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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1章 魔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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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这些种族全部逃走。

他们也不管天黑会不会在这无尽沙漠中迷路。

迷路了也总比留在这里,被这两个发疯了一样的人类给杀死来得好。

追风拿着一块脏布,擦拭着手里的血渍。

“他们都没事吧?”林晓峰走了回来,向黄寅问道。

黄寅点头:“恩,好像被吓到了一样,但应该都没有什么事。”

黄寅说着,也解开了这些人类身上的绳子。

这十几个人类此时齐齐朝林晓峰跪下:“多谢恩公救命之恩,多谢恩公救命之恩。”

林晓峰扫了一眼跪下的众人,开口说道:“你们里面,有谁吃过人肉?”

顿时,全部跪着感谢的人,全部都安静了下来,一个个脸sè难看,吞吞吐吐,都说不出话来。

“没吃过人的,站起来,走到一旁。”林晓峰淡淡的说:“不要想欺骗我,我这双眼睛,对于真话还是假话,倒是能分清的。”

刚才林晓峰杀死这些人中,遥不可及的大人物,他们也没人敢怀疑这些。

此时,那个十五岁的小男孩站了起来,走到了一旁,其他,不管是男女,都继续跪着。

全部吃过人!

林晓峰脸sè,更加难看了。

他拳头捏得噼里啪啦乱响。

黄寅看到这,脸sè也有些惨白。

她没有想到,自己一伙人救下的这些人类,竟然都吃过人肉。

追风走到林晓峰旁边,小声的问:“晓峰,怎么?要杀了他们?”

林晓峰没有说话。

此时,一个约七十多岁,白发苍苍的老人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这位大人,请您先别生气,听我说几句。”

“村长。”

其他人皆是看向这老人。

“老人家,你说。”林晓峰皱眉起来。

说实话,能在黑暗深渊中,活到七十多岁,当真是运气极好的人了。

一般人,能活到三十岁,就算不错。

这个老人咳嗽着,说:“小老不知道诸位来自何地,不过在黑暗深渊这个地方,吃人,的确是一种常态,不吃,所有人都得死啊。”

林晓峰深吸了一口气,脸sè也缓和了不少。

他只是感觉这些家伙恶心,但他也并不是什么圣母。

他也明白,在黑暗深渊这种环境下,被bī无奈,饿得都快死了,谁还管自己吃的是什么。

而且,饿急的人,会失去理性。

即便是阳间古代,也有易子而食的事情发生。

更何况黑暗深渊这样更艰难的地方。

“都起来吧。”林晓峰吐了口气。

“大人,我能和你学本事吗?”那个十五岁的小男孩看着林晓峰问。

这小男孩穿得破烂,很瘦。

“你学本事做什么?”一旁的追风问。

这小男孩说道:“我要保护我们村子的人。”

小男孩眼睛都还有些红,之前毕竟大哭了一场。

“我们不一定能在黑暗深渊待多久。”林晓峰小声的嘀咕了一声。

追风却是笑着走上前,摸了摸这个小男孩的骨头。

追风的力气极大,弄得这小男孩很疼。

但小男孩却是硬着头皮忍了下来。

“骨子倒算不错,就是从小吃得差了点,缺乏营养。”追风微微点头问:“你叫什么名字?”

“贱生。”小男孩回答。

“怎么取个贱姓。”追风说。

小男孩说:“父母当时说,贱名,好养活。”

“行,我收你做徒弟了。”追风拍了拍贱生的肩膀。

贱生脸上露出了喜sè。

急忙跪下磕头。

林晓峰见此,对这些人类说:“你们里面,有没有熟悉接下来路线的人。”

其他人类都是摇头,倒是那个老人,说道:“我年轻的时候,倒是走过一次这条路线,再往前走五十里路,就有一个人类村庄,到那里后,也会有经验的导游。”

“大家将这营地中的食物,水整理一下,明天上路。”林晓峰下了命令。

这些人能够活命,已经极为该高兴,对于林晓峰的命令,当然是毫不犹豫的去执行。

“找一辆马车,好好休息一夜。”林晓峰说道。

他们找到最大,最为豪华的那辆马车,lún流休息,守夜。

虽然同为人类,但这些人毕竟吃过人类,林晓峰对他们还是有些警惕的。

好在这些人类都很老实,第二天天亮后,他们将三十匹马都牵来,另外带上水和食物,便骑马离开。

当然,并不是策马奔腾。

一方面,这是沙漠,马跑不起来。

第二,在黑暗深渊中的这些人,哪里会骑马。

甚至在其他种族眼中,这些能驮这么多货物的马匹都比人类金贵。

他们自然是没有资格骑马的。

一队人,在村长拿着地图的情况下,带着众人往村长口中所说的村子赶去。

路途上,就是看不清的荒漠,景sè实在是匮乏。

林晓峰骑在最前面,追风此时将贱生抱在怀里,骑着马来到林晓峰旁边:“我问过了,这些人类,都没有看到穿着我们这样衣服的人。”

他们所穿的,自然是现代社会的衣服。

和黑暗深渊的衣服有极大的差别。

“照片呢?他们看过没。”林晓峰问。

追风将手机递了回来:“也给他们一一看过项诛的照片,但他们依然说没见过。”

“黑暗深渊这么大,慢慢找吧。”林晓峰点头,此时也并不着急。

他们还需要找如何回到阳间的方法。

但也没有向这些人类询问。

就算是问了,他们也绝对不清楚。

距离他们马队五十里外的一片绿洲。

这片绿洲并不大,不过水源却很多。

这里居住着一村人类。

按理说,绿洲这样的好地方,哪能给人类当做居住的地方?

而且这片绿洲,也是行走商贩必经之路,不管是做生意还是什么,都是绝佳的好地方。

这些人类能有如此地方,是因为一百年前,他们村子有个女子,嫁给了距离最近的黄沙城里面,一个颇有势力的魔头。

而且还是做这个魔头的正妻。

所以这片好地方,才给了他们村子。

而他们这个村子,也取名叫做魔奴村,算是给魔族表示尊敬。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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