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考试如何啊。”赵昭背着手问道,“时间是否紧张。”
凌蔚点点头:“是挺紧张的。特别是策论的时候,来不及誊写,肚子就饿了,只得中断先去弄饭吃。如果乡试的时候题量更大、题目更难一下,我担心草稿还没写完就饿了。写文如果不一气呵成,恐怕会影响文章的连贯性。”
赵昭:“……”
凌蔚:“所以学生就想着,答卷之前就先先蒸一些小馒头,可以一口一个的那种,一直用小火温着。等饿了就可以揭开吃,又不会弄脏试卷。等写完草稿之后再做饭,吃饱之后小睡一会儿,精力充沛,再修改文章,最后誊写。这样时间也会充裕些。”
赵昭:“……”
凌蔚:“学生认为,若是难度和题量再加大一倍,草稿加誊写,估计就得写到午时之后了。还不如放慢速度,把草稿和誊写分别放在上午和下午,时间充裕些。”
赵昭:“等等,乡试和院试不一样!乡试是一科考三天!”
凌蔚:“对哦,那我第一天不用做饭了,免得打断了思路,就蒸馒头吃好了……乡试的时候玉米、南瓜、红薯都成熟了,蒸玉米南瓜红薯吃也不错。剩下两天吃点好的。”
赵昭:“……除了吃的,你还能想到其他的吗?”
凌蔚:“……确实,后两天肯定很难熬。但是带其他东西去,会被认为是作弊吧?老师有什么建议?”
赵昭:“……你可以不用一天就把考卷完成。”
凌蔚:“老师说得对。那学生第一天写草稿,第二天修改加誊写。睡一觉起来,说不定有不同的感悟。”
赵昭觉得说不上是心塞还是心喜,怎么好想给自己这个得意弟子两下子呢?
“反正不急,瑾堂可以第一天写草稿,第二天修改,第三天再看看有什么可修改的,再修改一次后誊写。这样三天都有些事做。”赵圭强忍着笑。
凌蔚点头:“那就这样。”
这样你个……赵昭更加心塞。
但是他又说不出哪里心塞。
“就……这样吧。”赵昭挥挥手,让凌蔚滚出去。再看他一眼,赵昭真的会忍不住敲他脑袋。
“哎哟,瑾堂,不厚道啊。”赵圭跟着凌蔚一起出了书房,道,“既然你如此擅长庖厨,为何不对你师兄露两手?”
“不是说君子远庖厨吗,我这不是怕你们嘲笑我。”凌蔚开玩笑道。
赵圭笑道:“孟子曰君子远庖厨,说的是君子不忍杀生的心理,和不下厨有什么关系?”
“师父心性豁达,即使在逃亡流浪途中,也尽全力让我和他过的更舒服。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也能做出许多美酒佳肴。我也学了几手皮毛,多已交给府中厨子。术业有专攻,现在厨子做的比我好多了。师兄若是有兴趣,待科举后,我做东,请你到府上大吃一顿。”凌蔚邀请道。
赵圭笑道:“那可说定了,你其他几个师兄肯定也会舔着脸上门讨口食,到时候可别把我们拒之门外。”
“小弟一顿饭还是请得起的。”凌蔚叹气,“只是要等科举后了。怪不得考场上每年逼疯那么多人,压力真的很大呀。”
赵圭:“……”
小师弟你还能在考场上琢磨吃的,压力哪里大了?和你一个考场,闻着你的饭菜香味的人压力才大好吧?你知不知道这件事都传开了,连你师兄我都被好几个同僚打趣了!
算了,这也是小师弟的能耐嘛。一直以来是最小的,所以当有了小师弟之后就把小师弟当亲弟弟宠的赵圭喜滋滋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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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正试的时候,凌蔚的名声已经传开了。所以当复试的时候,凌蔚带着大包小包的食材进考场的时候,负责检查考生行礼的官员都忍不住对凌蔚行了注目礼。
而当有人发现自己和凌蔚座位接近的时候,甚至忍不住露出绝望的目光。
本来压力就更大了,结果自己啃着干粮抓头挠腮的时候,闻到饭菜的美味,不但勾起了肚子里的馋虫,还会想着有个人已经答好试卷,优哉游哉的捣鼓吃食了,那心情就更烦躁了。
几乎所有听过凌蔚在考场上的事迹的考生都一直认为,考试的位置在凌蔚附近的,那就是最地狱的位置。
想起来前一届考试有一个考生在考场上因为答不出来试卷被逼疯了,把考试隔间全砸了。虽然那考生被“请”了出去,但是那被打翻的马桶味道久久不散,周围的人受尽了折磨。
凌蔚周围的位置,就跟那被打翻了的马桶周围的位置一样地位了。
若凌蔚知道了,不知道是何种心情。
然而他现在还是很放松的。
有了第一次考试的经验,凌蔚觉得,原来这考试也就这样嘛。比起高考中考研究生考试什么的,简直时间充裕到无聊了。而且环境也不错,还可以自己做吃的。若不是周围风景不好,当野餐也是不错的。
复试的时候,因为心情更放松,凌蔚答题的思路越加的顺畅。而他提前就规划好了考试的时候吃什么,所以答题的时候就算饿了,也不会分神想着午餐和晚餐的事,注意力也集中不少。
至少他自己对自己这次的答题很满意,觉得比正试更完美。
考完最后一场的时候,凌蔚吃着肥而不腻的东坡肉,陪着喷香的大米饭,惬意无比。
嗯,这次就算得不到案首,好歹积累了经验,剩下几场考试,也不会怯场了。
监考官忍不住第三次“路过”凌蔚面前,心里想着,这下院试也结束了,乡试什么的也轮不到他监考,用不着避嫌了,而他和赵祭酒也有着几分交情,舔着脸问问凌蔚这几场考试吃的是什么,总是可以的吧?
怎么每次凌蔚都能拿出从未见过的美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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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卷官齐刷刷的围在一份试卷前。
五位阅卷官平时可不是一直和和气气的,为一份试卷的评等,大吵一架的时候都是有的。如今这么整齐一致的神情,实在是难得。
“各位同僚这是怎么了?”主考官林学政好奇的走过来。
“没什么,还不是那一位。”付鸿叹了一口气,“即使作为阅卷官,还是忍不住嫉妒啊。”
“这一手字,即使名字是糊住的,都知道是谁写的。”钱拾光也忍不住苦笑道。
其他学子都是尽可能的模仿大家的字迹,一是更加美观,二也是担忧考官徇私舞弊。
凌蔚的字虽然独具一格,但也是楷体字,融汇了前朝几大书法家的风格。而凌蔚只在状元楼留了两次墨迹,但很快就被人收走,而且其书法进步很快,若非其老师,估计都不会认出这是谁写的。
但其他考官偏偏认出来了。
因为凌蔚是唯一一个将经义试卷都做完的人。这个在交卷的时候,收卷的考官会率先检查其试卷整洁后才封卷(当着考生的面,若卷面有污,会直接在封皮上写上标注,以免有阅卷官徇私舞弊,故意弄脏考生的卷子)。所以考官回来就说,凌蔚了得,试卷都答完了。
而他们批改了这么多考卷,也只见到一份全答上的试卷。
更令人惊讶的是,凌蔚不但全答上了,还全答对了。
他们自己出的题自己明白,那其中有多少题有多偏,考的有多细。甚至一些填事件的精确到了月份不说,还需要通背整篇文章,根据前后文才能计算得出。
若不是试题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若不是知道这人是凌蔚,他们甚至怀疑是不是有人泄露了考题。
而一旦知道那试卷是凌蔚的,那么凌蔚的字迹就非常好辨认了。
若是第一次经义的考卷让他们对凌蔚的才华半信半疑,那么后来的几门考试,他们甚至都想把其考卷搬回家收藏起来了。
凌蔚善诗词是早就听说过的,其诗词也确实不负盛名。而其史论和策论也非常了不得。策论论据严瑾,所言之物之丰富,让他们这群考官都啧啧称奇。
据说凌蔚跟随仙人师父游历海外各国,见识之丰富,非常人能比。如今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而史论的骈体赋,先不说其论点,只凭文笔之华丽,就让人读之满口生香。
考官们各有各的偏好,有的爱好文笔之华丽,词句之对仗;有的爱好行文朴素,言之有物。而凌蔚不但言之有物,文笔也十分华丽。文中有诸多妙句,足以让世人称赞。
谁都知道,在科考的时候,原本十分的实力,能拿出五六分,已经是了不得。毕竟妙文需要情感,也需要灵感,而考场有固定命题,还有时间限制,甚至还有巨大的心理压力。因此从古至今,在科考中出现的好诗好文,几乎没有。
而凌蔚每一场考试的试卷,都让人拍案叫绝。
说完内容,再说那一手字。
赵祭酒让凌蔚备考,以练字为主的事,有人称赞,也有很多人讽刺讥笑。
有人说赵祭酒太过狂妄,也有人说凌蔚是否是字迹太过不堪入目。
然而他们现在看到凌蔚的字,才知道赵祭酒的意思。
这哪是凌蔚写的不好,而是写得太好。在他们当中许多人还在模仿前人书法,只得其形,不得神韵之时,凌蔚已经有了自己的风格,并且趋于小成。
别的考生字迹就算端正,也能看出其浮躁;一些考生更是可能时间不够,字迹略显潦草。
而凌蔚的试卷,则如同一幅书法作品一般,拿出去挂墙上,都有人交口称赞。
这时候,这群考官才理解,为什么赵祭酒一反常态如此高调的“炫耀”徒弟,而丁侍郎为何也会一反常态,对赵祭酒表示自己的酸意。
即使他们是考官,都忍不住对凌蔚有股酸意,对赵祭酒有股酸意。
对凌蔚酸,是酸其天赋。明明不到四年前,还被人嘲笑目不识丁,如今,说是大学问人,都不为过;
对赵祭酒酸,是酸其眼光。当时多少人嘲笑赵祭酒收了这么个大龄还不识字的徒弟,而如今,这个徒弟足以把赵祭酒的名声推上前所未有的高度。
凌蔚这才华,注定名扬天下,甚至名留丹青。而作为凌蔚的老师,赵祭酒当然也能在史书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凌蔚毫无悬念的成为了正试的第一名。在个人风格这么显露,无论哪个考官都知道这试卷是谁的前提下,甚至有人想使点坏心眼都不可能。
大家的眼睛都看着呢。
而且早就听说凌蔚深受皇上喜爱。皇上肯定会在事后调阅其试卷。这试卷优秀的让人想压都压不下去,明眼人只要一看,就知道榜首非他莫属。
怪不得凌蔚还只是童生,就有人推测其将成为本朝第一个三元及第之人。
若不出意外,凌蔚有此才华,三元及第也确实不算水中月镜中花。
然后他们在打听凌蔚考场的表现的时候,就知道其早早的答完试卷,做出的美味让监考官都复杂不已的趣闻。
心中更是无奈至极。
这人太优秀了,真是遭人嫉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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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答题的时候,即使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是在看到凌蔚再次满分的经义试卷时,几人还是久久无语。
第一次若是说凌蔚可能有几分运气,碰巧看过所有的题目出处。而第二次还全满分,就不得不让人猜测,其阅读之广了。甚至他们怀疑,凌蔚不仅是阅读广,说不准还全部背了下来。如果是这样,那就显得有些可怕了。
这历史上天才妖孽隔百年也会出来一次,难道凌蔚就是这一代的天之骄子?
“只可惜不能带回家。”林学政感叹道,“若是向皇上请求,不知道截留其试卷的可能性有多大?”
“本官还真想试试看。”钱拾光捋着胡须道,“就算不成,让凌蔚重写一份参考的诗词也成啊。”
众考官纷纷眼睛一亮。有道理呀。考卷不能留下来,让凌蔚重新写一份总成吧?只是这也得先问过皇帝陛下才成,毕竟即使考试之后泄露考生答题,也会被人诟病。若皇帝陛下同意,他们才好上门呀。
“那就由老夫去向陛下说明吧。”林学政低头看着凌蔚瘦直挺拔的字迹,眼中思虑一闪而过。
听闻凌蔚深受帝宠,若是在皇上面前称赞凌蔚一番,说不得皇上会龙心大悦。
反正他也是实话实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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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蔚在等成绩的时候还是有些紧张的,紧张的他都忍不住在放榜之日多吃了两碗饭,结果撑得慌,被赵昭好一顿白眼。
不过还好其成绩还是让赵昭很满意,不然凌蔚免不了又会遭一顿爆栗。
凌蔚不出意外,自然是案首。而之前县试府试之时,凌蔚虽说是参加的幼童的考试,但其成绩也是第一。
县试府试院试都为第一,又被称作小三元。凌蔚也算是得了个小三元了。
凌蔚和关心凌蔚的众人,也算稍稍松了一口气。
有了小三元,那么距离三元及第的距离,看着也不那么遥远了。
而随着凌蔚小三元的名声传出去的,还有其阅卷官对其交口一致的超高评价。
其诗文还未传出,大家还不好评论,但只凭凌蔚正试复试的经义都全对,就让人受到了惊吓。
而当凌蔚之前的考官泄露,凌蔚之前的县试和府试只考了经义,但也都是全对,更加让凌蔚仿佛有了光环一般,走到哪里都被人仰慕崇拜。
甚至还有读书人想主动找凌蔚求教,只是苦于凌蔚所住地方靠近皇城,并非一般人能前往。
凌蔚刷文名的愿望,算是实现了一半了。剩下的一半,当他三元及第之时,估计就差不多了。
之后他只需要巩固就成了。
不过现在还不到他放松的时候,几月之后就是秋闱。现在名声越盛,若是秋闱考砸,那跌的越惨。
而在凌蔚继续备考的时候,他考试时的诗文已经流了出来,传遍了大街小巷。
那秦楼楚馆又有了新的词曲可以唱。
据说几位阅卷官齐齐上奏,凌蔚诗文美妙足以传世,希望能破格将凌蔚的考卷公布,以免这么优秀的作品埋没于档案之中,不见天日。
礼部几位官员也纷纷附和,认为历届考试中,都有优秀作品,何不把每次考试前三甲的试卷都刊印公布给世人,还能让人学习其优秀,也能显得考试的公正。
皇上准奏。
于是凌蔚这一届院试前三甲的试卷和上一届会试、殿试前三甲试卷一起公开,并刊印……贩卖。
据说那书店是皇上的手下开的,所以其赚取的银钱,都进了皇上个人的腰包。
而凌蔚的字,随着其试卷,一起火了。
有人评价,凌蔚其字以画法作书,脱去笔墨畦径,行间如幽兰丛竹,泠泠作风雨声。虽还有稚嫩之初,但已初窥其神韵。
凌蔚这种字体,随着他的名声让更多的人喜爱,甚至已经有人开始临摹他的字体。
当凌蔚的声望越攀越高,可以想象,凌蔚被封为此朝书法大家的日子,也不远了。
但有人称赞,就一定有人诋毁。
不知何时,就有种言论,凌蔚所答经义,全部满分,实在是匪夷所思,并非常人能及,说不得有什么猫腻。
只是现在这种言论还只是隐藏在盛赞中的风言风语,并不受人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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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遭人嫉恨的人是庸人,有诋毁才是正常的。”凌蔚在得知的时候,只是付之一笑。
“我会派人查一下来源,防微杜渐总是不错的。”黎膺倒是觉得,这流言来得不简单。
凌蔚不由大笑道:“若真是有心人传播流言,想要摸黑我,待我剩下的经义考试也全部正确之后,他自会跳出来。”
黎膺好奇:“瑾堂似乎很有把握。”
这是天赋啊,凌蔚心道。
“抄书百遍,其义自现。”凌蔚指了指自己案上的毛笔,“我练的可不只是字。”
黎膺了然。
凌蔚的刻苦,他自然看在眼中。
若凌蔚真能每次经义都全对,也并不令人多么惊讶。
正如凌蔚所说的,他读过的书,都上手抄写过。特别是经义,别说百遍,几百遍都是有的。黎膺记得凌蔚还在用毛笔蘸水缸的水练字的时候,就已经可以默写四书五经。在皇宫中看书回家之后,凌蔚也会一字一句的将自己看过的书默写出来。
凌蔚分家的时候被亏待,那珍贵书籍几乎没有。现在凌蔚那几排书架上排的满满的孤本珍本,都是他从皇宫书库中看过之后,回家默写出来的。
可见凌蔚所说,抄书百遍,其义自现,可不是一句虚言。
“若是那时候他能站出来,我倒会很高兴。”凌蔚眨眨眼睛,狡黠道,“到时候请王爷奏请陛下,让我和他公开对峙,围观的人越多越好。只要他念出试题的前半句,我保证能把其整篇都背诵给他听。”
有实力,就是这么自信。
“那是自然。”黎膺见凌蔚胸有成竹,也不再担忧。他知道凌蔚虽然有时候脾性有些跳脱,但并不会做出自己做不到的承诺。
既然凌蔚说可以,那就一定可以。
黎膺也隐隐有些期待,那背后之人会站出来指责凌蔚了。
那场面,一定会非常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