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小洲颦莲晚(五)
防盗比例是80% 赤炎在我怀里拱了个圈, 想想本尊已经沉睡了将近四万年, 我在她这等小辈心里,想来就是一个可望不可即的传说。
如今我这样从传说里走出的人物抚着她的毛,不咸不淡的同她讲起那些往昔的时候,竟也不怎么有违和感。
赤炎挑了个舒服的姿势坐下, 我撸着她的毛,只说道:“这个缠心咒历来是独一无二的东西,天界里那东西最后还是落到了白珏手里,如今再在凡间出现,自然是有些蹊跷。”
我点点头, 觉得自己这个管闲事的理由找的有些好。再说鸿雁当年也是我的故人,曾受过我的一二指点,如今他的门人出了事情, 我去指点一二, 也是应该的。
赤炎把我殷切的盯着,我刚要开口,她就甩甩尾巴, 用两毛茸茸的前爪情真意切的捉起我的手, 一脸可怜的将我望着。
本尊不用看就知道,她脸上肯定是一副跃跃欲试的表情。
缠心咒确乎是个邪乎的东西,只要执念至深,甚至能转移魂魄。虽然不知道如今这个持有缠心咒的人是谁, 但想必这人与白珏脱不了干系。
话说, 白珏的遗物, 不该都是由着青尢九尾狐族们的长辈们所看管着的么?如今这白珏所私藏的东西露了世,这青尢里的狐族是做什么吃饭的?
赤炎窝在我怀里,半响才伸了爪子,握住我的手,用爪子轻轻的在我手心写道:“你是不是看错了。”
她似乎看出我的所想,只抬头望我。我抱着她站在窗边,只说道:“店小二身上的咒,上面是枯木拾音印,并非其他的什么法术,与当年白珏给我看的那截枯木上,一模一样。”
赤炎点头,一副纯真状。她问我道:“若是这世上只有白珏有那缠心咒,那在这小镇上放出这咒残害无辜的人多半便是白珏了。你找到她之后,要杀了她吗?”
狐狸的眼睛黑漆漆,又亮又黑,活像镶嵌在碧穷海底的黑珍珠。
四万年的时间,真是恍若前世。沧海桑田,不过就是一眨眼的功夫。
我抱着她,慢慢说道:“她若是还活着,我不过想问她一句话罢了。”
我看向赤炎亮晶晶的眼睛,自嘲的一笑:“不过我觉得,没这个机会了。”
自盘古开天以来,历代的天界战神都陪有一把绝世的好兵器。我尚还记得,第一代战神尺枝手里的斧子有开天之巨力,所过之处无坚不摧。
在尺枝死后,他的斧子落入昆仑山,硬生生的将昆仑山原本浑然一体的主峰劈成了两座对称的镜面山。
每一代的战神,手里的兵器都是不世出的宝物。就如我手里这把龙骨所化的冲天戟,它除了无比锐利无比流畅外,还有一个特点。
死在它刀下的人,都不会再有来生。
那一日我挥动冲天戟,便是挥动了我所有的恨意,斩断了白珏的姻缘,斩断了她的所有生机。
如今我不过是好奇,到底是谁得了她手头里的东西,还这么出来兴风作浪为非作歹。
不过休息了一夜,赤炎精神倒是好了很多。我正欲开门去看看那小二的情况,外面便响起一阵敲门声。
“噔,噔,噔”的三声,不紧不慢,一听便是有备而来。
她眨巴眼睛,在被子里拱了拱,盯着门口。
我自然而然的伸手开了门。外头阳光明媚,门外几个道一脸恭敬的立在门口,朝本尊点头道:“仙君打扰了。我们是想来求仙君一件事的。”
他们想来摸了一晚才摸到我入住的客栈,毕竟古青城还算个大城镇,虽说比不上京都繁华,但也算个好地方。
本尊寡淡一点头,只说道:“举手之劳,几位道长便直说吧。”
我侧了身让几个道士入屋。为首的道长中年年纪,眉目恭敬,带着些严肃,坐在狐狸昨天坐的位置上。几个小道士低眉顺眼,全都站在了首领道士的身后。
本尊不动声色的往楼下撇了一眼,店小二还坐在昨天那个数账的位置上,不过他这会没打瞌睡,只时不时的抬起头,往这二楼偷偷看一眼。
兴许是不知道这几个在古青城受人敬仰的九岭道士都跑到了这个店里。
本尊不咸不淡的看了一眼他身上的缠心咒,转身进房,顺手关了门。
赤炎从被子里翻出来,三下五除二跳进我怀里。本尊接了,几个道士左右看一眼,为首那个中年道士一脸恭敬的开口道:“昨日无意冒犯,请仙君莫要放在心上。”
本尊点点头,挥了挥手,让他们莫要讲些虚的,有什么话直说便好。
为首那个道士见我对昨日的事不甚在意,这才道:“仙君可知,这古青城,半年前来了一个船娘?”
他一脸凝重,只严肃道:“昨日我们自仙君提点后,回去又重新思虑了一番。古青城之前的案子都是挖心剖腹而死,极像是妖物作祟。我们将注意力放在了古青城临近青尢一带的密林中,却不想,昨日回去后,又琢磨出一个蹊跷的地方。”
我确乎很累,手中龙骨化作的冲天戟沾了鲜血,滑腻沉重的让人险些抓不住。樊篱风度翩翩,樊篱风轻云淡,看上去是个美妙人儿。
若是放在往常,面对如厮美色我必然是要心动一番。可如今我累极了,早已失去了风花雪月的心思。
不过是合了个眼的功夫,这沧海就成了桑田,转眼已经过去了四万年。
在妖艳贱货的三魂六魄皆化作青烟的那一刻,天空中七十二位太白星拂尘抽丝结成恢恢天网,白虎星宿化作猛兽拖动雷霆战车,六翼凤凰挥动天炎烈翅,千万兵甲紧跟其后。
本战神,不,本魔尊记得,还是上一次樊篱涅槃,十方天庭,六重云霄的天兵倾巢而出,才有这么大排场。
天庭用了这么大的排场对付我,待遇形同当年的樊篱,受此殊荣,本魔尊很受用。
这世上原本一片混沌,而后远古神邸盘古,用劈天斧开天辟地,并将四肢化作九重云霄的天之柱。身为古神的女娲伏羲造万物,将天地分为仙,人,魔三界。
仙有仙的活法,魔有魔的活法,这些年来仙魔两家打了不少次架,人间不堪其害。久而久之,自诩有怜爱苍生之心的仙界听多了下界的抱怨,送了不少神仙下去把持人间秩序。魔界也不甘落后,唆使妖物窜入人间,四处作乱。
仙魔两家万年争斗,本魔尊作为当年显赫一方战无不胜的红衣将军,自然是手中沾了不少的魔族的鲜血。
本魔尊终究是一方声名显赫的不败战神。纵使十万天兵天将围堵,纵使天煞星宿凤凰劫道,我还是单手持着那根龙骨做成的冲天戟,杀出了重围。
可我已不能再回北陵山。
成了魔,自然就该去魔的去处。
在沉睡之前,本魔尊红着一双血红的眼睛,魔神樊篱就坐在我的床头前,摸了摸我身下垫着的那圈白腻细绒,沾了沾上面染着的斑斑鲜血,抹在自己唇边轻尝了一口,说不出的风姿卓绝,妖冶诡异:“倒不知道你这在战场上杀人不眨眼的魔头,血竟然还是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