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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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安若在春天将要结束的时候,竟染上了风寒感冒,缠缠绵绵拖了两个星期才渐渐痊愈。程少臣对此觉得很好笑,认为安若缺乏锻炼体质过差,便拖了她到休闲会所去打网球。
沈安若本是体育盲,憎恨一切的体育项目,死活都不肯去,但程少臣态度坚决,声称曾将看起来比她更没有潜质的新手培育成校队选手,非常有信心沈安若可以很有底气地参加她们公司的秋季网球赛。
折腾了大半天,沈安若觉得全身已经散了架,赖在草地上再也不肯起来,程少臣终于认输:“真是奇怪,明明看起来很机灵的样子。”
他见沈安若一脸的意兴阑珊,便放软口气安慰她:“你虽然没有打球天分,动作倒是十分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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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安若隐隐地觉得这句话十分的熟悉,蓦地想起,刚毕业的那年冬天,她也是染上感冒,好了坏,坏了好,拖了差不多一整个冬天。江浩洋那阵子很忙,但仍是每个周末拿出一天时间来跑了半个城市把她从宿舍挖出来去打羽毛球。任江浩洋如何的努力,她倒底是没成为羽毛球高手,每次只是摆摆架子,害得江浩洋满场捡球,最后直抱怨:“沈安若,跟你打一场球,比跟当年我们大学的校际冠军连打三场还累。”沈安若觉得十分没面子,愤愤地说:“谁希罕你陪我打球,我今天本来安排了许多事情要做。”江浩洋就一边窃笑一边安慰她:“你球技虽差,但动作优美,像舞蹈家一样。只看你挥拍也算享受。”那是他曾经说过的最肉麻的甜言蜜语。
沈安若定定地望着远处正与别人对决的程少臣,他挥拍的动作很漂亮,扣球时又狠又准,与他平日里闲适的样子极为不同,令她忍不住想起一句极为老套的话:“静如处子,动若脱兔”。
初与他接触时,便觉得他身上有种熟悉而安定的气息,尽管听到关于他的种种传言,仍是感到安心。最初连她自己都奇怪,她并非轻信的人,对非同路人更是敬而远之,但偏偏就觉得程少臣对她无害,而如今,她隐约地找到答案,竟有种荒谬的感觉。
原来从来没有联想过的事情,如今串到一起,竟觉得惊人的巧合。他们都挺拔高瘦,与本省典型男人的魁梧粗壮身材相比,似乎显得文弱,其实他们都是运动高手,接近全能。她一直有几分欣赏程少臣的气质,看似温和有礼,其实冷淡疏离,与周围人群隔着一层安全的距离感,很少大笑,通常笑意达不到眼睛,而眼睛在笑的时候,偏偏嘴角并不弯翘。她努力回想自己初见江浩洋的时候,分明也类似的感觉,只是那时他尚年轻,有些东西浑浑沌沌并未成型,后来他们又太熟悉,他在她面前的样子,总是过于真实,少了观察距离。偶尔见江浩洋与别人相处的样子方觉得那才是真正的他,优雅的,礼貌的,冷漠的,如同戴着面具的,完美无可挑剔。
天空碧蓝,绿草如荫,阳光暖洋洋,而沈安若觉得有点冷。她有想不通的事情时便会偏头痛,而如今她的头便有些抽痛。她想起小时候,为了跟大人赌气,便常常闹出一些事出来,事后并没有大人跟她算秋后帐,反倒是她自己,反思自省很多日,觉得一定要下不为例。而如今,她竟有了与当年相同的那种羞愧感与荒唐感;觉得对不起很多的人和事,包括她自己。
后来连着两个星期,程少臣再打电话约沈安若出来,她便借口公司有事或者已有安排,不肯再出去。沈安若其实很珍惜与程少臣和睦的相处,而如今她心里发虚,便不知该如何坦然与他面对,只怕最终要将这场君子之交搅乱,不欢而散,那样的结果她实在不乐见。
程少臣一向是洒脱之人,她不肯出来,他既不多问,也不勉强,被她拒过几回后,便也不再打电话给她,而沈安若更不会主动给他打。算起来,两人已经一个半月没再见面。
那样莫名其妙的开始,倒也有个顺理成章的结束。沈安若有一点点遗憾,但更多的是释然。
那段时间,沈安若的公司有很大的人事变动,张效礼部长被派到外省的分厂去做主事者,原先的部门主管孙向辉升了部长,又从子公司调了人员补充进来。虽然沈安若分管的工作并无变动,但部门格局被打破,原来很多微妙的牵制力量便开始显山露水,她已经够明哲保身,仍是常常成为被殃及的池鱼。沈安若觉得头痛,她们部门工作头绪杂乱,要将每件事情做好已经不易,偏偏有些人将那么多力气都用来对付与工作无关的事,大家那本来就不太多的聪明才智全成了内耗。孙向辉也很头痛,他与蔡一祥同一年加入正洋,单从才华上讲,蔡是公认的才子,比他出众许多,而蔡又是出名的刻薄,张部长在时,年长资深,罩得住他,换成孙部长,蔡便时时不服。林丽娟姐姐更是不好惹,现在部门里她最是资深,以前都敢与张效礼叫板,更不要提一度喊她“师姐”的孙向辉。正洋“人制”远胜“法制”,选拔干部总是最看重性情,所以孙向辉即使有气,也仅能旁敲侧击一下,只要他们没有太过分,他实在没法把他们怎样。安若一向乖巧少言,部门有事他也多半找安若先商量,久而久之,倒让从来没有敌人的安若的日子也不好过。
晚上沈安若蜷在沙发里看影碟,那阵子她看很多的艺术片,多半是又长又闷,三十秒钟后镜头仍是定格在原先的位置,要么对白枯燥无味,要么两个小时只三两句台词。早些年她实在不明白怎么这样的电影也有人拍有人看,如今她已懒得去弄明白,可是她看得津津有味。生活本来就是这样的枯燥乏味,如同她最近的办公室生活,充斥满了鸡毛蒜皮与叽叽歪歪,虽然无聊,但是无害。
张效礼出发前,他们部门一起吃了饭。虽然是高升,但张效礼仍有几丝不舍,喝了酒后说:“这人与人的缘份深深浅浅总没有定数,今天在一起,明天又分开。不过十年才修得同船渡,我们能在几十亿人里面能够相遇,这缘也算够深了的。”大家都喝得醉意迷蒙,也不知几个人听了进去,但张部长这番话,却令沈安若怅然了一整个的晚上。她想起很多的人,小学中学大学,那些记得住记不住的面孔,那些在返校或回家途中遇上的路人,江浩洋,还有程少臣,就算再无机会相见,也都终归是缘份一场。那日她打了车送几位喝高的同事回家,司机师傅放一盘极老的碟带,当年还很年轻的叶倩文肆意地唱:“天地悠悠,过客匆匆,潮起又潮落……”觉得有东西憋在胸口,令人心头郁结,呼吸不畅。
无题(2)
一天下午,沈安若接到通知,晚上要与倪董事长一起去参加一个慈善拍卖酒会,还特别被叮嘱要打扮隆重一点。
沈安若有点发蒙,她们公司有公关组,需要美丽花瓶的场合便直接请专业礼仪人员,这种事从来轮不到她做。于总助解释说,会场里有重要客户,一旦问起近期公司现状,沈安若对情况熟悉,又能掌握信息透露的分寸。
“于助理,我以前从未参加过这种活动,不合适的,别的部门也有人选。”
“沈安若,推三阻四不是你的风格,这也是工作好不好?你不如这样想,这总部里所有的女员工,比你聪明能干的没有你年轻漂亮,比你年轻漂亮的没有你聪明能干,所以你最合适。”
沈安若笑:“于助理,你怎么不说,没我年轻漂亮的都比我聪明能干,没我聪明能干的都比我年轻漂亮。”
“咳咳,安若,你总跟自己过不去。别磨叽了,快去准备。”于助理在电话那头笑不可抑。
沈安若只好下班后便匆匆地回家换衣服。衣服倒有现成的,不必用动公司的专用款,某日她脑子发热烧掉大半月的薪水买了一件湖绿色丝质小礼服,压在箱底根本没机会穿,如今总算废物利用。大学时代无聊时女孩子们便混在宿舍里照着时尚杂志互相化妆造型极尽创意与恶搞,个个练就一身本领,竟也恰好派上用场。
倪董一见安若,愣了一秒钟开始笑:“原来是安若,变化这么大,我快要认不出来。”
沈安若微微尴尬地笑,倪董又说话:“安若你到公司几年了?”
“三年。”
“原来这么久。刚来那会儿是小女孩的模样呢,如今像个成熟女子了。最近常有人向我打听‘你们家企划部那小姑娘有男朋友没’。”
“倪董,您消遣我呢。”
沈安若不喜欢这种场合,只见一群人穿着戏装戴着假面具演着蹩脚的戏。明明满桌美食,偏偏没有人动筷子,她也只好忍着饿。
倪董代表正洋拍下一个清代瓷瓶,沈安若与他一起上台去接收。步距是精心计算过的,微笑也是有尺寸的,以前上过的礼仪课终于也大派用场。她的背也挺得比以往直许多,觉得自己的身高可能至少被拔高了2厘米。只是那裙子领口是交叠式的,她瘦,便显得更低,裙摆也短,很令人不自在,还好她的妆也够浓,便仿佛戴了面具,可以掩耳盗铃。
作戏一场,沈安若小心翼翼又袅袅婷婷地走下台,一瞥之间竟忍不住叹息,她跟程少臣的缘份可绝对不止修了十年,否则怎么会连这种场合也能碰见?
他坐在离台很近的一张桌子旁,又是西装笔挺一丝不乱玉树临风的样子。沈安若匆匆一眼看不清他的表情,但是觉得她看他的时候,他似乎也朝她看了一眼,后来在她走回座位的路上,便疑心有眼睛在注视她,又不能回头确认,有点全身不自在。
她已经很久没见着程少臣,乍又见面有些异样的感觉。其实自从他们相处较频繁以后,她便再也没见着他如今的这副社会精英的样子。周末他穿得休闲随意,下班直接来接她时通常也把领带扯掉,解了衬衣领口的纽扣。现在他那副样子,倒像是他们刚认识的时候,一本正经,装模作样。
宴会散场时,程少臣过来打招呼:“您好,倪董事长。”
“少臣,原来你也在。干嘛这样客气。”
“倪叔叔。”程少臣顺从地改口,表情淡然。
“这是我们公司的小沈,沈安若。安若,这是程少臣。”
沈安若垂下眼,微微欠身致意,没说话,觉得场面有点搞笑。
程少臣却浅浅一笑:“沈小姐,好久不见。”
安若抬头看他,见他笑容柔和,但眼里分明有促狭之意。而当他看向倪董时,那眼神瞬间又变作恭谦。
沈安若还没来得及回应一句,他已对倪董说:“倪叔叔,有同事在等,我先行一步。沈小姐,再见。”
她往他身后看一眼,果然候着一位佳丽,穿一身火红的紧身礼服,妆容精致,见他走近身边,刚才还冷冷的表情顿时灿烂如阳光,连女强人气质都立即柔弱了几分。
那红裙极为惹眼,沈安若记起她似乎刚才上场了一回,惊艳了一地的眼球,倒没留心是哪家公司的。不过程少臣似乎并没有出面,或者是她只顾看着眼前的看似好吃又不能多吃的东西,漏掉了有趣的情节?
她突然很不合时宜地想起,红色其实是最诱发食欲的颜色,所以k记m记里总是大片的红,这女子想必有备来来。这样想的时候,她脑子里立时生出儿童不宜的恶搞画面,于是翘起嘴角微微笑起来。
她正边窃笑边暗自赞赏自己天才的想像力,突然瞥见已经走远的程少臣恰好也回头,朝向她的方向微微一笑,于是笑容有点尴尬地僵在嘴角,却见身旁的倪董向程少臣挥手。程少臣朝他们的方向行了一个童子军式的礼,终于转身走掉了,沈安若大大松口气,又觉得有一小点的失落。
“咦,安若,你认识安凯的程小二?”
“上回您家倪公子的婚宴,他也有参加啊。”程小二这称呼还真是……沈安若记起倪总的家也在w市,兴许两家很熟,还是老实一点,不要在领导面前留个说谎坏名,于是又补充,“他是我朋友的朋友,大家一起吃过几次饭。”
“哎,对,倪峻的婚礼,我都忘了。他们一起玩玩闹闹地长大,分明就像是昨天的事,一转眼竟然都这么大了,看来我真是老了。”
沈安若觉得此刻沉默很不礼貌,只好问一句:“倪董跟他们家以前是邻居?”
“住得不远。少臣跟我家阿峻是小学和中学同学,我们两家很熟。”倪董一打开回忆之匣便少有的健谈,“程董就是好福气,事业兴顺,孩子们也听话。少卿那绝对是从小到大的模范儿子,少臣小时候也乖,别家孩子在外面打架时,他就老老实实在屋里练琴。”
“钢琴?”沈安若这下可要对他另眼相看了。
“还有小提琴,都级别不低,聪明又乖巧是不?我当年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