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认亲鱼5
防火防盗防达康~嫁人别嫁李达康! “小鱼, 你终于醒了,你,你有没有觉得身上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余春来要是再不醒,黄皮真是想以死谢罪了!
当初白芷走的时候, 千叮万嘱要他帮忙照看着小鱼,可这才过去多久?一想到昨天晚上小鱼浑身抽搐大口呕血的样子, 黄皮到现在还觉得浑身冰凉。
他完全没办法想象, 如果余春来真的就这么死了,他该怎么办?
真是以死谢罪都没办法弥补了!
还好, 就在他们所有人都绝望了的时候, 夜湛带回了救命的药丸。
“我这是怎么了?感觉像是生病了,还是打摆子了?”余春来十分诧异, 他小时候身体不好, 三天两头的去医院, 还是长大之后,因为要照顾母亲,挣钱养家,几乎连生病都不敢生病,这才慢慢健壮起来, 像昨晚那样厉害的发病,在记忆中已经很久没有了。
“还不是都怪你那个妈妈,说话不清不楚的。”夜湛头发湿漉漉地从里面走出来, “她要是早早的跟我说, 你这样的身体是要到大荒山这样的地方, 才能凝结内丹的话,我们刚回来那会儿,我就能想法子找人给你弄到那九还丹了,何必白白遭这一番罪?”
“你,你是……妖王殿下?”余春来木呆呆地看着眼前的长发美男,心里的直觉告诉他,眼前这人,就是那个被他在大雷雨夜里抱回家的小猫崽子,大荒山赫赫有名的妖王殿下。
“叫我夜湛吧。”妖王殿下看起来心情不太好,昨晚事发突然,他有些懵了,也知道自己做了许多不合时宜的事情,回来的时候,那个碎嘴狐妖还不停打听他“冲冠一怒为红颜”的“红颜”什么时候可以给他们引见一下。
呸!就狐妖那种马风流的性子,把余春来这个笨蛋引荐给他?岂不是羊入虎口?
他当场就拒绝了!
不过,看起来狐妖并没有放弃,因此,夜湛想让余春来重新搬回自己的洞府去住,这样,一来可以放在眼皮子底下保护,二来,也免得狐妖这样的败类总是惦记着。
毕竟,和大荒山那些不太讲究的妖怪相比,余春来可是个斯文白净的小美男,又有一手好厨艺,真要被那些不要脸的妖怪们看了去,不抓回去当压寨夫郎才怪!
可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他以为一定会乖乖跟他回去住的余春来,竟然考虑都不考虑,就直接拒绝了他!
“我现在有自己的家啦,不好再去你们家住了,而且我准备开店,搬过去也不方便。”
“开店?”妖王殿下简直被气笑了,“你在大荒山开店?就不怕被大妖怪给抢了?”
“不会吧,我在你的地盘开店,他们怎么敢来抢劫?”余春来看着他,“再说了,我也不是毫无自保能力的,等开店的事情准备好了,我会找几个厉害的妖怪帮忙看场子的。”
夜湛:“……”
好吧,他承认,这样被人全身心的信任依赖的感觉,还是很不错的。
但是,找妖怪帮忙看场子是什么鬼?
妖王殿下觉得这条小鱼真是疯了,不过没想到,居然还有妖比他更疯。
“帮忙看场子,管饭吗?”门外,狼妖灰走了进来,他是来拿今天的骨头汤的,听说余春来要招人看场子,打架他还是很厉害的,而且自己要是在这里干活的话,以后说不定可以让老板帮忙走更多妻子爱吃的东西,他就有些心动了。
“管饭!还有工钱,当然如果你不要工钱的话,可以换成吃的带回去也没问题。”
“好,那算我一个,什么时候上工?”
“额,房子还没整理好,一个月之后吧。”
“好!”狼妖灰想了想,点点头,一个月的时间正好,他计算过了,阿红还有约莫十天就产崽了,等到小崽子生下来,再悉心照顾二十多天,正好可以让阿红在家里安心照顾崽子,他出来工作的话,一家三口都有吃的,不必去冒险打猎,也能多一点时间陪陪阿红。
于是,在妖王殿下的眼皮子底下,余春来顺利招到了第一位员工,而且,还是一个挺厉害的员工。
狼妖灰,在妖王殿下的地盘上是一个很特立独行的存在,他不参与大荒山大妖怪之间的权力斗争,留在夜湛这里,也只不过是因为夜湛管辖内的地盘最安稳罢了,作为一只狼妖,灰和他的妻子红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是嗜血凶残的狼族,反而像是凡人的小夫妻一样,寻了个山洞,安安稳稳地打猎、生孩子,和平的一点都不像是大荒山的妖怪!
最开始的时候,因为这对狼妖夫妇的与世无争,还真有不长眼的妖怪试图去挑衅他们,当然了,最后的下场也都很凄惨,全部进了狼妖夫妇的肚子做了食物。
以前夜湛对狼妖夫妇这样的生活方式觉得特别不理解,现在,他倒是有些羡慕他们了。
羡慕他们可以名正言顺地住在一起,不像他自己,想让余春来搬到自己的洞府去住,完全找不到借口。
不过,他是不会轻易放弃的。不愿意搬过去,那他也得找借口经常过来!
“小鱼,你知道你这次差点死掉吗?”
“啊?”余春来瞪大眼睛看着他,样子确实像一只蠢萌的鱼。
“唉!你现在也知道自己是半妖了,之前你妈妈临死的时候,坚持要让你跟着我来大荒山,你知道是因为什么吗?”
“你是半妖,而且据说还先天不足,天生就缺了妖兽的内丹,你妈妈坚持让你回来,就是想借助大荒山的天时地利,助你重塑内丹。只可惜,她毕竟是个小妖,不知道重塑内丹的凶险。”
“昨夜要不是我们抢到了九还丹,你就死定了!”
“而且,就算你内丹重塑了,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都要潜心修炼,对了,你知道凡人修士修炼的法子吗?”
“啊?!”余春来被他一通话说的目瞪口呆。
“还好我早有准备,我这里有一套适合你的修炼法门,往后,你白天开店,晚上就跟着我修炼吧!”妖王殿下义正言辞地决定道。
“可是,你那里很远啊……”
“所以,为了保住你这条小命,在你内丹完全修复好之前,我决定以后晚上都在这边吃饭,吃完饭你跟我修炼,左右我晚上也没甚么事情。”
“那,那就麻烦你了,我会好好做饭的。”余春来只能认命地接受了,保住小命比什么都重要,虽然觉得这样一来,又欠了人家好大一个人情,可是,人情可以慢慢还,命没了就彻底完了啊。
“那个,余老板,我是来拿今天的骨头汤的……”
半晌,一个被众人遗忘的身影,从角落里站了出来。
是狼妖灰。
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今天余春来真的没有熬骨头汤,人家付了钱,却没有拿到属于自己的外卖,余春来这个老板顿时愧疚不已。
“今天来不及熬骨头汤了,你等等,我去做点其他的给你带回去,总是喝骨头汤,营养不均衡也不好。”
说罢,余春来就赶紧爬起来,快速打了几个野鸡蛋,放了点玉米面和白面,用家里带来的那种包装好的高汤融化了,做了一大盆高汤面疙瘩,又加了些切碎的野菜进去,最后,用一个空的老干妈罐头瓶,装了满满一瓶自己做的泡菜送给狼妖。
“你先拿回去试试,要是不好吃的话,晚上再来,晚上肯定有骨头汤。”
没有爱过,就不会悲伤失望。
而现在,来到了这个危机四伏、到处都是可怕妖兽的地方,不知道为什么,他却觉得比在人类世界的生活更加的轻松了。
这里的妖兽虽然可怕,可是,他们没有多少心眼,也不会像凡人那样喜欢打探别人的隐私,喜欢就在一起,不喜欢就打架,这样纯粹的简单生活,是他一直梦寐以求而不可得的。
现在,他总算明白了,为什么妈妈要让妖王殿下带着他来到这里了。
这里,真的很适合他这样性格的人生活呢。
唯一遗憾的,就是不知道妈妈的故乡到底在哪里,明天问问黄叔叔,要是可以的话,他希望尽快将妈妈的骨灰送回老家安葬,然后,自己就可以在妈妈的家乡买一座山或者一块地,再做点小买卖,足够养活自己和黄叔叔就行了。
想着未来和黄叔叔相依为命的生活,余春来微微一笑,说不定,再过几十年,自己也可以像对待妈妈一样,真正将黄叔叔当成自己的亲人吧?
第二天一大早,余春来刚起床,正准备做早饭呢,就接到大黑猫带来的口信,说是妖王殿下要在洞府闭关,请他们二人去山下别院住着,最近都别来打扰他了。
消息来的太突然。
可是,余春来却没有任何异议地准备搬家了。
他和小猫崽子本就是刚认识的,自己收养了他几天,而他带自己来到妈妈的故乡,彼此也算互不相欠了,就算夜湛立刻就赶他们走,他也没有任何理由去怨恨他。
更何况,夜湛并不是赶他们走,只是让他们下山去,住到自己的别院里。
可是,这一次,他却再也不想麻烦夜湛了。
和黄叔叔把属于他们的东西收拾好,全部加在一起,也不过是两个旅行箱,外加三个红白蓝编织袋的东西,昨晚剩下的那些肉,他也没有拿,看起来夜湛他们都很喜欢吃那种肉,何况那猎物也不是他打的,别人不给,他也不好意思拿的。
直到现在,余春来才算真正看到了阳光下的大荒山。
一望无际仿佛黄土高原一般的荒山,几乎看不到几点绿色,到处都是黄沙漫漫,听大黄猫说,这里经常有妖兽打架,打来打去,妖兽死了不少,大荒山上的大树也都打没了,最后连草都不太长了。
余春来当然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这里应该本来就属于相对干旱的地方,再加上植被破坏严重,新生植被生长缓慢又被不断破坏,水土流失严重,自然植被就更难在这里成片生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