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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第 4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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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仙女是不是跳订啦, 只能稍后再看啦~~  她有一个世人艳羡的家庭。

疼她爱她的多金丈夫,帅气优秀的儿子,连女人最惧怕的来自婆婆的“宠爱”也没有,婆婆已于三年前生病去世。

若她已经是黄脸婆该多好啊!

她身边的女性朋友不只一次半羡慕半嫉妒地感叹!

可惜直到身边的同龄朋友的脸上都爬满了岁月的痕迹的时候, 她还是那么的美,美目流盼,眼含秋水,桃腮带笑, 气吐幽兰。

“老公, 今天记得早点回家啊,我们儿子的生日可别错过了。”宋娆给他系着领带, 洁白晶莹的玉指在宝蓝sè丝绒布料的映衬下更显得像是凝结的玉脂似的, 柔软,温暖。

蒋昊却终于忍不住了,狠狠地咬上了那片早已肖想了一整个早晨的娇艳欲滴的红chún。

“干什么呢, 老不正经的,小心被儿子看见了!”宋娆的粉腮微微泛红,语带害羞。

“看见又怎么了, 我亲的是我的老婆,管那个小pì孩什么事?”蒋昊不由轻嗤一声,一想到那个小鬼,俊美的脸上不由露出点不满, 目光也有些冷凝。

从小用各种手段跟他抢宋娆的注意力就算了, 还三不五时的装作不经意打扰到他们两的亲热, 要不是他一发火那个臭小子就用那双跟阿娆极为相似的眉眼楚楚可怜的向他求饶的话,这个小鬼早就不知道被他修理成什么样了。

“什么小pì孩,那是你儿子!”宋娆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可惜天生一副妩媚的桃花眼,倒像是抛了个媚眼给蒋昊,弄得他更加心痒难耐,连公司都不想去了。

宋娆瞧他那如狼似虎的饥饿眼神就知道他在想什么,只是今天是儿子生日,闺蜜也会来,她自然要在家里打理好一切,要是让这个sè胚留在家里,那今天可什么事都别打算忙了。

想到这儿,宋娆连忙把这个已经眼冒绿光的饿狼推出门,连门都马上关起来了,生怕他又跑回来。

却没瞧见门外的蒋昊一直傻愣愣地盯着门,又傻傻的笑着,眼中的宠溺一览无余,要是让公司里的下属看到了,保证连眼珠子都能瞪出来。

疲惫的一天学校生活终于过去了,海明学园的学生们正三三两两地走出校园。

“喂,蒋明泽,今天不是你生日吗?走,我们今天可是准备给你办个大party的,用来当你的成人礼啊!”沈涛见蒋明泽已经收拾收拾准备走了,连忙跑过来,一个肩膀搂了过来,一副心照不宣的猥琐笑容让蒋明泽差点忍不住一拳头揍过去。

蒋明泽像是会不小心碰到什么垃圾一样的只揪了点沈涛的袖口,一脸嫌弃地把他的手扔了过去。

“我不去了,我妈让我早点回家。”

“呦呦呦,真是妈妈的乖宝宝啊,回家有什么好玩的,吃个蛋糕?还是唱个生日歌许愿啊?”一边的江辰又搂过他的肩,取笑道。

“你们他妈是不是想挨揍?”看沈涛和江辰一副贱兮兮的模样,蒋明泽终于忍不住爆了个粗口。

“哎呀,回家有什么好玩的,跟我们一起吧,今晚可是去“夜sè”哦,不去可别后悔!”沈涛挤眉弄眼的一脸暧昧的神sè,搞得那张还算俊美的脸完全不能直视。

说起来夜sè的来历也算神秘,大家只知道这个地方好像与一些权贵有些瓜葛,但具体是谁开的,问起来谁都是一头雾水的样子。

只是这不耽误这些富二代们在里面各种玩耍,夜sè的保密性做得极qiáng,某些东西的“品质”也是极高的,这也是很多富二代选择在里面“失/身”的原因。

话还没说完,宋娆已经过来接他了。

“明泽!”她向他招了招手。

于是沈涛就有幸的看到了在学校里一向冷漠示人,被人称为冰山校草的蒋明泽瞬间变身为哈巴狗的样子。

“妈!你怎么来了?”蒋明泽小跑过去,脸上还带着让人不忍直视的傻狗笑。

“今天不是你生日嘛,妈妈准备带你吃大餐。”

“啊~~~是妈你做的吗?我都好久没尝到你的手艺了,每次你做点东西出来都被那个臭老头抢走了,搞得我一点都没吃到,我不管,反正今天我生日,我要吃妈你做的菜!”蒋明泽搂着宋娆,一副大男孩撒娇的语气让宋娆完全不能拒绝。

“好好好,反正今天你生日,我们家宝贝儿子说什么就是什么还不行吗?”宋娆忍不住摸摸他黑亮柔顺的短发,嗯?摸起来好像家里黑背的头哦,眼睛亮晶晶的,更像它了,嗯,再摸摸,摸摸。

“对了,今晚你袁姨和她儿子也过来呢,说起来,我还从来没见过她儿子呢,之前她刚怀孕的时候就移民去英国了,这么多年也没回来过,估计她都不认识我了。”

看着他妈那张经常被认错是他小女朋友的巴掌小脸,蒋明泽深度怀疑这句话的真实性,要是说他妈不认得这个袁姨了,他倒是相信得很。

傍晚,蒋家别墅。

“圆圆!”

“宋宋!”两人刚一见面就抱在了一起。

“天哪,宋宋,你怎么都没老啊?不像我,我现在已经老的你都认不出来了吧?”看着她家闺蜜一如大学时的小妖jīng模样,袁青真的很吃惊,虽然大学时候经常tiáo戏的小妖jīng小妖jīng的喊她,但是宋娆不会真的是小妖jīng吧,怎么一点也不见老?她那些心里话全一股脑写在了脸上,任谁都看得出来她心里在想什么。

“拜托,你又在那儿乱想什么呢?”

“开玩笑开玩笑,别生气嘛!”沈君睿倒也是第一次看到他家天天绷着张严肃脸的老妈还有这么傻白甜的一面,不由对引起这一现象的宋娆产生点好奇心。

他抬眼望去,瞳孔不由一缩。

沈君睿是他的中文名,他还有一个英文名,奥斯丁·艾伯特。

艾伯特家族,英国有名的上层贵族,其历史可追溯至16世纪,以罪恶的奴隶买卖起家,积累了第一桶金,又因为奴隶交易大大发展了航海事业,拥有当时最庞大的船队。后来奴隶制度改革,又转做烟草生意,一跃而为世界航运业的龙头老大。历代家主都是爵位加身,几代累积的财富更是堆金叠玉,不知几何。

这样的身份,让他在这样年轻的年纪就不知看过几许美人,各种环肥燕瘦任君挑选,然而,那样正值妙龄水滴滴的美女们,竟然还不如一个已经生了孩子,且孩子的年纪都跟自己一样大的女人?

开什么玩笑?

然而沈君睿完全不能移开自己的眼睛,眼神近似贪婪的盯着宋娆的身影,像是要把她塞进自己的脑海里一样。

“你好,我是宋娆,他是宁珩,刚刚多谢你的提醒了。”宋娆走到方雨诗的面前,指了指席地坐在对面的那个浑身充斥着低气压的男人。

“不用,大家都是人类,本就该相互扶持的。”待她走过来,方雨诗才发现以她如今如此敏锐的视力,竟然都看不见她脸上的毛孔!她努力想扬起一抹真心的笑,但不知道为什么总有种无所适从的窘迫感压迫着她的神经,于是嘴角只扯出了一抹并非出自她本意的皮笑肉不笑的尴尬弧度。

张林也忙端着个有点肥满的身躯挤过来,热情的给她介绍他们一行人,“美女,我叫张林,这是我们方姐方雨诗,你也跟着我们叫方姐就行,穿白衣服的是魏旭,跟我是大学的同班同学,刚刚那曹成也是,那个穿黑衣服的叫季海,他跟魏旭是表兄弟,我们几个都是被方姐救了的,正好一起去s市。”

他三两句概括了他们之间的关系,不过不知有意还是无意地落了那个刚刚一直在车上的穿的条纹衬衫的男人没介绍。

宋娆也没在意,她不过是觉得大家都被困在这间超市里有点太无聊了,找人搭搭话而已。

而且一路南行就她和宁珩两个人,始终势单力薄了些,在这种环境下,七八个人组成的小队伍还是比较有利的。

况且她总觉得这个方雨诗有点古怪,她周身的气场与别人格格不入,她可以看出对方似乎特别厌恶队伍里的这几个男人,虽然方雨诗掩饰得很好,但宋娆还是从她不自觉微微拧起的眉头和时刻因为队伍中几个男人的靠近而不着痕迹后退的步伐中看出了她的二三心事。

可是这群人却是她救下的,如果她很讨厌他们,为什么要救他们?

看来她救的这群人中有某个人有利用价值了?可是就算有人在末世前身份显赫,在这种环境里,也没什么用吧?

想不通,宋娆索性不想了,转头打量了一下这间超市,物资不算太少,估计支撑个几天没什么问题,地上四散着丧尸的尸体,她只看了一眼就移开了视线,这种大型超市应该后面都会配备仓库的,她四处转了转,好不容易才发现仓库的入口,扭了一下把手,发现是锁着的,她回头,“宁珩哥,可以过来一下吗?”

宁珩正在那儿擦拭着之前对着一个丧尸爆头时被溅上腐肉和血块的枪身,宋娆那鼻子,简直跟狗鼻子似的,要是被她闻到这股恶臭,估计又要捏着个秀气的鼻尖嫌弃他邋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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