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第二十五章(加空行)
翌日一早,慕长云与柳栖雁一人一骑离开了珩城。
连日来多番考校过慕长云的慕玄霄基本不用担心自家侄孙会吃亏,而慕思归更是泪流满面地把人欢送走——要知道,这几天本来还算得上青年才俊的他,都快要被这个小了自己几岁的大侄子比到泥里去了!没见自家老爹最近看到自己都没有好脸色了吗?简直满目心酸!
唯独慕丁依旧忧心忡忡,生怕那可疑的柳栖雁会出什么幺蛾子拖累自家公子。
但现实却恰恰好相反。
才走了没几天,柳栖雁快被慕长云折腾疯了。
夜宿野地没啥问题,两人武力值杠杠的,完全没有危险,打猎也是小事。
但要生火,慕长云捡来的柴火干湿都有,一点上,那烟浓的估计几里外都能看见。这也就算了,柳大楼主任劳任怨地蹲下身子把那一地的柴火慢慢分拣出来,好歹还有不少能用的。但慕长云你把打来的兔子直接就串上烤火这是要闹哪样?!你不怕那毛直接烧起来么把兔子烧成炭吗?
慕长云手里的动作再次被柳栖雁喝止,心里觉得自己很无辜。之前他看慕丁他们也差不多就是这么做的,谁知道内里还有那么多关窍?打来的兔子还要剥皮去内脏,死掉的野鸡必须立刻放血除毛,抓来的鱼不止要刮鳞去内脏还要把头上的鳃去了——谁能告诉他鳃是什么?……感觉好复杂,有点晕。
满心无语地把终于清理干净的各种肉手把手地教慕长云串上他亲手削了皮的木签,然后各烤各肉,总该没啥问题了吧?
等烤完发现,慕长云手里那串一半全焦另一半还生着……而且这货根本不知道要放盐!
“真是个养尊处优的大少爷……”柳栖雁咕哝着撇撇嘴,夺过慕长云手里那已经没法看的半只鸡,把自己手里手里烤完的递给他。
慕长云面无表情地接过,本想反驳一句,最后也没想出来能反驳什么,只得低声道了句:“谢谢。”唯有微微泛红的眼梢出卖了他心里的不好意思。
柳栖雁看着这人火光下眉目如画的脸依旧一副严肃的表情,眼里却透出一丝不服气和委屈,不禁被逗笑了。
“笑什么。”慕长云简直要恼羞成怒了,不会做饭怎么了!
“没什么,看你有趣罢了。”柳栖雁只是微微摇头,继续手上的动作,刚被勾起来的一点点不耐也早就烟消云散了。
慕长云觉得自己从头发丝到脚后跟都跟“有趣”这两个字搭不上关系,实在理解不了这人的奇葩思路,低头看了看手上的烤鸡,卖相比自己烤的好看多了,闻起来似乎也不错,试着咬了一口,慕长云整个人愣了愣。
好吃!
比家里那个拽得二五八万总念叨着祖上是御厨的花老三做的还好吃!
慕长云不可思议地看了对面的人一眼,口下不停,没一会儿功夫就把烤鸡吃得干干净净,吃相还很好看。
那边柳栖雁刚把手里的兔里脊串烤好,一抬头就见慕长云把吃完的木签递给自己,心里叹了口气,认命地把手里的肉再次递了出去。
吃饱喝足,慕长云心满意足地站起来消食,柳栖雁在一边任劳任怨地搭帐篷:“上半夜你守,下半夜我来,没问题吧?”
慕长云无可无不可地点了点头,其实整夜他来守也没什么,横竖明日就能赶到下个城镇,可以找间旅舍好好休息整理一番。
他们的行程安排的还算合理,一人一骑赶路的速度也飞快,这样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野宿一路上还是第一次。
“你手艺真不错。”过了会儿,慕长云觉得还是该谢谢柳栖雁,可若是镇重其事地说感激的话又觉得不妥,最后只能夸了夸,“比我好多了。”
“哈哈哈,你那根本是没有手艺,哪里能比。”柳栖雁闻言倒是一点都不自谦,这慕长云平日里看着文武双全样样精通,没想到这些生活琐事上居然什么都不懂,回忆起他家里一二三四五六七那么多忠仆,都是给惯的!“行走江湖总有独自赶路的时候,要是都跟你这样,还不得把自己给折腾死。”
“你就是这么练的?”行走江湖,慕长云还真没经验,往日里出门在外都是去谈生意或访友,身边总会带着慕和慕江,今日的尴尬从没遇到过。
柳栖雁想了想,道“也不全是,小时候家里经常克扣我的份例或是忘了送饭,就经常自己偷偷溜出去打些野味来填肚子,慢慢就学会了。再后来跟着师傅四处历练,这些杂事多是我做的。”不等慕长云来得及露出一丝同情,语气一变哈哈笑道,“加上本公子智慧无双天赋过人,这些小艺自是不在话下!”
慕长云顿时不想再继续跟这人说话了。自恋也是病,你病这么多,你云曦楼里那么多下属都知道吗?
接下来的路途一直颇为平静,没长出花苞的紫冰凌在山地里与野草相似,并不好认,因此算算时间,两人也不需要太赶,慕长云甚至有时间在经过某些城镇时顺便巡视一下自家的产业,倒是把慕家下面的一些管事吓了个够呛,以为自家大老板要在年关前视察一边,消息一出所有慕家产业里的掌柜管事们都做好了准备严阵以待,结果却什么也没等来,虚惊一场。
就这么一路南下,两人赶在腊月初八来到了南疆地域最大的城镇天华城,由于与南部多个异族交融而居,周边的各族人也多在此交汇贸易,整个天华城都带着一丝神秘的异域风情,而城内熙熙攘攘的人群也使得这座城市十分繁华。巍峨雄壮却一身冰肌玉骨的天华雪山,就静静地伫立在山城的西南方。绵延不绝,素白千里的雪山,在这一片凡尘俗世的衬托下却显得更为灵净缥缈,给每一个初来此地的人都留了个印象深刻的照面。
慕长云是第一次来此,同样为这自然地鬼斧神工所震撼。或许在一切都尘埃落定后,他可以带着妹妹们多出来走走,天地之大,各处的美景与风俗,若不能在有生之年一一见识,实为憾事。
柳栖雁牵着马,在一边看着这人开始还一脸赞叹后来就开始发呆不知神游打哪儿去了,只得无奈地出声打断:“排队进城吧。”毕竟是边关大城,即使人口流动很大,几处城门关卡依旧设得极严,凡是往来的贩夫走卒都要被盘查一番才可放入城内。
“莫非每次入城都要这般麻烦?”慕长云见到长长的队伍,微微皱起了眉,进城这般麻烦,之后自己每日去雪山上寻药,岂不是又得夜宿野地?
“并非如此,云霄二国的百姓只有初来此城方需排队,之后城门的护卫查看了路引,便会在出入牌上写上名字,之后再要入城便无需如此啦。”说着指指旁边来来去去的人,“这些并非都是城内居民。”
“那便好。”一路上颇受了柳栖雁不少照顾,慕长云对他的态度也缓和了许多,这人虽然说话嘴欠行事无常,但也并不是真的难相处,相反,他见识极广博学多闻,与之谈话往往受益颇多——前提是不去多计较他那许多恶劣玩笑。
这么一想,慕长云觉得自己心里平顺了许多,面对柳栖雁时的冷淡也少了几分。
两人刚在队伍末尾站定没多久,身后就传来了一道马车急停的声音。男人心急火燎地跳下马车,紧张地对着车里人道:“宋小姐,你如今身体不适,还是不要下车为好,菲菲你也留在车里,多照顾宋小姐。”
来人正是江昊阳,慕长云无语地转身看了看,大冷天的江昊阳竟热得一头汗,想来是赶路赶急了。而听他话中所言的“宋小姐”,慕长云立刻就联想到了江昊阳前世后院里地位最高的妾——武林第一世家宋家的嫡小姐,宋言芝,正是上一世江昊阳送出了随身的小金马讨好的对象。
他也知道,江昊阳与宋言芝的相遇就是十分常见的英雄救美的桥段。
若非此时遇见,慕长云很久已经没有想起这人了。自从与妹妹们说开后,江昊阳在他心里已经是个无关紧要的路人了。
此时的江昊阳已将之前所得的秘籍上的武功练了个七七八八,在武林中也勉强能算个二流高手了。而宋小姐身为宋家嫡支,是位琴棋书画精通,却全然不懂武艺的闺秀。在每年例行探访外祖一家归来时的路上遇人埋伏劫击,恰好遇到了倒霉催的江昊阳。最后江昊阳虽然将匪徒打跑了,宋小姐带着的婢女护卫却全死了,她自己也身中毒箭。所幸来人并非要她性命,才没有立刻毒发身亡。
而江昊阳英俊出众的外表与这如天神般降临拯救了自己的举动,也让宋言芝对他一见之下便倾心不已。而两人相互钟情之下,一个痛苦于无法给心爱的人正妻的名分,另一个则心碎与倾慕之人早有几位爱侣,就这么分分合合地折腾了不少时日,最后在江昊阳成功化解了宋家遭人算计险些败落的危机后,宋言芝便不顾世人的眼光,毅然嫁给了当时在整个武林中,还只是略有侠名的江昊阳。被一些人笑话的同时,也有另一群人赞叹其有情有义,敢爱敢恨。
而那时,身为江昊阳正妻的自家妹妹们,即使什么都没做,也显得面目可恨了起来。
呵呵,也是,路菲菲不过是画舫琴师,做妾自然没有那么让人纠结,而宋言芝的身份,在整个武林都称得上十分贵重,宋家度过危机后地位屹立不倒,她作为嫡女嫁给了江昊阳,却只能当个名不正言不顺的妾,那两个不肯自动下堂的商户之女,自然就显得太过不识相了,不是么?
所以哪怕宋言芝在江昊阳的后院里没有主动伤害过自家妹妹,而且相貌好,性格好,身世好,学识好,什么都好,慕长云依然讨厌她。
算算时间,两人的相遇本应是明年此时,却没想到此世变幻之后,宋家遇险也提前了。
谁想到竟会在这里又碰上这些人,不得不感叹,孽缘也是缘,人生真奇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