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二章 蒙面大盗
恐怕当那个波澜壮阔的时代真正降临,如今这些所谓的圣境qiáng者,在那些“蛀虫”面前,也只不过是一只只蝼蚁。
反复几次深呼吸,将黑影此前所说的逐一归纳,秦天也算渐渐捋清了整件事。
首先,不久之后,会有来自远古的qiáng者降临世间。
其次,这些qiáng者与世间现存的修行体系完全不同,他们更为qiáng大。
而随着他们的归来,整个世界的环境,应该会发生巨大变化。
黑影说提到的青龙、白虎、朱雀、玄武等四象正神,具有唯一性,它们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坐标,少了任何一个,这些qiáng者,都找不到回来的路。
既然讲过,要他们回来,是为了把所有的“蛀虫”一扫而空,那么……要自己拜入“通幽”门下,又有什么深意?
难道是要里应外合,将所有远古qiáng者一一击杀?
仔细想想,这种可能性,简直微乎其微。
秦天还不会自大到,认为凭自己一己之力,就能做到这一点。
“放假……”
想到黑影之前提到的假期,秦天只觉心神异常疲惫。
末纪,一切都要归化虚无,再qiáng的修为,也挡不住世界末劫,修行还有什么用?
明知道末劫将至,一群人还要为了天命去打生打死,难道争得天命,就是争得了一线生机?
那么问题来了,天命到底是什么?
还有,为什么又说一切都假的?
秦天的心里,实在装了太多的疑问,他只觉得,每一次见到那黑影,自己都会产生更多的疑惑。
然而,心情yīn郁,秦天终究还是决定出去走走。
炼制一方面具,遮住真容,秦天也懂得打开地图去辨方位,更懒得去想,前方又有哪些宗门势力,只是顺着自己的心意四处游走。
他这一走,便是整整一个多月。
踏过一座座高山,趟过一条条河流,穿过一座座城池,完全可以说,在过去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除了中间被孟章找到,并将代表夏之意象的六柄圣剑送来以外,秦天这一路上,竟没有发生任何波折。
而随着这段时间以来的游山玩水,经历一处处截然不同的风土人情,秦天此前因那黑影一番话,无比低落颓败的心情,总算也好了不少。
不管怎么说,末劫将尽也好,远古qiáng者即将重履尘世也罢,这些东西,对于现在的秦天而言,实在有些太过遥远。
有些事情,根本就不是现阶段的他所能左右的。
既然想得再多,也只是于事无补,那还不如乘着这段时间,用这份难得的“假期”,去好好修整一番。
当秦天的心情好转不少,带着满身风尘,再度出现的时候,已然处于“启天圣国”一座边陲小城之内。
这里,是这个高等国度的西北方,并不毗邻十万大山,出了城再继续向前走,走出启天圣国的疆域,往左三千里,是一望无垠的大沙漠,往右则是一片苍茫无际的浩瀚大海。
黑影一直没出现过,没有任何新的指示,仿佛当真是给秦天放了个假,让他休息一段时间。
他不来,一路游山玩水,秦天倒也乐得逍遥。
只不过,关于修行这方面,尽管距离上次与黑影相见,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但他还是有些提不起jīng神。
毕竟,世界末纪,大劫将至,这件事给他带来的冲击实在太大。
秦天觉得,自己若想缓过那股劲的话,要么寻人大战一场,要么恐怕就得出海去看看,借秀丽天象,方能舒尽块垒。
没准去海上走一圈,顺流逆流,肆意东西,畅快淋漓的漂流个把月后,应该便能收拾心境,重新变成之前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秦天。
在街面上观察半天后,他直接来到了“苍雨城”中,坐落在城北方向的一座酒馆内。
然而,秦天才落坐没多久,一杯劣酒下肚,他的注意力,便被不远处一桌酒客的议论声给吸引了。
“要说最近啊,也不知道是从哪蹦出来两个蒙面大盗,长什么样不知道,反正一个穿青衣,一个穿红衣,修为高得吓人,短短一个月,已经伏击了六位圣境高手。”
“那两个蒙面大盗丧尽天良,但凡被他们盯上的,迄今为止,还没有人能逃脱毒手,伏击别人,两个打一个不说,最可恶的是得手以后,还要把人扒得jīng光,身上连一块布都不给留。”
“提起这个我就气,落日剑派的胡宗主,多美的女人,硬是被这俩畜生给祸害了,据说她被伏击以后,羞于见人,回到宗门卸下宗主之位,直接就闭了死关……唉,以后再想见到她可就难喽。”
“哼,要是让我见着那俩混蛋,我……”
“怎么,你打得过?”
“打个pì,要是能打得过,我也不可能在这种地方坐着。”
面无表情的饮下一杯劣酒,秦天心中颇感无语。六位圣境高手,回想起不久之前,被孟章送过来的立夏、小满、芒种、夏至、小暑、大暑这六柄圣剑,从那桌酒客的话语中,他几乎可以断定,那两个“丧尽天良”的蒙面大盗,如果不出意外,应该就是孟
章、陵光。
虽然与那两人仅仅只是见过一面,但秦天有一种感觉,他们绝对能干得出来这种事。
或许传言有些夸大,但想来与事实真相之间的差距,也不会太大。
东方正神青龙孟章神君,南方正神朱雀陵光神君,就这德性?
狗pì神君!
有些郁闷的摇了摇头,秦天只觉得自己的好心情,平白被败坏了不少。
然而,就在他侧起双耳,想再听听其他东西的时候,只见一名身穿白袍,手拿念珠的光头胖子走了进来。
说实话,这个光头胖子如果不说话,只是往那一站,确实有几分宝相庄严的祥和气息,但刚一张嘴,顿时把气质破坏得一干二净。
“小二,五个酱猪蹄,一坛老酒,赶紧上菜,好几年没吃肉,快把大爷饿死了!”
“这位爷请稍等,酒肉立刻端来。”
不一会,酒菜上桌,只见那光头胖子也不用筷子,直接上手,抄起一只酱猪蹄就往嘴里塞,另一只手往酒坛上一拍,抓开泥封就往嘴里倒。
看他那狼吞虎咽的吃相,不止是像好几年没吃过肉,根本活脱脱就是一个饿死鬼。
事实上,从这光头胖子刚一走进酒馆的那一刻,秦天就已经注意到了此人。他总是觉得,对方很是眼熟,但一时间却想不起来,曾在什么时候见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