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交锋
从夏日炎炎到秋风飒飒,两个月已经过去,时间太短了,布瑞莱斯对于埃尔德雷德的训练计划到底还是失败了,他无奈地将埃尔德雷德和琼一起留在了帝都,彼此照应。骑士若是那么好突破,十六岁突破的阿尔法,就不会成为后世歌者口中吟诵的传奇诗篇,至于他自己,不过是机缘巧合的意外,即使他对自己的能力有着近乎狂妄的自信,但是,想起阿尔法他总会不自觉的心虚,即使在外表上完全看不出来。
另一个坏消息是前弑君者,埃尔同父异母的哥哥查尔德·蒙巴顿突破了骑士,被杰罗尼莫·蒙巴顿元帅派去了第三军团。鞭长莫及,他对这一点无可奈何,查尔德的表面功夫向来做得不错,杰罗尼莫元帅一直对埃尔的性格苦恼,所以,想要提拔查尔德成为第三军团的上将,辅佐埃尔。这无疑是养肥了一头狼,最后只会被他回头一口吃了。
第三军团废了!这是布瑞莱斯得到消息时的反射性想法。
帝国共有五大集团军,第一军团守护帝都,第二军团镇守北疆,第三军团四处剿匪,第四军团南方防线,最五军团是民兵,安插在西部警戒。
荆棘帝国是大陆上最大的国家,北方濒临极寒之地,常有凶恶的外族侵扰,掠夺钱粮;东方环海;西方群山相隔,生活着隐居的神秘部族;而雄狮王国位于荆棘帝国的南方。一旦战争发起,第四军团首当其冲,第二军团守卫北部防线不可擅动,第五军团的民兵战斗力不足,若是第三军团指挥不动,能战斗的就只有第一军团的帝都军,帝都军一动,第三军团反叛直扑帝都,就是前世的结局。
即使有他保驾护航,埃尔德雷德也绝不是查尔斯的对手,并不是能力不足,而是埃尔德雷德志不在此,这一生,他从没有寄望于埃尔德雷德能得到第三军团,应该说,能保住埃尔的爵位和领地,让他走想走的路,这就是他对于这个前世生死相交的挚友的祝愿。
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会将第三军团就这么交给查尔德,嘿!不管什么时候,破坏总比掌控要容易得多,布瑞莱斯亲王任性起来可是相当难缠的!
布瑞莱斯勾起唇角,在去圣·骑士学院的马车上,他已经想好了四年后的毕业志愿——第三军团!
当查尔德发现他四年的心血毁之一旦时,会是什么样的表情呢?还会是那么虚假宽和的微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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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学院位于独立城,背靠群山,处于荆棘帝国和雄狮王国的交界之地,由教廷掌控,教廷在大陆上拥有崇高的威望,但也只是威望罢了,因为王权高于神权,独立城是教廷唯一掌控的实力。而为了表示对教廷信仰的尊重,独立城中由各国合资建设的圣·骑士学院,将会迎来来自大陆各地的英才,逐渐发展成为了精英的摇篮。
赶了一天的路,因为布瑞莱斯的命令,车队一路疾驰,到了傍晚,已经错过了投宿的城镇,在山林之中扎起了帐篷。
其实无论睡在哪儿,对于布瑞莱斯,并没有任何差别。他身边的护卫,属官还有侍女,都是维多利亚女王精选出的人才,处事妥帖,不会让他感受到一丝不适,还有后面整整几辆马车的行李,也足以应对一切状况。
但在舒适的帐篷里,布瑞莱斯却没有一丝一毫的睡意,他披着红底银边的斗篷走了出去,满天繁星,还有冰凉的空气让他更加清醒,远远地,燃着篝火,一群佣兵围坐在火堆旁。然后,布瑞莱斯看到了令他失眠的深蓝色身影。
为了保证路途的方向,他的属下雇佣了熟悉路况的佣兵,而等他启程的时候,才发现这群佣兵里混进了一个熟悉的家伙——阿尔法·希克斯。
难道奥古斯塔斯家族要破产了吗?嫡系子孙都开始出来做佣兵了!布瑞莱斯抓狂地想着。
正想着,耳边突然传来一个粗鲁豪放的声音,“他/妈/的,贵族老爷就是麻烦,明明接的是引路的任务,这速度,都赶上急行军了!”
布瑞莱斯回过神来,原来他已经不知不觉走到了营地边,离佣兵们的驻地只有几十米的距离。
“就是,你们看见了吗?他们骑的和拉车的都是速度最快的龙马,可以日行万里,咱们的那些魔兽的速度根本赶不上。”另一个佣兵夜不禁抱怨道。
“一匹龙马的市价可是几千骑士金币,真是财大气粗。”
“要不,跟那些贵族们交涉交涉,在这样下去,咱们的队伍可就要累垮了。”
佣兵们七嘴八舌地讨论着,布瑞莱斯拍了拍脑门,因为阿尔法的到来,他心慌意乱,完全没有注意到这些问题,而那些属官知道他向来讨厌平民,大概以为他是故意给这些佣兵下马威吧!这时,布瑞莱斯才注意到阿尔法坐在一旁,一直没有说话。
想起以前在宴会上的阿尔法·奥古斯塔斯公爵的习惯性沉默,他果然是个寡言的人,布瑞莱斯暗暗确认。
“阿尔法小弟,你觉得呢?”最开始那个说话的大胡子佣兵大声地问道。
这个时候周围的佣兵一下子住了嘴,都眼巴巴地看着阿尔法。
阿尔法海蓝色的眼睛里倒影着火的红光,火光和阴影打在他英挺的面庞上,有一种独特的魅力,在这个时候,他就已经沉稳得像一座大山,坚硬得像一块石头,他微微抬眼,半晌后淡淡地开口:“我去说。”
佣兵们一下子都喜笑颜开,“拜托你啦!阿尔法小弟!”
“如果是阿尔法,一定没问题啦!”
“是啊!是啊!总算安心了……”
…………
可以看出阿尔法刚加入这伙佣兵不久,但竟已经有了如此的威信,布瑞莱斯垂眸,心中不禁有些佩服,阿尔法身上确实有一种令人信赖的力量和威严,而他本身也能够承担责任,人们自然愿意聚集在这种人身边。
布瑞莱斯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一直站在这里,直到那群插科打诨的佣兵汉子都走进了帐篷,仍然没有离去。
“过来喝一杯吧,佣兵的麦酒和宫廷的红酒一定是不同的味道。”阿尔法的声音并不大,不远处的帐篷里还能听到佣兵大汉如雷的鼾声,布瑞莱斯却知道这话一定是对着他说的。
他走出掩盖着身影的树荫,举步向前,因起身仓促,没有穿鞋,但赤/裸的双脚,即使走在粗糙的草地上,也如踏着呢绒红地毯一般优雅,即使是如佣兵一样粗鲁地盘腿而坐,也丝毫不令人感到违和。
阿尔法赞叹着,不同于他往日欣赏的热血义气的兄弟,这种如天神的造物一般神奇的美丽,又如生长在地狱里的罂粟花般的危险,竟也令他目眩神迷,这世上或许没有人能抵挡这个人的风采和魅力吧,阿尔法暗暗地想。
而这个美丽的少年是琼的未婚夫爱人,他的妹夫,阿尔法的向来坚硬刚毅的目光和神情柔软了些许,他觉得就像是多了个可爱的弟弟。
贵族盛酒的是镶金带玉的酒壶,金光闪闪,优雅高贵;佣兵们的酒壶只是用铁圈和木板做成的木桶,没有理会阿尔法递过来的不知被多少人用过的
酒杯,布瑞莱斯用竹制的柄勺打了勺酒,然后将足有五六杯容量的酒水一饮而尽。只要是阿尔法的邀请,他就不可能拒绝,不是因为善意,只是觉得像是较量,不想不战而逃。
“真是口感差劲的劣酒,你竟拿它来邀请高贵的帝国亲王吗?平民!”虽然布瑞莱斯在饮酒后,毫不客气地表达了厌恶,但布瑞莱斯表现出来的豪爽和器量无疑令阿尔法十分赞赏。
“忍受一下吧,至少麦酒有着那些口感丝滑的美酒难比的烈性,喝下这个,从喉咙到脏器都会感受到如火般的燃烧,在四季严寒的北疆是最受欢迎
的饮品。”阿尔法罕见地多嘴道。
布瑞莱斯皱着眉继续舀着酒喝,嗤笑道:“那你就该呆在北疆,而不是到帝都来,菲利普公爵的府上可没有这种劣酒吧。平民!”
他认出我了!阿尔法身体一震,有些惊讶地抬起头。
对于自己身份的暴露,阿尔法没有丝毫慌乱。初见时短暂的眼神交错,原来不是他一个人的独角戏。无论如何,让这位高傲的亲王记住自己,这无疑十分令人欣悦,甚至让他生出几分得到认同的喜悦感。
“怎么?你竟有可以逃脱本亲王的眼睛,这种不切实际的傲慢想法吗?平民!”布瑞莱斯挑眉道。
到底是谁傲慢啊!阿尔法无奈地挠了挠耳朵,道:“我的名字是阿尔法·希克斯,高贵的亲王殿下。”
“这没有意义,平民!”布瑞莱斯仰起头,“在我询问你的名讳时,菲利普公爵已经明确回答——那只不过是个不值一提的平民而已!”
阿尔法觉得十分无奈,这位亲王殿下并不像他的祖父,菲利普公爵,提到的那样傲慢自大,难以相处,但‘难缠’这一点是毋庸置疑了。
“那么,高贵的亲王殿下为什么要纡尊降贵地与在下这一介平民共饮呢?”阿尔法反问道。
“看来你会错意了,平民。”布瑞莱斯站起身来,“我只是来聆听我的臣民的祷告,偶尔实现一下平民的愿望,可是王室贵族的乐趣。”
阿尔法摸着鼻子,目送傲慢的亲王少年离去,他忽然明白了祖父揉着眉心苦恼的原因,从某些方面来看,这位亲王殿下的确有着让人气得咬牙切齿的强大功力。
阿尔法凑近酒桶,想再舀一杯麦酒,却突然笑了出来,那柄竹制的酒勺已经不知去向。
而走进帐篷的布瑞莱斯则狠狠地用脚踩着无意识地带回来的酒勺,心中充满了恼羞成怒的挫败感。
作者有话要说:布瑞莱斯pk阿尔法,第一局,布瑞莱斯成功噎到了阿尔法,但在最后也不小心泄露了色厉内荏的本质,嘻嘻,算是平手吧!
两人的交锋有木有觉得很有爱,觉得不错的话,给伦家点打赏嘛!
打赏评评,花花和收藏均可,放在小雪从亲王殿帐篷里偷渡的酒勺里就好了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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