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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1那里是我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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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为这个名字,是他爹给他起的。

本意是想叫他有所作为,不过在他还是个浑小子的时期,理所当然地将它理解作了为所欲为的意思。

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陆为从小就是白水村的霸王,不爱读书,就爱摸鱼上树,或是拿爆竹炸泥塘,全村的孩子都怕他,但都不敢轻易招惹他,总是见着他就跑,几番“姑息养奸”下来,把陆为的性子养得越来越暴戾乖张。

白水村的孩子不敢招惹他,原因有二。

一是,陆为这人,也不知是吃什么长大的,从小就是个大块头。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身强体壮的孩子太少见了,就村里那些同龄人的体格子,陆为一拳打哭一个不在话下。

第二个原因,大概要归结到陆为他妈身上。

陆为他妈,出嫁前就是白水村里的人,父母亲戚都是本村人。出嫁之后她再也没回过家,直到守了寡,才带着小孩回来。

回来了,才知道自家的爹妈在三年饥荒的时候全死光了,屋子被村里其他人占了不说,连祖坟都被人填了盖了新屋。

原本死了男人,独自带个娃的陆为妈精神就不太好,回到村里受了几番刺激,便直接得了癔症,整天疯疯癫癫的,再也不像个正常人了。

陆为妈带着陆为在白水村生活,不许任何人跟陆为说话。

她看不见的时候还好,只要她看见了,必定拿着把菜刀冲出来,叫嚷着“滚开,都给我滚,别害死我儿子”,势必要把陆为身边的每个人都赶走。

七八岁的时候,正是最爱结交小友的年纪,虽然脾气臭,陆为也曾经在村子里有过两三个玩得来的伙伴。可惜某回几个孩子在田上玩耍,正巧遇到了陆为妈。那几个孩子当然就是被她吓跑了,而陆为只能灰溜溜地回到家里,被拎到家中摆着的那个牌位前,脑袋磕在地上。

陆为妈就在一旁,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哭。

“这世上的人,每个人,都想害死我们!你爸爸已经被害死了,你可千万不能被他们害死啊!”

七八岁的小小陆为哪会听得懂妈妈在说什么。

小孩是没有死亡的概念的。在陆为的生命尚未出现一个人,向他解释什么是死亡的时候,死就成为了他的生活中最常出现的字眼。

他的妈妈总是在告诉他,全世界都想害死他。他那时候不知道什么是世界,他的世界就是白水村,他的全世界就是白水村里的人。

白水村的人不想害死他,他们似乎都在躲着他。“害死”似乎变成了一件毫无威胁的事,他从来也没有受到过来自同村人的死亡威胁。

这样的反差,潜移默化地,就让陆为失去了人类作为动物,对于死亡的那种天生畏惧感。死亡于他而言似乎从不是一件严肃的话题,反而是个疯魔者的玩笑。

他会坐在摇摇欲坠的树梢,走在水库边的堤坝,把自己埋在冬天的湖里。

像是某种莫名的默契,正巧,村里人管陆为他妈叫“城里来的疯婆子”,管陆为叫“不知死活的臭小子”。一个疯,一个不知死活,也正说中了这娘俩的特色。

疯婆子家的臭小子,在很小的时候还能交到几个玩伴,但被疯婆子拿着刀驱赶的次数多了,久而久之,陆为再也没有了伙伴朋友。

他不爱读书,螺丝屁股坐不住学校的凳子。每次不想读书了,反正老师也不管他,就任性地将功课都抛下,一个人走出了学堂。

没有朋友,对于小小的陆为来说当然是寂寞的。不能跟人玩,他就跟村里的阿猫阿狗玩,跟水塘里的鱼玩。

可那些动物再怎么有趣,玩着玩着也就腻了。

陆为于是喜欢上了爬山。

白水村四面环山。

第一次登上白水村南边那个山头,是个下雨天。山路泥泞湿滑,从山脚看上去,瞧不见一个人影。

雨水从树叶的缝隙中漏下来,砸在陆为的身上,把他淋得湿漉漉的。

他虽然人小,但走路稳健得很,每一步都稳稳当当地踩着,一脚脚爬到了山顶。

那是陆为第一次发现,在白水村外头还有村子,在这座山的远处,还有更高的山。他的世界从此不再只有白水村,而出现了更广阔的天地。

渐渐地,这座山头成为了陆为在成长过程中打发时间的去处。每当无事的时候,他就会坐到那座山的最顶上,眺望着山脚的白水村,也眺望着这座山之外的世界。

每每看见那些高远的、辽阔的景色,那些无人作伴的孤单都再也不值一提。

山水日复一日,光阴年复一年。就这样,陆为见证着白水村渐渐开起了合作社,修起了通往村外的公路,再也不是那个闭塞封闭的小村庄。

而坐在山尖尖上的那个少年,也从不知死活的臭小子渐渐长大,块头又高又壮实,很有个顶天立地的模样了。

如果没有差池,陆为会像绝大多数在农村长大的叛逆孩子一样,年幼时靠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无畏在村里作威作福一阵子。等到他慢慢长大,亲自扛着锄头下田耕种了,也会逐渐明事理懂是非,然后赡养自己疯了的老母,再娶个邻村的姑娘当老婆。

差池出现在陆为十六岁那年。

那年,他早就不上学了。白水村照着临省富裕村子的经验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陆为家只有他和他妈两个人,能承包的土地不多,但亲力亲为地耕种,也够两口人吃饭。

他妈年纪上来之后,虽然还是疯疯癫癫的,但也没有了拿刀砍人的力气。脑袋不好,肠胃生了毛病,还中了风半身不遂。前年的冬天发烧,把喉咙也烧哑了,从此连话都不会说。整日里躺在床上做个活死人,活着跟死了没什么不同。

陆为对这个疯妈没什么感情,可每天屙屎屙尿还是伺候在床前,没有过什么疏漏。

陆为十六岁的那年夏天,白水村来了个外人,说自己是陆为的叔叔。那时陆为刚在田里忙完,坐在山尖尖上看太阳,在山上抓兔子的村人说自家来了个什么叔叔,他还以为是什么八杆子打不着的亲戚来打秋风的。下山满身大汗地去了村口,看见来人,却是个西装革履的文化人。

文化人见着他就抱,眼泪糊了整张脸。

“小为啊!真是委屈你们母子在这深山老林里受苦了!大哥前个月终于平反了,我也终于能把你们接回城里去了!”

被一个陌生人这样拥抱本就莫名其妙,又听了这一番莫名其妙的话,陆为更是摸不着头脑。

文化人打量着陆为这硬朗的身板,破涕为笑:“算了,不提以前那些事了。快带我去你家,我去跟大嫂说这好消息。”

尽管对这位叔叔的身份还有所怀疑,但陆为还是带他去了自己家,反正自家一穷二白,完全没什么能让被人坑蒙拐骗的。

一到家里,这位刚收了眼泪没多久的叔叔再一次哭得不能自已。

“大嫂啊,你的命实在是太苦了。”

陆为的叔叔,当然也姓陆。他告诉过陆为自己的名字,不过那个名字文邹邹的,陆为根本记不住。但他记得那天,叔叔在他家里,给他讲了许多关于他爸妈过去的事。

在陆为的记忆之中,从没有出现过爸爸这一号人。所以听着叔叔讲爸爸的事,对他来说无异于听一个陌生人讲另一个陌生人的故事,无非听个热闹,内心能有什么触动。

文化人不知疲倦地讲了好几个钟头,说到最后,告诉陆为,说在城里给他和他妈留了房子,也能给他在城里找个工作,让陆为过几天带着他妈上城里住去。

陆为当然没答应。

他从小生长在这里,小时候做村里的霸王,好不容易吃着百家饭长大,终于懂了是非,在村里有了一片自己的土地,也算扎下了根来,又怎么能说走就走。

文化人又劝了他好久,可他倔得像牛,怎么也劝不动。文化人于是转变了思路,提出:“那我把嫂子接进城里去吧。嫂子现在没有自我活动能力,在这里就是等死。不如我把她带走,去城里的医院治,说不定还有治好的希望。”

说实在的,陆为对这个自幼对他动辄打骂,一言不合就拿着刀砍人的疯妈妈真没有什么母子情分。他能在白水村长这么大,这疯妈妈没给他做过几顿饭,娘俩全靠生产队里的接济才活下来。不舍昼夜地照顾她已经算是尽了孝道了,如今有个人愿意替他承受这负担,他也是乐意的。

因而文化人一说,他想了想,也就同意了。

文化人当即展颜,跟陆为一起收拾了点陆为妈的行李。东西都收拾好了,天也就快要黑下来。文化人坐在门槛上说:“明早我们就走。”

陆为看看外头的天,说了句“明天估计走不成”。

文化人当时还不知道这话是什么意思,但到了第二天的天亮,瓢泼大雨淋下来的时候,文化人才发现自己似乎真的走不成了。

夏天的暴雨来得又急又凶,这样的雨天,别说回到城里了,就连走出白水村都是个问题。陆为做好了早饭,给他妈喂了,又给文化人端到了面前。

没有亲情,他叫不出一声叔叔,只说“你吃吧,等雨停了再走”。

说完,陆为又拿着农具出了门。这么大的雨,他得去田里挖一条排水的沟,不然水排不出去,庄稼泡在水里会被淹死。他戴好斗笠走向了属于他的天地,而文化人站在屋檐下,盼着雨停。

作为一个农人,陆为对于天气状况有着基本的判断。

但老天爷的本事,又岂是凡人们瞧一眼就能判断完全的。陆为看得出来这场雨会下很大,也知道或许要下很久,可他万万没想到,这场几十年一遇的特大暴雨以倾盆之势下了半天,就引发了山洪。

白水村四面环山。

第一股山洪,就是从陆为常年久坐的那个山头冲下来的。在田里顶着雨挖沟渠的他,耳朵里都是哗啦啦的大雨声,直到隔壁农田里的大婶尖叫了一声,他才抬起了头,发觉那山坡上轰隆隆滚下的泥浆。

大水裹挟着松散的泥土奔流而下,像一头猛兽吞噬着山坡上的一切。

陆为很快反应过来,这是雨太大了,山上发大水了!

他将手里的农具一丢,拔腿就往自家跑。他家就在山脚,他知道,一旦大水冲到了那里,他家便是首当其冲第一个被吞没的。

陆为跑,边上那个大婶也跑。跑着跑着,大婶一跤摔在了田垄上。陆为冲过去把她扶起来,指了个方向:“快!往那边跑。”

婶子摆摆手,气喘吁吁边跑边说:“不行啊,我家娃儿还在家里啊。”

她这么一说,陆为就想起来,这婶子家有个很小的姑娘,还没上学呢,整天就挂着个鼻涕泡在村里玩泥巴。

都是去家里救人,谁都自顾不暇。

跟时间抢命的事,这是陆为第一次经历。他狂奔在雷鸣般的山洪声下,生平头一回拼了命去做的事,却是那么无能为力。

山洪无情,浑浊的泥水顷刻间就盖过了那间山脚的小屋。

陆为远远地望见自己从小到大生长的地方被泥水摧垮,而下一刻,他又看见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正背着一个满头白发的妇人蹒跚地跑着。

陆为奔跑着大喊:“往那边跑!别朝这里跑!”

山洪是顺坡而下的。这不是白水村这么多年来第一次遭大水,前几年也有一次大雨引发了洪灾,只不过没这么大。那一次经历给陆为积累了足够的经验,知道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去躲。

可城里来的文化人不知道。

文明的道德感让他在紧要时刻没忘记带上自己的嫂子,而原始的求生欲推动着他忘记了理性的判断,在山洪就咬在身后时,竟直直地朝着坡下跑。

天上的雨连丁点收敛的意思都没有,颗颗雨滴敲在人的身上,带来死亡的潮湿气息。

就这样,不知死活的小子,亲眼见证了自己在这世上仅存的唯二血亲,倒在了山洪之中。

陆为怔怔地看着他们被淹没,灵魂在那一刻短暂地出窍,而又很快回过了神来。他知道,自己现在愣在这里,下一个被淹没的人就是他。

他拔腿就跑,横着往边上跑,往地势高的地方跑。

雨幕和轰响将他的感官充斥了个完全,他没有了思考的能力。一切都出于本能,一路狂奔,直到身处于能躲过山洪的高处。

这场雨摧垮了县里绝大多数的村子,而在这些村子之中,白水村是受灾最严重的一个。

山洪来得快,退得也快。那天夜里,村里活下来的村民们纷纷从避难的高地下来,回到村子里,在断壁残垣之中挖自己的亲人。

大家都清楚,被这样的泥水淹过,自家的亲人十有八九是活不下来的。

陆为也去挖。

他家就在山脚,原本是光秃秃的一间平房小屋,山洪过后,平房已经不再,那块地界上满满都是淤泥、碎砖、木头、土块和石头。像是把世间一切的污浊都堆积在了这里,掩盖住其中原本鲜活的生命。

陆为只有一个人,一双手。

每一块石头都被淤泥裹挟,每一条木头上都长着扎手的枝桠。他的一双手很快就被划破,烂泥混着血水渗进他的伤口里,而他全然感受不到疼痛,一心只剩下了挖。

这场大洪灾很快就引起了外界的关注,在山洪过去的第二天,部队就来到了白水村。他们来抢险救灾,可其实也没什么灾可救,无非就是把一具具尸体从废墟里挖出来,再把泥石块清理了,帮着村民们重建家园。

白水村不小,要挖的地方也不少。村民们见着他们,就像久旱逢甘霖,一个个拉着他们去自家的废墟帮忙。只有一个当兵的,瞧见了山脚一个人挖着泥块的陆为。

那时的陆为落魄得像只野狗,浑身灰扑扑脏兮兮的,满手满脸都是血。他身边躺着个不动了的女人,而他还在埋头一块块砖地挖。

当兵的走到他身边,一开口就是浓浓的异乡口音:“小同志,底下人埋着吗?”

陆为抬起头,看见一个很高大的人。穿着武警的衣服,手里拿着铲子和工具。帽檐下是一张中年人的面孔,但听声音明明他还很年轻。

陆为说:“我亲戚埋在下面。”

当兵的拍拍他的肩:“小同志,我来吧。”

陆为摇摇头:“不用了,我自己来。”

当兵的来这里,就是来救灾帮忙来的。看陆为这个样子,当兵的怎么会放任不管。他帮着把陆为妈的尸体扛远了些,于是便拿着铲子帮忙挖掘。

两个人的速度比陆为徒手挖肯定快了不少,很快,那来时西装革履的男人也出现在了泥块之中。

忙活了很久的陆为终于送下了一口气,将文化人拖出来,和自己老娘放在一块,坐在满是泥泞的地上,抬头望着天。

那大概是陆为第一次意识到,此后的世界里,真的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

部队是来白水村的四天后走的,他们一帮人在卡车下跟村民们依依惜别,还拉着村民们的手以表安慰。全村活下来的人都去村口送他们,陆为原本不想去的,但他还是去了。

当兵的站在卡车下,正要上车的时候,总算见到了在这个村子里还想再见一面的那个少年。

不知为何,当兵的总觉得这少年的身上,有股和自己合得来的劲头。

陆为来了,走到了他的面前。

当兵的问他:“你家里人怎么样了?”

陆为说:“都埋了。”

都埋在了那泥石松动的山头,或许下一次发大水,就会把坟头都冲垮。但能让人短暂地入土为安,这也算是陆为最后为他们做的事了。

当兵的又问:“小同志,那你接下来要做点什么呢?”

陆为说:“回去支个火,弄点东西吃。”

“不是…我是说,你将来的人生,想要做些什么?”

做些什么?

陆为迷茫地眯起眼睛。

除了种地,娶个媳妇,生个孩子,然后变老等死之外,人生还会有别的选项吗?

当兵的再一次拍拍他的肩:“小同志,想不好做什么,就来当兵吧。”

说完这话,当兵的就坐上车走了。卡车从刚经历过山洪的狭窄山路上摇摇晃晃地出去,陆为远远追望着车上的当兵的,他的心仿佛也跟着车开始摇摇晃晃。

直到卡车消失在了山的拐角处,村民们唉声叹气地折返,回去重建自己的家园。生产大队的人看陆为还呆呆站着,过来劝他:“走吧,看不见了。”

“看得见。”

陆为喃喃着,突然往那座前几天刚被冲刷的山头上走。那座山,他走了很多年。白水村多雨,山坡总是泥泞湿滑,根本从来就没有过人走的路。

可偏偏这一回,陆为好像在山坡上找到了路。

他再一次攀登到了山顶。别人看不见,是因为他们在山脚。而他站在山尖尖上,那辆翻出了山头的摇摇晃晃的卡车,再一次出现在他的视野之中。

当兵的走了的第二天,陆为去了自家的农田里。他辛苦种了一季的庄稼全泡了水,死光了。倒是有几条泥鳅从他的裤脚里钻进去,他剖了烤火吃。

当兵的走了的第三天,陆为去了公社。

找到人,他说:“我要当兵”。

白水村很多年没有年轻小伙子去当兵了,要没有洪灾的事,公社正想挨家挨户地宣传呢。正巧了,陆为主动过来了。

这小伙子,体格子绝对没问题。原本政审说不定是个麻烦,正好前段日子传来说,他那城里的爹也平反了,估计这兵能当成。

先报名,再体检,最后政审。

流程走得很快,陆为在白水村压根也没等多少日子,就被生产队的拖拉机带到了县里。文工团的女生载歌载舞,给他戴上了大红花,把他塞进装满新兵的卡车。

这是陆为第一次坐车。如果卡车也算车的话。

他分不清不同的卡车之间有什么差别,总之在他眼里,这辆车和当初当兵的坐着的那辆是一模一样的。他坐着当兵的坐过的车,这样的想法,让他久违地有了种自己在做一件对的事的感受。

卡车把新兵蛋子们送到了市里的火车站,满满一车厢都是差不多年纪的小伙子,大家聊得热火朝天。

有人来跟陆为搭话,可被搭话这种事在陆为身上太少发生,他一开口,生硬又无趣,很快也没人想再和他讲话了。

火车站的广播里放着李双江唱的《再见吧妈妈》,歌词朗朗上口,清晰入耳。

再见吧妈妈,再见吧妈妈

军号已吹响,钢枪已擦亮

陆为以前没听过这首歌,第一次听见,难免咂摸一番这几句歌词。歌词讲得正是军人离家从军的事,与他此时此刻的境地一致。

他知道自己正在告别一些什么。

告别什么呢,他说不清楚。总之应该不是妈妈。

火车行驶的距离很漫长,一路上哐哧哐哧,翻山越岭,行驶了几天几夜终于到了目的地。

大半夜的,有人敲着火车的铁皮,一车子人从睡梦之中转醒,揉着眼睛到了车下。迎接他们的是齐刷刷的手电筒光照,和一位一看就威严的接兵首长。

直到这一天,陆为才知道自己来到的地方,叫作青海。

他没有读过多少书,有记忆以来就一直生活在白水村。青海在哪儿?他毫无概念,可是他来了。

新兵训练,想要三个月。

来的路上陆为听同行人议论,说是刚入伍的三个月往往是最苦的,训新兵的老兵都可凶了,动不动就罚人。

陆为还以为这苦能苦到什么地步呢,等练起来了,他很快发现那些都不过是小意思。无非也就是正课、练兵、半夜起来拉个练,要是这点劳累都不受,他吃着部队里应有尽有的馒头都觉得不心安理得。

陆为从没觉得自己的生活苦过,当然也不觉得这三个月的新兵训练苦。

尤其是实弹训练,头一回摸到枪的陆为,就爱上了射击的感觉。从前在村子里时,有村民家里有猎枪,但他没有碰过那玩意儿。到了这里,他才第一次感受到子弹从自己手中射出的快感。

他的枪法出人意料地好,训练他的教官每每查他的靶子,都会感慨一句他的天赋。

等到三个月的新兵训练结束,四面八方来的新兵蛋子们无不被青海高海拔强烈的紫外线晒得脱了层皮。陆为的肤色本就深,明明也才十几岁,被晒得愈发沧桑了。当初敲火车铁皮的那位首长又一次站在了队列前头,同他站在一起的,还有许多肩章上有条条杠杠的人。

长官们一个个地报名字,把这群新兵分配到不同的连队里去。陆为等了很久,终于等到了一位长官叫出自己的名字。

“陆为。”

陆为,父亲给他取名时,是想叫他有所作为。

如今站到了这里,陆为不知自己算不算有了一丁点的作为,总之他来了。

他走到了队列的前边,一抬眼,恍惚间觉得这位长官有点面熟。他盯着看了一会儿,没张口问出来。

直到长官带着新兵到了连队里,第一次一起吃饭的时候,长官才笑着拍了拍陆为的肩膀。

“小同志,没想到你这么有决心,真的来当兵了。”

哦,他是那个帮忙挖出文化人的那个当兵的。

陆为总算认出来了。

“我之前就听说了,你在新兵连里是表现最好的。”当兵的笑起来,没什么长官的架子,还跟他开玩笑,“我可是托了关系才把你要到我的连队里来的,好好表现,素质比武的时候别给我丢脸啊。”

陆为点点头,啃一口大馒头。

分配到连队的第一天是清闲的,大家伙自我介绍,收拾床铺时互相认识认识,很快到了晚上。夜里风很大,冷极了,但初来乍到的小伙子们体格都好,裹着军大衣蹲在外头抽烟。

陆为上厕所路过,就被他们叫住。

“诶,听说你认识连长?”

陆为冷淡:“不认识。”

“骗谁呢,我们都瞧见了。”

那几人说话,语气都挺冲,看着脾气就不太好。

他们抽着烟,烟被大风吹得到处都是,火星子却只有那么几点。借着檐下微弱的灯光,陆为眯着眼睛看清了那几个人的相貌,又说了一遍:“不认识。”

陆为转身就走,几人中听说是个富家子的,又对着他的背影喊了句:“他妈的,来这地界还装什么。”

有些人的恨意大概就像这样,从没有什么源头,想恨就恨上。

只是陆为这人吧,连被爱都没有体会过,也不会知道被恨是什么滋味。在那以富家子为首的小帮派试图孤立他的同时,他努力准备着一年一度的单兵素质比武。

这个素质比武的规模很大,是几个旅联合举办的,每个连只有两个能参加的名额,能被选上的参加的,无论名次如何都是件光荣。陆为所在的这个连一直以来都有传统,每年的两个名额,一个给老兵,一个给新兵。

连里参赛的老兵早就定下来了,是个去年参赛还拿到过很好名次的回族人。而参赛的新兵人选,虽然连长还没公布,但连里的人心里都有数。

那个话很少,能力却很出众,枪法尤其不错的小伙子,八成就是他了。

一个风和日丽的早上,连长公布了参赛的人选,陆为俨然是两个人之一。陆为的军姿站得笔直,似乎荣光真的照在了他的身上。在场的每个人都热烈地鼓着掌,除了那个城里来部队镀金的富家子,满脸都写着不服。

他不服又有什么用,个人素质比武还是照常召开了。

陆为被卡车接走,带去了比赛场地。比赛盛大,项目众多,要好几天才能回来。出发前连长嘱咐了他许多注意事项,笑眯眯地送走了他。

去的路上陆为想,无论如何都得赢个名次下来,不为别的,就为了给连长争口气。

不过陆为到底年轻,又还的确只是个新兵蛋子。

能参与这场素质比武的,每个都是能力斐然的强者,其中不乏在更大规模的比武里取得过名次的前辈。陆为拼尽了全力,每个项目都算是超常发挥,但总分也排不上号。好在,他在单兵实战射击项目里拿了个第三名,也算是带着成绩归队了。

陆为是光荣地回去的,但他怎么也没想到,回到了连队里,迎接他的不是掌声,而是个不好的消息,连队里人人都板着脸。

原来,在他走后的第二天,连长就挨批评了。

能做到连长这个位置的,无论在团里还是旅里都有一定的话语权了,顾及着军队长官的威严,一般来说,没有特殊情况是不会挨批评了的。可万万没想到,一道“选拔标准不公正”的批评就这么落在了连长头上。

陆为很诧异,因此多问了几句。下铺的人悄悄跟陆为说,连里都知道,是那个富家子嫉妒连长选了他参加素质比武,所以才向上面举报了的。

富家子的家庭关系,一直以来都是他自己炫耀得瑟的资本,连里很多人都怕得罪他,只有连长不惯着他。

这下竟让入伍以来从来没犯过错误的连长,在众人面前挨了上级的批评。

挨批评还不够,连长似乎还因此要退伍了。

一个军龄多年,多次参与各地抢险救灾,甚至还有个人功劳的光荣军官,因为选拔人去素质比武这么件小事,被逼到退伍的份上。

荒唐到了极点了。

“有烟吗?”陆为问。

下铺从枕头下边摸出了烟,递给他:“你不是不抽烟的吗?”

“以后就抽了。”

陆为点起烟,第一口抽就熟练得像个老手。烟味苦涩、呛口。他一声不吭地抽完了一整根,烟味弥漫在整个宿舍里头。

富家子的声音如平地惊雷,突然响起:“他妈的,谁半夜不睡觉抽香烟!”

陆为从上铺翻下,稳稳当当地落在了地上。大步子几步就到了富家子的窗前,对方神魂还不清呢,就被他拎起来,对着脸就是一拳。

一拳很重,听声音,像是把人的鼻梁都打断了,且陆为丝毫没有收手的意思。

平时就爱围着富家子转的那群人傻了眼,回过神来时,富家子已经被摁在地上,打得满脸都是血了。其中一个大叫了起来,裤子也忘了穿就跑出去。

很快,班长来了,排长来了,纠察也来了。劝已经没有用了,五个汉子全方位地拉扯,才把陆为从那富家子身上扯开。纠察的手电打在两人的脸上,富家子痛苦地在地上呻吟,而陆为的眼睛里满是血气和凶悍的光。

“不知死活”这四个字跟了他这么多年,难得地发挥出这么完全的内涵。

那晚,富家子被送去了军区的医院,陆为在连队的卫生所做手部消毒。

他的手被富家子的牙齿划了个口子,伤口不大,但也流了不少血。军医给他擦过酒精,包上纱布时,他还问一句:“这个要打狗针吗?”

他口中的狗针,就是狂犬疫苗。

以前白水村里有个人,被狗咬了没当回事,结果没几天就狂犬病发病死了。从此公社挨家挨户做过宣传,让村民们被狗咬了千万当回事,要去把狗针打上。

板了好几天面孔的连长差点没绷住,嘴角勾起来又压下去,一掌拍他的脑袋。

“别胡说八道。”

陆为这才发现,连长一直站在自己身后。他原本平静的神色突然有了波澜,瞳孔不自知地抖了抖。

军医给他包扎完了伤口,就去休息了。小小的卫生所里只有他和连长两个人,他坐在一张病床上,连长坐在小板凳上。

两个男人都是沉默寡言的人,但何须陆为用言语表达,连长当然知道,他是为了他而愤愤不平,这才动手打了人。

连长不喜不怒,温和地告诉他,他要退伍不是因为挨了批评的事,是要回老家结婚去了。

陆为问他老家在那里。

连长说:“治多,那里是我的家。”

那是陆为没听说过的地方,连长当然也知道他没有听说过,给他解释:“那也是青海的一个地方,是属于玉树州的。那里的人都跟我一样,是藏族人,大家都讲藏语。”

陆为点点头,但还是没什么概念。

“在我家附近,有一块很大的土地都没有人居住,那里只有美丽的山岗、湖泊,和成群的羊子和牦牛,我们藏族人管那里叫‘阿钦公加’。”

讲起家乡,连长的眼中满是光芒:“蒙古族人给那里取了另一个名字,很好听,你知道是什么吗?”

陆为摇摇头。

连长微笑:“可可西里。意思是青色的山脊。”

“可可西里。”

陆为轻轻念了一遍这个名字。简单的四个字,不知怎的,读出来时,竟有种心脏被击中了的感受。

那一夜,陆为躺在卫生所的病床上彻夜未眠,翌日清晨,属于他的通报处分就下来了。

他本以为自己会被赶出军队的,没想到虽然吃了个大处分,军籍还是留了下来,只是被带去关了禁闭。

禁闭室很小,黑屋子没通电,就那么一张床。陆为躺在床上连腿都伸不直。

他第一个在部队过的春节,就是在禁闭室里一个人度过的。

部队关禁闭,是有个时间上限作为封顶的。不过陆为打了的人有权有势,上限对他来说也不怎么管用,这禁闭一关就是一个多月,放出来时,都快开了春。

陆为没再回到连队里,反而坐上了另一辆卡车。开卡车的人告诉他,从今天开始,他不再是那个连里的兵了。卡车上满满当当装着都是生活物资,显然是辆运货车,不是用来运人的。

陆为没问他要把自己带去哪里,对他而言哪里不都一样。

摇摇晃晃一路,陆为坐在卡车里什么都看不见,隐隐约约闻到一股草和牛粪混杂在一起的味道。等卡车停下来时,车已经晃荡了数个小时,他终于抵达了目的地。

这是一片草地,也是军区的边界。往这个方向再走几步就出了军区,那一端是牧民的草场。

陆为从连队里的兵,被“贬”作了哨兵。

这个哨卡里只有两个人,都是藏族人。他来了,哨卡的人数变成了三个。他每天要做的事也不再是体能训练、实弹射击,而是在哨卡日复一日地盯着,看是否有牧民过了边界,误闯入了军区。

那两个藏族兵,各养了一匹马。陆为来了,他们便说要给陆为也弄一匹。

陆为不解,他们的马是从哪里来的。藏族兵告诉他,这一带的牧场是季节性的,牧民们只有夏天会到这里。冬夏迁徙的时候,总有马匹会走丢的。牧民们的迁移不会因为一匹马走丢就停下来,人走了,走丢了的马就留在了草原上。

其实不只是马,草原上落了单的牦牛和羊都有许许多多。单只的羊在这漫长的冬季很难活下来,这两人要是看见了,就宰了吃。

草原上什么动物都有,牛,羊,马,狐狸,也有狼。就是没有人。这一片草地是夏季牧场,牧民们要到夏天才会迁回来。把陆为从连队丢来这里的那位长官,或许就是知道了哨卡这里的条件艰苦又无聊得度日如年,才会把将他调来这里当作惩罚。

先不论陆为这惩罚究竟如何,那两个藏族兵倒是找到了事做。

显而易见,陆为是汉人,不会说藏语,更不会骑马。他们便把陆为丢到马背上教会了他怎么让马跑起来,又从扎西德勒开始,一句句教他怎么说藏语。

他们不见得是不是真心想教会陆为一种新的语言,在这几十里地不一定能见到一个人的地方,这无非是打发时间的消遣罢了。

天气一天天暖起来,草也一天天地生长。

那片草场上的牲畜渐渐多了起来,藏族兵告诉陆为,牧民们回来了。

不过尽管牧民们回来了,陆为还是很难在哨卡上见到其他人。偶尔放哨的时候,会远远望见黑乎乎的人影,前头赶着一群羊。但他能看见他们,那些放牧的牧民自然也能看见他。远远地看见哨卡上的他,他们便知道到了边界,也就掉头走了。

夏天到了,陆为的生活和过去的几个月没有什么差别。

直到那天,他在草原上远远望见了一个孩子的身影。

起初,陆为以为自己瞧错了。这种地方是不会有孩子的,就算有,也是牧民家的小孩,离开自家的帐篷时总会紧紧跟在大人身边,不会像那个孩子一样一个人在外。

可那个身影越走越近,一直走到距离哨卡只有百十米的地方,陆为看得更清楚了,那的确是个孩子。

四五岁的模样,穿着牧区小孩夏天穿的无袖长袍,扎着麻花辫的孩子,手里还抱着一张羊皮。

这么小的孩子,为什么会在这里?

陆为很久没有紧张过的心,在那个孩子越走越近时,怦怦地跳动了起来。再怎么说,那个孩子也是他在这个哨卡里守着几个月来,第一个试图“闯哨”的人。他下意识地拿起了自己的枪,不过当然,子弹也没装,保险也没拉,他就把枪放下了。

他走下了哨卡,走向了那个孩子。

他下意识把她当作了藏族人,用藏语叫小丫头的方式喊道:“普姆,普姆!”

那个专注地抱着羊皮走的孩子总算发现了他,抬起头。那张婴儿肥的小脸蛋露出来,皮肤白花花的,是汉族小姑娘的相貌,原来不是个藏族人。而她手里的羊皮也露出了真容——那哪里是什么羊皮,分明是一只死了的小羊。

小羊的肚子上还有个偌大的伤口,陆为看一眼就有数,这是被狼咬的。小羊的内脏从伤口里流出来,沿路掉得七七八八了。从那个伤口里流出来的血都糊在小姑娘的长袍上,也有不少沾在她的脸上,给她添了一抹独特的高原红。

看见陆为走近,那小姑娘警惕地退了一步。陆为看出她对生人的害怕,抬手指了指帽檐上的徽章,与她说汉语:“不怕,我是当兵的,别怕我。”

她好像听懂了他的意思,果真没再后退。那双明亮澄澈的眸子也抬起来,直直地与他对上。

在她的眼睛里,陆为仿佛看见了整片草原的星河。

他一时怔神,愣愣地说不出话来。

倒是那个软糯糯的孩子,口齿清晰地开了口:“哥哥,你见到狼了吗?”

陆为意外极了。他没养过孩子,也没怎么接触过这个年纪的小孩,在他的印象中,这么点大的孩子该是还不怎么会表达自我的,尽管会说话,但话语总是逻辑不通含含糊糊的。

没想到这个小孩一开口,会是一句这么清楚的问句。

而且,什么叫见到狼了吗?

陆为蹲下来,伸手擦去了她脸上的羊血,问她:“你怎么会在这里?”

小姑娘把手里的小羊捧高了一点:“我的羊,狼咬死的。我来找狼。”

她的话很短,但很明白地表达了自己的意思,陆为一下子懂了。

草原上狼很多,白天瞧不见,一到晚上就跑出来,呜呜地乱叫。要说狼咬死羊,这很正常。但一个这么小的娃娃,跑出来为了给羊报仇而找狼,闻所未闻,不可思议。

陆为又问她:“你知道哪只狼咬死了你的小羊吗?”

小姑娘摇摇头。

“知道去哪里找狼吗?”

小姑娘又摇摇头。

这还怎么找。现在天亮着,日头下暖洋洋的,这小孩还没遇到什么危险。等到天黑了,她要是还一个人呆在草原上,估计今晚就会葬身于狼肚。

可她的眼睛那么亮,小脸蛋挺在那里,满脸都写着股执拗的劲儿。头发乱糟糟的,大股的扎在麻花辫里,剩下的碎头发在风里吹得飘飘扬扬。

与陆为过往见到的,村里那些流着鼻涕泡满村疯跑的小孩相比,她安静地不像个孩子。像是一朵独自生长的小花,捧着她最晶莹的露珠。

陆为揉揉她的脑袋:“你家在哪?”

小姑娘转过身,伸出一根手指,遥遥指向远方:“那里。”

陆为没再多说什么,遒劲的手臂一揽,就把她抱在了自己臂弯里。他的胳膊屈起一个弧度,小姑娘稳稳当当地坐在上面,她的手上还抱着那只死了的小羊。

她也没问他一句要带她去哪儿,就这么乖乖地坐在他的胳膊肘上。

陆为抱着她到了哨卡的砖房,简单地跟两个藏族兵交代了两句,又抱着她去了屋后,从食槽边取下了一匹马。

小姑娘很轻,一托就放在了马上。陆为紧跟着翻身上了马,一条手臂从她身前揽着,把她和她怀里的小羊都稳住。另一手向前,抓住了缰绳。

踢马肚子前,陆为又低头看了眼这小姑娘。她还是不吵不闹,坐在马上丝毫没有惊慌,反而回过头盯着他看。

“我们去找狼吗?”小孩问。

陆为摇头:“我送你回去。”

小孩眼睛诧异地一眨:“那我下去。我要找狼去。”

一直都乖乖的她,突然就不安分了起来。小小的身体挣扎扭动着,想要跳下马。这匹马个头很高大,她这小个子跳下去肯定要受伤。况且她下去,是异想天开地要去找狼。陆为当然不会放她下去,臂夹紧了些许,把她牢牢稳在自己怀里。

“乖孩子,别乱动。”

他耐心劝了这么一句,也没等她有什么回应,脚在马肚子上碰了一下,马儿便飞快地奔驰了起来。

马蹄扬沙,马背颠簸。那小孩的麻花辫晃荡在陆为的眼前,像极了当初那卡车在山路上的摇摆。陆为原以为她会哭叫的,毕竟再怎么安静的小孩,被一个陌生人挟持在马上,又突然跑起了马,高低都要大喊几声。

哪知她竟然一声不吭,身体跟马背一同震荡着,她的小羊被他揽着,而她的小胳膊无措了片刻,很快抓住了两边的缰绳,让重心有了稳当的归处。

等她彻底坐稳了,陆为想,她应该不会吵着要去找狼了,便慢慢收紧了缰绳,让马停下来。

马一停,小孩就转过了脸。她有碎发掉进了嘴巴里,陆为把它捞出来,问她:“家在哪里?”

小孩眼睛依然亮晶晶的:“我要去找狼。”

“别找了,我送你回家。你家在哪里?”

小孩像是生了气,转回了头,不再跟他说话。

陆为轻轻笑了一声,手又揉揉她的脑袋,抓着缰绳又让马儿跑了起来。就算她不说,陆为大概也知道该往哪里走。这一带的牧民多在那个方向扎帐篷,到那边见到了帐篷,随便找一户人家问问好了。

不过小孩生气归生气,倒是很有分寸,知道马儿跑起来之后就不能乱动,坐在他身前也乖乖的,没再多动一下。

在草地上,马就是好使。

小孩不知徒步走了多久的路,马儿才跑了没一会儿也就到了。目光尽头处渐渐出现了牦牛帐篷的影子,也有了走动中的人影。

远远地,陆为看见一匹马跑来,马上坐着一个牧民,身上也是一件无袖的长袍。那牧民策马,似乎就是奔着他的马来的。陆为猜想,那或许是这个小孩的家人。

等两匹马近了,近得可以看见彼此马上的人影了,两匹马都被勒停下来。

牧民跳下马,冲着陆为的马跑来,边跑边喊着:“小瑾!”

陆为翻身下马,把马上那个小孩,连同她心心念念不忘的那只死羊抱下来。小孩抱着小羊,朝着那牧民跑去。坐马背上久了,她的腿麻了,一跑就摔,摔进那牧民的怀里。

“哥哥!”

牧民紧紧抱着她,看向一身军装的陆为:“解放军同志,感谢你。我妹妹乱跑,没给你添麻烦吧。”

“没事。以后看好了她。”

“一定,一定。”

原来是哥哥和妹妹,果然长得好像。陆为看过去,那小孩扑在牧民的怀里,转过来一张小脸。原本白嫩的脸蛋被风吹得红彤彤的,眼睛里竟然含了泪。

刚才一个人在草地上迷路时不哭,被他抱上马不哭,在马背上被颠了一路不哭,回了家,倒是哭起来了。

陆为心里轻叹一声,看到她回了家,应该不再有什么危险了,转身去牵马。

马跑了一路,在吃草。陆为不想打断它进食,便先整理马鞍和垫子。他背对着那对兄妹,不知他们在做什么,只听见小姑娘隐隐约约的啜泣。

安静的孩子,连哭起来都是没什么动静的。

随后,是那个牧民的声音。

“小瑾不哭。我们小瑾是坚强的姑娘,不该为了这些牲畜掉眼泪的。”

小瑾。可爱的名字。

只是不知道她姓什么,也不知道她的瑾字怎么写。但这又有什么重要的呢,陆为摸了摸马儿的脑袋,踩着脚蹬翻身上了马。

他没再回过头看一眼那个牧民家的孩子,也没和他们说话。脚在马腹上碰了碰,马儿一个仰头,昂首阔步地跑了起来。

那个执拗又安静的小孩,渐渐消失在夹着沙砾的风中。

后来,陆为再也没有在这片草原上见到过她。日子一天天过去,他很快忘了她的名字,忘了她红彤彤的脸颊,忘了她在风里飞舞的碎发,也忘了她手上的小羊。

或许也不是忘了,只是不会再想起。

倘若要让他记起她,或许,该让他们再见一面。

再见在冰封的湖畔,

再见在红色的楚玛尔河旁,

再见在布喀达坂峰的冰川之下,

再见在,那被称作可可西里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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