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第三十四章
“不会,他没有打过我。”张采萱忙道。
顿了顿,又道:“三嫂以后不要再说这种话了。”
吴氏本是玩笑话,没想到张采萱一本正经的澄清,她有点尴尬,道:“好。”
站在门口根本不好说话,尤其她还抱着孩子,虽然抱孩子不累,但她从家中抱到这边来,又刚出月子,手臂已经有点酸了。
“我们进去说话吧。”吴氏提议,又补充道:“是娘让我过来跟你说说姑母的事情。”
张采萱带着她进门,那日看张家众人对张全芸的态度,可算不上好,根本不像是外嫁女回来的情形,反正总觉得不够重视。
吴氏进了堂屋坐下,换了个胳膊抱孩子,才道:“姑母嫁到了落水村,算是……耕读之家,好像就是这么说哈。反正就是读书人的意思。”
张采萱伸手给她倒茶,随意点点头。
吴氏接过,继续道:“我是小辈,本不该说长辈的不是,但是娘让我原原本本告诉你,我就实话实说了。”
“嗯,你说。”张采萱被勾起了兴致,那张全芸的夫家,能够让李氏特意吩咐了吴氏过来跟她解释,可见里面的问题不小。
如果只是一般人,李氏肯定不会管,这门亲戚张采萱走不走动根本不关她的事。
“姑母是家中最小的女儿,从小就学绣活,她也有天分,一手绣工在周围的村里颇多赞誉。长相又好,我偶尔听孩子他爹说,当年祖母的本意是传出这些消息之后,帮姑母寻一门好亲事。”
张采萱点点头,这个正常,许多姑娘到了议亲的年纪,就会格外注意外头的名声,如果贤惠持家之类的名声传得好,很容易就能找到合意的人选。
吴氏叹口气,“本来挺顺利的,也有许多人上门提亲,祖母已经在其中物sè合适的人选了,可有一回姑母去镇上卖绣活,以往都是家中有人陪着,一直没出过事。可是那次正值秋日,家中正是农忙,谁也没空。镇上又急着催,姑母就独自去了,就那一回,就出了事……”
张采萱也好奇起来,“出了什么事?”
“姑母的名声传得太好,镇上也好多人知道,甚至传出了姑母一副绣活卖出了二两银子的高价,就落入了镇上那些混混的耳中。当日在偏僻处就堵住了姑母想要……觉得姑母是他的人之后就会死心塌地跟着他。”
张采萱无语,名声传得太好,出了祸事了。
随口问道:“然后呢?”
不用想应该都是姑父挺身而出,然后才子佳人一眼定情什么的。
吴氏接着道:“后来刚好遇上姑父去同窗家中,走到那巷子里,姑父见有人欺负貌美姑娘,就冲了上去……”
果然是这样。
张采萱露出点果然如此的神情。
吴氏的表情却一言难尽,道:“姑父是个文弱书生,没打着混混,反倒自己挨了一通揍。”
张采萱错愕,脸上的表情僵住,反应过来后想想也对,文弱书生是怎么都打不过混混的,要是真的打赢了才有问题。
所以,英雄救美是不存在的。
“后来呢?”
吴氏声音低了下来,“好在动静闹得大,又有人听到声音过来,那混混才不甘心的走了。姑母送了姑父去医馆,不知怎的回来后就非君不嫁,好在姑父也钟意她,很快就请了媒人上门。”
“但是姑父家中却已经家徒四壁,因为读书费银子,他们家又只要是男丁都去读,参加县试一回又花费不少,家中的地早已卖了许多,等姑父上门提亲的时候,家中已经不如一般农户殷实。祖母自然不愿,张家到这辈姑娘不多,祖母疼她才让她学绣活,传出消息让她有个好名声也是想要帮她找门好亲事,让她不要如村中的姑娘一般去地里蹉跎,没想到姑母最后居然看上个最穷的……”
张采萱突然想起张全芸的话,说她自己名声不好,就算是秦肃凛脾气不高兴,也让她忍着。
是不是她过的就是这样的日子?
“姑母却铁了心要嫁,甚至绝食,见祖母还不松口,甚至让人传出她心悦姑父的传言来,闹得沸沸扬扬。无奈,祖母许了这门亲事,姑母得偿所愿,却也被祖母勒令往后除了年节,不能回来。”
吴氏的声音很低,语气里隐隐带上了些不屑,抬起头看向张采萱,“后来,姑母就成了这样,身上的衣衫一年较一年破旧,规矩却越来越大,每次回来还说教我和大嫂二嫂……”
“那日有人看到姑母找你说话,似乎闹得不高兴,娘特意让我来告诉你,姑母她脾气越发怪异,说话不合适你别放在心上,她和我们来往也不多。”
不要迁怒了他们。
最后这句话张采萱从吴氏的语气里感觉出来的,遂点点头道:“我明白了。”
吴氏松了口气,喝了一口水道:“姑母对名声看得重要,当初她毁了名声嫁进去,我也偶尔会听到她的消息,姑母她……其实过得不好,读书人最是重名声,她先是被混混纠缠,后来非君不嫁又闹得沸沸扬扬,那边已经不喜。而且他们根本不会种地,又请不起短工,好像地里的活计都是她去干,家中也是她收拾。”
任劳任怨啊!
张采萱感叹。
但是成了如今的模样却又不知道该怪谁,好像张家谁都没错。
吴氏说完,似乎轻松许多,“反正内情差不多就是这样。他爹说,二叔有时会帮着她给祖母说几句好话,不过后来……自从生下你,二叔就不再管她了,姑母回来得也就越发少了。”
没想到这里面还有她爹的事。
张全贵要是真疼闺女,就不好和这个名声不好的妹妹走得太近,事实上张采萱如果不是去了周府几年,婚事上可能没那么顺。
真正不介意这种事情的人实在少。
外人就算是不觉得她丢人,但是真娶回去当儿媳妇也会觉得膈应。
其实不只是她,村里张姓的姑娘都多少会受点牵连,这大概也是众人看到她就沉默的原因。
恰在这时,孩子醒了,吴氏有点尴尬,抱着孩子起身,道:“采萱,我得回去了,毅儿可能饿了,这里也不方便。”
这是要喂nǎi?
张采萱也不留她,起身送她到出门。
关于张全芸的事情,她听过就过去了,并没有放在心上,相信秦肃凛就算知道这些,也不会看低了她。
他们天天去砍柴,当家中的柴火堆得高高的,几乎到顶的时候。日子到了七月底,地里的荞麦枝头被压弯,大麦穗也沉甸甸的。
荒地第一年能有这样的长势,张采萱已经很满意,她故意在洒种子时洒得稀了些,拔过草之后植株也老辣了些,众人去西山砍柴时,看得到张采萱地里的大麦,都有些惊讶。
因为当初张采萱洒下种子时,村里也有人看到过,虎妞娘还特意跑过来跟她说,太稀了不行,她还是买来的种子,要是不发芽,基本上就没收成了。
但张采萱固执得很,推脱说家中没种子了,不打算再补。
如今看来,真是懒人有懒福。
是的,张采萱和秦肃凛的地,确实没有村里的地伺候得好,就是杂草也拔得不勤快。落到他们眼中,倒不会说他们懒,因为看得到他们天天上山砍柴,根本没空。
不过这夫妻俩也老实,人顾家放出消息想要买柴火,按理说他们离得最近,又天天上山去砍,愣是一点都没卖。
虽然收成不多,但是荒地能有这样的收成已经很不错了,他们又没怎么费劲。
七月底八月初,各家已经开始秋收,趁着天气好收回来还能顺便晒干。
这个时候,张采萱他们的地的便利就出来了,在地里割了,离家那么近,半天都能搬回去好多。
要知道别家的麦子就算是割好,也只能凭着力气硬抗回去,天热路远,一天根本搬不了多少。
张采萱头上戴着帽子,脖子上还用轻薄的布料自制了个围脖,要不然秦肃凛不让她中午出来干活。
三亩多的地,两人干了好几天,终于将荞麦和麦子都收了回去,等到晒在院子里,已经过去了半个月。
这半个月他们天天早出晚归,吃饭都是随便对付,就怕天变了收不回来,也怕收回来了天上下雨晒不干发霉。
要是发霉,只能自己吃了,还不好吃。麦子就算了,自己吃也行,但是稻米可不行,许多人都靠着稻米卖了买粗粮养活一家人呢,要是发霉,来年就得饿肚子了。
真正的看天吃饭。
粮食收回,两人才松了口气,如今只剩下在家中晒粮食就行,过段时间就翻翻,干得快。
就在这个时候,隔壁的顾家上门,来的人是顾月景的随从。
顾家搬到青山村就跟隐形人似的,一般不和村里人来往,平日里采买就架着马车去镇上,也不串门,以前顾月琳还会偶尔过来找张采萱,只是在她成亲后就再没上过门了。
所以,随从上门,张采萱满是诧异。
刚好是秦肃凛去开的门,她在厨房门口听那随从道:“我家公子想要请你去帮忙运粮食回来,一日二十文,你们可愿意去?如果不愿,公子说了,我们就去找牛车。”
秦肃凛沉吟片刻,问道:“你们家请人工钱都是这么多吗?”
随从也不恼,笑道:“当然不是,短工十二文,因为你要带上家中的马车,所以才二十文。”
秦肃凛没有立刻答应,低下头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