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绝不杀害任何一位同伴
我叫爱德华·修米罗。我是一个已死之人,一只吸血鬼。
在还活着的时候,总是想象死后的世界会是怎样的;现在看来,似乎除了不能感觉到体温和没有痛觉之外,好像和活着没大多区别。哦,对了,我还必须时常吸食血液,因为奥兰多说过,血族的内脏已然石化,必须要用外来鲜血滋润,才能维持器官的正常动作,否则我就会变成风化的石头。
这就是不老不死吗?
因为我是夜行者,不能暴露在阳光之下,所以日间只能窝在奥兰多的城堡了。说起来,奥兰多的城堡原来位于海边的一处茂密的丛林中。奥兰多对我说,在他的那个时代,这里是一个繁荣的城邦,而这座城堡就是城邦的中心,后来由于恶魔入侵,城邦里的军民死的死、逃的逃,城邦就荒废了,城里的建筑物一幢接一幢地风化、倒塌,经过两百多年时间的侵蚀,渐渐变成了一片树林,只有这座城堡仍然屹立至今。
夜间,我到树林里四处走荡,现有不少建筑物的遗迹。奥兰多说的话似乎是真的,至于他口中那座古代城邦是不是他的故乡,他却没有直接回应过。奥兰多说,在我们成为血族的一天,所有的事都应该与身为人类时划清界线。包括名字也必须重新另取一个。奥兰多问我什么时候给自己取一个新名字。我断然拒绝了,因为我心中还对生前之事有所牵挂,不能说放下就放下。
奥兰多也没有强迫我,他说,这是每一个血族新成员必经的阶段。此外,新成员必经之事还有一件:那就是训练。奥兰多每天外面找些鸡、猪、狗之类的牲畜回来,让我吸食血液;虽然对于来自人类的吸血鬼而,人类的血比起动物的血更能挥自身的力量;但奥兰多说,刚刚成为血族的人,在对自己体内的力量还没有足够的控制能力之前,都不宜直接吸食人血,否则的话,很可能会被嗜血的本性控制自己,沦落成为祸人间的怪物。我理解奥兰多的担忧,血族之所以会声明狼籍,正是由于有那些未有足够的自控力就去吸食人血的家伙存在。
为此,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奥兰多把我的活动范围限制在城堡和树林附近,他教导我如何控制和使用血族的力量,如何自由操纵空间魔法。
就这样,一晃十年过去了。
一天,他把我叫到跟前,说:“想好了吗?你要取一个新名字。”
我摇头。
“看来你还有些往事未能放下,去完成它吧。”奥兰多看穿我的心思。
“你让我走?”
“我相信你一定会回来了。”
在奥兰多的应允之下,我离开了那个树林。
经过了这与世隔绝、消息不通的十年,树林外面的世界已经成为了一片乱世。
即使没有我的军队援救,帝都雷尔曼城之围也已成功解除,入侵的精灵几乎全部被杀死,但强大的修米罗帝国却陷入了另一场灾难之中。
我没有看错,蒙德里恩这小子的治国才能还不如他父亲尼禄大帝的十分之一,根本无法带领帝国回到原先的正轨上。在共同的敌人消失之后,所谓蒙德里恩大帝继承皇位的合法性受到质疑,战祸就在他和他的两名兄弟之间生。曾经创造过无数辉煌的修米罗帝国爆生了史无前例的空前内战,兵慌马乱、杀戮四起,分别效忠于三兄弟的军队在这片锦秀的国土上互相厮杀,交战的三大阵营势均力敌、互不相让,并且在若干年之后,最终将使得拥有400年历史的庞大帝国一分为三、寿终正寝。
不过,这一切已经与我无关。因为我生前已经将一辈子的光阴奉献给帝国了,死后没必要再为一个摇摇欲坠的帝国效命。我之所以要回到乱世之中,唯一的目的是为找一个男人。
由于我已熟练掌握了血族的空间魔法,要找一个人并不困难。
某天晚里,我在一家破落不堪的小酒馆,找到了这个穷困潦落、烂醉如泥、咳嗽不停的男人。他看起来远不只衰老十岁,我嗅到他的血液里散出一股恶臭的味道,长年累月的酗酒,使得大量杂质酒精渗入五脏六腑,从肝脏开始,各个器官的主要机能已全面衰竭,看来离死期不远了,但在死之前,疾病会让他受尽折磨。
所谓的“圣殿骑士团军团长”只是一个华丽的谎,中央教庭继续挥他们过河拆桥、背信弃义的“优良”传统,在榨干了他所有的剩余价值之后,伍迪被无地抛弃了。现在伍迪一无所有,唯一陪伴在他身边的,就只有那一柄由他亲手打造、专门用来杀死我的宝剑--“无尽的嗟叹”。
看得出来,伍迪非常珍视这柄剑。刚才在酒馆门口,有几个小混混盯上了这个骨瘦如柴、左摇右摆却带着剑的醉汉,想把他的剑抢了去换钱,伍迪拼死反抗。虽然他的身体状态已经无法重现他年轻时的威武雄姿,但从他刚才那种不要命的打法,可以看出他的确对剑很重视。
“哟!你来啦。”
这是我坐在伍迪旁边后,他见到我说的第一句话。对于一个本该死去的人,突然重新出现在他面前,伍迪并没有感到意外。也许是他认为这是在酒精的作用下产生的幻觉,又或者是他在梦中多次见到这样的景象,伍迪的反应就像是习已为常。
我端起酒与他对饮,就像在那过去的十几年时光里,咱们俩人经常做的那样。伍迪也以纯熟的动作与我碰杯。也许连他都分不清,自己眼前的到底是现实还是虚幻。
喝完酒之后,我把他杀了。
看着伍迪的尸体,被谋杀后的愤怒、被欺骗后的怨恨、复仇后的快感,我一样都没有感受得到。难道我早就已经把身为人类时的所有事放下了?
或者的确是这样。
因为我自己明白,我之所以要杀死伍迪,并不是为了报仇,而是为了将他从痛苦之中解脱出来。伍迪用了大半生的时间,费尽心思设局算计,以为将身边所有人玩弄在股掌之中,没想到被算计的偏偏是他自己,伍迪太累了,该好好休息。我没有把他变成吸血鬼,因为死亡应该是安详的,死后还要被凡尘俗事所绞缠的家伙,有爱德华·修米罗一个就够了。我从来不会杀死任何一个被我视为同伴的人,我之所以杀死伍迪。因为伍迪并不是我的同伴,他是爱德华·修米罗的同伴。
我带着阔别10年的“无尽的嗟叹”回到了城堡。
奥兰多等待着我。
“该办的事办完了吗?”奥兰多问。
“是的。”我苦笑道,“该了断的都已经了断。”
“很好。现在终于可以开始了。”
“开始?开始什么?”
“虽然每一位血族的新成员都要经过训练,但像你一样训练10年之久的,以前从来都不曾有过。”
“哦?”
“因为你必须有足够强大的实力,才能承受我的全部血液。”
“你是全部血液?这是为什么?”
“就像我之前跟你说过,你要成为血族的新领袖。为此,你需要注入一位原初长老的的全部鲜血。这样你不但能够得到我的所有力量,还能从夜行者升格成为日行者,在阳光下畅通无阻,只有这样,你才有和其他三位原初长老对抗的资本。”
“你把自已全部的血给了我,那你会怎么样?”
“石化、风干、粉碎、消散,最终死亡。是真正的死亡。”
“既然你自己是血族的原初长老之一,为何不自己去领导血族,而要绕那么大一个圈?”
“我很累。”奥兰多有些无奈,“别以为不老不死是什么了不起的事,那是一种诅咒。这两百多年时,我真正很想休息,很想回归死亡的怀抱。”
“然后就把这么大的包袱丢给了我?不负责任。”我反嘲道。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奥兰多露出深意的笑容,“另外那三个家伙现在虽然成为我的敌人,但他们也是我的同伴。我们在一起讨伐过恶魔、狩猎过狼人,我们并肩作战的时间远远长于互相为敌的时间。但是要统一整个血族,就容不得他们三人存在,我不想亲手杀害任何一个同伴。”
说到这里,奥兰多嘎然而止。他在等待着我的答复。我终于明白,为何奥兰多会在千千万万人之中选中了我,因为我和他是同一类人。
“好吧。我答应你。”
爱德华·修米罗已死。如今我是吸血亲王德克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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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9。
“两个同伴,你会选择救哪一个?”吸血亲王将一个左右为难的选择题摆在苏菲娅面前。
“我……”苏菲娅露出痛苦不堪的表,她戴着空间传送戒指的手抖颤不已。选择救其中一个人,就等于让另一个人去死。与其说让她选择去救,不如说让她选择去杀死哪一个同伴。
但是时间紧迫,已经容不得她犹豫不决了。
苏菲娅深呼吸一口气,她终于作出了的选择。
女牧师跪了下来,握住丹妮的手。
“苏菲娅姐……”丹妮惊讶之中,喜悦之洋溢于脸上;可是当她的目光接触到雷时,愧疚之色又淹没了她的目光。
“没关系。救她出去吧。我留下决一死战!”雷从来不曾在死亡面前退缩过,在明确自己没有被苏菲娅选上之后,他反而更加坦荡。
“不!你们俩个都不会死!”苏菲娅大声喊道,“让我为救一个同伴而杀害另一个同伴,我做不到。”说着她的另一只手握住了雷的手,“你们俩个人我都要救!”
粉红色的空间传送光芒以苏菲娅为中心闪耀起来,形成一个光球将三人包裹住了……
在粉红色的魔法光芒消失之后,丹妮的雷现自己躺在了结界外面的草屏上,而在不足10步之外就是乔伊卡。
“这是?”丹妮突然感觉到她掌心里有一件硬绑绑的东西,她摊开手掌,看见那件东西正是苏菲娅的空间传送戒指。
“苏菲娅呢?她在哪”乔伊卡三步并两步冲过来,连声追问。
“难道……”雷将不敢相信的目光,重新投向那血红色的魔法结界。
结界内的粉红色光球消失之后,苏菲娅依然跪在原地,维持着双手虚握的姿势。
“两个人都要救。就让我留下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