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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就算你找不到我,我也会自己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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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霄虽说是特别有气势地摔门而出了,但其实最后还是得灰溜溜的回来。为什么?谁让他没地方去啊!这就是太过信任另一半失去自我所导致的下场。其实这就是个好听点的说法,说白了,他没钱。出门走得急,爽是爽了,可问题是手机没带,钱包也没带,浑身上□无分文,就连离家出走也只能特别没出息的截止到方圆五公里。他叔叔之前帮他租的那屋子也早就没续租了。

诸葛霄蹲在车水马龙的街头,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和车流,愁得肠子都打结了。他充分体会到了寄人篱下的苦逼之处,就连耍脾气也耍不痛快。不行,以后说什么也得在y市弄一套自己的房子!

诸葛霄嘴里咬了根冰棍,压着马路牙子,晃荡了一圈又一圈,直到华灯初上,暑气渐散,他呸的一声吐掉了那根快被他咬烂了的冰棍签子,若无其事地开始往乔亦初的公寓走。

离家出走然后又回头灰溜溜地敲门求进去,这事说起来还真是挺让人脸红的。但诸葛霄脸皮厚,而且特别擅长用他专攻了十几年的无赖之术,去打败一直伪装正人君子的乔亦初。

乔亦初打开门,有些无奈地斜睨诸葛霄,一手撑在门框上,挡住了诸葛霄的去路。

诸葛霄挑挑眉,“怎么着,还不让进啊?”

乔亦初收回手,点点嘴唇,“给个交代,不给交代不给进。”

诸葛霄看他一眼,再看他一眼,凑上去在他唇上重重点了一下,然后头也不回地蹿进了屋里。

乔亦初在他身后脸都绿了,“诸葛霄,我是让你解释,不是让你卖萌。”

诸葛霄疑惑地啊了一声,明白过来,“靠,那你干嘛做那个动作,摆明了误导人来的!”

乔亦初哭笑不得,合着最后还是他的错。他把门锁上,一边问诸葛霄,“怎么回来了?摔门的时候不是特别牛逼吗?”

诸葛霄大言不惭地摸摸肚子,“饿了,没带钱。”

乔亦初似笑非笑地抱臂看着他,“这么说,下回带够钱了就不回来了?”

“还真不一定。”诸葛霄弯腰在冰箱里翻翻拣拣,打算给自己弄点东西吃吃。

“别找了,出去吃吧,去万达,顺便看电影。”乔亦初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诸葛霄一下站直了身子,扭过头定定看向乔亦初。

乔亦初明明一脸不自在,偏偏还要假装淡定。

诸葛霄坏笑一声,冲上去搂住他,在他脸颊边蹭着,“怎么的,这是变相向我认错低头呢?本来嘛,本来就是你有错在先。先发脾气的是不是你?先摔门的是不是你?快说,是不是都怪你?”

乔亦初不住点头,一叠声的说着是,“都是我的错。”

诸葛霄松开怀抱,扯了扯领口,“我先去洗个澡,马上就好。靠,一身臭汗。”

“诸葛霄。”

诸葛霄停下脚步,有些疑惑地转过头,“嗯?”

乔亦初沉默了一阵,笑了笑,“没什么。”他有些不自在地别开眼,“下次出去前,记得带钥匙和手机。”声音渐渐有些低下去,“……我怕我找不到你。”

诸葛霄身子跟被人试了魔咒似的定在原地,好半天没有动弹。乔亦初从刚才那阵又别扭又难过的劲儿缓过来,恢复本性,特别嫌弃地推着诸葛霄,“快去洗澡,你想饿死我!”

诸葛霄哎了一声,一把将乔亦初搂进怀里,坏笑着问,“知道我为什么回来?”

乔亦初没好气白他一眼,“不是你说肚子饿吗?”

诸葛霄嘻嘻一笑,“我怕你找不到我啊。”他握住乔亦初纤长的手指,渐渐成为一个十指交扣的姿势,“你放心吧,就算你找不到我,我也会自己回来的。”

诸葛霄终于吃上了自己心心念念好久的回转寿司,还看上了期待很久的大片,最重要的是,这中间还没有余哲那个讨厌鬼超大号电灯泡,一个字,爽!

但有些事情,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今天可以不理会那个讨厌鬼,不代表明天也能够随心所欲。第二天当余哲特别没有自知之明的准时按响门铃时,诸葛霄快愁死了。

余哲早就察觉到了他对自己的不待见,至于诸葛霄这副吃到苍蝇的表情,他也已经见怪不怪。他冲诸葛霄有些敷衍地笑笑,自顾自地和乔亦初说起话来。

诸葛霄已经认识到了一个惨痛的事实,毫无疑问,这个暑假,他和乔亦初的爱情将会一直被笼罩在余哲这颗灯泡的“圣光”之下。更重要的是,和余哲相处越久,他就越感觉到了这个人并不像他刚开始所以为的那么讨厌。

抛开诸葛霄对他的偏见,余哲这人长得,其实,不得不承认,还是有那么点好看的。肤色白皙,眉清目秀,身形也够挺拔,正是时下流行的花痴少女们喜欢的长相。但长相不是重点,重点是,作为北大高材生的余哲,是名符其实的才子。他参加诗社,发表作品,是个文艺青年。他写的影评和剧评已经受到了圈内人的肯定,北京文化圈里有先锋杂志向他约稿。诸葛霄读过他的作品,绝不是无病□的那一派,反而很有见地。这种眼界是自然而然流露出的,而不是像一些弄虚作假的装逼之徒,硬生生挤出来的。遣词造句十分舒服,绝无卖弄或炫耀的嫌疑。在本职工业设计这一块儿,余哲更是大放光彩。他曾经给诸葛霄和乔亦初看过他的设计作品,反正唬得两个高中生瞠目结舌大气也不敢喘是绰绰有余的。

但余哲这人可怕之处绝不止于他这些外露的才能。诸葛霄之所以讨厌他,除了他对乔亦初的毫不隐藏的眼神之外,还在于他以为余哲是个娘娘腔。但事实证明他错了。余哲一点也不娘,甚至可以说是十分硬气。这种硬,当然不是硬汉的那种硬,而是带着一种韧的硬。他不显山不露水,但待人接物很有一套,成熟,周到,这让诸葛霄想到了周北岑。他对于自己未来的出路很有规划。他明白自己的长处,并且有意经营自己未来用得到的人脉,参加论坛,圈内聚会,小型文化沙龙,这一切,都是为了让自己入圈。搞文化的最清楚,圈里圈外,不管是资源,人脉,还是信息,都有着令人咋舌的天差地别。

……当然了,这些东西以诸葛霄目前的有色眼镜来看,还看不到这么深入。他觉得余哲不太娘了,不是因为他的野心和经营,而是因为……他也爆粗口。

“诸葛霄?诸葛霄,你盯我很久了。”余哲一只手在诸葛霄眼前晃晃,别有深意地笑道,“诸葛霄,你天天这么盯着我看,该不会是爱上我了?”

诸葛霄嗤了一声,“脸真大。”这余哲也真是够厚脸皮的。明知道诸葛霄对他有敌意,还天天有意没意地来招惹他,一点也不知趣!他没好气白他一眼,“是啊,你又帅又有才,我快要爱死你了。”

余哲有些惊讶的啊哦一声,半晌,略带遗憾地摇摇头,“可惜,我对你这种小屁孩没兴趣。”

诸葛霄心想,没兴趣?那乔亦初比我还小呢,你怎么不收收你那禽兽一样的目光?

乔亦初对他俩这种夹枪带棒的交流方式已经见怪不怪了,此刻依然埋头做题,全然一副高贵冷艳的冷美人姿态。

诸葛霄看了乔亦初一眼,见他没反应,心里动起念头来。既然话题已经到了这个份上了,他干脆就顺便问一问,余哲这个变态的感情生活究竟是个什么状况。

诸葛霄嗯哼一声,颇为八卦地凑过去,“哎,那你说说,你对什么人有兴趣?”

余哲从鼻腔里发出长长的一声嗯~~~~~~~~~,沉吟半晌,笑道,“干什么,你不是很讨厌我吗,什么时候对我的**感兴趣了?”

诸葛霄靠了一声,讨厌人,跟被别人当面揭穿出来,完全是两个感受。而后一种,感觉实在是很糟糕。诸葛霄有些不自在了,“不说拉倒。”

余哲笑了笑,手中砖头似的专业书又翻了一页。他的眼神一直停留在书页上面,此刻却飞快抬眼看了下乔亦初,而后才不咸不淡地对诸葛霄说,“我有女朋友了,她就是我最有兴趣的人。”

诸葛霄一愣。不是吧,有女朋友了?难道这么久以来,他都误会了余哲?余哲对乔亦初根本就没别的心思?难道,莫非,马萨卡,他看别人的眼神一直以来都是这么无差别的变态的?!诸葛霄想起来了,他第一次和乔亦初说起余哲的眼神时,乔亦初就挺不在意的,还说,有吗,他看你的眼神和看我的眼神没什么区别吧。

余哲倾过身子,手指对诸葛霄勾了勾。

诸葛霄懵懵懂懂的凑过去。

余哲一手拢在嘴边,压低声音,跟诸葛霄说悄悄话。

“把我当了这么久的情敌,你要怎么赔我?”

诸葛霄吓得差点从椅子上摔下去,余哲眼疾手快地拉了他一把,闹出了不小的动静,就连乔亦初都抬起头无奈又探究地看了他一眼。

诸葛霄心有余悸地拍了拍胸口,把椅子扶正,然后一脸复杂的看着余哲。

余哲伸出手,意味深长地在他肩膀拍了拍,什么也没说。

从那以后,三人的相处才算是稍微正常了起来。刨除了情敌这一栏关系,诸葛霄渐渐开始发现余哲的闪光点了,遇事也没有非跟他呛着来。而且余哲还真的挺会照顾人的,把这两个高中生照顾的面面俱到,偶尔在生活和学习上提点两句,也都很有见地。诸葛霄也没再跟乔亦初提过那一茬。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有人跟他说他表哥对他有非分之想,那他肯定得膈应坏了,何况是比他心思更细腻的乔亦初呢?

诸葛霄没提,这事就算是这么放下了,敌意消弭,警报解除,三人行的日子渐渐和谐起来。

很快的,最炎热的日子即将离去,暑假也马上要结束了。诸葛霄开学的日子比乔亦初还早几天。他一个暑假都在乔亦初这儿消磨时光,刘艺言早就在家里骂了他百八十遍的白眼狼,并且下了死命令,回学校前的一个星期必须回家来待着。诸葛霄本来想带乔亦初一块儿回去的。但乔亦初觉得他霸占人家儿子这么久了,好不容易放回去母子团聚一下,他还要背后灵似的跟着,太不知好歹,便拒绝了诸葛霄的提议。在这一点上乔老板和周北岑也是这么认为的。诸葛霄孤立无援,只好可怜巴巴地一个人回了x市,接受他妈的唠叨和毒舌。

他回北京时,余哲也跟着他一块儿回了,说是旅途漫漫又不能上网,多个人聊聊天,挺好。诸葛霄这时候虽说已经对他没什么敌意了,但总归不是很熟,不怎么说得到一起去。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下了飞机就各走各的。余哲跟他客套,说是有空请他出来吃饭,诸葛霄诚恳的点点头,然后来了句,“没空。”余哲哈哈大笑,“我也就跟你客气一下,你别当真啊!”两人各回各家。

上了高三,日子一下子紧巴巴的不够用起来,24小时过得飞快。刨除上厕所睡觉吃饭,剩下来的时间几乎全部都在题海里挣扎。于周周照样烦他,变着花样的烦。诸葛霄也仍旧是不搭理她,一个月如一日的不搭理她。

于周周大概也看出来诸葛霄对她是绝对没意思了,嘴巴一瘪,“其实,我也不是那么喜欢你。”

诸葛霄正在一旁压腿,准备八百米测试,闻言不为所动,只是哦了一声。

于周周俏皮又有些不好意思的一笑,“其实喜欢你的不是我,是隔壁班的班花,你知道吧?就是张倩倩,她喜欢你。”

诸葛霄纳闷,“关我什么事?”

于周周觉得他这个反应实在是太好了啊,太和她心意了!她高兴的一拍诸葛霄肩膀,“你也不喜欢她,对不对?太好了!这样我就安心了!诸葛霄,好样儿的!”

诸葛霄琢磨过来了,于周周这是拿他当赌气报复的工具呢。她和张倩倩不对付,这个全年级人尽皆知。两人走廊上遇到都是各自头一甩哼一声当没见到的那种。诸葛霄也听人科普过她俩之间的那些爱恨情仇。听说以前是挺好的闺蜜,连上厕所都一起。后来张倩倩背地里阴她,把她男朋友抢了。那男人也渣,左手一个右手一个,两边都瞒着,一星期你三天她三天,都分好了。如果说于周周是女流氓,那张倩倩就是绿茶婊,用于周周自己的话来形容,那就是贱的风格不一样。于周周一啤酒瓶敲破渣男脑袋以后也跟她闺蜜正式宣告了绝交,从而开启了两人长达整个高中生涯的你死我活的斗争。

张倩倩究竟喜不喜欢他,诸葛霄不知道,也没兴趣知道。他现在唯一清楚的就是,于周周不是真的对他有兴趣,真是太谢天谢地了。

但对于莫名其妙就被牵扯到女人间的战争中这一件事,诸葛霄还是觉得挺愤怒的。他皱着眉,语气有点不太对,“听说美女和美女不能做朋友,看来这话很有道理。”

于周周嘻嘻一笑,“你也觉得我是美女啊?”

诸葛霄靠了一声,“当我没说。”

十一快来了。去年十一的时候,乔亦初来x市找他,然后有了两人之间蜻蜓点水般的第一吻。从那以后,什么都不一样了。在诸葛霄的心目中,十一,不仅是国庆,还是他们之间感情的见证,相当于纪念日般的神圣日子。这种日子,当然得回去和乔亦初一块儿待着。远是远了点,烦是烦了点,但诸葛霄乐此不疲,心甘情愿。

于周周提前好几天就开始问,“诸葛霄,你十一怎么安排啊?一块儿出去玩吧?我介绍我姐们儿给你认识!”

诸葛霄被她问得不胜其烦,呛她,“就你这样,你居然还有小姐妹?快点珍惜吧,能跟你做姐妹的对你一定是真爱。”

于周周撇撇嘴,“你甭埋汰我,我心理素质强着呢。”

诸葛霄无奈,“我要回家。”

“看你女朋,哦不,未婚妻?”

诸葛霄点点头,一边心里暗戳戳脑补乔亦初穿婚纱的模样儿。

“哎,怎么老见你回家去看她啊,怎么没见她来看你?是不是她其实不是那么喜欢你啊?”

诸葛霄懒得搭理她,也没往心里去。

他早早就订好了机票,也没告诉乔亦初,打算空降到他面前,给他个惊喜。但没想到最后还是出了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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