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最后的番外:
黑妞,本名不叫黑妞,只因刚出生时肤色很黑,块头又比较大,令生母在产她时受了不少的苦头,加上哭声响亮,就被唤作“黑妞”。其实她有一个好听的名儿——赵语嫣。
这名字还是在她在母亲肚子里四个月的时候她爹给取的。
她父亲赵虎是开封府有名的四大护卫之一,是武功最高强的那个,但同时也是出了名的暴脾气和不好惹,可偏偏这样一个粗汉子,却在她娘那里成了小媳妇那般对她娘千依百顺,还异常的温柔体贴。
据她娘说,有一次也不知她爹从哪里回来,异常兴奋地对她说他想好孩子的名儿的。若是男孩叫赵语勤,若是女孩叫赵语嫣。
然后当她呱呱坠地时,语嫣这个名字便扣在她身上。
可是她实在长得黑,肤色传承了她爹的基因,而且手脚还特有劲儿,有一次她爹抱着她,大夏天的她就穿了件红色的肚兜,更衬得她皮肤黑,因此打从她爹逢人就说“我家黑妞……”
然后,黑妞就成了她的全部,甚至取代了她原来的名字,以至于极少有人知道她的真名叫什么。
也许因为她的黑,也配不上这么文绉绉有诗情画意的名儿吧。
她的家是当朝的开封府,就是人们口里所说的,那个“青天大老爷”包青天所坐镇的府邸。她爹前面说过,是个护卫,而她娘则是开封府药铺的大夫。
她娘是典型的美人胚子,皮肤白皙、五官精致,哪怕已经是三个孩子的娘了,身段也保持得很好,凹凸有致的,特别是那柳腰,穿起长裙来美得不要不要的。
因此她经常会看到爹搂着她娘的腰肢,吃她的嘴巴,还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似乎极为享受的样子。每次她问马汉叔叔为何爹那么喜欢吃她娘的嘴,对方就红着脸支吾半天也给不出一个答案。她就想也许是她娘的嘴太甜的缘故,不像她的,老是气得她爹跳脚。
在开封府里,她并不是唯一的孩子,除了一对龙凤胎弟妹外,她还有两个年龄和她相仿的玩伴,展君念和白若溪。
展君念是御前三品带刀侍卫展昭的长子,比她晚出生了八个月。他的五官继承了他爹和他娘全部的优点,可以说既有男子的英气,又有女子的柔美,长得比女子还要好看。她知道形容一个男的不能用柔美、好看这些词,可是她真的找不到其他可以来形容他的字眼。
而且值得一提的是,他长了双绿色的眼睛,第一次和他对视,她就被他的眼眸深深吸引。她爹和她娘的眼睛都是黑色的,她的是深褐色,在她周围认识的人中,他们眼睛的颜色不是黑色就是褐色,而绿色是奇特的存在。
她一度觉得他不是展叔叔的亲生儿子,不然他的眼睛颜色怎么会是这个颜色的呢?后来还是她那美丽的娘告诉她,展念君还在展姨肚子里的时候,和她一同中毒过,后来毒被逼出来了,留下这个记号。
实话说,她也挺想在她没出生前,她娘中毒一回,这样一来,她的肤色也许就能改变,只不过没有如果这一回事。而且当她爹得知她有这样的想法时,狠狠抽打了她爹屁股,骂她没良心。
其实她只是想想而已,若是真来,她也不会要的。
而且展念君那双异与别人的眼睛,使得周围的小伙伴们都不愿和他玩,骂他是怪物,而她最见不得的就是多人联合起来欺负一个人。
偏偏她继承了她爹的一身怪力,所以和那群人起冲突的时候,她很容易地就把对方的小霸王给撂倒了,并且揍得他哭爷爷喊奶奶,毫无还手之力。
本来她早就看他们不顺眼了,老是仗着人多势众欺负附近的孩子,可是她担心跟他们打起来被她爹知道,会挨板子,所以就不闻不问。可谁让他们好死不死地欺负到她身边的人身上来?虽然她和展念君住一个四合院,但是彼此之间的互动却不多,可即便如此,展念君是开封府的,她也是开封府的,光是这个理由,就足能让她揍那些人一顿了。
而结果自然是她也受了伤,可是和鼻子流血的小霸王比,她只是脸被抓破而已,这又算得了什么?好在破脸的不是展念君,他若破了相,那就真的很不好了。
趾高气昂地回到家里,结果可想而知。
她被她爹罚跪,还是脑袋顶着盛有清水的饭碗跪在外头,只要碗从头顶落下,就会引来她爹的木棍条子。
她爹一直希望她能够成为贤良淑德的女子,给她请了师傅教她认字,传授她女工,可是这些她都不感兴趣,她只对耍棍舞刀提得起兴致,师傅接二连三地被她气走,而每气走一个师傅,她就手掌挨一顿板子,而她却倔强地咬紧牙关不喊痛。
她就是不喜欢读书不喜欢女工,她就是喜欢和爹爹一样大刀向着敌人的脖子上砍,所以宁可受罚也不要学这些。
和她形成反差的是展念君,他不仅书读得好,也写得一手好字。在别人家的小孩满大街的撒欢时,他已经能背一千篇的古诗了,甚至倒背如流也可以。她的张叔叔、王叔叔、马叔叔都称赞他是神童,还说开封府终于能出来个文官了。
他们两个人,一个白一个黑,一个喜静一个闹腾,一个天资聪颖一个令人担忧,这样的反差经常被人拿来当做教材教导自己的孩子。一开始她还不以为然,可是次数多了难免会心有不甘,甚至厌烦,以至于对这个比她小了大半岁的男孩有了厌恶的心理。只要有他出现的地方,她都会绕道而走,来个眼不见为净。
至于曾经她救过他这件事,她也不愿去提,对她来说,远离他是最明智的选择。
她虽不聪明,但她不笨,懂得如何维护好她小小的尊严,懂得如何保护她自己不被人拿来比较。她只是她,学不来他的聪明和乖巧,可是她对目前的她很满意,因为她不用忍受“之乎者也”这些拗口的言语的折磨,而是可以做她想做的事。
也许是她的顽固令她爹束手无策,最后她爹不得不放弃对她的改造。加之她在武学上有着惊人的领悟能力,只要别人舞剑舞个三四遍,她就能有模有样地依样画葫芦给演示一遍。她又不拘泥于固有的招式,喜欢创新,经常用自己的左手和右手打,连对屋那个心高气傲的白美人都称赞她天赋过人,甚至破格收她为徒。
白美人真名叫白玉堂,也是开封府的护卫,据说他年少的时候就是美男子一枚,加上好行侠仗义,气宇不凡又文武双全,所干之事,均系无法无天的惊人之举,又都不离”侠义”二字。是一位不折不扣的真英雄(都是他亲口告诉她的)。故与他的另外四位兄弟一起被称为“五义”,后归附于开封府,为包公效力。
他也有个儿子,比她整整小了一岁,不论是脾气还是外貌,都继承了白美人的优良基因,不但很容易相处,而且鬼点子极多,每次出主意的都是他。也许同是性格外向的缘故,她和他很快成了很好的玩伴。
比起展叔叔那个沉默寡言的儿子,她更喜欢和白美人的儿子白若溪,其实他俩都是长得很好看的那一类型,只不过比起展念君的清雅,白若溪更偏向女孩子的阴柔,就跟他爹一样。可这样一个看似纤弱的男孩子,却有些惊人的力气。所以很多时候,她会被他欺负,中了他的暗算,可都是玩玩闹闹的,并不是来真格,加上两人常喜欢在一块儿切磋武艺,关系更是亲密。
白若溪喜欢称她为兄弟,两人勾肩搭背这些事是经常有的,在他眼里只有他才可以欺负她,别人若有谁动她,白若溪会第一个上去给那倒霉的家伙一顿胖揍,并耀武扬威地告诉对方她是他的人。
她不明白“她是他的人”这句话带来的含义,其实她觉得以她现在的能力,完全可以保护好她自己,何况当初那个被她揍过的小霸王早就对她毕恭毕敬,只差没姑奶奶地喊了。可是既然白若溪这么说了,她也就这么认可了,只要他开心就好。
他笑起来,特别是得意地笑起来,特别的好看。
傍晚回到家,她在前往开封府的小巷子里又见到展念君被一群比他高大的小孩给堵了。自从他被送进私塾读书以后,这样的场面已经很少遇见了,何况邻里的小孩子都知道开封府的人不能惹,所以来找茬的人少了很多。而这群人,不像是附近的孩子。
最近常有外来人员到京城来谋生,流动人口太大,就产生了一些黑户。她第一次听说黑户的时候是前几天的事,她爹巡行回府说京城多了些杂七杂八没有报名上册的人,然后黑户这个词就从她娘嘴里应运而生。
她想这些家伙很有可能是黑户们的孩子,仗着自己是外地人,人多势众,来欺负本地的。
果然她走近之后就听见为首的男孩向展念君索要保护费的话语,嘴里还说着一些不堪入耳的污秽言语,什么□□、娘们之类的。再看看展念君,一脸的冷漠,不回嘴也不反击。
这条巷子是通往府衙的捷径,以前她为了方便都是穿过这里的,两边是低矮、破旧的墙垣,冬天的时候寒风吹过时特别的冷,呼呼的如同野兽怒吼。
现在已是深秋,又是傍晚,气温比起之前要低了很多。她就站在巷子的入口处,冷眼旁观。她想展叔叔是大英雄,武功高强,作为他的儿子,展念君应该也有几把刷子,即便她从来没见过他习武。
然而直到对方举着拳头,她也没看到他有什么反应。
这个中看不中用的绣花枕头!她在心里暗骂了一声,冲过去就是飞起一脚,把那个举起拳头的大个子给踢翻在地,又迅速把最靠近他的两个人一人一拳。
敢欺负我身边的人,就是这样的下场!她踩着大个子的胸口,扬着下巴宣告。
其余的人见情况逆转,纷纷作鸟兽状四散,留下在原地唉哼不止的三个人。
回家之后,她又免不了挨老爹一顿骂,谁让她没有照看弟妹偷偷溜出去玩了呢?而且这次,妹妹从床上跌了下来,磕破了嘴皮子,哭了好久,连糖葫芦都不能让妹妹止住哭。
所以她罚跪的时间比以前任何一次更久。也幸亏她爹不晓得她打架一事,要不然她所面临的惩罚会更严重,即便罚跪不吃饭对她来说已经是很严重的惩罚了。
繁星点点,凉风瑟瑟,对着头顶的星子,她唉声叹气,觉得她不是她爹娘亲生的,试问有哪个做父母的不疼爱自己的孩子,三天两头管教的呢?她是女孩子哎,脸皮又比较薄……
咕噜噜——肚子在寂静的夜晚唱起了歌,更显得她孤单寂寞。
要是以前,白若溪那臭小子早就边带着好吃的,边以落井下石的心态来挖苦她了。虽然有时会被他气得很想痛揍他一顿,但是有他在,至少不会那么无聊,而且有东西可以吃。而这几天,他随他那美爹爹和亲亲娘亲去游山玩水去了,扔下她孤零零一个。
也只有这个时候发现,那小子在还是有点用的。
面前突然多了碗饭和一双筷子,她以为是她最爱的娘亲来了,见到的却是展念君那张清俊的脸庞。饭还冒着热气,白米饭上有鸡腿、青菜叶子和豆芽,似乎是刚热过的。
她不说话,他也不说话,可她却见他跪到她身边。背脊挺得笔直,眼看前方面无表情。
他这是和她一同受罚?心里纵然有一千个不乐意,可是肚子实在饿得厉害,都发出声音来了。她担心她打架一事又会被她爹知道,那样的话她就不能习武了。因为她爹说,习武是为了保护心爱的人,而不是只为了打架。
她今天的打架目的是帮他脱困,见不得自己人被欺负,可这不代表她保护他,他就是她心爱的人。
“我不介意你做我心爱的人。”
身边传来稚气却坚定的声音,她这才后知后觉发现,她把心里所想的都说出来了。
她惊讶地瞪着他,就像是瞪一个怪物、一个疯子似的。
他知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啊?她长得那么黑,又那么贪玩,还没有一点女孩子的样子,他竟然说出他不介意她做他心爱的人这种大言不惭不知羞的话来?!再怎么说,也是她那传承她娘的美貌的妹妹才能入得了眼的嘛!而且他们才几岁?什么心爱不心爱的。
“打从我们出生起,你我就是夫妻了。”他又说,头却不转向她。
咻——bang!
“我娘说,我之所以能活着是因为你的缘故,你救了我,给了我生命,所以除了以身相许,我找不到其他更好的回报,而且……我们天生就是注定要在一起。”
啥啥啥?他说的是啥?这个书呆子是读书读傻了吧?什么他能活着是因为她的缘故,什么叫做他们天生就是注定要在一起的?而且她什么时候给过他命了?给他生命的不是他爹和他娘么?
“我娘身中剧毒过,一直昏迷不醒,直到你出生时你响亮的哭声给了她醒过来的意志力,不然我也早就没命了。”
她动了动嘴巴。这事她听爹提起过,可是她从来不认为那是什么光彩事,就好比他明明是在感谢她,可她觉得又是在另一方面说明她天生的大嗓门,哭起来惊天地泣鬼神的那种。
“吃吧,再不吃饭就凉了。”
恍恍惚惚中,她见到他端来香喷喷的饭,廊上的烛火忽明忽暗,照得他的脸朦朦胧胧的。绿色的眼眸被镀上一层温柔,长长的睫毛在他的眼睑处落下一片阴影,就像每次她转身看到她爹对她笑的一样。
她不得不承认他长得真的很好看,和白若溪的好看不同。
白若溪的好看就跟盛开的花儿一样,美得让人移不开视线,而他的好看如同一泓清泉,高雅清冷中透出一股子仙人般的气息。
“我不喜欢手无缚鸡之力老是被欺负的男儿,”她接过饭碗,眼睛一直盯着那根肥硕的鸡腿,“这碗饭我接受了,至于你……”
“我会为了你变强的,强到保护你。”他眯起了眼睛,眉眼带笑。
真是闪瞎眼了!她在心里偷偷吐舌,转过头不去看那双摄人的让她心动不已的眼眸。
当务之急是填饱肚子,其他的等有力气了再说,没力气哪来精力干活?
“你受了我的饭说明你同意了,为了表示我的话不假,我给你盖个章吧。”
这哪里是她受了他的饭?明明是厨子做的,又不是他做的!而且他拿来给她也是应该的,也不想想她是因何才被受罚。如果不是为了救他,她可以提早回到家,也就不会发生妹妹跌下床的事故!
她抬起头,欲反驳,嘴巴却被两瓣温热的嘴唇覆盖住。
是的,没错,她那油哄哄的嘴巴,还粘着饭粒的嘴巴被他清爽的嘴巴给害住了,还是很结实地盖住了。
那一年,她十岁,他九岁,在星光灿烂的夜里,他做了她爹常对她娘做的事。
当十年后的某天夜里,她趴在他身上气喘吁吁地问起他在那时怎么会对她做这事时,他把玩着她的青丝轻描淡写地说是因为耳濡目染。
耳濡目染,不用细想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他耳濡目染的结果就是,她的初吻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没了,还来不及品尝其中的滋味。
“啪——”手里的饭碗掉到地上,碗应声而碎,白花花的饭粒落了一地,和那根只被她咬了一口的鸡腿一起,沾到灰尘。
“啊——我的鸡腿——”黑夜里响起她惊天动地的嚎叫。