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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寒冬什么的,最讨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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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城地处江南,风光与京城以及刘苏他们生长的山区完全不一样。

到达莫城的时候,正是三九严寒,一年中最冷的时候,刘苏裹在厚厚的棉服中,头上还戴着棉帽子,缩成一团,远远看去,就像是一个小毛驴上顶着一只球。

找了间客栈住下,齐光便要求厨房送了几碗姜汤过来,春兰咕嘟咕嘟的喝了下去,唯有刘苏,眨巴眨巴眼,可怜兮兮的看着他:“师兄,可不可以不要喝?”

“不行。”齐光看着她那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心情格外的好。

从小刘苏就挑食,有一段时间甚至啥都不肯吃,为了她的营养均衡,何满子和齐光没有少想主意。例如说,刘苏不肯吃瓜果,他们便砸汁拧水,再放上蜂蜜,哄她喝掉;再例如说,她不肯吃肉,他们便将肉做成肉糜,然后哄着她吃掉。其实,在那个时候,刘苏刚刚得知这个世界的真相,哪里还有心情吃东西,如果不是因为何满子和齐光无微不至的关心,她连再去死一死的心都有。

不过,从那以后,刘苏也认清了自己的形势,踏踏实实的学起用毒的本事来。不管是前世还是现在,她都信奉“技多不压身”这句话。听话乖巧挑食也有限且认真好学会卖萌会管家的刘苏,顿时成为了一家三口中做主的那一个。

好吧,就算再不挑,姜汤的味道是她最难忍受的,偏偏每次只要稍微着了些凉,师兄便会给她熬姜汤。

你一定是故意的!刘苏鼓起脸,恶狠狠的瞪着自家师兄。齐光微笑,轻轻掐了她一下:“来,一口气喝掉就没有事了。乖乖的喝掉,我去给你买麦芽糖。”

“我要两块!”某人立刻打蛇随棍上。

齐光微微叹了一口气,语气说不出的温柔:“好,只要你肯乖乖的喝姜汤,三块都行。”

看见他们两个人这般温言说笑,春兰心里很不是滋味,悄悄的退了出去。他只是单纯一些,却并不傻。刘苏救了他,对他好,让他看到了世界的另一面,依赖着她已经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了,可为什么偏偏要冒出来一个齐师兄呢?

春兰很清楚,刘苏对自己是很好,可更多的是对兄弟的,甚至在拿他当小孩子养,可是对齐光却完全不一样。她能在齐光面前撒娇耍赖,在自己面前却永远是一副关心体贴的态度,有时候他觉得像是长辈对小辈的那种宠爱。

算了算了,走一步是一步吧,反正他也没有想要做正室。春兰摇摇头,决定去找小二要几碗面条,却无意中听到隔壁的房间有几个人说话的声音。

“莫公子对贫门书生最是看重,若是此行能够入他的眼,飞黄腾达,那可是近在眼前了啊。”

“是啊是啊,只不过莫公子向来条件苛刻,我看,就依您的条件,啧啧啧……”

“你这人好生无礼,难道你比我好许多吗?如果莫公子看不上我,必然也不会看上你!”

莫公子?是公子他们要找的人吗?春兰立刻抖擞精神,去到楼下找小二打听,还奉上了自己的两钱银子私房钱。

“公子公子,我知道怎么去接近那个莫公子了!”春兰咚的一声撞开门,齐光刚刚落在刘苏头发上的手一下子收了回去,狠狠的瞪着他:“干什么,冒冒失失的!”

春兰装作没看见他的不悦,跑到刘苏身边,光明正大的抱起她的胳膊:“公子,我去打探了一个大消息,是关于你要找的那个莫公子的哦,我是不是很厉害?”

“对,很厉害。”刘苏看他满脸“求表扬”的小样子,笑出了声,“那么你要告诉我了,你到底有多厉害呢?”

春兰得意了,扬起小脑袋:“听说,每三年科考的时候,莫公子便会在这个时候宴请江南才子。只要有真才实学,不管那学子多么贫苦,莫公子都会出钱资助,这就罢了。据说莫公子和许多朝中重臣交好,当朝丞相也是他的好友,凡是宴会上夺魁的学子,还会得到他的一封书信推荐。所以,现在不止是江南学子,就连偏远一些地方的学子,都会跑到莫城来,就求能入莫公子的眼。”

这样吗?刘苏挠了挠头:“倒是个好消息,可是,我们几个根本就没有读书人啊!师兄倒是写了一手好字,不过不会吟诗作对,我更是只会下毒。怎么混进去啊?”

春兰道:“据说要进去也很简单,学子们会在前几天送上亲手写的一首诗,只要入了莫公子的眼,便能有参加宴席的机会了。”

写诗?刘苏觉得天都要塌了。她是穿越过来的,在这个架空的时代她完全可以抄几首前世的诗来。可问题就在这里,她是理科生啊,后来又出国读的书,脑子里记得的诗句倒是有这么几句,偏偏都是太过出名的,随便拿一首出来就是惊世之作,她不想这么高调啊!

齐光拍拍她的头:“放心,这招不行我们再想其他的办法。例如说,给某个学子下点会传染的毒,这样我们便能借解毒之名进去了。”

“嗯,这个主意好。”刘苏点点头,认真考虑这个方法的可行性。

春兰哀嚎一声:“公子,你怎么就不问问你的小春兰呢?我可是琴棋书画,无所不通的!”

这年头,小倌们都要受这么高贵的教育吗?刘苏长叹一口气:“这个问题解决了,我们还有另外一个问题,这里的冬天怎么冷成这样呢?”

春兰的诗才虽然不是顶尖的,但也能打败不少人,他们顺利的拿到了入宴资格证。据说莫公子本身惊才绝艳,看重的也是同样俊美的人,所以每个参宴的学子都尽量把自己往骚包的方向打扮。

“阿嚏,阿嚏!”刘苏狠狠的打了两个喷嚏,对身上薄薄的衣服万般不满,“这么冷的天,要我穿这么少吗?”

齐光连忙将棉袄加在她身上:“今天我们扮的是小厮,不用这样的。”

春兰潇洒的转个身:“放心,公子,有我在,这种吸引人目光的事情就交给我吧!”

说实话,悉心打扮过的春兰有一份雌雄莫辩的美,再加上他之前在小倌馆里受过训练,举手投足间自有一份妩媚神态,而这些日子和刘苏在一起后,他越发自信,给他平添了一份男人的气概。

“嗯,我家小春兰果然是最棒的。”刘苏拍一下他的肩膀,“可不要叫错了哦,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喊你公子。”

春兰羞涩的捂脸:“我还有些不习惯……”

齐光将他的手拉下,笑得波澜不惊:“记住,从现在起我要叫你公子了哦。”

好,好恐怖,春兰习惯性的往刘苏身边缩缩:“公子,他欺负我。”

刘苏敲一下他的脑袋:“说过了,不许叫我公子!”

几人说说笑笑的往城里最大的花园沈园走去。沈园的主人是江南最大的富商,据说沈家家主对莫公子情深一片痴心追求,无奈莫公子与他只是君子之交。

前几天刚刚下过一场雪。江南的雪和北地的完全不一样,没有狂风骤雪,而是静悄悄,湿润润的,地上完全积不起来,衬着依旧墨绿的树叶,倒是别有一番风味。往沈园方向行走的学子很多,有骑马的,坐车的,也有摆出一副清高的样子走路的,唯有三头小毛驴摇摇摆摆的和他们同行,颇引人注目。

“斯文扫地。”一个学子低低的骂了一句。大殷朝盛产马匹,凡是有些钱的人都会买马来用,其次是骡子,只有农民才会买毛驴,让学子们分外看不起。

骑驴而来的自然是刘苏三人,看着热热闹闹的人群,刘苏不由得长叹一声:“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你说,我们几个是不是也属于这个范畴?”

齐光笑道:“我们是去添乱的。说实话,我完全不知道莫公子还记不记得老头子,姑且试一试吧。”

“哪个老头子?你是在说你们的师父吗?”清亮的声音忽然在耳边响起,齐光吓了一跳,习惯性的往后洒了一把药粉。

“要不要这么过分,好久不见了,用毒药来招呼?”虚夜跳到一旁,随即立刻抚抚身上的衣服,努力平息一下面上的神情,“齐公子,解药呢?”

三人眼角抽搐,该来的终于来了。齐光将解药递过去,问道:“仙人怎么也到这里来凑这个热闹?”

虚夜抬头,淡淡的道:“什么凑热闹,真是胡闹!”

虚月满头黑线:“齐公子,毒手神医何满子与天下第一美莫公子之间的情谊天下皆知,刚才听你们谈话,你们是为了自己的师父来找他的。这下你们不能再骗我了吧,你们的师父明显就是逍遥派的何满子!”

刘苏很没有形象的挖了挖耳朵:“虚月仙姑,麻烦你好好想一想,我们什么时候骗过你了?我们只是说不知道何满子是谁。老头子不肯告诉我们真实名姓,我们能怎么办?”

虚月针锋相对:“我不管,这次你们不要想再抛下我们自己逃走。”

虚夜微微点头:“和我们这种仙人在一起,是你们几辈子修来的福气,这世上哪里有人将这种福气推到一旁的呢?”

作者有话要说:我老公依旧在看那个好似永远不完结的《陆贞传奇》,那个男主的姐姐为了救男主被杀掉了,然后男主和女主完全没有要为姐姐守孝的思想,紧赶慢赶的成亲。忽然想起来之前女主的老爹死了的第二天,男主就说现在就可以娶他,这年头的电视剧盛产叉烧么?亲人死了以后第二天就可以办婚礼的么?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肿么有个这么nc的老公,看得津津有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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