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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任务,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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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潜加入了何平饭店。

他所要执行的第一个任务,便是帮助小二拿回被鬣狗藏起来的首饰盒。

钱香玉已经开始着手收集情报,期间需要一点时间。

两周以后,中秋节到来。

榕城的九月是最炎热的时节,中秋节这晚,万家灯火,阖家团圆,但李潜今晚却没能留在家里陪着小安然度过他在梁家的第一个中秋节。

在榕城城北,有一座陵园,里面立着的墓碑上,全都刻着一位位为了榕城的和平安定而失去性命的英雄之名。

俗话说每逢佳节倍思亲,在这种节日里,墓园里也少不了一些惆怅伤情的人。

有父母来探望在救火行动中牺牲的消防员儿子,有妻子来祭奠缉du行动中牺牲的警察丈夫,有战友来找好哥们儿喝两杯酒、抽几只烟,对着那冷冰冰的墓碑,自言自语着他们最近遇到的有趣的事儿。

这里李潜已经来过三次了,每年的中秋节。

“飞宇,来,抽支烟。”

浦下派出所副所长贺泰平叼了两支烟在嘴里,一燃,猛吸一口以后,留下了一根,另一根放在了面前的墓碑前。

墓碑上,是一张黑白照片,照片里的人十分年轻,看起来似乎刚从警校毕业不久。

这名警察名为鲍飞宇,是贺泰平的徒弟,五年前李潜就是在他们俩的帮助之下获救的。

对李潜而言,贺泰平像一个叔叔,而年轻的鲍飞宇就像是自己的哥哥。

三年前,鲍飞宇从派出所下班以后,在搭乘公交车回家的路上,发现了一名正在行窃的小偷,他当场出手,抓捕小偷,没想到小偷掏出了一把匕首,刺进了鲍飞宇年轻的心脏。

“最近给纯子她妈汇了点钱,所以也抽不着什么好烟了,你别嫌弃。”

贺泰平和李潜,一左一右地坐在墓碑旁。

墓碑前的香烟缓缓燃烧着,闷热的风轻轻地吹动着菊花花瓣。

“这个月所里抓了二十一个扒手,大多都是惯犯了,倒是有一个新面孔,不过那小子才十一岁……十一岁啊!我亲手抓住那小子的时候,那小子的模样,就好像一只炸了毛的野猫……”

因为鲍飞宇牺牲,贺泰平十分自责,所以他之后的生涯里,大多以反扒为工作重点。

“贺叔,你……”李潜低声问道,“你恨小偷吗?”

贺泰平吸了一口烟,笑道:“说不恨是不可能的,尤其是咱们还坐在飞宇的墓前,不过……其实我更恨的,是把人逼成小偷的原因,亲情的缺失、家庭的破碎、童年的阴影……我其实也明白,要是可以的话,谁愿意去做小偷,可既然违法了,就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

“就像刚才提起的那个十一岁的小孩,他六岁的时候就成了孤儿,流浪街头,被一群混混收养,就养在尤溪洲大桥的桥洞底下,为了生计,他才去偷窃……可笑的是,我每天上班,还要经过那座大桥,现在想起来,仿佛每一次开车碾过大桥,都好像是一次视而不见,心里愧疚得很。”

墓碑前的蜡烛灭了,李潜顺手又给点上。

贺泰平看了一眼时间,便起身拍了拍裤角,对李潜说道:

“时候不早了,回去吧,你梁叔叔和丁阿姨还等着你过中秋呢。”

二人与鲍飞宇打了招呼,便下到停车场,是贺泰平接李潜过来的,自然也要把他送回去。

李潜刚刚坐上车,便收到了秦律己发来的短信:来饭店。

这是秦律己第一次主动联系李潜,虽然只有短短的三个字,但李潜明白,前几天香玉姐已经掌握了所有情报,秦律己部署了计划以后,约定今晚行动,这条短信,便是秦律己的集合信号。

车子行驶在三环路上,二十分钟以后,便将李潜送到了江南城小区外。

临别的时候,贺泰平对李潜说道:

“纯子中秋节去她妈妈那儿过了,国庆节应该会到榕城来,不过节日期间我会更忙一些,所以没准要拜托你带着纯子到处走走了。”

贺泰平口中的纯子,其实是她的女儿柯纯子。

十年前贺泰平与妻子离婚,女儿被判给了女方,随后女方就带着女儿出国了,还把女儿的姓改为了“柯”。

如今柯纯子已经长成了大姑娘,年纪与李潜相仿,贺泰平寻思着年轻人应该更有话题一些。

李潜疑惑道:“贺叔,我和纯子年纪相仿,您就这么放心把她交给我?”

“你小子还敢对老子女儿起心思?”

贺泰平哼了一声,但他心里知道李潜靠得住,哪怕真发生了什么感情,贺泰平倒也不担心。

当然,只是发生感情,如果发生关系,哪怕是李潜,贺泰平也得打断他一条狗腿才行。

“走了。”贺泰平打了声招呼以后,开着车很快消失在街角。

而李潜也没有回小区,他拦了一辆出租车,前往何平饭店。

事实上李潜已经与丁沛茹打好招呼了,说是今晚祭奠鲍飞宇以后,他直接在贺泰平家过夜。

何平饭店的卷帘门半拉着,进店需要弯着腰才行,李潜抵达的时候,发现店里除了秦雪儿以外,所有人都到齐了。

秦律己、钱香玉、厨子、小二,还有李潜第二次见面的周兴庆。

“人都到齐了,厨子,你去把门关上。”秦律己说道。

李潜趁着这个功夫,小声对秦律己问道:“秦叔,雪儿呢?”

“我给她报了一个舞蹈班,她这会儿还在上课呢。”秦律己笑道。

此时不过晚上九点,秦雪儿的舞蹈课九点半才能结束,等她知道大家去出任务的时候,想加入也来不及了。

卷帘门被厨子拉下,钱香玉抱来了一个投影仪,关闭灯光以后,投影仪将画面投射到白墙上。

“先来了解一下鬣狗这个家伙吧。”

投影的画面,显示着一名男子的照片,这名男子皮肤黝黑,身材精瘦,有着地包天的嘴唇,眼神比较凶悍,看起来很像非洲草原上的真正的鬣狗。

“鬣狗原名刘小强,小时候随着他父亲在缅甸生活过一段时间,结果在那边犯了事儿,才逃回国的。这具体犯的事儿,我也得特别说明一下,”钱香玉严肃地说道,“鬣狗十五岁那年,和邻居起了争执,便残忍将之杀害,还掏出了对方的肠子。”

厨子忍不住说道:“爱掏-肠子,难怪叫鬣狗。”

钱香玉之所以着重提示这件事,是想警告大家,这鬣狗真不是什么好惹的家伙,偷他的东西,千万要小心谨慎,不能麻木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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