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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第 4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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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你!”看到代蓁,楚夕像一个酒鬼看见美酒一样眼神瞬间明亮起来。

“你怎么在这里?”代蓁却皱巴着脸避之唯恐不及,发现楚夕抓着她的手无论怎样都不准备松开后,便只能压低了声音发问。

“我不是被你赐了这个金牌么?”楚夕掀开衣角露出金牌一角,亮闪闪的似她的眼:“紫骍说这里有豪强聚众,让我来查清楚,我来了快一个月了。”她贼头贼脑的四处看了看,拉住代蓁的手走到一边,凑到她耳边言道:“真的有人要造反!”

“造反?”代蓁险些惊呼出声:“怎么回事?”

“就在城东有个山庄,叫做琳琅山庄,里面聚集了几百人,个个都是数一数二的好手,我混进去过发现其中有许多都是犯了案子的,我还遇见了好几个头号通缉犯,如果她们不聚在一起,我绝对有把握把她们抓住,真是可惜了——”楚夕一脸惋惜,一边的代蓁却犹如被雷击中一般呆立当地,琳琅山庄——叶琳琅——高姓大侠——风铃——,这几个名字不断在脑海里翻来覆去,她突然抓住了楚夕:“为首的人是不是姓高?”

“你怎么知道?”楚夕愕然。

代蓁恍然。

“带我去!”代蓁此刻宛如变了个人般怒目圆瞪,把楚夕惊得向后退了一步。

“快带我去!去琳琅山庄!”代蓁又重复了一次,在她的逼视下,楚夕不由自主的点头:“好。”

“在聊什么?”卞氏玉走过来,代蓁终于把目光从楚夕身上移开,看向卞氏玉:“玉儿我现在没时间跟你解释,等我回来再告诉你。”言罢,拉着楚夕匆匆离开了医馆。

却说楚夕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想起刚刚代蓁的目光简直可以用恐怖来形容,把自己吓得不轻,心里不由得嘀咕,这莫不就是大姐说的‘伴君如伴虎’?倒真够可怕的。

“往哪个方向?”代蓁停下了脚步。

“城东。”楚夕心有余悸,走出好一段路才发现代蓁的异常:“你的腿怎么了?怎么走路一瘸一瘸的?”

“摔到了,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就是还有一点使不上力。”代蓁摇摇头:“不碍事的。”

“说的倒轻巧,等下上山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就算是腿没事你也未必走得动,看来要找飞翩帮帮忙了。”

“飞翩?”代蓁一惊:“你和她怎么认识的?”

“豪强之事最先是她发现的,我来到水城之后就和她取得了联系,这一个月吃她的用她的也睡她的,自然是熟得不能再熟了。”楚夕咧了咧嘴,把代蓁在水城的消息告诉飞翩,再由飞翩通知青骓,这个才是目前最要紧的事情。

代蓁自然清楚她的想法:“不许把我在水城的消息告诉她,不然我削了你的脑袋。”

“哎哟——”楚夕缩了缩头,又吐了吐舌头:“不告诉就不告诉,反正跟我也没什么关系。”

“答应的这么容易,是不是肚子里还在打什么坏主意?”

“那我告诉她好了。”

“你——”代蓁觉得肺都要气炸了:“你敢跟她提一句,回头我不削了你才怪呢!”

“你可真难侍候。”楚夕白了她一眼:“我说不告诉吧,你说我在打坏主意,我说告诉吧,你又要削我脑袋,那你说你到底要我怎样?”

“好了好了,别跟她提就对了。”代蓁无奈的扶额,她发现从遇见楚夕那一日开始,她吵架就从没赢过她。

水城青山脚下,代蓁等了一会儿,终于看见楚夕赶着一辆驴车驶了过来。

“怎么这么慢?”代蓁抱怨着,看到驴,就想起在卯城的经历,那时与楚夕刚刚相识,人与人的缘分就是如此奇妙,谁能想到一开始势同水火的两人现在竟成为了朋友,凑近驴车,一股腥臭味扑鼻而来,看到车后面被绑的结结实实的大木桶,她不由得捂住了鼻子:“里面装的什么啊,好腥。”

“飞翩在水城搭了个木屋做了渔民,每天早晨呢,就很早起床去打渔,快中午的时候回来,我呢,就负责把她打的这些鱼给送到山上的琳琅山庄,山上几百张嘴呢,都是能吃的家伙。”楚夕扬了扬下巴:“别嫌弃了,赶快上车,送去晚了鱼不新鲜了她们要是不要了,飞翩该要骂我了。”

“你没跟她提我吧。”代蓁忍着难闻的气味坐上驴车,因为驴车并不宽敞,所以代蓁不得已紧挨着楚夕,在这个还有些燥热的天气里,楚夕裸|露在外的肌肤有些微凉,这让代蓁不由得想起了风铃,若是她娘与娘亲真的造反,自己该当如何做?

“当然没提,一个字都没提——”楚夕眯着眼看向代蓁放在她腰上的咸猪手:“抓车,抓我做什么?”

代蓁连忙收回手,紧紧的抓住了车,因为之前被马车甩出去的情景还历历在目,所以她仍是有些害怕,当楚夕扬起鞭子,驴车开始行驶的时候,代蓁被这突然的晃动惊得抱住了楚夕,全身的重量都压在了楚夕身上,这引得楚夕一路上不停的抱怨:“我让你抓车别抓我…别乱动…你是不是故意的啊…都说了别放在那里了…很痒的哈哈…你再这样车真的要跑沟里去了…”

与此同时,鸽子从海边的木屋飞起,向西北方向而去,里面只写了六个字——九姨太在水城。接到讯息的是如意与流星,青骓与胭脂此刻还火急火燎的在宛城寻找,两人商量了一下,当即决定赶往宛城告诉青骓,青骓收到禀告后,又带着两人赶往水城,此是后话,暂且不表。

却说楚夕把驴车驾到了半山腰,琳琅山庄四个字映入眼帘,因为楚夕常来,所以门口的看守只是粗略的看了看便放行了,看到代蓁娇娇弱弱的倚在楚夕身上,便忍不住调笑道:“行啊你这丫头,才几天不见居然就讨到了个小媳妇。”

楚夕哈哈笑着,也不解释,驾着车继续走,代蓁立时闹了个大红脸,想好怎么反驳时车早已开出好远了。

山庄里随处可见人,虽被误会了,但代蓁并不想放弃楚夕这个肉枕头,干脆把头靠在她身上,仔细观察着山庄里的人,而楚夕眯着眼,为着看守的误会,一时笑的合不拢嘴。

“这谁呀?”厨房里的大厨边验货边指着代蓁问楚夕。

“我媳妇。”楚夕说的顺嘴。

“这谁呀?”账房边算账边指着代蓁问楚夕。

“我媳妇。”楚夕险些自己都当真了,直到代蓁掐住她腰间软肉,在人少的地方恶狠狠的回应:“谁是你媳妇?”

“这不是为了唬弄她们吗?你以为我愿意这样说啊,她们前几日还说要给我说媳妇呢,你这么一捣乱,我还怎么讨媳妇啊,呜呜——”楚夕抬起手假装抹眼泪,被代蓁啐了一口:“你就装吧你。”

“小夕夕——”一个颇为肉麻的声音在两人耳旁响起,楚夕顿时变了脸色,连忙把代蓁拉到自己身后,似看到敌人般严阵以待。

“好几天不见,真是想死我了。”来人唇角含笑,媚眼如丝,在这个随处可见人的地方居然就随便披了件衣服站在两人面前,里面的薄衫根本遮不住春光,锁骨下性感的部位令代蓁险些喷了鼻血。

“我闻闻——”楚夕伸了伸脖子嗅了嗅,大约是气味太过浓烈,她伸出手扇了扇,不屑的看向来人:“你可真是淫|乱啊,人家来这里都是做大事的,就你是来夜夜笙歌的。”

“那些粗俗的家伙怎么懂得什么叫做享受呢,天大的事也比不上软玉温香在怀啊——”来人不知从哪里拿出了一个扇子,缓慢的扇着,香气随风流入代蓁的鼻中,她突然间有些恍惚,有那么几秒种她的意识是模糊的,直到手指处传来痛感,她不解的看向楚夕。

“这家伙是采花贼,身上全是迷药和春|药,千万别中招了。”楚夕在她耳边轻声言道,热气呵的她的身子有些软,楚夕抬起头看向那人:“对不住了,我媳妇身子不舒服,告辞了。”

“唉——”那人拦住了想要逃走的楚夕:“小夕夕你怎么可以这么无情呢,一听说你来了,我可是丢下了我的小情人来会你呢,我一来你就走,还告诉了我这样一个噩耗,真让人伤心。”

她收起扇子,又不知从哪里拿出了一个手绢,开始假惺惺的抹眼泪,楚夕抬起头,猛地朝她身后大喊:“清韵清韵,金狐狸在这里!”眼前人是金狐狸,清韵是金狐狸的小情人。

金狐狸听到她的喊叫,连忙回头,却发现根本没人,知道自己又被楚夕给耍了,便再次回头,楚夕已经拉住代蓁上了驴车,一溜烟儿的跑了,照金狐狸的身手,她自是追的上的,但堂堂的采花大盗金狐狸,怎么可能会做出追着一头驴跑的事情呢?所以她便站在原地掸了掸衣襟,掉下来一层粉末状物质,尔后,她也转身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难道我要狗血一把吗?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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