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龙驹寨
龙驹寨名为寨,实际上是一座小城,此时一队队衣甲鲜明的官兵,正驻扎在这控扼陕东南的要津小城里。
城头处有一座大院子,本来是当地富室的府邸,此时已被几位官军将领征用了,暂做督署之用。参将郑国栋和都司艾国彬两人,便都住在这座府邸里,府邸的原主人,反倒是干起了管家的活计,给二位将军跑前跑后地伺候着。
郑国栋体格高大,面上风霜不少,穿着一件没有环臂铁手的扎甲;艾国彬则比郑国栋看起来年龄再大一些,体型也要富态不少。
这二位军爷,正在惬意的用着下午茶,茶点是三道精致的小菜。
头一道是小碗的炖羊肉,用一块纱布裹着八角、桂皮、香叶、花椒等香料,反复熬煮,汤色泛黄,肉色嫩红,上头热气腾腾,看着便让人暖了几分;第二道是汁明芡亮的鱼肉切片,将时鲜的鱼肉切成芙蓉片状,与蛋清和在一起下入油锅中,再加笋片、清瓜片一起滑溜出锅,口感软烂、色泽清丽;第三道则简单些,是将火腿精肉和黄芪、党参、山药、当归、红枣、藕节同炖,极为滋补,也很适合这个初冬季节食用。
郑国栋用小勺先喝了两口羊肉汤,口里哈出热气,感叹道:“秦军将士一日两餐,有时都不能俱全,怎么能把饷银都花费在这些小菜上面呢?”
“哈哈,郑大人,您追剿流贼,已有数日未解甲了,滋补滋补,也是应当的。”艾国彬用筷子夹起两片剔透明亮的鱼片,一边吃着一边说道,“何况这些菜色,都是本地良绅犒军送来的,与饷银无干涉啊!”
“艾都司说的也是,”郑国栋郑大人想到本地良绅如此懂事,也不禁露出欣慰的笑容,“咱们追剿流贼,是解君父之忧,良绅们犒军,那也是为大明的君父着想啊!”
“是极、是极,郑大人处处思及圣上,实乃我辈所不能及也。”艾国彬官位毕竟比郑国栋低了些,话里话外,都用一种近乎肉麻的态度套着近乎。
他们同为延绥镇边军出身,互相其实都知根知底。郑国栋对艾国彬印象还好,知道他这个人,吃相虽然是难看了些,但手底下颇有一支战斗力不错的劲旅——此前扫荡商州和兴安一带流贼的时候,艾国彬手下这营人马的表现,就很不错。
也因此,郑国栋也总是照应着艾国彬一点。对于艾国彬贪墨饷银、大吃空额的做法,他没有兴趣管,而且要是有谁多管闲事,想去管一管的话,他作为秦军的同袍,肯定还会设法捞上艾都司一把,再怎么说,大家伙都是一条船上的人嘛。
正吃饭说话间,郑国栋的一名家丁送来了丹水南岸流贼最新的军情。
郑国栋点点头,示意他的家丁汇报一下情况。这名家丁体格威猛,只是说话很不通顺流利,也没有陕北口音,而是带着很明显的蒙古人口音——这一点也不奇怪,明军之中,特别是九边边军当中,蒙古人的数量极多,边军将领更是有专门收蒙古人做家丁、打造所谓“夷丁突骑”部队的爱好。
“河对岸新到的那股流贼,看动向正往东面疾行,应当是要往商南,和劫取富水堡的那股流贼汇合。”
“嗯……”参将郑国栋听得蒙古家丁的汇报后,颔首沉思,他此次出兵,首要的目标就是擒斩商南那股流寇,至于从漫川里渡口新近涌入商州的这股流贼,他还没考虑好怎么处置。
那边艾国彬却信心满满,他自恃兵强,对新到流贼完全不以为意,大咧咧说道:“郑大人,我看我们干脆便先行渡过河去,将这股新到流贼全部擒斩后,再去攻灭商南之寇。”
“两股流寇,相互之间或有联系。”郑国栋则比艾国彬想的深一些,他感到从漫川里北上的这股流寇,很可能本来目的就是要同商南寇汇合的,“郧西寇与商南寇,分据龙驹寨东西两面,颇成犄角夹攻之势,若流贼以此兵法攻我,那还有点棘手。”
“郑大人过虑了,我看按家丁所说,自郧西而来的这股新流贼,兵不过五六百人,而商南流寇,兵力也不过四五百而已。”艾国彬还是信心满满,这次杨嗣昌征调各路援剿兵马南下围堵献贼,自己却被留在商州,错过了立功的好机会,可不能再放过这股流贼的军功了,“以我官军千余精兵之威,不过狮子搏兔,流寇岂有反手之力?”
“这也有一些道理……”郑国栋沉吟片刻,终于下令道,“来人呐,先将这几道菜撤了。然后传令下去,下面各营人马,收拾器械,咱们便先行渡河,剿灭新来之流寇,再携战胜之威,直捣商南,为我大明君父,扫靖此股流贼!”
“是!”
小小的龙驹寨城中,多达一千余名的明军官兵渐渐开始行动了起来。由于许多官兵在城内都是住在别人家的民房里,此时骤然要集结起来出兵,也颇为费事——更别说还有些官兵,正赖在某些百姓家中的温柔乡里咯。
这一番征调动员,还没打起仗呢,龙驹寨城里便出现了一派兵荒马乱的气象。一些士兵听说要过河打仗了,都很不耐烦,在城内又很是放肆了一番,甚至还有几十名官军士兵,成群结队、露刃抢劫的。
这样大动干戈之下,磨磨蹭蹭,从下午调遣到晚上,官军出城作战的事宜都还没安排好。眼看着月上柳梢头,夜色又到了,参将郑国栋也只能把即刻出兵的计划放一放、缓一缓,等到明日白天的时候,再行出征了。
不过即便如此,郑国栋和艾国彬两人还是信心满满。官军兵力优势这么大,而且甲仗器械胜于流寇不知道多少倍,这仗不用打,就已经知道胜负了。
艾国彬看今天出兵应当是没什么希望了,便在几名家丁的拥簇下,到城门处,解散已经聚集起来的本部兵马——从这点来看,艾国彬手下的秦兵,确实是一支比郑国栋所部更加厉害的劲旅,起码他们现在已经整顿好了队伍,随时可以出发了。
这支集结在城头的秦兵,阵列看起来倒十分整齐。他们人人手持长枪,似乎是一种纯阵队伍。明军之中,素有纯队与花队之分,像在南方山地作战的部队,例如戚家军,便是以灵活、繁复的多兵种花队为主,而在北方边军当中,相对来说器械、兵种就都要更单一、纯粹一些。
不过像艾国彬这支队伍,几乎都是长枪纯队的样子,即使在北方边军之中,也是极为罕见的。
其实连艾国彬自己,对这支兵马的实力也没有十足的把握。这支队伍本是米脂本地的乡勇,艾国彬看他们训练齐整、阵伍森严,便使了些手段,将乡勇的首领全部搞掉以后,把这支队伍夺到了自己手中。
这之前在渭南平原同流寇的几次作战中,艾都司手中的这支长枪纯队,都展现出了不俗的战斗力。也因此,他才被参将郑国栋所看重,可以一边肆无忌惮地吃空额,一边升官发财。
他看着整齐列队成一排排的长枪纯队,再对比郑国栋手底下乱哄哄的那群兵马,面上笑意满满,心里头更是觉得,这次扫清商南流寇以后,自己也是时候去总兵那里好好整整郑国栋了。他郑国栋算个什么鸟东西,居然爬到老子的官帽之上。
他让家丁传令过去,命这支已经集结起来的兵马,再各回各屋去。今天夜色已黑,不便于出兵作战了,等到明日白天的时候,便是自己斩获军功的好日子了——在之后,便是跟郑参将斗上一斗的日子。
听到命令的官兵们,大感失望,这来来回回的调遣准备,简直像玩闹一般,成什么体统。那些米脂来的乡勇,又想起了以前将他们训练成伍的那个小少年,人家办事可比艾都司可靠多了。
解散的官兵们,三三两两的返回城内住处。这些原是乡勇的官兵,此时也渐渐浸染了官军的风气,入乡随俗,也强占了许多民宅,用于居住。
他们也沉醉在大明官军的威严里,更用这种威严,为自己的方便牟利。
只有在集结列阵的时候,他们出于身体上的本能反应,还表现出一种井然有序的气质来。此时一经解散,看起来便和其他官军,毫无区别了。
街道上还有许多由于自家房屋被官军士兵强占,而无家可归的百姓。他们流离失所在家乡的街头上,甚至流离失所在自家的门前——不过某种程度上他们也应该感谢,官军们起码没用这些老乡的脑袋去领一个军功,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