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第九十三回
钱多多接过白绢,仔细看上面的内容,看完之后都不知道该怎么对冯剑人的好怎么办?
这人就是多事。
冯剑人知道钱多多在查天庭界的事,就留了个心眼,不但帮钱多多收集了相关的东西,还帮他翻译好了。
小青木鼎上记录的是墓主人的身平,这墓主人本来也是个快“上天”的人,却偏偏染上了“恶”,以至于说好的上天行程被耽误了。奇怪的是这鼎的主人因此大怒,平常的好好的仙人开始杀人屠城,最终被“天师”关押此处,小青木鼎镇压在此,以防不相干人等放了“恶”出来。
“那,那个墓怎么了?”钱多多问,既然小鼎在这里出现,那不是很糟糕的事吗?
这个小鼎放在那里就是为了防止他人去盗墓,警告下面有不好的东西都别去挖哦。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人换了一代又一代,文字也变了,如果不是像冯剑人这种异类出现,没人能看得懂这小鼎上的文字,知道出了危险。
冯剑人说:“我跟谢尔去看了下,事情已经解决了。”
“你跟谢尔?”钱多多看了看冯剑人,问起来了:“冯剑人你什么时候去西域的?还跟谢尔一起去?”
冯剑人脸立刻红了一红,不过他马上振作精神,咳嗽了一声说道:“正好有两天空余,我去西域,没想到正好会碰上那家伙。”
冯剑人这谎可说的可不高明。钱多多也就当没觉察出来,其实要说清楚这事情就要说前些日子冯剑人被谢尔缠着烦,就空了两天时间被谢尔拉着去西域骑骆驼逛沙漠。
谢尔的空间能力就是好,他要到华国边境都只是一瞬间的事,多带个冯剑人过去也花不了多少法力。
“你要去自己去好了。”冯剑人说过。
“我一个人去没意思。”
“那你就随便带个谁去。就带你新收的那个小丫头好了,不是挺好看的,挺顺你的吗?”冯剑人说。
谢尔脚踏n条船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冯剑人知道的清楚的很,因为他谢尔的风流史也是内务府这帮文官爱在茶余饭后讨论的议题。冯剑人想不听也不行,特别是以前他总爱对谢尔的风流史来个总结陈述,让大家不要学他哦,现在突然不听了,会惹人嫌疑。
“贱人,你这是不是在吃醋?”谢尔问。
冯剑人笑了一声,问道:“我会吃醋?我只是觉得你带她去,她会开心的要死。”
谢尔说:“可惜分了。”
“分了这么快?!你把她收了才没过十天吧?”
“没办法我魅力十足……她帮我做了午餐。”谢尔说。
“她帮你做了午餐就算喜欢你啊?”冯剑人问:“那你不是经常到我家蹭吃蹭喝帮我做晚餐夜宵的,你喜欢我?”
“贱人你这话真风趣。”谢尔说。
因为谢尔不时跑冯剑人这里蹭吃蹭住,冯剑人家里这些帮佣退了就不雇佣了,现在家里帮佣的基本大半都是不会说话,智商比较低的草精花精,冯剑人就看中他们不会多话,交代下去的事情就老老实实地做下去也不会多想。
“别人有没有喜欢我,我一向看的很明白。”谢尔说。
冯剑人心里想你明白才怪,只会看表层而已的家伙。
“所以我只有找你陪我去了。”谢尔说。
“那你不会想到西域能碰上什么帅哥美女的,来个艳遇吗?”冯剑人问。
“就算带你去,我也可能在西域能碰上什么帅哥美女的,来个艳遇。”谢尔说:“万一没有,还有你可以做后备。”
“你去死!你怎么不去死呢?”
骂归骂,结果冯剑人还是跟谢尔去了西域。
跟着商队骑骆驼走了一阵子,感受火辣辣刺眼的阳光和漫无边际的沙漠风光,他们完全可以不用骑骆驼,但谢尔说这就是乐趣。
冯剑人觉得热死了,这究竟有什么好玩的?纯粹浪费时间。走沙漠也好,看海市蜃楼也好,在绿洲稍作休息,然后进入楼兰境内。
谢尔先去楼兰,他就是打了这个主意所以才下地跟着商队走啊?
冯剑人看着谢尔喝着楼兰境内的葡萄酒,还有个大胡子的男人靠近谢尔,和谢尔说了两句,他们也都望向了热的走不动路,在阴凉处纳凉的冯剑人。
“刚才大胡子跟你说什么话呢?”冯剑人等大胡子走了,谢尔拿着水壶过来的时候问他。
谢尔把买来水给冯剑人,冯剑人觉得这家伙就是纯粹浪费钱,他随身带着的空间里不是有水空间的吗?
硬说这里的水味道不一样,入乡随俗怎么也要体验体验这里的生活,花钱买不是必需品的东西,冯剑人对谢尔的浪费不是一天两天的看不惯。
“你要学会浪漫。”谢尔说。
冯剑人不会“浪漫”又怎么了?他打开水壶喝了一口水,这水真难喝,还有沙子的味道泥土的味道,不知道他们哪弄来的水。
“你这样自讨苦吃就是浪漫了?”冯剑人说:“刚才那大胡子跟你说什么呢?还看我看这么起劲?”
“没什么。”谢尔说,他接过冯剑人不爽地递过来的水壶,冯剑人在华国养尊处优养惯了,这水的味道就让他不舒服了?谢尔也喝了一口水壶里的水,还行啊。出门在外哪有这么多讲究?有的喝就不错了。“也就是他问我能不能把你卖给他。”
“靠!”
冯剑人要暴起找人算账去,被谢尔一手按住,“贱人,有人看中你,说明你有魅力,你应该高兴才对。”
“被男人看中鬼才高兴呢!”冯剑人骂道:“这里人怎么回事?都是变态吗?!”
冯剑人的声音引起了周围人的关注,特别是冯剑人东方人的长相,在楼兰变得稀奇的反倒是冯剑人,特别容易值得关注。冯剑人其实长得清清秀秀的,又因为长期室内工作,白白净净的,他的体型在西边也不是属于特别高大的那种,确实清秀的显眼。
还好冯剑人骂的是东方的语言系统,听得懂的人少,也没引起太大轰动。
不过被这么多大叔大妈大哥大姐关注了一下,冯剑人还是变的老实了点坐下,觉得自己有一种变成珍稀动物被人围观的感觉,“喂,你在东方是不是也是这种感觉,被人围观?”
“你安定点,习惯了就好。”
什么“安定点”?冯剑人就是觉得热得让他受不了!
加上又被人围观,冯剑人觉得自己有些不耐烦了,想个办法让自己降降温,他真要热昏了。
对了,他还有一个能力呢。
冯剑人一启用好久都没用过的能力,整个人立刻就清凉的多,人舒坦了,一会儿他就不在乎别人围观,跟着谢尔一起逛楼兰这座边陲小镇。可是又一桩不幸的事,冯剑人还倒霉地被这座小镇的士兵长看中要抢回去享受。谢尔说冯剑人是他,的,跟人家士兵长比枪术,冯剑人看热闹般地看他们打了一场,接着就化敌为友一起喝酒等等。
楼兰这地方男风盛行,有钱有势的人家养一两个男妻男宠也是常有的事,冯剑人的长相并不女性化,不过却是少有的帅哥,又是东方人的面孔,是另一种受欢迎的类型。
但冯剑人没有上仙头衔做点缀,他突然发觉自己原来也挺“受欢迎”的?
几次三番下来,冯剑人脸皮也厚了,有谢尔帮他挡着,也少些麻烦。何况他和谢尔那档子事也是真实发生的,就没在乎谢尔的毛手搭在自己肩上腰上的行为,一起喝酒。
喝酒的时候他们说起,西场晚上有个交易会,可以去凑凑热闹。
不过离开时,士兵长还是很可惜地多看了冯剑人几眼,冯剑人觉得背脊发凉,跟谢尔说还是快回去吧,这里爱好男风的风俗让他受不了。
“既然来了,再看看交易会嘛。”
像楼兰国里的交易会,有个很有趣的风俗就是可以以物换物,有些人还会把老婆带去,带好几个老婆去,还可以拿老婆交易别人的老婆,交易牛羊等等,当然那也是少见的特例,大多数还是正经地以物换物,以钱换物。
冯剑人的法宝囊里,谢尔的空间里都有不少的东西可以去交换他们觉得有趣的事物,那个小青木鼎就是那个时候看到的。
把它摆出来的大叔用黑色的斗篷遮着头,脸有一大半看不见。他摆在地上的东西都是些老物件,唯独这个小鼎透着一股子灵气,被冯剑人一眼看中。
冯剑人拿着这小鼎端详的时候,谢尔也靠了过来,他见冯剑人拿了就不放了,他问摆出它的大叔这鼎怎么卖?
“十个金币。”大叔看冯剑人喜欢,看谢尔问价便开了高价。只不过这大叔的声音有些沙哑,有些可怕的不像正常的人声。
冯剑人看着这大叔一眼,而谢尔凭着这么多年做商人的本能开始蹲□跟大叔讨价还价,其实讨价还价也是一种乐趣,以便宜的价钱买到物超所值的货物,这本身就带着一种成就感。
十个金币这种身外物对修仙的人来说那是九牛一毛,但这就是谢尔说的风俗有趣吗?
冯剑人看着大叔开始还有些兴趣和谢尔讨价还价,后面因为他完全不是谢尔的对手,谢尔只肯出五个金币,还说他今天晚上看样子他什么东西都没动,没卖出去过,换点钱也好,这小鼎也不是什么稀奇物等等。
而这大叔坚持要十个金币,他甚至有些激动有些口吃,但一定要十个金币。
“我看贱人,我们还是走吧。”谢尔佯装起身,这也是讨价还价的一个方面。
大叔一看谢尔要走,急了,拿了一把地上其他的东西举得高高的,说:“一起给你,一定要十个金币!”
而可怕的是但大叔把手中的东西举高的时候,他的袖子掉了下来,露出了他布满了蛇鳞般鳞片的手臂!
在旁边摆摊的人见状尖叫一声,跳起身来就跑,一边跑一边喊:“跑出来了,病人跑出来了!”
冯剑人在想这是怎么回事?
而这大叔见状立刻想收起自己的手臂用衣袖挡,想了想,他想抢过冯剑人手中青木小鼎的手臂却被冯剑人一把抓了。
冯剑人没有一丝嫌恶地看他呈现鳞片状的手臂,问道:“你为什么要十个金币?”
“买药钱。”大叔抽不回自己的手。
眼看着冯剑人文文弱弱的,力气却大的顶天,他手纹丝不动的,丝毫没有被自己手臂上的异常吓退。
“什么药能治这‘病’啊?”冯剑人问:“这‘病’十个金币的药物就能解决?”
冯剑人笑了一声,笑声中带着些轻视味道。
冯剑人看了一眼谢尔,谢尔已经站起身双手抱怀看冯剑人处理。
“你别这么抓着我。”大叔说:“你也不怕传染?”
“这样吧。”冯剑人说:“我治了你的病,你把鼎给我,再带我去你发现鼎的地方,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