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8部分阅读
她收起笑容看着我:“哥哥他此生唯一敬重的女子,想必你也听说过,前卫公那个殉国的小女儿,名动天下的文昌公主叶蓁。”
慕仪说起那桩事,只是半年之前的事,却恍如隔世,融融月色下她握着白瓷杯皱着眉头追思:“我没见着那个场景,只听说卫国许久没下雨,叶蓁殉国时却天降骤雨,人人都道那是上天为文昌公主的死悲伤落泪。说是百丈的城墙,叶蓁翻身就跃下,无半点迟疑,就连陈国的将士也感佩她的决绝。哥哥称叶蓁绝代,说大胤分分合合这么多年,只出了这么一位因社稷而死的公主,若不是个女儿身,年纪又不是这样小,该是要做一番大事的。我也觉得可惜,说叶蓁长得美,又有学识,本该要以才名垂青史的,就这么早早地去了,可恨生在帝王家啊帝王家……”
我说:“你说这么多,其实是想说……”
她放下杯子挠挠头:“啊……对啊……我刚才是想说什么来着?”
我抚着自己的心口,感受不到心跳的声音,半晌,道:“生在帝王家,本该如此,从小享那么多特权,势必有责任要担,叶蓁也是死得其所,在其位就要谋其事,行其道,当其责,天下百姓将她奉养着,拿百姓的供奉不说可恨身在帝王家,要担着身上的责任时却来说可恨身在帝王家,若是如此,就委实是可恨了。”说完觉得我们的话题正在向一个高深的方向发展,赶紧悬崖勒马。我说:“我们说到哪儿了?”
对面慕仪呆呆看我半晌:“我也不知道……”
其实我也可以不睡觉,就好比我可以不吃饭,不喝水,不上茅厕,不穿衣服……衣服还是要穿的。活到我这个境界,基本上就把这些都当做兴趣了,有兴趣就找点东西吃,就睡睡,就上上茅厕,虽然注定是上不出来……反正只要有鲛珠在,一切都能被净化,包括此时本该萌生的睡意,包括半刻前给慕仪面子才吃下肚的一个酸不溜溜的小番茄。
总之没有什么不方便,一切都方便许多。
我们俩大眼瞪小眼坐了很久,终归是慕仪败下阵来,打着呵欠撩开帐篷去睡觉了。我抚着心口,仍然感觉不到有什么响动,但心里是很甜蜜的。慕仪说他哥哥很敬仰我,类似的话我也听过许多,只是从前一直觉得敬仰我跳楼的人真是有病啊,要不就是被强迫的,因真正值得敬仰的该是乱世里横刀立马功垂千秋的英雄,成王败寇,我不过是个败寇,以死殉国,算是没出息的了,可恨不能天仙化人,力挽狂澜,终归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当然,那些没殉国现在还活得好好的兄长和姊姊们更没出息,可不过五十步笑百步,大家都没出息,也没什么好彼此取笑的。
天高地远,群山连绵,我起身活动筋骨,转头一看,却看到远处另一顶帐篷前低头摆弄着什么的慕言,面前一堆燃得小小的篝火,周围是无边夜色,他颀长身姿就倒映在微微的火光里,看来也是无心睡眠。
我想,这样适合两人独处的好时候,我是蹭过去呢,还是不蹭过去呢。 就在思考的过程中,已经三步并作两步地蹭了过去。 这个行为真是太不娇羞。
君玮曾和我讲过许多类似故事,故事中那些大家闺秀们遇到爱慕的男子都“窃窃不胜娇羞”,那样才能惹人怜爱,但我着实不能参悟什么叫 “窃窃不胜娇羞”,而且只要遇到慕言,手脚总比脑子快一步。
我凑过去:“你在干什么?”
他手中的刻刀缓了缓:“雕个小玩意儿,打发时间。”说完抬头看我,皱眉道:“还不睡?这么晚了。”
我本来就不想睡,看到他就更不想睡,可又不能这样明明白白地说出,支吾了两声,蹲在一旁看他修长手指执着刻刀在玉料上一笔一笔勾勒。
半晌,慕言突然道:“对了,我的玉扳指还在你那儿吧?”
我摇摇头:“当了。”
他停下刻刀:“当了?”
我垂头假装研究他刻了个什么,蚊子哼哼一声:“嗯。”
他没再说话,继续专注于手中的刻刀和已成形的玉料,不久,一只小老虎就灵活现地落在手中。
我发自肺腑地赞叹:“真好看。”
他将小老虎握在手里随意转了转:“是么?本来还打算用这个来换我的玉扳指的。”
我想了一会儿,默默地从领口里取出用红线串起来的扳指放到他手中,又默默地拿过刚刚出炉的玉雕小老虎。
他愣了一愣。
我说:“这个老虎明显比较贵一点,我还是要这个。”其实才不是,我只是觉得,那扳指是死物,但这个老虎是慕言亲手雕的,虽不是特地雕给我,但全大胤也只此一件,我就当作是他亲手雕来送给我,以后想起,心中就会温暖许多。
可是还是有点不甘心,我怯怯地凑过去:“你,你能把这个小老虎重新修改一下么?”
他端详我递过去的小老虎:“哦,要修改哪儿?眼睛还是耳朵?”
我端端正正地在他面前坐好:“你看,你能不能把它修改得像我?”
慕言:“……”
终归他有一双巧手,不仅琴弹得好,雕这些小玩意儿也不在话下,周围开满了半支莲,五颜六色的,都被火光映得发红,他的目光扫过来,望着我时,让人觉得天涯静寂,漫山遍野白梅开放,但我却再不能闻到那样的味道。
他似笑非笑:“要雕得像你,那就得劳烦你把面具摘下来了,否则怎么知道我雕出的这个就是你?”
我心中一颤,喉头哽咽,却摇了摇头。
他轻轻道:“为什么?” 我摸着脸上的面具,往后缩了缩:“因为,因为我是个丑姑娘。” 我初遇他,只有十四岁,那时娃娃脸尚未脱稚气,等到最好看的十七岁,却连最后一面也未让他见到,直至今日,额头上长出这一条长长的疤痕,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知晓。我看着自己的手指,第一次因毁容而这样沮丧。我想给他看最好看的我,可最好看的我却已经死了。面具底下流出一滴泪来,我吸了吸鼻子,幸好他看不到。
这一夜我抱着慕言雕给我的小玉雕,睡得很好。直到半夜,却被不知道谁弄醒。睁开迷迷糊糊的眼睛,揉一揉,再揉一揉。
花对残月,送给我玉雕的人在月下淡淡笑道:“别揉了。”
他伸手要拉起我,宽大的衣袖就垂落在我身旁:“来,我们抓紧时间离开。”
我眯着眼睛看他,就像看乍然出现的天神,仔仔细细的,连他一眨眼隐约的笑意都不放过,我说:“去哪儿?”
他垂眼瞟了瞟躺在我身旁的慕仪,不急不徐地:“你不是说至今仍疑惑郑国月夫人那桩事么?我们去郑国解开这桩事,说不定半路上还能碰到君兄弟和小黄。”顿了顿又道:“别担心,我这些护卫们一时半会儿还醒不了,他们跟着也是累赘,我们连夜赶路,甩掉他们,往后一路都轻松。
我将手递给他,想了想道:“终归还是要留个书信的,免得他们担心呀。”
他轻飘飘拉起我:“不是多大的事儿,从十二岁开始我就常独自离家,他们应该习惯了。我理理身上的裙子,又有点担忧:“但是,但是我就这么跟着你走了,算不算私奔啊?”
慕言:“……”
十三月之第三章
越过璧山,深入陈国腹地。
我们放弃取道姜国的打算,转而从陈国之东绕道赵国前往郑国,以方便彻底甩掉慕仪与那队黑衣护卫。最后取得了成功。
这样一路奔波,本应劳累非常,但因是同慕言一道,就完全没有觉得。我私心里希望行程慢一点,再慢一点,可是没有小黄拖后腿,这个愿望变得难以实现,我已经尽量磨磨蹭蹭,但仍然很快就来到赵郑两国边境。
月上中天,流光飞舞,我们找了家客栈,各自回房安歇。
我躺在床上一边计算到达郑国四方城的路程,一边默默地思念小黄,心中有点感叹,为什么好不容易需要它一次它却偏偏不在呢,多么不招人喜欢的一头老虎啊。
第二日大早,洗漱完毕下楼用早饭,慕言已在大厅等待。他身上换了袭水蓝色织锦袍,在晨光的蓝霭中,朦胧似披了霞光雾色。
我停下脚步,想,果然,这世上再没有人比他更适合穿蓝色了,谁要敢在他面前穿蓝色简直自取其辱。又想,下回看到君玮时一定要好好劝诫他,鼓励他还是坚持往白衣少侠这个方向发展,不要因为蓝色比较不容易脏就转而开始穿蓝衣服。观看过慕言的蓝衣风姿再来观看他,对比下来真是很难让人产生审美的愉悦感。
想完之后我继续下楼,顺便还理了理裙子,抬头时看到原本侧头望着窗外的慕言不知什么时候已转过头来望着我,目光相接时冲我微微一笑,导致的直接后果是我扑通一声摔下了楼梯……
饶是慕言身手极好,这一次也没能成功接住我,因毕竟不是七楼到一楼的距离,只是第七级楼梯到地面而已,垂直距离过近,离他的水平距离又过远,更不用说中间还有桌子板凳之类障碍物。
可悲的是在背部触地这电光火石的一刹那,我想到的居然不是裙子会不会被弄脏之类,反而福至心灵地觉得这一跤摔得真是好,这样就有理由装病在这边境小镇逗留了,就能,就能多和他待一些时候了。只恨从前没有想到用这样的办法自力更生,一心寄希望于千里万里之外不知在做什么的小黄。但要装出一副身受重伤的模样真是何其艰难,我努力回想肉体的疼痛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却在回想起之前就被慕言一把从地上捞起来:“走个楼梯也能摔倒,你多大了?”
我假装哧地抽一口气,表示我很痛苦。 他蹙眉调整抱我的姿势:“摔到哪里了?”
我愁眉苦脸地看着他:“哪里都摔到了。”
他顿了顿:“先带你去看大夫。”
我一惊,想这下玩笑开大了,赶紧从他怀里挣起来,干笑道:“哪里都没摔到,我不去医馆,我跟你开玩笑的。”
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我。
我擦了把额头的汗,保持干笑:“去医馆就太兴师动众了,你看,我挺好的,我就是和你开开玩笑,我小时候就常常摔跤,摔,摔习惯了。”
他皱眉:“真的?”
我重重点头:“嗯,真的。”
他依然皱着眉:“小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骨头若是错位了,将来麻烦就大了。”
我说:“我十七了。”
他不置可否地笑笑,开口时已转移话题:“既然没事儿,那先用早饭吧。”
走了两步又回头问我:“阿拂,你要吃点儿什么?”
终究慕言没将我带去医馆,但我一直忐忑,尽量表现出生龙活虎的模样,走路都开始一蹦一跳,因不生龙活虎就可能被送去医馆,接着被发现是个活死人,然后被送去什么不思议事物研究机构之类。
估计我蹦跶得太厉害,疑似回光返照,令慕言微觉头昏,更加认为我需要好好休息一下,遂决定在这边境关市逗留一夜。
赵郑边境关市繁茂,什么都有卖的,有羽人少女额发编成的如意结,有据说某个谢世多年的美男子戴过的头巾,还有种赵国特产的晒干的白虫子传闻可以用来泡水治疗相思病。
我对这个白虫子抱有极大兴趣,觉得倘若果真具有奇效,就可以买一点碾成粉末混在慕言的饭菜里端给他吃,让他忘记秦紫烟重新开始,但咨询过小二,发现这个只能泡水喝,我总不能把这个白虫子泡好水之后倒进慕言的饭碗里对他说:“喏,给你加个餐,你看着好像这个是虫子……其实它确实是虫子,但它不是一般的虫子……”
估计我话还没说完他就会把饭全部倒掉,这就太浪费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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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地人擅酿酒,午饭用了乳糖真雪、雪泡梅花酒、酒酿圆子之类,依然是慕言付钱,然后被他领着去集市旁一座风雅茶楼听评书。
我们不再继续逛街。 被我遗忘很久的君玮有一个观点,他认为只要是男人就不会热爱陪同女人逛街,因为假如女人看上什么,势必让男人付钱,男人充当的不过是个钱袋子罢了,未免有点伤人自尊,而假如女人不看上什么……这个假如不成立,这简直是不可能的一件事。当然,这个狭隘的观点不能用在我和慕言身上,我们去茶楼里听评书,只因头顶六月的太阳太滚烫罢了。
茶楼里座无虚席,只好在楼梯口与人拼桌,慕言从袖中取出一把折扇,摊开来,是把未著扇面的十二骨纸扇,扇子摇起来,有凉风拂面。讲评书的老先生正襟危坐,正讲到肃杀处:“五月十五是个月夜,那二公子苏榭听内监传来密报,说‘陈侯久病多日,戌时一刻咽下了最后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