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三章 百灵之种
舞悠心中疑惑,灵识随之一凝,在莲藕之上仔细探查一番。却现这莲藕就是本体之形,并没有丝毫法术幻化的痕迹。唯一有所不同的,就是这莲藕之上有着一股异样气息,比普通莲藕显得更加晶莹剔透。
在舞悠观察之时,鬼王已经拿着莲藕,迅速的回到了密室之内。在莲藕之上轻抚几下,鬼王脸上带着伤感之意,缓缓开口。
“这个东西,我寻找多年,耗费了极大的代价,才勉强得到。可惜天意难违,最终还是功亏一篑,空有逆天宝物,却没有办法换回妻子的性命。”
说话之间,鬼王把莲藕向前一送,直接递到了舞悠手中。目光之中虽有不舍,但却面带绝然,现在在他的心里,自己妻子已然重于一切。
舞悠接过,面带不解:“这个东西,就是百灵之体?”
“不错!”鬼王肯定的点了点头。
“那这个是百灵之体的幻化之形?”舞悠眨眨眼,追问一句。
鬼王一愣,随后明白了舞悠话语中的含义,不由苦笑出声:“看来你是误会了!这百灵之体,并非一定就是人类躯体,其他存在其实也可以成为的。不管是植物还是动物,还是各种各样的存在,只要其可以容纳世间万魂,并且达到一种完美的程度,就可以称为百灵之体。
这节莲藕看似普通,但他的藕节之内,却可以融魂纳灵,这就是百灵之体的特殊之地。只要魂魄进入其内,就可以操控这莲藕变换形态,化为任何想要的样子。”
“原来如此,看来真是我误会了。”舞悠尴尬一笑,随后转身走了了玉盒之前。
玉盒之内,残魂仍在恢复,虽然大小没有太多变化,但却越加的凝实。这个趋势仍在继续。但速度却是在逐渐减慢,找这个速度下去,用不了多少时间就会停止。
“还差一些!”舞悠目光一闪,沉吟少许。再次把生死簿取出。从其内抽出一股本元之力,舞悠再行配合自身修为灵力之后,一起打入了残魂体内。
得到这股外力,残魂凝聚的速度瞬间加快,几个呼吸的功夫。就已经变得与常人无疑。唯一不同之处,那就是她的体型还是原先大小,卷缩在玉盒之内一动不动。
“她怎么样?”鬼王略显紧张,急忙追问了一句。
舞悠观察少许,随后点了点头:“最危险之处已经度过,剩下的就是把残魂打入这百灵之体内。但这样一来,意识在恢复的同时,也会加快消耗她的生机,你可要做好准备。”
“我有多少时间?”鬼王双目微闭,面带伤感。
“具体我不知道。但不会超过十二个时辰。”舞悠回道。
“十二个时辰,足够了!”鬼王叹口气,苦涩开口。对他来说,这十二个时辰的最后相处,确实有些短暂。但总好过那漫无边际的等待,以及那最终的一无所获。
舞悠点点头,单手抬起,在百灵之体上烙印几个法决,随后把百灵之体送回鬼王手中。
“这是你的妻子,还是由你亲自把她唤醒好了。这百灵之体之上。我已经留下了一道断尘之力,只要你把你妻子的魂魄打入其内即可。我在外面等你......”
说道这里,舞悠话语一顿,叹口气转身走了出去。鬼王手拿百灵之体。犹豫了足有一炷香时间,最终还是一咬牙,向着玉盒走去。
舞悠走出,站在房门之外,随后盘膝而坐,以灵识散开笼罩整个阴罗殿。舞悠虽然怜悯鬼王之妻。但并不代表就会放松警惕,必要的防范还是要有的。以舞悠此时的修为,就算鬼王有什么阴谋,也必然逃不出舞悠的掌控。
唯一让舞悠感到诧异的是,在这阴罗殿之内,并没有见到地冥的身影。这地冥乃是鬼王之师,应该不会离开阴罗殿才是。可是舞悠灵识遍寻附近,却始终没有他的踪影。以舞悠现在的修为,她自信对方无法躲过自己的探查才是。
随后的时间,舞悠就一直等候在鬼王房间之外。至于房间之内的变化,舞悠没有干涉,也没有再行探入灵识。那样的举动,显得很是不礼貌,就算这鬼王与舞悠处于敌对之方,舞悠也不愿做。
至于房间之内的声音,却被房间之上的阵法阻挡,同样无法传出分毫。
当然,对于百灵之体,舞悠也留了后手。在之前送出的断尘之力当中,舞悠留下了一道灵识。若是鬼王想要带走或者毁坏百灵之体,舞悠都可以第一时间察觉阻止。
舞悠这一等,就是十几个时辰,直到身后房门传来开启之声,舞悠这才回身看了一眼。
房门打开,鬼王迈步而出,脚步略显蹒跚。这短短的十几个时辰,鬼王像是苍老的数十年,就连鬓角之上,都多了几丝银白。
走到舞悠近前,鬼王长声一叹,把一节莲藕递到舞悠面前:“多谢你出手相助,了却了我多年的执念。从现在开始,这百灵之体就属于你了。”
“多谢!”舞悠道声谢,伸手接过莲藕,接着语气随意的询问了一句。
“不知地冥前辈去了哪里,怎么一直没有见到他?”
“上次从封冥台回来,师父就离开了阴罗殿。至于去了那里,他并没有提起。”回应一句,鬼王不再多说,转身回到了房间之内。
对鬼王的态度,舞悠并未太过在意,摇摇头纵身而起,很快离开了阴罗殿范围。百灵之体已经找到,她现在要做的,就是找一个僻静之地,与天行完成交易。
舞悠一路南行,很快就走出数千里之遥,一直来到一座大山之下,这才收住了脚步。灵识扫过,见没有什么异常,舞悠迈步而入,直接站在了山巅之上。随后修为运转,化为一道冲击之力,向着四面八方席卷而出。
在这冲击之力的横扫之下,大山之上的一些猛兽瞬间被激起。向着四面八方逃窜而去。这些猛兽生活在阴司之地,大部分都有了修为与灵智。
此时被人突然惊起,纷纷出咆哮之声,显得甚是暴躁。但在感受到舞悠的气息之后。这些猛兽身体一颤,已经出口的吼叫之声戛然而止。对他们来说,舞悠的存在就是天威,哪里还有丝毫反抗的心思。
驱走了山中猛兽,舞悠单手一挥。在四周布下一道封印之力。这道封印,其上有断尘气息,就算玄仙圆满到来,也是撼动不得。
做完这些,舞悠这才挥手把秦逸剑放出,再次以神魂的状态进入他的体内。一同进入的还有那百灵之体,被舞悠卷携在神魂之内,一起进入了秦逸剑的识海。
识海之内,天行正盘膝而坐,静等舞悠的进入。至于秦逸剑之魂。还是如之前那般沉睡不醒,他的修为毕竟要弱上很多,在冥魂宝鉴的封印之下根本就无法清醒。
见到舞悠进入,天行目光一闪,嘴角多了一丝笑意:“这么快就回来了,可是找到了解决之法?”
“不错!”舞悠点点头,把手中紧握百灵之体向前一亮,“这个东西你可认识?”
“百灵之体?这倒是一件宝物,对魂魄来说那是难得之物。这我要放弃魂魄,以意识之体存在。你认为这个东西能够有用。”天行撇撇嘴,颇有些不以为然。
舞悠一笑:“若是我以断尘之力相助,你认为有没有作用。”
这百灵之体可用,乃是玉兔所说。舞悠并不知道具体。但以舞悠对他的信任,却是没有太多的怀疑,话语之中自然带着笃定。
天行沉默少许,最终点了点头:“不错,有断尘之力作为根基,确实能够为人所不能。这百灵之体。在你的手中,确可以当成我容身之地。但我有在先,这样做对你是一个不小的消耗,你可要想清楚了。”
“不小的消耗?”舞悠一怔,心中略感疑惑。这一点,玉兔之前并未提及,显得很是突兀。
“怎么,你不知道?”天行目光一闪。
舞悠点点头:“不错,这一点我确实不清楚。”
“那我告诉你好了,免得你等会措手不及,反而害了我的性命。这百灵之体若想容纳意识之体,需要你大修为融化,使其成为一颗百灵之种。只有这样,其内才可存纳意识之体而不散。
但这百灵之体乃是异宝,想要把其融合消耗甚大,就算以断尘修为,也要耗费全力。若是你真的要这么做,会让你的修为跌落一个境界,而且需要数月之久才可恢复。”
“数月之久!”舞悠略有皱眉。
舞悠现在有帝王之冠在身,已然成为了阴司的众矢之的,就是因为有断尘修为威慑,才让众人不敢稍动。若是再这个时候修为跌落,会让那些阴司大能瞬间没了忌惮,那自己可就只剩下被人追杀一条路了。
见舞悠面带犹豫,天行呵呵一笑:“所以我才让你想清楚,到底要不要这么做。我也需要一段时间恢复,可不想你出了什么变故。”
舞悠沉吟少许,最终还是咬了咬牙:“管不了那么多了,先帮你们分开再说。至于修为跌落,大不了我躲藏起来,修为恢复之前不出来就是。”
“那是你的事,只要不连累到我就好。”天行点点头,不再多说。
舞悠白了他一眼,随后从识海之内退出。
按照天行所说,想要融化百灵之体,需要不小的修为之力。舞悠不敢大意,在自己四周再行布置几道防御,确认万无一失之后,这才运转修为缓缓注入百灵之体。
这个过程很是缓慢,以舞悠如今的修为,足足耗费了数个时辰,才让百灵之体有了一丝的融化痕迹。而这几个时辰,舞悠的消耗却是甚大,额头之上已然布满了汗水。照这个速度下去,想要彻底融化百灵之体,确实需要不小的消耗。
但对舞悠来说,此物甚是重要,却是没有办法半途收手。
转眼又是数个时辰,百灵之体已经融化十分之一,而随着舞悠修为运转,这个速度也在逐渐加快。与之相对应的,是舞悠的修为被飞速消耗,转眼就流逝了大半之多。
好在舞悠的身后,还有罗盘这个后盾,在其磅礴之力的补充之下,舞悠修为暂时还没有跌落之危。
融化仍在继续,速度也是越来越快,一天之后已经全部溶化,成为一团在空中蠕动的液体。舞悠修为消耗巨大,此时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随时都有跌落的可能。
若按照天行所说,舞悠此时的修为早就应该跌落才是。之所以坚持到现在,乃是因为罗盘的存在,成了舞悠最坚实的后盾。若舞悠此时收手,不光修为不会跌落,就连之前的损耗也会被迅速补充。
可百灵之体的融化,却只是一个开始,想要让其达到容纳意识的程度,还需要把这液体凝固,化为那百灵之种。这个过程,消耗同样不小,而且无法耽搁等候。否则之前努力白费,还需要重新开始才可。
舞悠骑虎难下,哪里还有其他之法,只好再次运转修为,注入那团液体之内。在这浩瀚之力的压缩之下,百灵之体形成的液体内瞬间压缩,几个呼吸之后收聚成团,化为一个拳头大小的金色种子。
种子之上,散着阵阵空灵气息,仿佛就是一块精纯到极致的灵石。
在这种子成形的瞬间,舞悠的断尘境界再也无法维持,眨眼间跌落而下,回到了玄仙之境。而且还不是圆满,只能勉强维持玄仙后期境界。一种强烈的虚弱之感,充斥舞悠全身,让她身体一晃,心生长睡不起之感。
但舞悠心里清楚,现在还不是休息之时。强忍心中疲惫,舞悠深吸口气,单手掐诀,向着秦逸剑眉心蓦然一点。一指落下,舞悠体内生死簿轰轰运转,形成一个黑色漩涡,向着秦逸剑识海所在快速而去。
目标正是秦逸剑识海,那占据其内的天行之魂。(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