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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4 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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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布啊!

有些人,无论放到哪里。就像沙砾中的金子一般,让人无法忽视,吕布显然就是这种人,单是那鹤立鸡群一般的身高,就足以让他在一群人中脱颖而出。

对于吕布,李轩感官有些复杂,本来就是一个惹人争议的人物,罗贯中一部三国演义。算是把这个人彻底抹黑了。

李轩自然不完全去相信史书或者演绎,不管哪个时代的文人都有个毛病。就是文过饰非,历史上的吕布要出身没出身,想要崛起,就只能站在士人阶层的对立面,被抹黑也是理所当然的。

换个角度来想,李轩也不觉得一个在武力方面达到天下第一人的人物会是一个蛇鼠两端的小人。不说西楚霸王这等千古人杰,单是李轩所经历过的武侠世界中,能被冠以天下第一的人物,不是一时豪杰?

但真实的吕布是不是就真的是一个好孩子?没有真正接触过,李轩也不好妄下评论。只能在有过交集之后,观其言行再说了。

“来人止步!”看着吕布接近,李山目光一冷,上前一步洪声道。

好一个汉子!

吕布目光在李山身上停留片刻,感受着对方身上的气势,自己军中,除了文远之外,恐怕无人能与之相比,心中不由暗赞一声。

目光又在其他几人身上扫过,吕布心中突然升起一股惊异的感觉,在岳飞和赵云身上扫过,最终将目光落在李轩身上,深吸了一口气,吕布翻身下马,对着李轩行了一个军礼道:“晋阳都尉,吕布,见过将军大人。”

“吕将军不必多礼。”李轩伸手虚浮,赞道:“久闻并州飞将大名,今日一见,奉先飞将之能尚未看到,但这骑兵统帅,可是给本将军还有麾下一干将领好好的上了一课啊。”

“将军也知我名!?”吕布微微一怔,脸上闪过一抹兴奋的神色。

“飞将之名,如雷贯耳呐。”李轩莞尔一笑,至少眼下的吕布,只是一个渴望被人认可的有志青年而已,有野心,但有本事的男人,哪有没有野心的,伸手从李风手中接过一个酒囊,抛向吕布道:“我龙城自酿的美酒,奉先不妨尝尝。”

吕布伸手接过,弹开酒塞,狠狠的灌了一口,忍不住赞了一声:“好酒!”说完,一仰头,竟是一口气将整囊酒尽数灌入口中。

“好!”单雄信一干汉子见状不由好感大增,在这气候恶劣的边塞苦寒之地,却也磨练出一副豪爽刚烈的性子,能喝酒的,都是好汉。

“酒好,人也不错,我喜欢!”吕布一把扔掉空掉的酒囊,朗声笑道。

“末将张辽,参见将军,鲁莽之处,还望将军见谅。”张辽此时上前,拉了一把一囊酒下肚,有些张扬的吕布,苦笑着对李轩抱拳道。

“无妨,都是性情中人,张将军不必多虑。”李轩微微一笑,龙城的酒可是经过蒸馏的,后劲极大,酒量再好的人,这么一囊喝下去,准出事,不过看起来,吕布的人品暂且不谈,这酒品可真不怎么样。

“呃……”被张辽推了一把,吕布也清醒了一些,不过也没有太过在意,以往因为这些事情得罪的人也不少,他也不怕再加一个,看向李轩道:“不知将军此来,欲往何方?”

李轩本身的武艺吕布并不看在眼里,但身上隐隐透出的那股气势,却让吕布有些惊讶,性子上来了,不自觉的想要分庭抗礼一番。

此处紧邻弹汗山,对于将军府最近的动向,吕布自然不会不知,不过这里已经是并州地界,李轩出现在这里,身为并州军,自然要过问一下,毕竟对方的身份有些敏感,护匈奴中郎将,严格来说,这边乃至自己也算李轩的管辖范围呢。

“兴之所至,倒是没有明确目的,不过奉先倒是让本将军大开一次眼界,骑战之精,放眼天下,恐怕也无人能出奉先之右了。”李轩打了个哈哈,并未多言,反倒是对吕布大加赞赏。

“将军莫要骗某,眼下中部鲜卑已经所剩无几,仅剩和连残部也不过龟缩在弹汗山中苟延残喘,将军出现在此处,恐怕是要毕其功于一役,彻底灭绝和连残部了。”吕布虎目中精光一闪,看着李轩朗笑道。

这真是演绎中那个肌肉长进脑子里的吕布?不像啊!?不过这傲气倒是十足呢。

李轩摇了摇头道:“是否能够毕其功于一役现在说为时尚早,若奉先和文远有暇,不妨一同前来观战,也让两位见识一下我龙城将士的威武!”

“哈哈,正有此意!”吕布欣然点头,他也想看看这位威震草原,把鲜卑人赶得狼奔,能止小儿夜啼的狼屠夫究竟有何能耐。

看了看天色,李轩道:“天色已经不早,奉先何不随我回营,一起把酒畅谈如何?”

“再好不过。”吕布毫不客气的点头答应下来。

“敢不从命!”眼见吕布已经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作为副将,张辽也只能苦笑着点头答应下来。

……

酒这东西能够在中华文明史上发展成为一种文化,甚至成了交际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自有其道理,几碗黄汤下肚,初期的陌生感和隔离感消除之后,再沉默的人也会健谈起来。

对于吕布,也有了一个清晰的了解,这绝不是罗大大书中那种二货,对兵法、军事都有着自己独到的理解,但在政治上,就是完完全全的小白一个了,不懂得藏锋,因为出身的关系,渴望得到世人的认可。

骄傲,是有的,论傲气的话,绝不在后期的关二爷之下,但他也有着足够骄傲的资本,李轩没有用帝王金瞳随意去探查吕布的属性,当实力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对这些东西都非常敏感,吕布的大致属性李轩也能推测出一些,也没必要因此而恶了双方还算不错的关系。

一群男人聚在一起,话题除了女人之外,自然会转移到战争,对于吕布的用兵还有武功,有了今日一战,已经无需赘言,哪怕岳飞,单论骑兵指挥的话,都自愧不如,吕布在这方面确实已经达到一个巅峰,不过其他方面,尤其是兵种的配合使用上,已经能够著作兵书的岳飞恐怕放在这个时代,能够与他比肩的人也不多了。

至于武力,吕布自然是当之无愧的第一,最有发言权,在座的十多员武将,岳飞稳居第二,至于张辽和赵云,两人如今应该在伯仲之间,谁强谁弱不好说,再往下的话,吕布毕竟只是一个都尉,虽然已经有了一定的班底,但论道中坚力量,显然无法和李轩相比,但也算不错,魏续、成廉、侯成、宋宪这些在历史上留下名字的龙套但就武艺来说,也确实不错,都是武力值在81~84之间的一流初期武将,能够被吕布看上眼,再差也绝对有限。

招揽吕布,暂时李轩还没有想过,说到底,历史还有演绎还是对李轩造成一定影响,让李轩不敢轻易抛出橄榄枝,吕布在某些方面还真有些二或者说单纯,这种人,很容易听信人言,不是没有主见,只是单纯的感情用事,对于身边的人的想法很在意,这种性格,若为将,绝对无出其右,但若为帅甚至为君的话,却是很致命的。(未完待续。。)

第二十一章 欲用其利,先挫其锋

风和日丽,秋高气爽用在这个时节显然不大合适,但这样的天气给人的就是类似的感觉,只是在这样的天气里,弹汗山的鲜卑王庭却是愁云惨淡。

这座由草原一代雄主檀石槐所建立的王庭,如今仿佛已经走到了尽头,被战争的阴云所笼罩。

狼屠夫来了!

这个消息,在半个月以前已经在弹汗山内部传开,只是大家包括和连在内,对这座檀石槐建立的王庭仍旧抱有一丝幻想,这座王庭,自建成之日,就是鲜卑王权的象征,同样也是一种属于檀石槐的信仰,檀石槐在这个时代草原人心目中的位置,就如后世一代天骄成吉思汗一般,已经成了一种信仰的存在,而这王庭,就是寄托着鲜卑人最后一丝信仰的地方。

在汉军到来之前,哪怕是狼屠夫之名,也没有人认为那凶名赫赫的狼屠夫,有胆量攻上弹汗山,更没有人认为这座经历过无数风雨始终屹立不倒的鲜卑王庭,会有被攻破的一天。

所以,当李轩率领着大军,在各路将领的率领下浩浩荡荡的挺进弹汗山的时候,和连傻眼了,残存的鲜卑人也傻眼了。

只是随之而来的却是无尽的愤怒,鲜卑王室,檀石槐的子孙那最后一丝尊严受到了残酷的挑衅,无论是为了维护檀石槐血脉的尊严还是挽回自己那最后一丝声望,和连都必须用雷霆手段,告诉这些不请自来的汉军,他们的行为是多么的愚蠢和错误。

战斗很快在弹汗山各个方向几乎是同时打响,五万精锐汉军加上十万奴兵分别由岳飞、赵云、单雄信、李山、李林的率领下,在岳飞的居中指挥下,从四个方向开始进攻。战火开始弥漫,漫天的喊杀声,及时在弹汗山之外都能清晰的听到。

一座荒芜的山岗顶部,相比于陷入激战中的各部兵马,此刻李轩这个主公却是十分悠闲,此处地势极高。从这里看下去,能够俯览四大战场。

吕布挑了挑眉,看着搬了一张躺椅坐在山顶处,甚至还有专人举起了大伞,为他遮阳,军中自然不会有侍女,几名亲卫端了瓜果美酒上来,在李轩身前置了一张小方桌,若非那漫山遍野的喊杀声以及处处燃起的烽烟。这一小撮人在这里,俨然就是来郊游的。

“将军,您难道就不关心战局吗?”吕布看着李轩,额头青筋直跳,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主将,身为主将,不是该身先士卒,振奋军心吗?眼前这货是个什么情况?

“啊?”李轩诧异的回头看向吕布。那眼神,让吕布突然感觉自己在智商上被人鄙视了。这种感觉,无疑让他相当恼火。

“不是不关心。”李轩举起酒杯,居高临下,俯视着战场,嘴角荡起一抹微笑道:“奉先可知道,我为了今日一战。布局多久?”

“这……末将不知。”吕布皱眉看向李轩,很干脆的摇了摇头。

“一年啊。”李轩摇了摇头,眼神中闪过一抹感慨:“或许在奉先看来不是很长,但从发现那条通往塞外的长城密道开始,我就已经开始为今天谋划布局。凭借小小马城,再加上一个新建的龙城,想要灭掉整个中部鲜卑,呵呵……”

吕布和张辽目光同时一缩,李轩如今声名在外,在这北地,也算是一位传奇人物,对于他的过往和发家史,在这北地也算是耳熟能详,一年之前,那时候貌似眼前这位威名赫赫的护匈奴中郎将也不过是一名小小的边军校尉,还是要兵没兵,要将没将,治下也只有一座百废待兴的马城。

那种情况下,竟然有心思去谋划草原,两人对视一眼,都闪过一抹惊叹,这究竟得多大的脑袋和心脏才能做到?

“为了壮大自己,我当时带着不多的兵力,不顾众人的反对,不断袭击龙城一代的部落,鲜卑人、匈奴人、乌桓人,从他们那里,不断获得人口来充实我的城池,然后趁着张举造反,乌桓老王丘力居南下之际,奇袭柳城,尽得乌桓之众,设计去斤部落,让他们跟轲比能自相残杀,坐收渔利,用鲜卑人的鲜血,来滋养自身。”

顿了顿,李轩回头看向吕布,笑道:“或许奉先不知,这鲜卑王庭,在开战以前,无论营盘布局,还是军队布置,早已被我暗中派出的暗探刺探的一清二楚,何处适合伏击,何处有重兵把守,哪里有天险要塞,或许我比和连都清楚,光是打探这些情报,我龙城死在弹汗山的儿郎就有不下千人,如今在这王庭内部,还有一些我们的人马暗中策应。”

吕布和张辽表情有些麻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和连不败那就该遭天谴了。

“若是檀石槐,就算有这些优势,一年的时间,我都不敢悍然围攻这鲜卑王庭,可惜,和连不是檀石槐,无论胸襟、气魄还是手段,跟檀石槐相比,连提鞋都不配,若非如此,哪怕有着诸多谋算,但战局瞬息万变,谁又能保证常胜?”李轩有些遗憾的说道,檀石槐这等类似成吉思汗的人物,却没有生在同一个时代,是幸运,却也是不幸。

“确实。”吕布点点头道:“鲜卑王庭,号称有十万鲜卑精骑,若由某来指挥,当主动出击,以骑兵优秀的机动能力不断袭扰敌军,寻求破敌良机,同时也能让敌军有所顾忌,无法集中全力去攻城。”

李轩有些讶异的看向吕布,这个策略,有些似曾相识啊,好像演义中,这个计策是陈宫准备对付曹操的策略,可惜吕布听信妇人之言,并未采取,虽然那个计策与眼下这个有些不同,但中心思想却是惊人的一致。

不过想想吕布在骑战之上的天赋,也不是不可能,至于当时是个什么情况,谁也说不清。

“幸好,我现在面对的是和连而非奉先,否则此战可有得打了!”李轩哈哈一笑,没有继续在这个问题上深思。

吕布脸上泛起一抹自得,随即剑眉一挑,疑惑的看向李轩道:“既然如此,将军何不亲临前线,若将军亲至,必能大涨士气。”

“我可是主将呐!”李轩笑道。

“呃……”吕布不解的看向李轩,再次看到那种眼神让吕布很不爽,有种报以老拳的冲动。

“攻破鲜卑王庭,本就是我一份功劳,朝廷封赏,也大都会加在我身上。”李轩沉声道:“将士们能够分到的功劳本就不多,若我再去与诸将争功,先不说这争来的功勋有何用处,诸将士又凭什么去加官进爵,时间久了,大家长期得不到功劳,人心就会渐渐散掉,我的目标,不只是中不鲜卑,而是将整个草原,纳入我汉家版图之内,让太阳能够照射到的地方,插上我汉家龙旗!”

“打仗不是一个人的事情,若没有这么多出生入死的兄弟相助,就算我有霸王之勇,太公之智,一个人,又能碾几颗钉,那所谓的志向,也将变成遥不可及的梦想。”

吕布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论述,心底某一处,仿佛被深深地触动了一下,看着李轩,眼中的桀骜之气消散了许多,多出了几分敬佩,拱手道:“吕布受教。”

“哈哈,我也就随便说说,奉先只当随便听听就好,不必太放在心上,最重要的是,我这人比较懒,而且自开春以来,这帮鲜卑人学精了,见势不妙就跑,着实憋坏了手下那帮子憨货,这次若不放他们出来透透气,恐怕会憋出病来。”李轩洒然一笑,对于吕布的表现,还是比较满意的。

这个时期的吕布,还是能够听进人言的。

当然,就算听不进去,李轩也没有义务去专门培养他,毕竟不是自己的手下,未来如何,没必要去操那份闲心。

只是两人在此界身份有些相似,要想崛起,未来同样会站在士大夫阶层的对立面,或许能够成为盟友也说不定,如今提点一番,或许能够改变对方的命运也说不定。

至于收服吕布,李轩还没这个打算,时机不对,眼下的吕布正是踌躇满志,雄心勃勃之时,就像一柄双刃剑,而且极难驾驭,就算勉强收服,最后的结果,也未必就比历史上的丁原、董卓好上多少。

“末将已外出不少时日,身系守关之责,就此告辞了。”回头看了眼战场,虽然激战仍在继续,但经过李轩那一番剖析,吕布突然觉得眼前的战场已经失去了原有的魅力,当即起身道。

“快要打完了,何不吃了庆功宴再走?”李轩看向吕布,挽留了一句,可惜,吕布显然去意已定,再次告辞一声后,带着满脸苦笑的张辽离去,正碰上回来复命的岳飞,双方微微点头之后,便各自离去。

“吕布此人,却是一员上将,但飞观此人,桀骜不驯,怕是难以收服。”看了一眼吕布离去的方向,岳飞叹道:“不过那张文远主公倒是不妨试上一试,此人虽言语不多,但每每出言,都能直指厉害,有大将风度。”

李轩看向吕布离去的方向,脸上带着自信的笑容道:“欲用其利,当先挫其锋,鹏举可拭目以待,他日,吕奉先必为我征战天下的一员绝世神将!”(未完待续。。)

第二十二章 战后

弹汗山,鲜卑王庭。

和连最终还是没能守住祖宗的基业,昔日威震草原的鲜卑王庭,在经过三日的垂死挣扎之后,被一座名为灵城的汉家城池所取代。

李轩策马走在灵城之上,这是一个标志性的胜利,不但代表着自己在这个位面中第四座城池的建立,同样也代表着汉家军队在与塞外异族战斗中的一次辉煌的胜利,龙城、金城再加上现在的灵城,以三座城池为中心所构建的势力,将整个草原拦腰截成两段,胡人再难以如昔日那般肆意南下牧马,而同时,弹汗山鲜卑王庭的破灭,也代表着昔日檀石槐所建立的信仰受到沉重的打击。

此战之后,被一分为二的鲜卑将会彻底失去草原霸主的地位,南北匈奴还有东边的苏仆延部乌桓,都不再会畏惧鲜卑势大,草原陷入分裂混战已是大势所趋,就算李轩不会再有任何动作,经此一战,草原也将因为混战不休而逐渐衰弱下去,再难对大汉产生威慑。

当然,攻占鲜卑王庭的意义远不止如此,弹汗山可是草原一处龙气汇聚之所,昔日檀石槐选择将王庭建立在此处可不止因为弹汗山的地势和丰富的资源,占据此处,李轩完全可以在这里经营一个稳定的大后方,就算日后失了在汉家的根基,也完全不必担心无立足之地。

“主公,快来看看我们找到什么好东西!?”李风大笑着飞奔到李轩面前,兴奋地大笑道。

“哦?”李轩回头,看着一脸兴奋地李风,有些莫名其妙,攻占鲜卑王庭之后,该拿到的好处都已经拿到了。最珍贵的莫过于那枚檀石槐所留下的至尊武魂,可以提升王级武将的武力值,那可是无价之宝呢,被李轩论功行赏,扔给了岳飞。

至尊武魂所能提升的武力值能有多少,这个说不定。不过以岳飞的武力基础,就算运气再差,99的武力值是跑不了,若运气好,说不定自己帐下将会出现一个武力值直追吕布甚至超过吕布的顶尖战将。

除此之外,就是大批战马、俘虏以及物资了,该搜刮的东西,已经被搜刮的差不多,李轩实在想不出。到了现在,还有什么宝贝是没被发现的。

“战马……不,是宝马呐!”李风笑的仿佛连嘴角都快要裂开了,看着李轩道:“整整十二匹,每一匹都是武将梦寐以求的宝马,被和连藏在一处山坳的马场里,若非一名投降的鲜卑将领领路,这些宝贝。可能被生生的饿死了!”

“宝马啊?”李轩闻言恍然,对武将来说。兵器和战马可说是第二生命,其吸引力,甚至比金银财宝,美人权势都要珍贵,此前李轩虽然席卷了中部鲜卑,被连根拔起的部落不计其数。但最多也就收获了几匹良马,堪称宝马的一匹都没见到过,没想到攻破鲜卑王庭,竟会有这种意外的收获。

“走,去看看。”李轩也来了兴致。他是武将中的另类,一身轻功,完全施展起来,速度之快,不在任何宝马良驹之下,但作为一军之主,没理由没事去追着马跑,那绝对影响形象的,草原衰落,已是大势所趋,接下来将是诸侯割据的时代,也是时候为自己选一批坐骑的时候了。

灵城城主府,当李轩抵达的时候,此刻灵城之内的将领已经尽数聚集在这里,对战马的喜爱,哪怕是岳飞、赵云都无法免俗,见到李轩过来,见礼完毕之后,一个个眼巴巴的看着李轩。

“此次能够大获全胜,全赖诸位将军作战得力,除了应得的封赏之外,这些宝马,按照功绩高低,各自选择一匹作为额外奖励。”李轩大手一挥,十二匹战马,足以让自己麾下有名有姓的将领各自得上一匹。

“还请主公先行选上一匹。”岳飞微微一笑,躬身道。

“也好。”李轩点点头,也不推辞,目光向一溜宝马看去,他对相马之术并不精通,而且身为君主,麾下有一帮子猛将,日后冲锋陷阵的机会也不多,因此也没准备用帝王金瞳去专门挑选。

随意的在一溜宝马中选了一匹通体赤红,只有四蹄呈雪白之色的战马。

“主公好眼力,此马乃汗血宝马之中的异种,名为烈焰追云驹,可日行千里,夜行八百,耐力极佳,乃汗血宝马之中的上品!”岳飞目光一亮,拱手道。

“哦?”李轩倒没想到自己随意挑了一匹,竟然也有名堂,汗血宝马之中的异种,貌似吕布日后的赤兔嘶风吼也是汗血宝马之中的异种来的,只是不知两匹马放在一起,孰强孰弱。

大概还是赤兔更强一些吧?李轩随意的想到,毕竟这个位面是以游戏为基础,在李轩所知的三国类游戏中,赤兔的属性绝对是最强的,不过对此他倒并不在意,他日后就算能够达到吕布那种登峰造极的实力,也不大可能真的上马跟吕布去决战沙场。

李轩既然已经选定,其他人也就放开了手脚,岳飞作为这次攻打弹汗山的实际主持者,功勋自然最高,选了一匹通体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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