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明末商税论
耿应衢的成功,落在高一功的眼中,当然就成为了一种具有模范作用的旗帜。想-免-费-看-完-整-版请百度搜-他和白旺、陈荩这另外两位节度使商议以后,就决定推出耿应衢为标杆,以此劝说搢绅投入商贾殖货之道。
毕竟不是所有士绅都有行政经略的才干,不是所有搢绅子弟都有能力通过节府试,成为楚闯官吏,更加不是所有搢绅子弟都具有足够的才华,进入顾君恩的眼中,被拔擢为参军司僚属。
剩下的搢绅之中,又多的是缺乏经商殖货才能的人物。好在现在已有了耿应衢为首的一群成功人物,那些缺乏经商才具的搢绅,只要投资已有成果的绅商,或与其合营办货,收取股息,都能维持生活。
其实这本就是李来亨推行营田新法的一层用意所在。
营庄制剥夺了地主的土地经营权,虽然为他们保留了一部分的田息收入,使得他们尚且能够通过自己原有的土地收获一部分利益。
但随着楚闯政权的不断巩固,李来亨就不断采用种种新的手法,削减士绅地主们旱涝不收的地产收入。迫使他们完全放弃投资土地,而转入到经营工商的行列里。
营庄制踏勘田地所出,再与耕种者分成,田主所得田息则极少。就田赋的赋税率而言,楚闯政权虽然对自耕农较为优待,可是对于占据农民数量最多的佃农来说,楚闯政权的赋税率比起明朝原有的赋税率,优势并不多么大。
只是营田政策的特点,就在于把原先地主向农民征收的田租,完全夺取到了政权手中。楚闯政权通过田租,可以获得远超过明朝一般赋税率的收入,可是实际上又把地主本来征收的田租率大幅度下降。
对于佃农来说,他们收到剥削最严重的本来就不是来自于明朝的田赋,而是来自于地主的田租。如今田租完全由楚闯政权掌握,田租率大幅度下降,楚闯政权依旧极有利可图,佃农的租税负担则几乎减弱数倍之多。
这还没有提到由于土地经营权落入到了庄使手中,丧失土地经营权的士绅地主,从此再也不能用各种借口,迫使佃农沦为地主的长工,消耗大量劳动时间为地主干白活。
这一部分原属于士绅地主所有的“超经济剥削”,经由楚闯政权派出的庄使掌握以后,他们便能利用农闲时间,组织那些没有参与民兵训练的佃农修缮水利,进一步活化了楚地的农业生产情况。
闯军在湖北消除陋规,增加财政收入,所以虽然频繁兴大工、修水利,可是民却自安其乐,毫无苦楚可言——因为他们以前农闲时不用去修缮水利,一样要被地主叫去帮忙干各种白活,现在帮楚闯政权修缮水利,既可以获得一定收入,将来水利设施同样还可以供自己使用,生产的积极性,当然不可同日而语。
至于在商业流通范围,李来亨则基本保持了李自成提出的“平买平卖”政策,主要实行保护工商流通的经济政策。
过去闯军由于整顿军纪的需要,在军中基本上是采取以配给制为主的制度,对于士兵很少发给现银军饷,只有少量的生活津贴而已,而主要是给士兵和家属发给可供生活余裕的粮食。
但随着楚闯政权在湖北不断发展壮大起来,闯军又已基本上完全脱离了流动作战阶段,半配给制的制度,就非常难以长期维持下去了。
货币的铸造和流通,还有对于商品流通阶段的税收问题,都慢慢提上李来亨需要亟待考虑的范畴之中。
货币问题,因为李来亨上面毕竟还有一个闯军“中央”在。在李自成和牛金星等人完全敲定闯军的货币政策以前,不管李来亨是想铸造标准化的银币,还是推行激进的纸币政策,都不免有僭越之嫌。
而商品流通阶段的税收政策,也即是所谓的“商税”之说。楚闯政权本来颇有意重科商税,但考虑到耿应衢等绅商还在发展的初期阶段,大部分搢绅经商经验又极少,一旦重科商税,这些还不容易找到生活出路的士绅,怕不是又得要回去造反抗闯了。
只是后来一段时间,毕竟楚闯政权不同于明朝朝廷,像作为李来亨情治机构的恳德记,这样一个非常强力的部门,便是由商人出身的萧维崧以及另外一大群掌柜掌握的。
商人出身的萧维崧嗅觉相当敏感,他广泛收集了明朝商税的具体情况以后,多次写信送往归德、德州和真定等地,同李来亨反复讨论,陈述情况。
明朝的商税包括主要在生产和销售环节中所征收的货物税,如官店钱、塌房税、门摊税、落地税、牙税、契税、酒醋税、屠估税、典铺酌分等。
商品运输过程中,向船户和车主征收的国内关税以及向运销商品的客商所征收的商品税,有钞关税、工关税(如竹木抽分)、门税、过坝税等。
此外,另有市舶司征收的海关关税。
这些种类繁多的税种里,以钞关和盐课税收为最大头。万历年间,钞关税收收入以万历二十六年为巅峰,收入最高达到四十余万两。万历二十六年开始,为了增加商税收入,税监频出,从九江到扬州,这数百里的距离上,就有湖口、安庆、池口、荻港、芜湖、采石、金陵、瓜埠、仪真等多处关卡进行征税。而这势必给商业贸易带来了巨大的破坏力。
根据万历三十年,时任户部尚书赵良卿的说法,相比从前商税年年有足额,逐渐稳步上涨的情况,随着税监的派出,地方上的商税征收出现了“以原额约之,岁缩一岁,几减三分之一”的情况,商税并没有随着征税关卡的增多而变得更多。
以河西务钞关为例,由于征税太多,以至于商人罕至,原先一百多加布店目前仅剩下三十多家。临清关,原先伙商三十八人,今年只剩两人,至于关闭店铺更是有数百家之多。诸多商铺纷纷闭门歇业,严重影响了商业贸易的开展。
到崇祯初年,经由东林党出身的户部尚书毕自严整顿商税,钞关税收这才日渐增加,到崇祯十三年已从万历年间最高的四十万两,增长到了八十余万两——可见征收商税的问题上,东林党人未必不能起到好的作用,或者更应该说,在整顿财政的方面,官员之间的问题,从来不是简化为了江南与北方、东林与非东林这样二元化的形式。
盐课方面,崇祯年间的盐课收入较万历原额在130万两以上。
但是因为李来亨占据的三楚之地,大多不是明朝时主要的产盐之地,所以盐课收入虽然极为丰厚,却注定和李来亨没有多少缘分。
至于其他杂项,多以货物税为主,与商品流通环节关系不大。万历六年时杂项原额全部折银,当年实征约三十二万两。此后明朝的杂项货物税基本没有大的变动,直到天启时期因为西南战事和辽事新饷,前后总共加派了二百二十万两之多,崇祯朝更把包含在杂项之中的“生员优免银”也加入加派之中,又加派数十万两之多。
从此处杂项商税的加派中也可以看到,崇祯朝对于商税只有增加,而没有减少。甚至到了军事紧张的时期,崇祯对于“生员优免”的特权都进行了加派。
可以见得明朝朝廷的财政问题,不是因为不收商税,而更加主要是明朝朝廷的整体已经完全腐烂、坏朽。即便崇祯屡屡加派商税,可是这些税银却要不断填入一个又一个的无底洞中,腐坏的朝廷在各个环节上的贪墨,也会消耗大量税银,而低效的行政效率,更加导致了十分钱用出去,只有一分钱能产生效果的弊端。
收不收商税,从来不是此中称得上严肃的问题之一。仅崇祯三年重新整理杂项加派,实际加派额就高达一百六十万两之多。可是在腐朽的行政体制下,这一百六十万花出去,中间各个环节官员抽吃卡拿一番,最后用到实处的税银,能否有十六万两都不好说了。
所以李来亨贯彻了李自成提出的“平买平卖”政策,在楚闯管辖范围内,实际上相较于明朝统治区域的商税,是不增反减。
由于崇祯后期不断增加的商税,特别是钞关等流通环节的商品税,已经造成了地方商业的大规模萧条。所以李来亨推行“平买平卖”、降低钞关商税的政策以后,地方商业和流通复兴,在削减商税加派的情况下,直接税银收入反而比宋一鹤担任湖广巡抚时期,要大大增加了。
其实这并不奇怪,任谁都知道像晚清曾国藩那样到处设关办卡,疯狂收取钞关厘金,固然能短时间内提高收入,可是也势必造成商业的大规模萧条,饮鸩止渴,负面影响极大。
说来好笑,李来亨后世读过不少穿越小说,那些穿越者们穿越到清末时期,都知道裁撤钞关,设置统一的商品税,保护商品在流通环节上不受到层层的剥削而削减竞争力。可是他们穿越到明末的时候,却好像就突发奇想,一下子不懂了商品税的重要性,而只是野蛮粗暴地广设钞关税卡,这比起崇祯一再增加钞关,实在让人想不清楚到底有什么区别。
也或许是因为这些人,根本不知道崇祯增加钞关税率和新增加芜湖钞关、南京宣课司、德州仓等钞关的事情吧。
当然在海关税上,明朝的政策就极成问题:福建和广东的海关收入,全部加到一起,居然还不到五万两……
但是不管是楚闯还是中原闯军,都还没有控制出海口,海关税问题也就不需要李来亨多加考虑。
其实明朝海关收入这样低,无非是因为此时郑芝龙独霸东洋,海关收入几乎全落在了郑氏的手中罢了。
但郑芝龙即便通过国际贸易收敛了惊人的财富,可他骤得巨富一样,照样是在福建各府广置土地,并没有把钱花在了扩大船队规模、扩充工商经营的范围上。
说到底,明朝的土地才是最稳定、最划算的投资品。
郑芝龙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超级海商,他熟练地插手甚至垄断相当一部分的国际贸易,在全世界的商品交换中据有了最重要的一块版图之一。
以他的海商经验,依旧把获得的钱财用来投资土地。充分说明了明朝的土地投资回报率高到了何等惊人的地步,土地投资的稳定性更是超过了海商贸易不知道多少倍。
不像李来亨那样用营田制,强硬地把土地投资的回报率砸到无利可图的地步,即便像郑芝龙那样垄断国际贸易的一大部分,又有何益?
当然像郑成龙那样由于清军的打击,出于外部环境打压的缘故,丧失了继续在内地投资土地的条件,倒可能成为一种迈向新道路、新世界的契机。
明末不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