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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0章 没爹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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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几个人站起来的时候,周围的乘客都没警觉,即便有几个坚持着没睡、在盼着晚餐的乘客看到了他们,也没有发现异常。直到他们同时拉开夹克,露出绑在身上的炸弹,才产生了震慑效果。

“啊——”

首先尖叫起来的是一个女人,看穿着像白领,准确的说是金领,应该是某家大企业的高管或者市场营销人员。

“啪——”

一记响亮的耳光,让她闭上了嘴。

“砰——砰——砰——”

三次清脆的枪声惊醒了所有乘客,也让所有乘客闭上了嘴。

“全都坐到位置上,不准乱动,不准喧哗,有屎有尿就拉到裤裆里,谁敢动敢叫,我就杀了他!”

公务舱里的乘客全都看着他,几个开始站起来的男乘客都乖乖的坐了下去。

对这个效果,金俊晨很满意。放下举起的手枪之后,他迅速更换了弹匣,开始使用的是空包弹。

其实,他不姓金,而是姓董。改姓除了掩盖真实身份,还让他更像韩国或者朝鲜人。

当然,他本来就是朝鲜人,至少有一半的朝鲜族血统。

虽然从没向别人提起,但是他有过去。

每个人都有过去。

他在中国出生与长大,只是在考入大学的前一年,母亲告诉他,其实他是朝鲜人,因为他的父亲是朝鲜人。

按照母亲的说法,他的父亲在上个世纪九零年代初,也就是苏联解体后的第二年逃难来到中国。他的父亲原本住在鸭绿江南面的一个小村子里,虽然很贫穷,但是日子勉强还过得去。在来到中国的那一年,鸭绿江涨洪水,村庄被淹没,死了很多人,而且囤积的粮食都被冲走了。

在饥饿的逼迫下,他的父亲冒着被边防军打死的危险与被滚滚江水淹死的危险,在夜里游过鸭绿江来到中国。

东躲**几个月后,他的父亲在一个晚上碰巧救了他的母亲。

具体是怎么回事,母亲没有说,不外乎女人在夜间单独外出,遇到了歹徒,然后上演了英雄救美的传统故事。

因为母亲是独女,所以他的父亲成了董家的入赘女婿。

只是,幸福的生活很快就结束了。

在他出生之前,他的父亲到鸭绿江捕鱼,也许是做别的事情,只是再也没有回来。同行的人告诉他的母亲,他的父亲掉进了鸭绿江,被大水冲走了。他的母亲不相信,一个能在初冬游过鸭绿江的人,怎么可能在夏末掉进鸭绿江被淹死?他的母亲知道,是朝鲜边防军抓走了他的父亲。

此后,他来到了这个世界上,他的母亲单独把他扶养成人。

母亲讲起这段往事的时候,他觉得是天方夜谭,本就不是真的,是一个编出来,证明他有父亲的故事。在母亲把藏了二十年的物品一样一样的摆出来,呈现在他面前,他才不得不相信,这不是故事。

随后,他离开出生与长大的乡村,去了大学所在的大城市。

准确的说是让母亲相信他去了城里上大学。

拿着第一年的学费,以及第一个学期的生活费,他去了丹东,在那里搭上了一条前往朝鲜的渔船。

他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也许跟小时候的经历有关吧。

在村子里,在学校里,所有人都说他是没有爹的野孩子。上小学与初中,他经常跟同学打架,有几次还差点被学校开除,而每次动手打人的原因都一样,同学说他是野种,说是野人强暴了他的母亲,才生下了他。别说是同学,初中的班主任都这么看,觉得他的野与身世有关。

每每受到委屈,他就会想起那个从未见过面的父亲。

初中的生理卫生课,让他知道自己肯定有一个父亲。

虽然不知道父亲的模样,但是他憎恨那个男人,也憎恨不肯把实情告诉他的母亲。

获知真相,他的第一想法就是找到那个男人,为清楚当初为什么要抛下他们母子,为什么要一走了之。

至少母亲始终相信他的父亲还活着。

只是,探知真相的过程比他想像的艰难百倍。

进入朝鲜之后不久,他就被朝鲜边防军抓住,在一个暗无天日的地方关了几个月,反复受到审讯。虽然没有吃多少苦头,似乎那些审讯他的朝鲜军官并不认为他受得起折磨,但是吃不饱饭、没水喝、大便后没纸擦屁股是肯定的,而且从没洗过澡,每天晚上都有耗子来咬他的耳朵或者脚趾。

在他快要受不了的时候,一名朝鲜军官找到他。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他至今都记忆犹新。

那名军官先带他去洗了澡,还给了他一套很干净的衣服,朝鲜人民军的制服,然后带他去食堂,给他准备了一碗面条。回想起来,他觉得那碗只加了盐的面条是他这辈子吃过的最美味的食物。

在他狼吞虎咽的时候,军官说要送他回中国,而且他会被关进监狱,因为他擅自进入朝鲜境内,已经违反了中国的法律,会被中国警察抓走,然后把他当成间谍关起来,一辈子都别想重见天日。

现在想起来,他觉得当时的自己简直蠢到家了。

他是中国公民,就算因偷渡被捕,也不会被关一辈子,而且他是初犯,还很年轻,最多被拘押半个月。

可是在当时,他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而且被关了几个月,早就吓破了胆。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也就顺理成章了。

他被送到了一座秘密基地,在那里接受了半年培训,然后被分配到另外一个基地,成为人民军的“特种兵”。

当然,不是真正的特种兵,更像是一种用速成法培训出来的间谍。

接下来的好几年,他一直在死亡边缘游走。大部分时候,他的任务就是跟着其他人去三八线的非军事区,冒着被地雷炸死的危险,执行偷袭韩军巡逻队,顺带惊吓一些生活在非军事区内的野生动物的秘密行动。

他的命很大,足足坚持了五年。

在他认识的人当中,只有一个活了三年,大部分在第一年就踩中地雷或者被韩军狙击手击毙。

那一天,他准备再次跟随偷袭小分队去非军事区,却被单独叫走了。

他有了一个新任务,一个很光荣的任务。

几天后,他搭乘一艘半潜式快艇,偷偷的离开海川,提心吊胆的过了两天后,又偷偷的爬上了韩国的海滩。

用安排任务的军官的话来说,他是中国人,还经受住了考验,是最合适的人选。

狗屁合适的人选!

他留在海滩上的足迹还没有被海水冲散,韩**警就蜂拥而至。同行的三个家伙是真正的亡命徒,不过也亡掉了命。虽然他也是亡命徒,但是是中国人,不像那三个家伙,对伟大的领袖抱有一种不顾一切的盲目冲动,更不觉得面对上百名军警伸手拔枪是明智的、对领袖忠诚的表现。

他又不是朝鲜人,还有个屁的忠诚。

明智的决定保住了命,也让他吃够了苦头。

每当快要坚持不住的时候,他就会后悔,认为应该在海滩上高呼领袖万岁,然后一死了之。

如果死了,也许到了那个该死的天堂,还能得到先去报道的伟大领袖赏识。

到底过了多久,他也不知道,准确的说是在获救之后才知道,他在那个散发着尸臭味的地牢里呆了足足三年!

把他救出来的不是伟大领袖的战士,而是一伙雇佣兵。

当时,还有几个人被救了出来,不过那几个家伙都很倒霉,还没离开地牢就被雇佣兵枪杀了。

他很幸运,没有领到那颗能让他永远解脱的子弹。

后来,他才知道,另外几个家伙都向雇佣兵求饶,只有他没有。他不是不想求饶,而是连求饶的力气都没有。

反正,他活了下来,加入了这支雇佣军团。

把他救出来完全是个巧合,因为那些雇佣兵不是去救他的,而是在寻找一个知道朝鲜核计划的间谍。

成为雇佣兵,他找到了真正的自我,至少觉得这才是该有的生活。

只是,他一直没有找到生父。

对他来说,这已经不重要了。至少在雇佣军团里面,没人知道他是没有爹的孩子,也没有人关心他有没有爹。

接受这次任务时,团长让他用化名。

他选择了“金”这个姓氏,这是伟大领袖的姓氏,也是朝鲜族的第一大姓氏,也许他的父亲就姓金。

这些只是他的过去,从不愿意提起的过去。

控制住公务舱,金俊晨对几名已经组装好冲锋枪的手下挥了挥手,然后指了下经济舱。

此次任务是抓一个人,团长只告诉他,那个家伙是一名情报人员,很难对付,却没有提供更关键的信息,比如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模样。算得上有用的,只有别、年龄与高矮胖瘦。

金俊晨有点来火,这是什么狗屁任务?

飞机上有几百名乘客,半数以上是男,又以三十岁到四十岁的中年人为主,而且身高在一米七五左右、体形匀称的东方男最多。这架飞机上少说也有几十个,总不能带着他们一起跳伞吧。

不管怎么样,行动已经开始。

金俊晨知道,那个家伙就在飞机上,杀了他的两名手下,还试图让那个让他第一眼看到就想摁下狠狠侵犯的乘务长去联系机长。只是现在,那种看着漂亮女人在身下挣扎反抗的****早已烟消云散,金俊晨只想尽快找到那个家伙,完成这次该死的任务,拿到佣金,去某个没人认识他的地方逍遥快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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