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第 111 章
向镇长家人问清楚桑林的方向之后,芈婧带着几个护卫,打马追出了镇子。
只是看她那凶神恶煞的模样,一路上遇见的人,知道的这是去追哥哥,不知情的还以为她是去追杀仇敌。
至于跟在她身后的护卫……大家都是成年人,而且还是成年男人,年轻的时候,大家都去桑林里浪过的。
短短三公里路,在芈婧的怒马狂奔之下,不过十几分钟,就赶到桑树林。
若是在大城市,举行春社的桑林附近肯定会有一个大社宫,以让负责主持祭祀的神官神女居住。
但是这样的小镇嘛,此点就省了,桑树林外只有一个祭坛,祭坛上放着三牲等物,不过现在祭坛上和祭坛周围已经空无一人了。
“人呢?”芈婧四处扭头看了看,最主要的是,那坏家伙呢?不是知道本姑娘要来,所以跑了吧?
“回禀夫人,春社都是这样的,先祭祀土地神,然后就进桑林办事了。”一名护卫开口解说道。
“喔……原本春社是祭祀土地神的啊?可是……办事是办什么事?祭祀土地神而已,要办什么事?”芈婧回过头望了一眼,身后的几名护卫脸上本能的露出一种暧昧的笑容,但似乎是想起场合不对,立马又将笑容收了起来。
“真是奇奇怪怪的。”芈婧在心里嘟囔了一句。
刚才来的时候,芈婧就问清楚了,所谓春社就是祭祀土地公的日子。在这一日里,无论官府还是民间都会举行大肆的庆祝活动,甚至天子都会在郊外祭祀土地神。
根据举办方的不同,春社分成官社和私社两种,官社比较正经、比较庄严肃穆;而民间的私社则开放很多,可以饮酒、吃肉、唱歌、跳舞。
听听,有没有一点点少数民族兄弟、非洲兄弟大欢乐的感觉啊?
可是无数电视和电影告诉芈婧,这种大欢乐背后一般还有一个隐藏任务——相亲,万人相亲大会。
青年男男女女们混在一起唱歌跳舞,如果彼此看顺眼就谈谈情、说说爱,如果再看顺眼一点,就可以随便找个野林子去滚一滚了。
想到现在的民风,再想到桑林这个词,芈婧真是万分怀念吃人的封建礼教——别说是封建礼教了,这就算是放在后世公园里,也是会被人鄙视的行为。
“走,跟我进树林。”芈婧一扬马鞭,气冲冲的就准备进桑林去抓人。
反正她是小仙女,又没人跟她说春社是什么,万一就算看见点什么,她也能装无知来着。
哎呀,身为大姑娘,看见不和谐的东西,要不要尖叫呢?
芈婧想着,正准备纵马进桑林,就听见身后的护卫忽然吞吞吐吐的叫了一声,“夫……夫人……”
“嗯?”芈婧扭过头,看着那名护卫,颇有不耐烦的说道:“什么事?”
嬴驷的狗腿子!
“夫人,您……不能……这样……骑马进……去……里面……”护卫说着说着,脸微微一红,眼神中流露出一种不好意思的神情,但还是继续说道:“会吓到里面的人,万一……人家要办事,中途被打断……这里面这么多人……”
“哈?你你你……你给我解释清楚一点点。”芈婧看着护卫开口说道:“办事?什么办事?不就是唱歌跳舞饮酒吃肉吗?”
看着芈婧一脸纯萌无害的模样,护卫只觉得自己大约是搬起了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但话都说到一半了,哪能不说?更何况,这也不是什么丢人现眼的事,民间成年男女嘛,谁还没有参加过这种活动啊?
喔,夫人大约没有参加过,夫人还没成年就进了宫,深宫贵妃出宫都很困难,没见识过民间这些乡野风情也是很正常的。
春社它的确有祭祀土地公的功能,但是在先秦时代,它还肩负着另一个功能就是——万人男女幽会狂欢活动。
这个时代的中国,最大的问题不是吃不饱肚子——事实上,只要不是懒得快饿死都不愿意动,根本不存在吃不饱这回事,只是吃不好而已,但生产力摆在那里,就算是贵族也吃不好。
现在中国最大的问题是人口不够多,毕竟春秋战国几百年下来,年年征战,再加上医学不发达,因此人口问题才是中国最大的问题。
为了发育人口,鼓励生育,天子开始提倡回归家庭……说错,是想出了春社这个活动。
在春社,人们会在桑林举办欢庆大会,成年男女会聚集在一起,随意唱歌跳舞,吃喝玩耍,如果彼此看对了眼,甚至可以自由地发生不和谐关系。
而这种光天化日之下,聚众群p的场景,不但不会被热心的居民举报,然后被平安北京抓获后,发微博通报全国,被记者各种偷拍;相反的,为了促进人口的发展,官府不但强制命令成年男女必须参加春社,甚至如果说你要私奔的话,官府还可以提供法律保护。
想当年,孔子他娘就是在春社时和他爹野合,然后有了孔丘;丘者就是指孔子他娘为了纪念和他爹野合的地点,而取得名字。
也就是说,如果芈婧现在这样杀气腾腾的闯进去,不但会“惊起鸳鸯无数”,而且还会……呵呵,现场真人版我还没看过呢,有此机会一定要去……咳咳……乳如银乱的不正之风,怎么能在光天化日之下这么干呢?扫黄!
芈婧一马当先冲进了桑林,不过为了不惊扰到小鸳鸯们,芈婧好心的放慢了马速。
一听桑林,芈婧就听到一阵悠扬的笛声,顺着笛声看过去,只见一个男子正倚在树上吹着一管竹笛。
而男子身边,一个少女正随着笛声在翩翩起舞,舞姿优美,颇具美感。
乍一听很正常是吧?
但如果这个少女是边跳边脱衣服呢?
芈婧只看了一眼,就红着脸将头转了回来,同时在心里暗骂自己胆真小,刚才还说要看什么现场版真人版,现在才看了个脱衣舞就纯情成这样。
“走走走,别看了,找大哥去。”芈婧一挥手,气乎乎的说道。
春社的桑林里果然是一个非常非常……呵呵的地方,到处都飘着诸如“心悦君兮”、“山有扶苏”、“关关雎鸠”、“有美一人”之类的歌声,一路走过来,芈婧觉得她穿越了这么多年,头一回一口气听了这么多先秦时代的经典情歌。
有几个旋律特别提神特别洗脑特别杀马特的,芈婧琢磨着要不要改改词,回去唱给嬴驷听。
比如根据某首流行经典改编过来的《诗经》——予遥望兮,蟾宫之上;有绮梦兮,烁烁飞扬。昨已往兮,忧怀之曝尽;与子见兮,在野之陌青。牵绕兮我怀,河升波涨;美人兮相伴,斯是阙堂。
除了听到情歌之外,芈婧还听到了不少暧昧不明的男女喘气声。
没听见没听见,这个和那个不时露出草丛的白花花的肉一样,全都完全没存在过。
芈婧虽然生气,但还没有失去理智,不会一听到男女在一起滚草地的声音,就跑去看那个男的是不是嬴驷。
嬴驷好歹是个天子,虽然不能高估他的节操,但芈婧深信他是爱惜性命的,因此就算是滚草地,也不会单枪匹马一个人出来滚,总要带上几十个放风的。
果然,在桑林里没走多久,芈婧就看到了几个熟人。
或者不应该说是熟人,而是熟面孔,是跟在嬴驷身边负责保安的护卫,只是芈婧不知道对方的名字而已。
“你们几个,我大哥呢?”芈婧开口问道。
“禀小郎君,郎君和镇长在前方的祭坛处。”一名护卫开口说道。
听到护卫这话,芈婧放下心来。
春社之时,桑林中心的祭坛当然是热闹的,这里会有各种各样的活动,比如唱歌跳舞还有像妇女穿针之类各种比赛。
而远离祭坛的地方,自然就是阳光照不到的阴暗面。
嬴驷再随便,再掉节操,也不至于当众干那什么吧?要真有这爱好,早就被人编成段子在后世818了,汉武帝和卫子夫的厕所约会还总被人818来着。
想到此处,芈婧面上一喜,心情放松往前走去。
果然,走了没几百米,一开始还只是零星的音乐声,猛然放大好几倍。
音乐声里还伴随着人们的大声喧闹声,清新的空气中弥漫着酒肉的香味。
不小清新,十分的下里巴人,但却有生活的味道。
芈婧兴高采烈的走了过去,然后笑容僵在了脸上。
祭坛那边人的确挺多的,嬴驷也没有在光天化日干不和谐事,但是……大姝,就是镇长的女儿却一直站在嬴驷身旁。
虽然大姝长得没有芈婧以及后宫的宫人们漂亮,衣着气质更是配不上嬴驷,但大姝有一种野性的彪悍美。
说不定,嬴驷吃腻了大鱼大肉,想吃青菜豆腐了呢?万一他就好这口呢?
爱情来得时候,是没有什么道理可以讲的。
更让芈婧生气的是,除了大姝站在嬴驷身边,不时和他说话之外,还不停有少女去向嬴驷邀舞,那模样就跟后世舞会里来了个绝世美人,然后不停有花花公子上前动手动脚一样。
真是气死人了!
那个臭马四,有那么好看吗?不就是高了点、白了点、长得周正了点嘛,后世男明星比他帅多了。
就在芈婧闷闷不乐之时,站在人群里处处“高人一等”的嬴驷,已经眼尖的看见芈婧的影子,“婧儿,你怎么来了?”
哼!就你能来?我就不能来了?
芈婧在心里冷哼一声,脸上却挤出一个笑容,一脸理所当然的说道:“想哥哥了呗。”
芈婧的话让嬴驷心里一甜,原本还想责怪的话也咽回肚子里。
来了就来了呗,都是十六岁的人了,知道一点男女之事也没什么不好。
这么想着,嬴驷拿起一个酒杯,笑着对芈婧说道:“来,婧儿,尝尝这果酒,味道挺不错的。”
“谢谢大哥。”芈婧笑嘻嘻的接过嬴驷手里的酒杯,痛快的一饮而下。
“走,大哥带你去玩。”嬴驷看也没看身边的大姝一眼,一把拉起芈婧的手,拉着她走进人群里。
吃吃吃,玩玩玩,白日欢乐的时光总是过得很短暂。
当天晚上,嬴驷和芈婧再度留宿镇长家里。
因为白日的欢乐,芈婧的心情好了很多,大姝什么的,光看白天的事就知道,嬴驷根本没把她放在心里,否则走的时候,不会连搭都不搭理一事。
像嬴驷这样的人,可是不知道说“谢谢”、“抱歉”,更不懂什么文明礼貌的。
在他们的思想里,所有的人天生就是该为他们服务的,他们才不需要尊重对方呢。
除非,对方与自己身份相当,或者说自己在意对方。
因此,只看白日的事,芈婧就确信嬴驷真得对大姝没啥想法。
否则男人嘛,就算不在意那个女人,但对一个自己有想法,但是没有到手的美女,总会不由自主的怜惜之分。
可嬴驷没想法,并不代表对方没想法。
吃晚饭的时候,芈婧吃着正欢,忽然听见镇长开口说道:“贵人居于寒舍,老朽无力回报,故令小女献上歌舞一段,还望贵人喜爱。”
啥?献歌舞?
芈婧飞快在房间里瞄了一眼,发现大姝并不在此,心里顿时有种不好的感觉,可没等她做出反应,不好的感觉便已经成真。
音乐声响起,穿着彩色的舞衣,头上扎着花环的大姝踩着节拍从暗处走了出来。
论美色,大姝并不是最美的;论舞姿,大姝拍马也比不过静女,不过大姝的舞蹈有一种野性的魅力,再配上她美丽的容貌,杀伤力还是颇大的。
芈婧漫不经心的看着舞蹈,时不时却分神看看正端着酒杯,一脸欣赏的看着大姝嬴驷。
这家伙到底是欣赏舞呢?还是欣赏人呢?
真是该死!
芈婧心里那叫一个郁闷,顿觉自己身下的座垫如火烧一般,滚烫难受至此,让她坐也不是,立也不是。
接下来的五分钟,芈婧觉得这简直就是她人生最难过的五分钟,是验证爱因斯坦相对论的五分钟。
简直就像过了五年一样!
好不容易一曲终毕,芈婧松了一口气,大姝却走到嬴驷身边,为他倒了一杯酒,然后捧起酒杯,红唇轻启道:“贵客请用酒。”
“这……”嬴驷微微惊讶的看着镇长。
芈婧是贵族家的女孩子,不懂这其中的含义,但是嬴驷懂啊。
镇长抚摸着胡子,笑呵呵的说道:“无妨的,贵客若是喜欢这孩子,今夜就让大姝陪贵客吧。”
什么?芈婧简直要掀桌,然后指着镇长的鼻子骂他“老不要脸”了。
一开始让你女儿陪嬴驷,本姑娘还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嬴驷从各方面来看,比那些村夫好一万倍,想要傍这条大腿也是可以理解的。
可是直接说送女、暖床什么的,这也太过分了吧?
芈婧心里都快气炸了,但脸上的表情却没有太大变化,只是目光有些冷看着嬴驷,看他到底要怎么说。
嬴驷看了芈婧一眼,摇了摇头说道:“多谢主人家好意,可是驷已有妻女儿子,实在受不得主人家的好意。”
嬴驷的话,让芈婧心里一喜,目光也暖了不少,脸上还带着几分小得意。
受不得!听见没有!受不得!哼!要我说啊,说什么“受不得”,就是“配不上”嘛。
出乎芈婧意料之外的是,镇长并没有生气,反而摸着胡子笑着说道:“哈哈哈,这点贵客无须在意,老朽这个女儿是要留在身边的。”镇长说到这里,看了大姝一眼,“我这个女儿,是要留在身边为我们老两口养老的,只是陪贵客一夜而已。贵客不说、老朽不说,此事便无人知晓,贵客又何担心家中妻子。”
芈婧简直都要被这老头的无耻给打败了,这大厅里还有这么多人呢,你就敢给你女儿拉皮条,而且你光明正大的拉皮条约炮一夜情就算了,竟然还让人不要担心家中妻子知晓,不要脸的见多了,没见过不要脸成这样的。
歪!幺幺零嘛,这里有个在公众场合拉皮条的。
“驷明日还要赶路,今夜须安静休息,主人家好意,驷心领了。”嬴驷含笑拒绝镇长的要求,接着起身拉着芈婧走出了客厅。
回到自己房间,嬴驷关上门,看着依旧一脸闷闷不乐的芈婧,关切的开口说道:“怎么了?不高兴?我不是拒绝他们了吗?”
“可是……你态度那么好!”芈婧生气的将脸撇到一边,嘴里嘟囔着道:“谁知道你是不是在留后路?”
看着芈婧噘着嘴生气的模样,嬴驷忍不住“扑哧”一笑,开口说道:“真是一个瓜娃子!”
“你又骂我!”芈婧瞪圆眼睛,气乎乎的看着嬴驷。
这个人,真是太坏了,四处招花惹草就算了,被人揭穿之后还骂人。
“你本来就是个瓜娃子,经常为了那种女人生气。”嬴驷看着眼睛瞪得圆溜溜,仿佛两颗黑宝石一样的芈婧,脸上微微一笑,开口说道:“你就没发现……没发现……笑死寡人了……你到底懂不懂……”
“发现什么?你说……你说啊……我不懂啊,我不懂你懂就好了……否则要你这个夫君干什么?”芈婧催促着说道。
很多事,芈婧是不太懂,可不意味着她傻。
一个男人要是干坏事被女人抓现形,他的正常反应不是“不要你管”,就是“下次不敢”这两种。
当然,不排除少数男人的反应,不是以上两种,但像嬴驷这样,一副笑得快要断气的模样,其中肯定有什么自己不知道的原因。
接下来半个小时,嬴驷向芈婧科普了一个芈婧知道,但从未在三次元见过,一直觉得像是遥远天边的风俗——以妻女待客。
传说中,在少数民族或是偏远贫穷地区,若是有客人到了当地人家中,当地人就会让自己的妻女,来陪客人过夜。
事实,这并非是传说,而是过去中国一直都有的事。
而会造成这样的局面,一般只有一个理由:穷。
少数民族地区一般都很穷,不但穷而且还地广人稀,因此若是有客人到来,而且还是贵客的话,很多有女儿的人家,就会想办法将女儿塞到贵客床上。
他们这样做,并不是不疼爱女儿,而是希望女儿能让贵客满意,能让贵客带女儿走,哪怕是在外为奴为妾,也会比在穷山沟里过一辈子要好。
参考《红楼梦》里的丫环,宁可留在贾府当姨娘当通房,也不愿意嫁出去当正妻。
当然,客人既然带走了主人家的女儿,走得时候也自然而然的会给主人家留下一些好处。
女儿得到了改变命运的机会,自己家里也能得到一笔钱财,对古人来说,这不是什么买卖妇女呢,这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若是客人抹嘴吃了不认帐呢?这也没关系,你走了,你的种留下来就好了。
还是那句老话,人口少,地广人稀。
和自己周围那些和自己一群傻穷丑的男人比起来,这些从外面的世界而来,高大俊俏聪明男子的dna,简直只能用“稀世珍宝”这四个字来形容。
因此,以妻女待客的另一个原因就是借种、改善基因。
据说在宋朝之时,就常有东瀛来客,找宋朝男子改善自己本土矮子的基因。
因此,像嬴驷这样有钱有权有貌有身高的男子,自然就成了有心人士眼里的大熊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