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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打猎不仅是打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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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叔,我昨天听塞巴说,往前不远,就是蟒金部贵族们打猎的围场,咱们等会要不要过去试试箭。”

日头升起,整装待发的商队前,高进朝老陈说道,昨天他和塞巴交易的时候,打听了不少有关蟒金部的消息,比如商队距离蟒金部的汗帐还剩下半天的脚程,而那围场,便是塞巴提醒他小心误入,里面有狼群。

“你带兀颜他们去吧,记得打头黄羊回来,那可是好东西。”

老陈眯着眼道,那些蒙古贵族最喜欢酗酒打猎,像是蟒金部这样的大部,确实有资格圈一块地留作打猎用,只不过他年纪大了,对打猎没什么兴趣,而且高进的射术已成,只能靠实战来锤炼了。

“你不担心二郎去围场打猎,会遇上狼群?”

高进和高冲说过打猎之事后,魏连海朝高冲问道,那些大部都有自己的围场,以供贵族们打猎,这草原上没什么凶猛的野兽,唯独狼群可怕。

“六七条狼罢了,他们四个人,还能怕狼。”

高冲不以为意地说道,蒙古人的围场里虽然有狼群,但都是六七条狼的小型狼群,真要有大型狼群,早就叫那些蒙古人给杀光了,不然围场里哪有野物给他们打猎。

太阳高照,一个半时辰左右,沿着乌兰木伦河左侧河道前行的商队绕过一个弯口时,视野豁然开朗,没有沿河的丘陵遮挡,有的只是一大片生机勃勃的绿色草原。

高进策马打头,一眼便看到前方草丛里不时有黄影闪现,他知道那便是老陈口中的黄羊,这些羚羊在后世已经极少见,不像眼前大群大群地跑过。

“是黄羊。”兀颜目力极好,看到草丛里接连成群跑过的黄羊起码有百来头,不由目瞪口呆,他原本所在的兀良哈部地处贫瘠的漠北,哪里见识过河套蒙古这边水草丰美,黄羊成群的景象。

“走,咱们过去打两头黄羊回去。”高进朝看呆了的兀颜喊道,然后策马向前方的草原奔去。

“还愣着干啥,赶紧跟上少爷。”

麻猴子第一个反应过来,连忙催着兀颜他们上马跟上,只是上了马以后才发现兀颜这个鞑子骑术比他和李三精湛得多,一下子就把他们甩开,跟上了高进。

……

白色的骏马,四肢修长,鬓毛飞扬,跑动时更是极为优雅,只是马背上的主人却比这匹神骏的白马更加夺目,那是个眉目如画,身材高挑的少女,手里拿着角弓,另一只手勒着马缰。

当白马停下,少女身后的大队人马亦是停了下来,大约百人左右的队伍,个个都是身着窄袖长袍,束腰带穿长靴,腰挂箭筒肩挂长弓的年轻蒙古武士。

年轻的武士们看向阳光下的少女,眼里全是爱慕和占有的欲望,少女是蟒金部的汗王阿古达木的独女娜仁托娅,是远近闻名的美人,每一个还未娶妻的年轻贵族都想得到她的青睐,成为她的丈夫。

感受着四周的目光,娜仁托娅精致的脸庞上露出了一丝厌恶,她从来都不喜欢部中这些年轻贵族,他们每个人都爱夸夸其谈,鲜少有真本事。

“主子,人都到齐了。”

娜仁托娅身后,一名疤脸大汉瓮声瓮气地说道,他是这位汗王掌上明珠的护卫,他脸上的疤痕,便是因为曾经的一次护卫不力,被王爷一鞭抽在脸上留下的。

“乌尔泰,让他们开始吧,我自带人去打猎,不想有人跟着。”

娜仁托娅的声音清冷,她已经十六岁,换了部中的其他贵女,早已成婚,只是她父亲宠爱她,才没有让她出嫁,这也让部中那些还没有娶妻的年轻贵族一个个都像是发情的马驹一样,追着她不放。

“是,主子。”

乌尔泰应声道,然后看向四周那些年轻贵族武士,狞笑着大声道,“都去打猎,别缠着我家主子,否则我乌尔泰的拳头可不认得你们。”

“乌尔泰,你这老狗,我……”

“你想怎的?”

乌尔泰大步走到了那名挑衅的年青武士身前,一巴掌便扇了上去,“再敢啰嗦,便砍了你的狗头。”

阿木尔气得眼珠子都红了,可是面对狰狞冷笑的乌尔泰,他只能咽下这口恶气,因为乌尔泰是个疯子,自从被王爷抽了那鞭子以后,他就像条疯狗一样守护娜仁托娅。

庞大的队伍很快散去,那些并不死心的年轻贵族们带着手下武士往围场深处策马而去,想要射杀体型庞大的猎物带给娜仁托娅,来彰显自己的武勇。

阿木尔愤愤地走了,他发誓一定要打几头黄羊回来,算算时间,眼下正是黄羊迁徙,来围场繁衍生息的时候,这时候的黄羊,虽然不如秋天肉质肥美,但是那些怀孕的母羊却鲜嫩可口,是夏日宴会上王爷最喜爱的食物。

“乌尔泰,你不该打阿木尔,以后等我嫁了人,便没人能护着你。”

娜仁托娅朝乌尔泰说道,阿尔木虽然是个欺软怕硬的废物,可是他的父亲却是部里的大台吉,并不好惹。

“主子便是嫁人,乌尔泰还是主子的护卫。”

乌尔泰大声答道,那个阿尔木在部中的年轻贵族里最没用,却仗着家势屡次纠缠自家主子,今天这一巴掌就是给他个教训。

“好,咱们也去打猎。”

娜仁托娅笑了起来,刹那间四周护卫的武士们觉得这笑容便如鲜花盛开那般美丽,阳光照下那般温暖。

……

高进下了马,黄羊善跑,而且极为敏捷,一有风吹草动,便会成群跑开。

兀颜跟在高进身后,同样提着弓,他还是头回捕猎黄羊,要知道黄羊在漠北很少见,他从没见过这么大群的黄羊。

按着兀颜知道的台吉们捕猎的排场,这样的黄羊群,自然是有数队骑士负责驱赶,直到把这些黄羊赶得筋疲力尽,那些贵人们才会开弓射杀这些可怜的猎物。

高进停了下来,此时他离着黄羊群在四十步左右的距离,再靠近了,就会被发现。

麻猴子和李三大气都不敢喘一声地牵着马,离着高进十来步的距离,生怕惊动了羊群,两人看着那些矫健的羚羊,便忍不住想咽口水,自从被俘虏当了高进的随从,他们才发现这辈子都没吃过那么多肉。

左手稳稳地张弓,高进右手拈着羽箭,对准了一头正在俯首吃草的黄羊,他拉满了弓,弓弦绷紧得比满月还圆,身后的兀颜看得心惊胆战,生怕高进把弓弦都拉断。

黄羊比旱獭体型大得多,分量也重得多,弓太软的话,即便射中了,也能叫黄羊跑了去,这是老陈教给高进的捕猎经验。

“这和射人是一个道理。”高进口中嘀咕着,老陈说过,射人的时候不要想着脖子咽喉这些要害,弓力够强,箭矢够劲的话,只要射中身躯,不管是哪都一样。

高进松开弓弦,兀颜觉得耳朵边就像炸了道惊雷一样,震得嗡嗡地响。

“中了中了。”麻猴子和李三欢呼起来,他们隔得远,虽然也听到弦声响起,却不像兀颜那么震撼,他们只看到高进撒手,那不远处的一头黄羊蹦跶起来,然后整个黄羊群疯狂地逃窜起来,尘土漫天。

黄羊的生命力旺盛,被高进射中的是一头健硕的母羊,箭矢从前腿上方的身躯贯入,射了个对穿,可即便如此这头受伤的黄羊依然奋力夺命奔逃,只是它逃得越快,血液顺着箭杆便留的越快。

高进从麻猴子接过缰绳,翻身上马便追向自己的猎物。

被射中的黄羊只是跑了一百米不到,便摔倒在了地上,身下的皮毛被鲜血染得通红一片,脖子颤抖着,只剩下口鼻里还喘着气。

高进从马上下来的时候,能看到腹部微微隆起的黄羊那双灵动的眼睛里对生的渴望,即便亲手杀过马贼,可高进此时却有了一种不忍的情绪,这时兀颜到了他身边,看到他的神情,拔出了腰里的短刀,双手奉给了他。

“少爷,羊吃草,狼吃羊,咱们打猎也是一样。”

高进接过短刀,看着越发虚弱的黄羊,狠了狠心,一刀插在黄羊的脖子,割断了喉管。

把短刀还给兀颜,打猎前的心情荡然无存,高进觉得自己有些矫情,可是他确实没法继续捕猎那些黄羊。

兀颜默不作声地收好刀,看着高进,让他想起了自己小时候第一次亲手了结猎物时的情形。麻猴子和李三没心没肺地跑到了死去的黄羊边上,他们没那么多感慨,他们只知道晚上回去又有肉吃。

“把羊放下。”

突然响起的蒙古话让高进回过了神,抬头看去,只见前方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队蒙古武士,打头的是个年轻贵族,戴着牛皮手套,上面蹲着一只老鹰。

看到蒙古人的瞬间,麻猴子和李三便丢了手里的黄羊,拔刀护在高进身前,他们是逃卒不假,可却是因为拿不到饷银,还要被上司虐待才跑的。

当兵吃粮,拿银卖命的道理,麻猴子李三一直都懂,自从跟了高进,他们每日都能吃饱,还有肉吃,虽然没拿到银钱,可两人相信,等回了关墙,高进绝对不会食言,只要他们好好干活,便能过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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