还黏而潮湿,叫人看了既不免害怕,又觉得恶心。
这两人长得几乎完全一模一样,只不过左面的人脸色苍白,右面的人脸色却黑如锅底。他们的动作都十分缓慢,缓缓脱下了披风,缓缓叠了起来,缓缓走过柜台,然后,两人一起缓缓走到诸葛雷面前!
对于这两个人的长相寸心也没觉得什么,洪荒世界什么极品长相没有,寸心已经免疫了,很期待接下去的剧。
只是门帘又一次打开了,进来的是那个少年,他身上的衣服还没有干透,有的甚至已结成冰屑,但他的身子还是挺得笔直的,直得就象标槍。
他的脸看来仍是那么孤独,那么倔强。
这是一个让人无法忽视的少年,但是这样一个少年却被身边和他一起进来的男人遮住了光环,男人身穿着与这里格格不入的华服,白色为底,紫金镶边,他的头微微卷曲,凤眼、薄唇,英俊的不忍直视,身上的气势更是不由的让人折服,他一进门那双冰人的双眼一一扫过在坐的人,直到扫到角落里是,那双眼睛瞬间化为了温柔的春水。
进来的两人瞬间用颜值洗了众人的双眼,前后进来的两拨人反差实在是太大了,特别是进行对比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