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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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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年岁几何的不死城主, 终于要大婚了。

这场婚礼说张扬不张扬,说低调也算不上低调, 却是够特别, 在东陆大约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一场婚礼了罢。

那一日,褚清越当着晏衣与处尘长老的面, 在不死城成千上万不死人的见证之下, 与容佩玖拜了天地。

而这些行尸走肉般的不死人,在见证完婚礼之后, 便被褚清越放归了。所谓放归,便是不再留持,放其灭入天地。而放归不死人, 是不死城主对妻子最郑重的承诺。他原本是个相当自负的人, 却在事关妻儿时,也变得瞻前顾后起来。

放归不死人,乃是在道祖面前可以称道的功德一件。褚清越要的, 是容佩玖母子的万无一失。

那一日夜里,成千上万的不死人化成细细碎碎的晶莹蓝光,从极西之地的沙漠, 洋洋洒洒升向空中, 照亮了东陆的西边天空。东陆民众无不推门而出, 抬眸观望这一壮观的景象, 人人瞠目, 个个结舌, 被这奇景震撼得无以复加。

便是在那莹莹蓝光之下, 褚清越吻上了他的新娘。

褚玄商站在昆仑山巅,抬首西望,心情比极西之地的黄沙还要荒寂。

好一场张扬至极的婚礼。

他明白,今生再无望见到那人。从此之后,不死城中只有活人,再无不死人。不死族,将彻底地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中、脑海里。不死城,将成传说……

但凡这世间的夫妻,新婚过后的首要任务不外乎四个字:早生贵子。

二十的孕育与出生,一直是褚清越心中过不去的一道坎。所爱之人九死一生,自己却未能相陪,要多遗憾有多遗憾。

是以,褚清越异常急迫地想要再与容佩玖生一个孩子,弥补遗憾。褚清越盼子之心,道祖可鉴。然而,天不遂人愿,道祖偏要与他对着干。

便是这样一个于普通夫妻而言最简单不过的愿望,到了不死城城主夫妇这里却是用尽手段也不能得偿所愿。多少年过去,文邪与阴善的孩子都长大了,容佩玖的小腹始终平坦不见动静。城主的那一颗焦灼之心,到后来大约就连不死城中的仙鹤都感受到了。

千寻芳常为此打趣他,含有调笑意味地看着他满头银发,说他是“老蚌难生珠”。不过,只要容佩玖在,千寻芳是休想在他兄长面前讨到便宜的。每每她一句“他这老蚌好歹还生过一颗珠”便会将千寻芳噎得哑口无言。

“千重久,该管管你媳妇了啊,再这样宠下去无法无天了!嘴这么毒,也不怕夫君不喜欢。”千寻芳没好气道。

褚清越却一本正经,“阿玖说什么都是对的,说什么我都喜欢。”

“千重久,我是你嫡亲的兄弟!”

容佩玖一叉腰,朝褚双拾勾勾手,“二十过来,告诉你二叔,我们是你爹的什么?”

褚双拾这时看上去已是十岁左右的小少年模样了。他听话地走过来,指指容佩玖,“心肝,”又指指自己,“宝贝,”认真地看着千寻芳道,“二叔,爹爹说过了,我和九九是他的心肝宝贝。对么,爹爹?”

褚清越满眼笑意,春风拂面,“对。”

千寻芳险些喷出一口老血,“二十啊,二叔白疼你了。”

褚双拾义正言辞,“九九为了生我,差点丢了性命。”

褚清越赞许道:“没错。二十你记住了,在你心里,谁都不能越过你母亲去。”

“是。”

容佩玖勾勾唇,“等你有了媳妇,就算了。”

千寻芳郁郁地看着其乐融融的一家子,暗暗寻思,果然,这半路带大的孩子就是不亲啊,看来还得从小奶娃的时候就开始培养感情。他忽然,对于容佩玖腹中还未发芽的那个小生命,也无限期待起来了。

于是,不死城里,人人都翘首企盼着这个孩子的到来,可谓是万众瞩目。整个不死城盼星星盼月亮,等了又等。

这一等,便等到褚双拾长成东陆又一个颠倒众生的妖孽,也等到容远岐临近再世为人。

那一日,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的不死城主笑得满脸开了花。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褚清越早已做了万全的准备,所需物什一应俱全。容佩玖这个城主夫人只需安安静静、懒懒散散地待产,享受城主无微不至的服侍。

褚清越对这一胎,可谓是慎之又慎。可偏偏容佩玖如今体格异于常人,身怀六甲照样精神十足,体力强健,竟没有一丝不适。

千寻芳便常笑他,“英雄无用武之地。”一句话便能戳中褚清越的痛处,令他脸色瞬间变得难看。

容佩玖通常会白他一眼,转而柔情脉脉地安抚褚清越,“有你陪着我,我就心定啦。你要陪着我,半步也不许离开我。”

容佩玖鲜少在外人面前对褚清越说情话,而她的情话对于自负高傲的不死城主,便如春水般熨帖,纵有再大的不豫,也瞬间烟消云散。

千寻芳没有一次不败在他二人的你侬我侬之下,次次都是落荒而逃。

至于孩子的名字,是褚清越在这些年的漫长等待中早就已经取好了的。千秋厘,厘,福也。他希望这个孩子,福泽千秋。

其时,俩人正坐在观鹤亭上。容佩玖懒懒地靠在他怀中,闻言沉默了一会儿,才道:“听起来不像是女孩儿的名字?”

褚清越低头亲了亲她的额头,大掌轻轻搁在她的小腹上,隔着衣衫缓缓地摩挲,“本来就是给小儿子取的名字。阿玖所想,不论是什么,我都是要为阿玖办到的。只这一件,怕是不能如阿玖的愿了。”轻声一叹,手停在她小腹上,“阿玖是知道的,不死族从未出过女子。”

“儿子就儿子罢,反正是你的,我都喜欢。”她覆上他的手。

他垂眸,视线落到她如含朱丹的唇上,心里痒丝丝。都说女子容貌会因怀胎而变得难看,他的阿玖却不然,反而越发光彩动人,鲜嫩得有如晨间带露的灵草,弥散出淡淡的清甜。

他眸光渐渐暗沉,气息逐渐粗浊,渴念慢慢抬了头。

这变化自然逃不过容佩玖,她吟吟一笑,勾住褚清越的头,双唇贴上他的耳畔,吐气如兰似麝,不知说了一句什么,竟激得他脸一红,噌的起身,抱起她便匆匆瞬移进了寝宫。

未过多久,飞起一掌猛地将门扉掼合,也将一室嗯嗯呀呀、哼哼唧唧关在那泛着融融春意的寝宫之中。

……

容佩玖的生产无惊亦无险,甚至连哼都未曾哼一声,就生了。褚清越是有些失落的,这一回,又没他什么事儿。可当他抱着千秋厘这个几乎与他如出一辙的小不点时,心中渐渐被不可思议的惊喜、愉悦、欣慰和满足填塞。

只是,他还未将他的阿厘捂热,便被千寻芳抢了去抱在怀里爱不释手。这一抢,便是几十年。

千寻芳比他这个当爹的还要喜欢这个小不点,就连二十当年都不曾有过的待遇全都给了阿厘。陪吃,陪喝,陪玩,陪讲故事,陪着历练。千秋厘的吃喝拉撒,都被这个二叔给霸占了。

褚清越见千寻芳心有寄托,便也随他去了,只意思意思地与他抢抢,并未认真。倒是褚双拾,常急赤白脸地与二叔争抢阿厘。

自从有了二十与阿厘,千寻芳活得积极了许多。特别是阿厘三十岁那年,不死城中终于收到了晏衣送来的消息——找到了容远岐的转世。千寻芳听到的时候,一滞,随即带着二十与阿厘匆匆出了不死城。

容远岐转世的这家,是东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家族,也是以矢为道,隐于深山之中。当地奇猛异兽成灾,孕育容远岐转世之身的女子,在即将临盆之时身遇凶兽,拼尽全力将凶兽击毙,自己却也元气大伤,用了最后的力气将容远岐转世之身娩出之后便撒手人寰了。

等晏衣找到人的时候,小容远岐已经会蹒跚着走路了。她要带走容远岐,那家族长却是坚决不肯,僵持间,千寻芳带着二十与阿厘赶到。

此地属荒蛮深山,几人的到来便引起了轰动。三大一小,三男一女,女的已是容姿出众,两位大公子比姑娘还要美,还有一位小公子端的是英姿勃勃。

千寻芳微微扬唇,对这些族人露出一个魅惑众生的轻笑,指着小容远岐,用商量的口吻道:“我等可将此地的凶兽除尽,作为交换,便将这孩子交给我们罢。”

那家族掌事之人一番商议,又见这几人看上去不像是会伤害小容远岐的样子,便同意了。

千寻芳朝千秋厘抬抬下巴,眯眼笑道:“阿厘,想不想练练拳脚?”

阿厘兴奋地“嗯”了声。作为不死城最小的人,阿厘一直不满意自己矮墩墩的模样。这回,终于有个比自己小的,虽然按辈分要称呼他一声“外祖父”,阿厘仍是兴致高昂。袖管一路,抡着拳头便冲入了凶兽林中。

那家族长大惊失色,“这,这……小公子还小,怎可让他就这样孤身一人进去,太危险啦!”

二十淡然一笑,“无妨,她可以的。”优雅地纠正道,“这位是舍妹,并不是公子。”

族长还来不及惊讶,便听见撼天震地的几声巨响,似天降陨石发出的嘭嘭声,随之而来的是野兽的哀嚎,此起彼伏。不过半盏茶的功夫,凶兽林便恢复了宁静。

族长定定地看着前方,目瞪口呆。那英气十足的小公子,哦不,小姑娘,优哉游哉地从林中走出,边走边拍了拍手上的泥土,一咧嘴,“二十哥哥,都被我干掉啦。”

二十快步上前,一把将她举高,“我家阿厘真棒!”将她放在左肩上往回走。

“那当然,爹爹说了,我会是我们家最厉害的!”阿厘得意道。

二十笑着附和,“嗯。”是啊,千万年来就出了这么一个女不死族人,又怎会不厉害。

凶兽既除,族长也遵守了约定,让他们把小容远岐带走了。

晏衣也与他们一道回了不死城。

阿厘很是高兴。因为她再也不是不死城最小最矮的那个,“小外祖父”看上去比她小多了。唔,可以随意欺负。

只不过,阿厘的高兴劲儿并未持续多久。

她发现,几年之后,这位“小外祖父”便与她一样高了。

又过了几年,“小外祖父”比她高出了一头,她再也不能叫他“小外祖父”了。

再过了几年,外祖父长到与二十哥哥和爹爹一样高。而她,还是那个小不点。

直到二十哥哥娶妻,直到外祖母笑魇如花地嫁给了外祖父,她依然是个小不点。

阿厘小小的脸上写满忧愁。

每到这时,褚双拾便会笑着摸摸她的头,“阿厘别难过,二十哥哥都懂,哥哥也是这样过来的。”

哎,好罢,好罢,总有一天,她会长大,天下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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