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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不了了之,他们换了住处,计划的行程因为发烧拖了四天,一周后,两人领取了结婚证。
林丧被灌进领子里的热咖啡唤回了神。
“啊!烫!”
醇香的甜苦味扑进鼻腔,他转身远离靠近的郑少瑜,手忙脚乱的要摘下围裙。
围裙很乱,大片的褶皱堆在腰际,郑少瑜端着杯子,单手捏住林丧的手腕背到身后,把他推倒在案板上。
林丧心如擂鼓,脸侧便是他才用过的剔骨刀,案上还有滑腻的鱼鳞,煮烂的鱼肉在锅里翻腾,一如他整片烫红的后背。
郑少瑜一板一眼的帮他整理好围裙,将剩下的小半杯,淋在林丧的毛衣上,“不烫,我试过了。”
他放下茶杯,伸出舌头舔上林丧因为后仰而献出的脖颈,他舔净上面溅上的一点咖啡渍,每一口都是甜的。
林丧被一开始的热度激出了眼角的眼泪,他的眼眶红着,一边忍痛,一边可怜的吸了吸鼻子。
郑少瑜笑了:“很烫吗?”
“嗯。”林丧点头。
郑少瑜为难的把他拉起来,翻个身,重新压回案板上。
这时林丧的鼻子更加直观的感受到了浓郁的鱼腥味,他有些恶心,吃力的挣了挣,郑少瑜抽出腰带,捆住林丧的手。
他踢开掉下来裤子,解了衬衫,拿起案上的刀抵在林丧后腰上,像模像样的念着台词:“不许动,小心在你身上开出一朵花儿来。”
林丧不敢动了,语气像开玩笑,但郑少瑜干得出来,只要他觉得有意思。
刀尖挑开了围裙的系带,从毛衣下摆探进去,冰凉的划在皮肤上。
林丧咬住嘴,绷紧身体,好一会才反应过来是刀背。
郑少瑜割开毛衣,像拨开一个甜美的果肉。
“红了。”
他低叹道,“美极了。”
第十八章(下)
他永远站在大众的另一面,喜欢不被人追捧的,爱他人所厌弃的,他不晒日光,不在假期外出旅行,将自己裹进暗无天日的房子里,日复一日,连面容也失去了血色。
早十几年,郑少瑜会在家庭聚会的时候,躲在画室里胡乱涂抹油彩,即使他认不出那些颜色,也不能分辨它们的意义。
远处传来的人声与欢笑让他感到焦虑。
那是一个怪圈,无时无刻不缠绕着他,像枯燥成团的毛线,像温哥华的雨。
天似乎永远是暗沉的,土地潮湿,雨水如割不散的帘幕,阴柔绵密。
因为郑?格外看不上自己性格古怪的儿子,总会找理由把他驱赶出视线之外,白正树在后山放杂物的木屋里找到了他。
“大家在分蛋糕了,今天不是你母亲的生日吗?”
白正树蹲下来把手搭在郑少瑜的肩膀上,对展现在眼前的景象不觉奇怪。
男孩随祖母,英裔加拿大人,浅淡的肤色和毛发,他脸上挂着伤,嘟着嘴蹲在地上,瞳孔是清澈的湖蓝,白正树抽走他手中的水果刀,把死去的宠物狗装进黑色塑料袋。
“你爸爸又打你了?”
他擦掉男孩脸上溅到的血滴,整了整同样染上颜色的领口,“走吧,去换件衣服,穿的好看些,朋友们在等你。”
……
每一个微小如落叶般的吻都像燃烧的火花,那些斑驳的,深浅不一的伤痕吸引着郑少瑜,他留恋的抚摸,把脸贴上那片烫红的皮肤。
冰凉的触感缓解了颈后的灼烧感,林丧闭着眼咬住嘴唇,一边幅度微小的发着抖,并不是他想抖,郑少瑜一靠过来,他就有些窒息了,而他们刚刚才做过,偶尔憋不住泄出的哽咽,和先前忍耐的啜泣一比,十分突兀。
“我养过很多狗。”
郑少瑜回想着在车库远观林丧喂食狼崽子,眸中含着温情,“一开始很小,太娇弱,总是一不小心就会弄死。”
他站起来,手掌按住林丧的后背,刀很锋利,他所有的刀都是锋利的,手指一抿,就会流血,他舔掉指腹的血滴,把刀尖立起抵在肩胛骨的边缘:“但是现在不用担心了,我为了和那些可爱的小玩意多呆一会,学会了很多。”
“我把奥森养到那么大了……”
他也许不理解什么是伤害,又或者只是刻意的美化故意而为的恶行。
林丧听了有些难受,感觉郑少瑜隐喻他是狗。
他转身推开郑少瑜,刀刃虽然一触即离,依然留下一道细细的血线。
郑少瑜举着手退了几步,手里还拎着刀子,他后怕的睁大眼睛,“吓我一跳。”
衣服后背开花,从肩头滑了下来,林丧胳膊还套在袖子里,他抱住滑到一半的衣服,蹭了蹭脸上的鱼腥。
“还以为你想不开,要自杀了。”
郑少瑜扔了刀,刀刃蹦到瓷砖上,转了几圈滑进橱柜底下,靠近橱柜的地板上有一个方正的拉门,是地下室的入口,平时踩在上面,感觉的到下面是空的。
客厅连线的座机响了。
即使白天也拉满了窗帘,郑少瑜只穿一件白衬衫,扣子大开,光着两条长腿去接电话。
林丧沉默的捡起裤子套上,路过楼梯口,和郑少瑜对视了一眼。
郑少瑜笑着对他比了一个上楼的手势,林丧低下头,匆匆上去了,他忽然感觉自己做什么都是在听郑少瑜的话,以前对方教给他一些职场礼仪和技巧,林丧习惯去听,现在好像发展到了无论好坏对错,就算鸡毛蒜皮,他都要听得,不然,郑少瑜就要发脾气。
他上楼把剪坏的围裙衣服放在桌子上,和中午换下来的沾染精液的毛衣裤子堆到了一起,下面压着郑少瑜的剧本。
他换好衣服,在床边干坐了一会。
郑少瑜开门进来,把面包和鱼汤端了上来。
他穿上了外套和深棕色长裤,把小圆桌上乱七八糟的衣服团进垃圾桶:“破成这个样子了,扔了就行。”
桌上倒出了空位,放餐盘。
他随便捏了一块面包塞嘴里:“我临时有事,晚上不回来,别像上次那样,我一走就急着和别人勾搭。”
“嗯。”林丧点头,但是一听郑少瑜要走,身心解放了似的轻松。
郑少瑜咽下面包,又拿起一块,一手擎着,送到林丧嘴边,“吃一口,老公走了。”
林丧伸手想接,被郑少瑜躲开,他只能就着别人的人手咬下一口,郑少瑜吃了被林丧咬了一个缺口的面包。
他喜欢西餐,或者说肠胃更习惯西餐,林丧照顾郑少瑜的喜好,也学着做这些,郑少瑜偶尔跟着林丧学中餐,虽然只会了煮面条和拌酱。
林丧不可能天天跟着他吃面条,所以大多数时候都是他开火。
“手机给你留下,想上网,和谁聊天,都可以,别背着我,记录留下。”
林丧接住扔过来的手机,是郑少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