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4
很多父母都会感叹,他们的孩子似乎是在一夜之间长大的,不知什么时候就会从那个翻身都需要人帮一把的小可爱变成见天往树林野地疯跑胡闹的小野人。
但詹姆斯自认他绝不会有这样的困惑。在他书房那摞厚厚的笔记本里,有一本红色封皮的大开本,那是在他成为正式讲师的那天曾经的导师送给他的,在那之后不久那位可敬的老教授便退休了,他一直没有舍得使用,直到约翰·克莱门特满月的那天,他从皮箱里取出了这本红皮本,在翻开的第一页上写下了约翰的名字。
自那之后的每一天,他都会记录一件关于约翰的事情:约翰哪一天学会了新的表情,哪一天学会了转头,哪一天能够自己翻身,哪一天学会用不同的音频和发声长短表现自己的情绪,哪一天能够自己握着栏杆站起来……通常那段文字旁边还会配上一幅速写。
这样,即使他真的某一天因为记不清而对约翰的某件“突然之举”产生慨叹的冲动,他就会按照红皮本第二页的目录和索引去查找相关条目的日期。比如约翰是什么时候开始规规矩矩地称呼波特先生为“教父(godfather)”,而不是颇具创意的“教爹(godad)”,又或者他是什么时候起不会再在院子里光着脚跑来跑去,用沾满泥巴的小手在詹姆斯的衣服裤子上盖印章。
而且值得庆幸的是,约翰似乎从来没有变成村里其他男孩那样的小野人的倾向。也许是因为詹姆斯言传身教有方,也许是因为在他没察觉的时候,还是会有人因为约翰的出身而区别对待他。
在其他人眼里,约翰是个安静聪明的小男孩,善于问出一些使大人感到迷惑的难以回答的问题,而除了詹姆斯、弗格森太太、波特夫妇和艾博先生,很少有人能耐心回答他的问题,他们只会告诉他想得太多了可不好,应该多跟其他孩子一起玩,但他们都喜欢他,因为他有好看的外貌和古雅的老式的礼貌举止。在詹姆斯看来,约翰是个异常敏感的孩子。他常会远远观察到约翰在不同的人面前言谈举止会表现出微妙的不同,他也发现好学好问的约翰从不会在那些没耐心回答他问题的人面前再开口提问,他更是从来没见过约翰在自己和波特夫妇以外的人面前撒娇胡闹,而自打波特家的第一个孩子出生以后,约翰在波特夫妇面前也越发规矩礼貌了。有时候,他会为约翰的早熟和敏感而感到些许忧虑。
因为詹姆斯非常担心村民们不会接纳约翰,所以直到他三岁为止,都没有让他在大家面前出现过。约翰第一次在公众场合露面,是在一个礼拜日,那天詹姆斯特地给他穿上了蓝色的绣花罩衫和白色的童鞋,让他同弗格森太太和萝拉坐在一起。好在塔丘乡和林地村的人们都没有让他失望。至少在表面上,大家都对这个跟传言中不同——既没有深色皮肤也没有粗野举止的男孩表现出了善意。尽管有不少人都对约翰苍白的肤色和左右异色的眼睛感到好奇,但都表现得非常克制。只是好像约定俗成的,村民们都对约翰直呼其名。而一般教区长家的孩子尚在襁褓就被叫做“先生”和“小姐”。不过詹姆斯对此倒并不介意,能看到约翰跟其他孩子一样,在家门之外自由自在地玩耍,比什么都重要。
孩子们对新的小伙伴接纳得快多了,尤其大些的孩子们出于对教区长的爱戴,都会对小约翰多加照顾,很快就教会了他各种游戏,再加上约翰本身很机灵,很快就赢得了其他孩子的认同,带着他在村里村外跑来窜去便成了常事。不过如此一来,倒是冷落了最早跟约翰做朋友的萝拉。
弗格森家的大女儿有着明亮绿眼睛和火红色卷发,喜欢读书认字,喜欢听大人讲故事,总是穿着干净的围裙和白罩衫,虽然比约翰还大一岁,却总是像小尾巴似的跟在他后面。有时候女孩们一起做游戏,如果萝拉被选中当新娘,那么歌谣里的新郎一定是约翰,而如果别的女孩作新娘时喊出了约翰的名字,那萝拉会生气得好几天不跟人家说话。
有时候约翰跟其他男孩一起到树林和荒野里去玩,萝拉也要跟上去,结果最后大家都回家了,弗格森太太却还不见女儿回来吃晚饭。原来,女孩子本来脚程慢些,萝拉又总是惦记着不能把围裙刮破,不能把罩衫弄脏,结果跟着跟着就落单了。如果是别人家的女孩,落单也就罢了,大不了自己原路回去,可萝拉平日虽乖巧,骨子里却有着来自父亲的犟脾气,一定要找到约翰不可。雪上加霜的是,她的方向感很差,往往走着走着就不知迷路到哪里去了,而且经常沦落到常人不会涉足的地方,最后把自己给困住。为了寻找迷路的萝拉,村里人组织了好几次搜寻,可最后找到萝拉的,却总是约翰。久而久之,大家都认为是这两个孩子自己在做游戏,到最后,就连弗格森太太也一找不见女儿就来问约翰:“我们家萝拉这一次又躲到哪里去了呀?”
大人们总喜欢拿两个小孩子的关系打趣(比如波特先生)。他们总会笑嘻嘻地问约翰:“那你喜欢萝拉吗?”或者“你将来会娶萝拉做你的新娘吗?”
每当这时,约翰总会可爱地捂着脸说:“我不知道啦!”如果被追问得狠了(比如波特先生),他就会扭动着身子哼上一会儿然后回答:“我要考虑一下。”
不过,如果詹姆斯也问他这种问题的话,约翰就会露出非常厌烦的不高兴的表情,用那双好像会说话的异色眼睛瞪着他,然后扭过头去发出一连串意味不明的咕哝声,足足半小时都不会再理他了。
詹姆斯不合逻辑地觉得这样的约翰非常可爱。
在约翰五岁那年的夏天,他发现了男孩恐怕永远都克服不了的弱点。
作为成长于瓦伊河畔的孩子,几乎没有人会好意思承认自己是个旱鸭子。毕竟,他们无论何时都可以学。但约翰却是无论如何都不肯靠近水边的,哪怕是深及(五岁孩子的)腰际的溪水或者池塘也不干。如果有人勉强他,或者恶作剧地推他入水(比如波特先生),就会让詹姆斯见闻到各种令他又心疼又好笑的奇特溺水事故。
“可是你泡澡的时候怎么办?”詹姆斯问,“浴缸盛满水可是能淹过你胸口的。”
红着眼眶和鼻头的约翰似乎很不情愿地低声咕哝一阵,擤了擤鼻子然后回答:“诺丽都是让我淋浴的。”
奇妙的是,那一年之后,每当有孩子提议到水边玩耍,最后都会变成掏鸟蛋、捉迷藏或者打仗游戏之类更为有趣的陆上活动。
有时候,詹姆斯也会忘记他的观察记录。那通常都发生在约翰不知为何情绪低落的时候。
每当这样的时候,约翰都会趁不会有人来打扰的时间,从藏身处跑到詹姆斯身边,看着他做事情,直到确认自己得到了他全部的注意,才会凑上来,慢腾腾地爬进詹姆斯怀里,然后像小猫似的轻轻蹭着他的胸口或者掌心。
每当这时詹姆斯都会有种莫名的冲动,想要将约翰永远抱在怀里,或者永远捧在掌心里,让他永远不会受到任何外界的影响或者外人有意无意的伤害。稍后,他会对自己有这样的想法感到震惊。
有时候,当他翻看自己日益增厚的红皮本笔记会想:小孩子总有一天是要长大的。长大,离家,成家立业。就像大自然的规律一样。在那之前,他只有像大多数的父母一样,一边尽力去呵护,一边祈祷这样的时间再长久一点。
后来,回头翻一翻红皮本,詹姆斯觉得1886年的万圣前夜似乎是那一系列奇怪事情的开端。也是从那一年开始,他的烦恼便跟普通的家长有了许多不同。
那一年,即将满六岁的约翰第一次被允许参加村里的篝火节庆典。
在这片教区,篝火节是收获季之后最重要的一个节日,可能因为跟传统民俗的鬼节和基督教的万圣节混在了一起的关系,相关的活动往往是从十月的最后一天就开始了。这天白天,村里人会举家到墓园为先祖或者亲人扫墓。到了傍晚,村里的孩子们会去村民的房门前,嘴里唱着:
莫忘,莫忘,在十一月五日晚上
叛国,阴谋和火药
为了我们的詹姆士王
请将几束柴火赏
要是一束都不给,我们就往你家里闯
家里准备着柴火的主妇们就会给孩子们一两捆,没有准备的人也会用从篱笆上修下来的树枝,或者干脆就地取材捡些干树枝。孩子们则努力收集足够的柴火,堆在村子中央的空地,这时候大人们也会帮忙,好让篝火能够燃上一整夜。等到七点整时点燃篝火,孩子们会在篝火周围又蹦又叫,直到困得东倒西歪被大人们赶回家睡觉,后半夜是大人们的时间,村里的男人女人们聚在一起喝酒跳舞,在火边烤土豆和栗子,轮着班守夜到天明。此后直到十一月五日,连续四晚村子中央的空地都会燃着一盆炭火,并由村里的男人们轮流看守。
不过就在那一年,点燃篝火之后出了件小小的事故。
按照惯例,篝火堆燃起之后,村里孩子和大人都会围在边上,然后大人们会给孩子讲故事。为了符合气氛,这时候讲的多半是些恐怖刺激的故事。讲得最多的,是有关附近桥上的野鬼的故事,人们相传走夜路时会看见那鬼闪着光在桥上走过。也有传说有个林地村的男人在给妻子取药的路上,遇见一条双眼如火的大黑狗,一定是恶魔的化身。还有关于绞架、无头女骑白马之类的传说。更多时候鬼故事和巫术混在一起,比如传说中杰克·斯科菲尔德自杀的十字路口,他被埋在那里,木桩穿过他的内脏,没有人会在天黑以后经过那里。或者接近田野的那座谷仓,有个叫迪克的农工在世纪初把自己吊死在那里,据说在那里看到过晃动的灯影,听到过奇怪的声音。
那天晚上,轮到红鼻子的老科林·斯蒂文森,他给孩子们讲起附近老一辈的人都耳熟能详的故事。他说起在墓园西边有一棵古树,据说砍它的时候会有像人类血液一样的深红色汁液流出来,那是因为它不是普通的树,而是一个怀心肠的老巫婆。传说在伊丽莎白女王在位时,塔丘乡还是个无名的小渔村,那时候有一对年轻夫妻像许多人一样从远方来到这里定居,男人是个石匠,经常出外干活,女人能织善绣,将家里俭持得有模有样,没多久还有了一双可爱的儿女,可是,好日子没过多久,这女人的养母追着她来到渔村外,原来她的养母是个巫婆,很生气养来替自己干活的女孩趁自己不在时和人私奔,那可怜女人的丈夫不巧去了镇上干活,她独自在家带孩子,为了请求养母放过自己的家人,便独自去村外的那片池塘边见她,没想到老巫婆根本不听她辩解,把那可怜的女人丢进池塘里淹死了,又打算去吃掉她的孩子,好在孩子们早听母亲的安排躲在了别人家里,于是巫婆等人们将那可怜姑娘埋葬时,守在墓园外,只等着孩子们独自来母亲墓前哀悼时吃掉他们。幸好村里一位老药剂师听说此事后,想了个办法,他说服巫婆把自己伪装成一棵老树,然后要孩子们带上家当去找他们的父亲,再也不要回来,于是那巫婆便一直维持老树的模样守在墓园边,一守就是几百年……
偏巧这时候,不知是哪个顽皮鬼把一瓶家酿的啤酒扔进了篝火堆里,正围在篝火堆边的孩子们有不少被涌出的火焰燎到。萝拉那时站得最近,要不是旁边的约翰眼疾手快把她护在身后,小姑娘的脸可就要遭殃。但是作为替代,约翰的后背被火焰燎了个正着,眼看着毛呢外套就烧了起来,村里的猎人托马斯反应最快,立刻冲过去把约翰的外套往下扒,等詹姆斯赶到近旁的时候,约翰的外套被扒了下来,背上的火已经被扑灭了,但明显连那件贴身的罩衫也被烧到了。他心急地检查约翰的后背,值得庆幸的是,孩子的皮肤看上去并没有被烧伤。不过被惊吓了这么一场,他便跟在场的许多母亲一样,提前告别大家,抱着孩子回家了。
回到牧师小屋,詹姆斯又不放心地将约翰从头到脚检查了一遍,确定他连一根头发也没烧着,这才庆幸又奇怪的让孩子洗漱过后上床睡觉。不过,刚过半夜,他的房门便被敲响了。
“约翰?”彼时他正靠在床头就着烛光看书,见男孩裹着毯子站在半开的房门口,便撩开毯子,拍了拍腾出来的半边床。小家伙立刻噔噔噔跑过来,裹着毯子爬上来蹭到他身边。近看他发现约翰的脸色格外苍白,皱着小眉头,看上去有些无精打采。“做恶梦了?”他问,摸了摸男孩软软的头发。
约翰摇了摇头,沉默片刻后瞟了他一眼,又很快垂下眼睛盯着毯子。“爸爸,圣经上说人是有灵魂的,”他带着鼻音小声说,“那像动物呀,花鸟虫鱼呀,还有风、水、火和大地……它们也有灵魂吗?”
“啊,”詹姆斯想了想说,“我想是有的吧。圣经上不也说,风、水、火和大地,还有许多的花鸟虫鱼,是比人类还要早诞生的吗?我想,神对它们有着与人类不同的设计,所以,它们的灵魂或许与人类是并不相同的。”
约翰眨着眼睛想了想,似乎觉得能够认可这种想法,于是点点头。
“再说了,你喜欢的北欧神话和传说,还有像罗马神话和荷马史诗中不是提到各种各样自然所化身的神灵和仙怪吗?这些神话传说的发源地和时代不同,但却都有其相似之处,我想它们必然不会是凭空捏造的。”
“那蒂娜婆婆说的皮司奇也是有可能真的存在的啰?还有许多仙灵呀、矮妖呀……也是真的有可能存在吗?”
“也许真的存在吧。”
詹姆斯不自觉回忆起儿时在康沃尔郡的岁月,想起故乡的沼泽和靠海的山崖,记起祖母给他讲过的那些故事:在矿坑底下敲敲打打的带蓝帽的布卡,是世上最狡诈的妖精,比红发大鼻子的皮司奇还要危险,渔夫总是将捕到的第一条鱼放在海边鹅卵石上,留给他们享用;农夫收成时,则总会把最先烤好的面包放在田野里给他们,以保证下一季丰收。而商人和手艺人每晚会将装有牛奶的木碗放在窗台或者后门,留给有着红色头发,眼睛和衣服绿得像湖水的皮司奇,因为他们精明善于算计,若是乐意便会给人好运。百年以上的树木一旦有了心,就会成为开口说话的树人,若想祈求来年丰收,就必须将当年酿成的第一杯果酒倒在树根,抚慰它们……
当他再次开口时,他用带了康沃尔口音的低沉声调哼唱起一首古老的歌谣:
榆树常冥想
橡树会怀恨
柳树喜爱四处走
你深夜不睡就知道
他一直轻轻拍抚着男孩的背。约翰打了个呵欠,往他怀里钻了钻。就在詹姆斯以为他睡着了时候,约翰忽然半梦半醒地说:“那听得到别人听不到的声音,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詹姆斯皱起眉头想了会儿。“也许都会有吧。就像那些自然的神灵仙怪,他们自有一套与人不同的善恶观,有时被他们喜欢就跟惹了他们讨厌一样糟糕。“说完他顿了顿,又问:”你听到什么样的声音呢?“
“以前有很多,河水呀、池塘呀、树和鸟儿呀……不过现在越来越少了,只有火和风的声音却总是很清晰,它们有时像在对我说话,有时像是自言自语,有时又好像在唱歌……可惜我总是听不大懂它们说的话,只是有时听着觉得很高兴,有时会觉得很难过,有时又好像听到了一个秘密……“
“是这样啊……“詹姆斯依然轻轻拍抚着约翰的背,感觉睡意渐渐落下来,沉重了他的眼皮。
“……不过我今天听到一个奇怪的声音,就在跟大汤米他们去要柴火的时候,好像谁也没见……但我分明听到有人在唱歌,唱的好像是这样的调子……“约翰翻了个身,面冲他胸口,很小声地哼哼起来。
那是一段很古怪的旋律,事实上几乎是不成曲调的,不过詹姆斯并没有认真琢磨,因为他很快就睡着了。
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约翰的话,当天晚上他做了个奇怪的梦,梦见墓园西边那棵古树下站了三个身披褴褛的脏袍子、脸上长满疣的老妇人,看上去就好像在生命树下纺织命运的三姐妹,又好像为麦克白传授预言的三女巫。只见她们一边在一口漆黑的大锅里熬煮着什么,一边哼唱着那不成曲调的奇怪歌谣:
接骨木,紫杉花
饥肠辘辘吃泥沙
附子草,罂粟花
蚀骨穿腹肉也烂
坏陶匠,食恶果
地下死人睡不安
她们整夜在那口冒着烟的大锅旁又唱又跳,直到天亮才从詹姆斯的睡梦中谢幕。
第二天早晨,詹姆斯很早就被吵醒了。他出门前吃了诺丽准备的简易可口的早餐,见约翰还在睡,于是他写了张便条留在茶碟旁,让诺丽晚些时候再叫醒男孩。
牧师小屋前面的路上堆满了齐膝高的棕黄色落叶。银色的细雨如烟雾般笼罩着教堂墓地。十来只身披黑衣的渡鸦在墓地里徘徊。在他经过小路的时候,它们一齐飞过来,好像一群长着翅膀的助理牧师准备过来问候。
“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事情。“杰米·斯托帕说,他的脸苍白到连每一粒雀斑都看得清清楚楚。
彼得·格雷夫斯,就是学校和教堂墓地的看守,一个沉默寡言的干瘦老人。他死了。尸体就在他位于学校后门和墓园之间的那座小屋子外面,头部和四肢都被从躯干上撕扯了下来。肯定是发生了非常恐怖的事情。奇怪的是,昨晚村子里有许多人在守夜,闹了整晚,没人听到或看见什么奇怪的事情。
没人想去科尔福德镇找警官,谁都知道那位莫里斯先生比起这一带的治安更关心他家的菜园。最后还是詹姆斯让人去找来一具临时的棺木好收敛格雷夫斯的遗体,转头却发现波特先生不知什么时候来了,他的马拴在路旁的榆树边,他本人则蹲在鲜血淋漓的尸块旁,干净的袍摆拖在了湿泥和落叶上。
待到格雷福斯先生被收殓入棺,定下明天为他举行葬礼的时间之后,波特先生示意詹姆斯走到一旁,小声问他:“你有没有派人去墓地看过?“
詹姆斯疑惑地摇了摇头。
结果他们发现有十来座坟地都空了:玛丽·帕蒂菲,一位独居的年迈寡妇,去年冬天起夜时失足从楼梯摔下,直到天亮才被人发现;今年三月下葬的惠特莫先生,一位老实巴交的农民,好在惠特莫太太是个能干人,在老罗比还在世时便基本是靠她养鸡养牛编织蕾丝积攒家底;戴维·格林顿,一位退休的老管家,两个月前下葬时他的女儿哭得很是伤心……失踪的死者都是这两三年葬在教堂墓园里的本地人和异乡客。
詹姆斯深吸了一口凉气说:“也许盗走尸体的人还没走多远。“在乡间,盗墓可是比杀人还要严重得多的事情。肯定不止有一个人作案,或许他们因为盗墓时意外被格雷夫斯先生撞见所以杀了他,或许他们肢解了他的尸体因为装运尸体的箱子放不下……想到这些事发生时他和约翰就在离此不远的牧师小屋熟睡,詹姆斯不由感到后怕。“我看得让人到镇上通报一声。“
“啊,“波特先生说,手上不知何时多了根有些眼熟的细木棍,”你说的很有道理,瑞文珀特,不过……不过,既然现在也没有什么可做的了,我们为什么不先回牧师小屋喝杯热茶呢?这个早上可真冷,这种时候你一定很想陪在约翰身边。“
“哦,“詹姆斯眨了眨眼睛,”是的……“他有点儿想不起来他们为什么还站在墓地里——事实上他不明白他们为什么站在墓地里。”是的,我想你说的很对,一杯热茶,正是我们需要的,而且我想约翰也应该起来了,正好他对你准备的烟花非常好奇……“
他带着莫名的急切与波特先生手挽着手离开墓园往牧师小屋走去,甚至都没想再回头看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